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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左向前 2015-6-6 12:36
远望东方: 那你就再闹革命好了!
谢谢你的鼓励。很多人在网上关心时政其实跟生活中的喝茶聊天吊嗓子差不多,但我相信一定会有人就是奔着革命二字来的。
引用 zxt 2015-6-5 06:51
远望东方: 我只关心当天的事实真像。这些律师们是否真如他们的声明所说的那么正义,那么无辜,我保留看法。...其他各点你只能在法庭上才能得到完整的答复。我还是那句话直接上法院。 这就我为什么建义你们直接上法院打官司的原因。有这个案例说明你们有胜诉的可能,为什么不走司法途经呢? ...
这些律师们都不懂法?为什么警察要见一个抓一个,抓了维权公民又抓维权律师,你说的司法途经呢?李庄当年也被人质疑嫖娼(尽管李庄为人不硬气,写了什么藏头诗认罪后又翻悔)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5 04:04
zxt:   <a href=&quot;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6/86642.html&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6/86642.html</a>   2015-06-04 10:59:26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张家干   中国律师关于黑龙江庆安警方 ...
我只关心当天的事实真像。这些律师们是否真如他们的声明所说的那么正义,那么无辜,我保留看法。当年李庄也很慷慨激昂,替他喊冤的都是大律师,名家大腕,最后却不得不低头认罪,到今天也没能翻过案来。我只是打个比方,你不必作过多的联想。我等待真像浮出面来。
引用 zxt 2015-6-4 14:25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6/86642.html
  2015-06-04 10:59:26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张家干
  中国律师关于黑龙江庆安警方大规模严重侵害律师权益事件的严正声明
  (2015-06-03 17:00:12)
  近期,黑龙江庆安已成法制灾区、律师黑洞:重庆游飞翥律师和天津马卫律师接受委托前往庆安县拘留所依法要求会见被关押的当事人,被该拘留所非法拒绝,交涉无果后二位律师前往他处,后失去联系,此后二位律师亲属接到通知二位律师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得知游飞翥律师被拘留后,其亲属游忠洪委托了广东葛永喜律师、重庆唐天昊律师、河南马连顺律师、山东徐忠律师前往庆安要求会见游飞翥及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但庆安警方竟然将五人全部扣留,游忠洪被限制人身自由五小时,徐忠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26小时,而葛永喜、唐天昊、马连顺三位律师被悍然决定行政拘留15日。
  据我们所知,上述被行政拘留的五位律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徐忠律师及游忠洪均无任何违法行为,他们仅仅是正常履行律师职责接受委托后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陪同当事人亲属索取法律文书,即无端遭到庆安警方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报复迫害,庆安警方如此暴行、恶行严重践踏了中国法律,破坏了中国律师制度,是对中国法治大局的蔑视、挑衅和冒犯。
  庆安警方如此暴行已经危及每一位律师的执业安全,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则律师行业危矣!有鉴于此,我们,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中国律师,对此严重事件严正声明如下:
  一、要求庆安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拘留的律师。
  二、追究庆安当局及其上级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的刑事、行政责任。
  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被非法拘留律师所在地方的律师协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相关律师的正当权益。
  四、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处理庆安五律师被非法拘留事件,同时调查处理近期律师权益屡遭严重侵害这一严重的法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2015年6月3日
  声明人:
梁小军  北京律师  张  磊  北京律师 姬来松  河南律师  庄道鹤  浙江律师 黎文志  湖北律师  文东海  湖南律师 李天天  上海律师  范标文  广东律师 幺民富  河北律师  杨  璇  湖南律师 吕方芝  湖南律师  邹丽惠  福建律师 余文生  北京律师  刘卫国  山东律师 李金星  山东律师  蔡吉新  贵州律师 王秋实  黑龙江律师   唐吉田  北京律师(吊照)王  成  浙江律师 后   江天勇   北京律师 李和平  北京律师  李方平   北京律师 张鉴康  陕西律师  唐荆陵   广东律师 滕  彪  北京学者  庞  琨   广东律师 王全平  广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吴魁明  广东律师  夏  钧   广东律师 隋牧青   广东律师  陈科云   广东律师 刘正清   广东律师  刘士辉   广东律师 吴镇琦   广东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博 张科科   湖北律师  陈进学  广东律师 谢  阳   湖南律师  常伯阳  河南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葛文秀  广东律师 陈武权   广东律师  王全璋  北京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兰志学  北京律师 刘  巍   北京律师  孟  猛  河南律师陈树庆   浙江律师  王  军  北京律师 李大伟   甘肃律师  闻  宇  广东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徐红卫  山东律师 梁秀波   河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刘  伟  河南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刘书庆  山东律师  彭  剑   北京律师  候领献  黑龙江律师 徐向辉   广东律师  秦  雷  上海律师张  国   湖南律师  徐  涛  湖北 律师 蒋援民   广东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肖芳华   广东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魏友援   江西律师  冯延强  山东律师 刘四新   北京法学博士   童朝平  北京律师 罗  茜   湖南法律人   阎安乐  河南律师蒋永继   甘肃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覃永沛   广西律师  李昱函  北京律师 梁澜馨   河北律师  刘连贺  天津律师 邓树林   四川律师  郭  进  北京律师 何  伟   重庆律师  任全牛  河南律师 舒向新   山东律师  张  海  山东律师 许桂娟   山东律师  刘金滨  山东律 师赵国君   北京学者  蔺其磊  北京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李仲伟   山东律师  张维玉  山东律师 张传利   北京律师  李长青  北京律师 石永胜   河北律师
引用 zxt 2015-6-4 14:24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关于游飞翥律师因要求会见被拘留15日的严正声明http://www.mhzdg.com/article.php?pd=free&id=5125067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今日获悉,重庆游飞翥律师因要求会见“庆安枪击事件”声援公民而被黑龙江绥化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15日。对于黑龙江警方侵犯律师执业权和人身权的违法行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表示强烈谴责,并要求对游飞翥律师予以立即释放。
  2015年5月28日上午,游飞翥、李威达、马卫三位律师到黑龙江省庆安县拘留所要求会见因到庆安县围观、声援徐纯合案而被行政拘留10天的公民,拘留所霍所长答应下午安排会见。下午2点,当三位律师再次赶到拘留所时,霍所长却以“授权委托书不能确认系被拘留人本人所签”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最后,三名律师和三名公民在拘留所门前多次喊口号“庆安拘留所,律师要求会见”,之后离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日清晨6点左右,游飞翥律师哥哥接到一位自称黑龙江绥化公安局侦查员的电话,通知游飞翥被拘留15日,理由是寻衅滋事。李威达律师因有事提前离开,马卫律师及其他公民仍处于失联状态。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明确指出,无论见解或身份为何,所有人都有权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各国政府亦应设立相关程序和机制予以保障。中国的《拘留所条例》和《律师法》对此亦有规定。然而,庆安县拘留所非但不提供条件保障,反而以“寻衅滋事”为由将律师拘留。公权对律师都是如此肆意妄为,更何况是对普通公民?在如此环境之下,又叫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同时,关注组也注意到,本次并非单一事件,律师因要求会见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事件早已是屡见不鲜(详见附件)。“寻衅滋事”这一口袋罪名,近年也日益呈现出滥用之趋势。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非法制裁。
  对于律师要求会见反被拘留一事,关注组表示:
  1. 强烈谴责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非法拘留游飞翥律师的违法行径,并要求立即释放。
  2. 强烈要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重庆市律师协会立即启动会员维护机制,对被非法拘留的律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营救。
  3. 强烈要求追究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及相关责任人员非法拘留游飞翥律师的法律责任。
  4. 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庆安县拘留所保障“庆安枪击事件”声援公民会见律师的权利。
  5. 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关注律师执业权、人身权以及本次事件的后续进展。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5年5月29日
引用 zxt 2015-6-4 12:04
远望东方: 那你就再闹革命好了!
远望东方 2015-6-3 19:41 ,为什么不走司法途经呢?,问得好!我再搬块砖来回答你,据载:一干公民、律师赴庆安寻真相,部分公民、律师被拘留;有付剑波律师北上庆安声明书为证:
  ——兼作向律协、司法局汇报书,向家人、朋友告知书
  鉴于,庆安枪击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一干公民赴庆安寻真相,部分公民被拘留;
  鉴于,部分公民被拘留后,游飞翥、马卫律师以受托人身份前往庆安,会见被拘公民未果,反以寻衅滋事为由,被警方拘留且不在法定时间内告知拘于何处;
  鉴于,徐忠、唐天昊、葛永喜、马连顺四律师于前日赴庆安寻找、帮助游飞翥、马卫,反被警方限制自由,至今无消息;
  鉴于,在向重庆律协汇报游飞翥被拘,且请求出面维权后,律协并无实质性维权措施。
  本律师——付剑波,决定北上庆安。
  现作如下声明:
  一、本律师北上庆安,目的有三:与其他北上战友一道,寻找游飞翥、马卫、徐忠、唐天昊、葛永喜、马连顺;共同帮助前述六者,或申诉、或控告、或复议、或诉讼,或兼而有之;如到后前六者无虞,游一游大东北。
  二、本律师恪守:在法律框架内理性施为;如遇相对方违法,有理、有节、有据地抗争。
  三、本律师从网上阅知:律师来庆安者,来一个拘一个。本律师希望,这是传言。因为本律师知道,大东北沫浴党的阳光比重庆更早,早在建国前,大东北就“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相信习主席以法治国的理念在此地儿更加深入人心。
  四、如本律师被夺人身自由,或被失踪、或被嫖C、或被洗澡、或被“躲猫猫”,ETC,希望有人帮助。我出发前已签署N份委托书。
  五、本律师并不坚强。在此特别声明,本律师自由被限制5个小时后形成的与本律师相关的、或与本律师参与事件(行动)相关的所有相应证据性材料,即便有本律师的签字、捺印,或即使有本律师的音像,一律无效。
  六、本律师坚信:法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的目标,习近平让每个公民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的指示,定然适用于大东北一隅——庆安!
  友朋、亲人、战友、同行、公民们,请为本律师壮行!
  重庆律师:付剑波
  2015年6月2日凌晨1时30分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4 08:42
左向前: 当年共产党领导的一帮泥腿子都不知道上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闹农会,搞暴动,真是匪夷所思。
那你就再闹革命好了!
引用 左向前 2015-6-4 07:21
当年共产党领导的一帮泥腿子都不知道上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闹农会,搞暴动,真是匪夷所思。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22:33
zxt: 关于第二条,我来搬块砖,鹤龄: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原文   <a href="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 target="_blank">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a>   庆案枪击 ...
5、不用说,李乐斌开枪过程的视频就更重要了。然而,我们听了解说词“……民警李乐斌在对徐纯合口头警告无效后朝徐纯合开枪……”以后,就看到徐纯合摊在凳子上了。视频上李乐斌的枪连面都没有露过一次,我们能相信李乐斌自述的枪击过程就没有一点失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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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在拍电视剧,一个镜头接一个镜头,一个场景接一个场景。该有的都应该有。某人不是在“庆安枪击案:“镜像”模式者们玩忽职守,该当何罪”一文中贴了两个微短片吗?上面那个微短片就是徐倒地后站起来,朝李抡棍的片段,也是李对徐发出口头警告的时间内的片段,可惜,这个片段里看不到李的上半身。 ...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22:18
zxt: 关于第二条,我来搬块砖,鹤龄: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原文   <a href="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 target="_blank">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a>   庆案枪击 ...
 “后来他(徐纯合)夺个那个警用胶皮棍打警察。警察拔出枪叫他别动。这个过程中一直叫他别动,他不听劝,显得很狂燥。”
  有视频不用而用一个目击者的证言,难免不失真。而这个王先生用了“一直叫他别动”,“一直”表示的“动作持续不断”,持续不断的劝就不存在开枪的问题了。显然,这样证言是失了真的。而且,“劝”是个十分温和的词语,很明显,这位王先生是带有一定偏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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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王先生应该怎么说才是没有偏向性的?“他不听叫"?”他不听喊"?“他不听警告”?“他不听吓唬”? ...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20:15
zxt: 关于第二条,我来搬块砖,鹤龄: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原文   <a href="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 target="_blank">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a>   庆案枪击 ...
其他各点你只能在法庭上才能得到完整的答复。我还是那句话直接上法院。
引用 yiou 2015-6-3 19:54
远望东方 zxt两位朋友:纠缠这造谣不造谣所谓的新闻已经没有什么意思。看看审判薄熙来为了造假什么手段都可使出。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19:45
zxt: 关于第二条,我来搬块砖,鹤龄: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原文   <a href=&quot;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quot; target=&quot;_blank&quot;>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a>   庆案枪击 ...
  1、徐纯合打李乐斌的帽子是真的,没有造假,可是视频中却连续打落了两次,头上只戴一顶帽子,除了打落后捡起来又戴上才能第二次打落,可是视频中却没有李乐斌捡起帽子又戴上的过程。只能一次却变成两次,这就失真了。
  2、徐纯合摔孩子是真的,没有造假。但他只摔一次孩子,视频上却摔了三次,其中两次在“红线圈”内。一次变成三次,又失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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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不过是简单的镜头重放,是为了让观众看的更清楚。当然你也可以朝恶意的方面理解,但改变不了事实。 ...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19:41
zxt: 关于第三条,丰满村村支书王淑华女士、村会计邓利民先生的陈述、财新网5月13日发表《庆安枪击案死者徐纯合“无上访史”》等均证明徐母权玉顺在重点稳控名单当中 ...
“徐母权玉顺在重点稳控名单当中”,“权玉顺有上访史”并不是当天,在庆安车站发生了截访的直接证据,更不是李乐斌参与了截访的直接证据。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19:33
zxt: 贵州袭警的案例   新华社2013年06月21日《贵州关岭县民警张磊枪击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连接:<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6/21/c_116241835.htm" target="_blank">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6/21/c_116241835.htm</a> ) ...
这就我为什么建义你们直接上法院打官司的原因。有这个案例说明你们有胜诉的可能,为什么不走司法途经呢?
引用 zxt 2015-6-3 16:40
贵州袭警的案例
  新华社2013年06月21日《贵州关岭县民警张磊枪击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连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6/21/c_116241835.htm )
  新华社新闻中说道: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12日16时许,当地村民郭永华、郭永文酒后在关岭县坡贡镇街上与代寸忠、代朋良因经济赔偿之事发生抓打。接警后,时任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的被告人张磊带领协警王道胜赶到现场制止。在处警过程中,张磊、王道胜遭到郭永华、郭永文抓扯,被制止后,郭永志加入进来,与郭永华一道抓扯张磊,将张磊推到路边沟里。张磊起来后往后退让并掏出手枪朝天鸣枪示警,但郭永华、郭永志继续扑向张磊,张磊边退边再次朝天鸣枪示警。随后,张磊在抓扯中连续击发三枪,致郭永华、郭永志中弹死亡。案发后,张磊用手机分别向关岭县公安局和坡贡镇负责人报告此事,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张磊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新华社报道的判决是这样的: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被告人张磊枪击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
引用 zxt 2015-6-3 16:32
远望东方: 第三条,所谓“事实更清楚了,截访引起”完全是强词夺理!徐纯合一家在车站进进出出跟本就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
关于第三条,丰满村村支书王淑华女士、村会计邓利民先生的陈述、财新网5月13日发表《庆安枪击案死者徐纯合“无上访史”》等均证明徐母权玉顺在重点稳控名单当中,徐纯合随同权玉顺及三子女一起&quot;出游&quot;,徐纯合无上访史而权玉顺有上访史,是谁在强词夺理!所以 巩献田论证:早在十多年前,我就听我指导的研究生说过,地方上有所谓严禁“违法上访”的事情。我听后,半信半疑。有一次,坐火车到保定上课,沿途果然发现一条标语,上写着:禁止违法上访!不得不信,果有此事,......
引用 zxt 2015-6-3 16:20
远望东方: 这第一条就根本站不住脚。李乐斌出来只是为了制止徐纯合阻挠其他旅客的行为。在此之前他两没有接触。旅客进站后李乐斌就回到了警室。如果徐纯合不追至警室并冲击 ...
关于第一条,我再搬两块砖回答你,真实但不全面的信息,是认识的陷阱!——由徐纯合被击毙一案所想到的 北京大学 巩献田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xuezhe/2015-06-03/86580.html早在十多年前,我就听我指导的研究生说过,地方上有所谓严禁“违法上访”的事情。我听后,半信半疑。有一次,坐火车到保定上课,沿途果然发现一条标语,上写着:禁止违法上访!不得不信,果有此事,......可问题就在于徐纯合是否“袭警”呢?开始,舆论不是也说王文军的依法执行公务吗?那么,李乐斌是不是依法执行公务呢?我看,这个结论下的未免太早吧!仅仅看案件在媒体公开后,我国主流媒体的报道,我也得出徐纯合是袭警的结论。因为我不在国内,央视的视频至今我也没能看到。刘金华同志的网文,曾经引起我的注意和疑问。为什么训练有素的警察竟然让一名醉汉把警棍夺去?起码这个李文斌的警察职业素质不合格!当我看到谢燕益、李仲伟的法律意见(见附件1)和十六人署名的调查报告(见附件2)后,感到问题并非那么简单。庆安徐纯合案件,能够证明谢燕益李仲伟的法律意见所言的,是警察李乐斌殴打徐纯合在先,那么就无法排除李乐斌是防卫挑拨的怀疑。(见附件3)在此,我呼吁: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对于谢燕益、李仲伟的法律意见和谢燕益、李仲伟、刘书庆等十六人署名的调查报告,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必须组织负责与案件无任何利害关系的领导同志和专业人员,抱着对人民、对国家和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气,搞清真相,得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结论,并公之于众。非如此,不能正视听,平民愤,顺民心,稳社会!!!非如此,也不能教育我们的干警。
    浅谈庆安火车站枪击案中的“如果……”及其它 2015-06-02 19:25:12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轻松十分:我不是专家,但也提几个问题与专家商榷:我们看视频知道,在事件发生的开始,李警官是在接到保安的报告后出现的,他当时控制的徐的双手,让旅客进了站,就走了,这正常吗?警察是不是起码要带他到警务室问讯一下?李的理由是他一个人把徐带不到办公室,现场又没有第二个警察,这个理由有点牵强,请问保安是干什么的,你不能要求他们配合一下吗?为什么不弄明原因呢,这是任何一个警察都会做的事,可李警官没有做,这不反常吗?这里,我们也“如果”一下,如果他当时严格执法,把徐带回警务室,弄清楚原因并给予训诫,或把他拷起来,拘留几天,这后面的事情还能发生吗?后来徐去踢警务室门,李警官出来与他对打,第一次掏枪吓唬他,虽其情可谅,但也不是太符合执法规范吧!试想一下,如果他当时不掏枪吓唬,醉酒的徐能说“谁抢到枪是谁的”吗?也许你会说,李警官当时是不知道徐是醉酒的,这恐难令人致信,以几年在车站执法的经验,又开始控制徐的双手放旅客进站时,二人面对面接触过,能看不出这人的精神状态吗?如果这人开始给他留下的是穷凶极恶的凶徒印象,恐怕李警官不会这么大意地放开手离开吧?在节目中,李警官还辩解说,因为对讲机没电了,不能请求支援,这就更加牵强,难道不能用手机和办公室电话请求支援吗,或者口头向现场保安要求支援也可嘛,哪条规定禁止警察向保安要求支援呢?而且他说执法纪录仪坏了,这就更让人无语……
引用 zxt 2015-6-3 16:05
远望东方: 第二条,承认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是个进步,承认没造假就应该承认视屏中的呈现的基本事实,就不应该继续说什么“警察随意开枪杀人”这样违背事实的话。...
关于第二条,我来搬块砖,鹤龄: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原文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505/85828.html
  庆案枪击案的视频经央视播出后,立即遭到了质疑造假。近日,有关鉴定部门经过鉴定,作出结论:视频没造假。我没有理由提出质疑,所以,完全相信这个结论,没造假。
  但是,我以为,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
  一张漂亮的脸蛋长颗并不影响其漂亮的小斑点,如果只放大斑点并点出是某张脸蛋上的斑点,虽然这个令人看着恶心的斑点并不是造的假,而它的被放大却使漂亮脸蛋失了真。
  具体到央视公布的视频,我观察到的就有几个失真之处:
  1、徐纯合打李乐斌的帽子是真的,没有造假,可是视频中却连续打落了两次,头上只戴一顶帽子,除了打落后捡起来又戴上才能第二次打落,可是视频中却没有李乐斌捡起帽子又戴上的过程。只能一次却变成两次,这就失真了。
  2、徐纯合摔孩子是真的,没有造假。但他只摔一次孩子,视频上却摔了三次,其中两次在“红线圈”内。一次变成三次,又失真了。
  3、上述两项中的次数变多,可能是为了突出重点进行的回放。徐纯合袭警是导致李乐斌开枪的直接原因,他是怎么袭警的?这段视频是个关键的证据。央视应该公布这段视频,必须公布这段视频,最好也能放大或回放这个视频,让公众能够清楚的了解这个过程。但是,视频上我们在听了解说词“……徐纯合双手抡起警棍,击打李乐斌的头部”以后,却只看到徐纯合抡起警棍击打的动作,这个没造假,肯定是真的;可是,却没看见击到李乐斌的头部,这就很难认定不失真了。而且,“击打”的动作没有用副词进行限制,可以是“击打”一下,可以是持续的“击打”。如果“击打”一下就住了手,绝对不可以成为李乐斌开枪合法的借口。这里的“击打头部”是作为“开枪合法”的理由,所以,其表意只能是持续的“击打”。事实上,只是头部被击一下,右手手背被击一下(李乐斌自己说的),所以,这个“击打头部”肯定是失了真:击一下变成了持续的击打!
  4、按说警察在开枪前应鸣枪示警的。李乐斌用“在封闭的空间内,如果鸣枪,有可能会发生跳弹”回答了新京报记者的这个提问,说是用“口头警告”代替了鸣枪警告。我不知道在封闭空间内依照规定是不是可以用“口头警告”代替鸣枪警告,不说它。但是,这个口头警告肯定是不能少的。这是认定李乐斌开枪合法的重要证据。所以,公布全程视频时,公布这段内容也很重要,绝对不能少。尽管无声的视频不能放出李乐斌警告徐纯合的话,但是,说话必须动嘴吧。嘴巴有没有说的动作以及说动作持续的时间可以说明李是不是对徐进行了警告。
  可是,这个口头警告的过程视频也没有显现出来,而用了现场目击者王先生的证言:
  “后来他(徐纯合)夺个那个警用胶皮棍打警察。警察拔出枪叫他别动。这个过程中一直叫他别动,他不听劝,显得很狂燥。”
  有视频不用而用一个目击者的证言,难免不失真。而这个王先生用了“一直叫他别动”,“一直”表示的“动作持续不断”,持续不断的劝就不存在开枪的问题了。显然,这样证言是失了真的。而且,“劝”是个十分温和的词语,很明显,这位王先生是带有一定偏向性的。
  5、不用说,李乐斌开枪过程的视频就更重要了。然而,我们听了解说词“……民警李乐斌在对徐纯合口头警告无效后朝徐纯合开枪……”以后,就看到徐纯合摊在凳子上了。视频上李乐斌的枪连面都没有露过一次,我们能相信李乐斌自述的枪击过程就没有一点失真吗!
  6、“3、4、5”项说了三段必须公布却省掉了的视频内容。这里说一个应该省去却没有省去的一段视频内容。这就是徐纯合中枪摊下后,其母从他手中夺过警棍朝他身上打了两棍。而且,据我的视觉,这是整个视频中清晰度最高、连贯性最强、节奏最分明的一段视频:徐母弯曲的身子就在儿子身旁看着儿子中枪摊在凳上,儿子手中的警棍一端正好落在她的脚前,她从儿子手中慢慢的夺过棍子,朝儿子的身上轻轻的打了一下,又打一下。
  儿子中枪倒地,母亲持棍鞭尸。人们难以理解这位母亲当时的心态。这样的镜头非常的残忍。这个残忍的镜头与徐纯合的袭警和李乐斌的执法实际上毫无关系。徐纯合的生命终结,这个枪击案已经划上句号,根本就没必要向天下公示这个与案无关的残忍“尾声”了。然而,视频没有忘记详详细细地记录下这个尾声,而且还唯恐人们看不明白,特别提示,这个打徐纯合两棍的老人就是他的母亲。
  为什么要这样?分析起来,尾声虽与案件无关,却可以证明“开枪合法”。它证明这个徐纯合该死、该死、早就该死,连自己母亲都仇恨气愤到持棍鞭尸的人,警察开枪击毙还能不合法吗!
  不过,我以为,这个“母亲持棍鞭尸”的故事在这里又失真了。
  生活中,有这样的弱者,自家孩子被人欺负无力讨公道时,会骂孩子“谁叫你这死鬼惹人家”以发泄对对方的不满,有的还会用打孩子出气。
  徐纯合为人虽然不争气,但与母亲的关系基本是正常的。如今,他被枪击死亡了,做母亲的能有不悲伤的道理!即使生前的关系非常紧张,也不可能在儿子凶死后用鞭尸来泄恨的。
  如今,儿子凶死了。一个垂暮老人,她能为儿子做些什么呢?什么也不能。儿子是自己养的,她只有打儿子两棍的权力!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打给旁边人看的。当时的她,并不知道这两棍会是打给天下人看的。
引用 yiou 2015-6-3 12:23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谁给人民警察可以随便杀人(草菅人命)的权利!?还要公检法啥用!?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10:51
zxt: 武兵:庆安火车站枪杀案断想 在大地微微网22个表态中为17 鲜花5 握手,对徐纯合案反字号网友有八九个回帖,2015-5-28 07:59以转载 刘金华:谈谈最近备受关注的三个 ...
这第一条就根本站不住脚。李乐斌出来只是为了制止徐纯合阻挠其他旅客的行为。在此之前他两没有接触。旅客进站后李乐斌就回到了警室。如果徐纯合不追至警室并冲击警室,后面的一切也许就不会发生。
第二条,承认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是个进步,承认没造假就应该承认视屏中的呈现的基本事实,就不应该继续说什么“警察随意开枪杀人”这样违背事实的话。
第三条,所谓“事实更清楚了,截访引起”完全是强词夺理!徐纯合一家在车站进进出出跟本就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引用 zxt 2015-6-3 09:48
武兵:庆安火车站枪杀案断想 在大地微微网22个表态中为17 鲜花5 握手,对徐纯合案反字号网友有八九个回帖,2015-5-28 07:59以转载 刘金华:谈谈最近备受关注的三个案件(炎黄案,周秀云案,徐纯合案) .发帖于热点关注,状态是 (待审核)  ,现就此案一并作答,
1、律师寻求“庆安枪击案”起因,来源:红歌会网2015-05-28 17:17:40  第一、非法截访系本案起因。2015年5月2日庆安火车站及肇事民警李乐斌非法阻拦徐纯合一家人出行是本案的起因。无论当事人是出门乞讨、上访还是探亲访友,车站及民警阻止限制其出行均属违法行为。作出这一结论,有徐纯合母亲权玉顺女士2015年5月5日录音证言一份、权玉顺女士2015年5月11日现场录像证言一份、徐纯合堂兄徐纯智先生2015年5月7日现场录像证言一份、相关责任人丰满村村支书王淑华女士、村会计邓利民先生的陈述与辩解、庆安当地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陈述与辩解、哈尔滨铁路局铁路公安处有关人员的陈述与辩解、北京晚报2015年2月18日采访报道的《今晚祖孙四人吃上了热饺子》书证一份、财新网5月13日根据实地调查采访并发表的《庆安枪击案死者徐纯合“无上访史”》书证一份等。以上证据均证明徐母权玉顺及徐纯合作为当地稳控对象在重点稳控名单当中,受到王淑华、邓利民及当地政府长期“关照”!2015年5月2日徐纯合一家人出行被非法阻拦这一事实,铁证如山!该帖后踉帖老虎苍蝇 2015-05-30 16:31:09 【李乐斌这一枪啊打的真漂亮】打出了什么叫袭警?打出了依法治国威风?打出一个与“歹徒博斗的英雄!打醒了我的中国梦!今天你不为公平正义站出来,明天你会否也被洗净一枪毙命?
2、庆安枪击案视频“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来源:红歌会网,作者贺合林以为,没造假并不等于没失真!该帖后踉帖远乡 2015-05-27 14:14:50 无论如何,不能助长警察随意开枪杀人的现象持续发展,如果这样,中国普通人的性命不保。警察也是人,他也有激怒和失去理智的情况,不分表红皂白,只执自己手中有枪,自己是警察就可以开枪杀人,这就是一个法西斯独裁的社会现象。
3、鹤龄:汇总“庆安枪击案之我见” 摔不掉的开枪违法,来源:红歌会网,作者贺合林: 在我的博文中,有位“Huhu9011”留言:“并不是只有‘致命性武器’才能‘威胁生命’,羽毛球拍都能打死人。”我说:照你的逻辑,国家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还不够,还得管制羽毛球拍等一切可以打死人的东西,包括人们的手和脚在内,出门都必须砍下来留在家里才行,因为拳头也能打死人,脚也能踢死人!总之,我认为,对于这个枪击案,有关部门应该有所反思有所检讨。而对于李乐斌则必须有所惩罚。否则,就乱套了。法律就不存在了,唯一留下的就是一个“无须法”!该帖后踉帖怀旧老兵 :对此案很多网站都禁言了,不支持开枪的帖子基本上全部删除!什么维护丽力逼比维护王文熏还丧心病狂?丽力逼知道内幕,逼急了就把你卖了。事实更清楚了,截访引起!!!坚决维护腐败,腐败分子大规模报复拉开帷幕,谁再上访、举报腐败,徐纯合就是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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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07:51
autobbstwka: 問題是作為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是否已經開始採取比較獨立公正的調查。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國家電視台CCTV。居然屢次三番播出自己的所謂調查視頻,而當地涉案單位的所 ...
再做任何调查都会有人不相信,只有直接上法院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如果连法院也不相信,那就没办法了。
引用 autobbstwka 2015-6-3 06:45
問題是作為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是否已經開始採取比較獨立公正的調查。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國家電視台CCTV。居然屢次三番播出自己的所謂調查視頻,而當地涉案單位的所謂自查部門也隨之呼應。據聞不少參與律師也受到各種制約。請問這樣下去,怎麼辦?
引用 远望东方 2015-6-3 04:45
对于与事实相关的部份不想再说了。CCTV的多个节目已非常清晰的报道了所有的关键事实,并对所谓的疑点作出了明白的解释和演示,有人横竖不信,再解释也没用。我还是建议即然有那么多律师热心投入,那就直接上法院递诉状,由法律来做个判决,而且有一个贵州的案例在先,你们还是有胜诉的机会的。只是希望如果走法律途经,你们也要接受对你们不利的判决,不要一味的横吵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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