(接上文)
附文:
“吴英案”与微博知识分子的“党性”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王维佳 杨丽娟
【摘要】:本文以新浪微博上有关"吴英案"的讨论为例,从话语生成机制和政治倾向入手分析微博公共议题讨论的传播特征。我们的研究发现,在微博上,影响舆论的意见领袖由社会角色和阶层属性十分相近的固定群体构成,他们基本持有同质化的政治观念,与这些政治观念相悖的事实和意见很难进入公共议题的讨论中。不仅如此,微博舆论领袖们还具有明确而统一的政治目标,并主动利用网络空间发起政治动员,试图影响现实政治决策,甚至推动政治体制变革。这种传播现象可以借用一个世纪前列宁有关报纸党性的言论来概括,即微博"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
正文
备受关注的“吴英集资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死缓。
在改判之前,“吴英案”曾经在微博上引发热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王维佳分析新浪微博上有关“吴英案”的言论之后提出: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实际上为“党派性”的意见表达和特定政治观念的宣传提供了主要渠道,这一平台上所提供的言论与意见与任何传统媒体相比,都具有更明显的“党派特征”和 “宣传意味”,而不是公共性和开放性。
他说,如果缺了独立、开放的信息,缺了对反面的、不同意见的了解,基本上按照政治立场发言的话,实际上是一种政治狂热,也是“去政治/反政治”;另一面,会导致托克维尔所谓的“温柔的专制”,即大家不关注政治了。
首先,在微博特定议题的讨论中,影响舆论的意见领袖由社会角色和阶层属性十分相近的固定群体构成;其次,这一群体虽然分析特定政治议题视角和知识背景有所不同,但是基本持有同质化的政治观念,与这些政治观念相悖的事实和意见很难进入群体的讨论中;最后,这一群体在讨论特定政治议题时,有着明确而统一的政治目标,并利用网络空间主动发起政治动员,试图影响现实政治决策,甚至推动政治体制变革。
概括来说,相近的社会经济地位、共同的文化政治意识和统一的政治目标是微博上“党派宣传”形成的三个条件。当然,“微博党”与传统政党的明显差异是缺乏制度化的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这也许是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有限影响之一,但是由于戴上了“自由”和“公共性”的帽子,反而使这一平台上的宣传比传统党派宣传有着为强大的舆论影响力。
该学者的研究对象为2012年1月18日(吴英案二审判决)至2月17日共一个月时间内的新浪微博文本,以“吴英”为关键词,“转发次数1000次以上”的“认证用户”微博,得到92条结果。他观察到:很多人曾经在“李庄案”时质疑“用价值判断代替了程序判断”的做法,但针对“吴英案”的这92条微博却又出现了大量动员性的“价值观点”——对“救吴英”持积极正面态度,对“吴英案二审死刑”持反对和质疑的负面态度。
统计发现,对此发言的微博用户中高达89%的职业身份为学者、媒体或媒体人、企业高管、律师。不过,四种职业均有各自的话语框架——
媒体:一般会呈现与传统媒体一以贯之的“新闻专业主义”的“客观话语”,但其所选取的事实虽无情绪表达,却是完全支持吴英的立场,没有另一方意见的呈现。
企业高管:“设身处地”,回顾民营企业发展史,自身创业史、阐述吴英集资的无奈与合理,而更激进的则将矛头直指体制。
律师:批评发帖审判的程序非正义的细节。即使大家在讨论法律问题,也把司法问题变成了立法问题,最后都会引申到法律的善恶问题。
学者:视角多样化,除经济学者和法学者针对专业领域发言之外,其余学者的微博内容基本都超出了专业学术领域,就言论的权威性而言与普通用户差别不大,但由于大量粉丝的存在,“非专业”的微博依然被大量转发和快速传播。
该学者进一步指出,这些微博所体现的话语和逻辑框架是:
第一,抨击中国垄断的金融制度,继而将抨击范围扩大至整个体制,认为体制应为吴英的行为负责;例如,法律学者一方面强调吴英案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却不断发布吴英案的“网络舆情”“民意”调查等微博内容;一方面援引现有法律法规质疑法庭审判的诸多细节,捍卫法律审判的程序正义,另一方面却呼吁 “财产犯罪首先废除死刑”“提升司法正当性”等针对法律体制的改革。
第二,罗列法庭审判程序的“非正义”细节,质疑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在质疑审判程序非正义的同时,将关注点从吴英案引向“腐败官员”和“政府”。微博文本暗含的逻辑是,将此前某些腐败官员的审判与吴英案进行对比,以阴谋论的方式揣测官员和政府在吴英案中获利等。问题在于,比较案例是经过选择的,那些被判处死刑的官员被忽略,那些因非法集资而被判死刑的先例更是被刻意遮蔽。该学者认为,这种对事实材料加以筛检、重新排列组合的话语表达,显然与精英知识分子“提升司法正当性”的口号相悖,甚至与他们自身追求的“程序正义”也是相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