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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与“牌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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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9:49: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长缨在手 于 2012-7-24 19:50 编辑

“婊子”与“牌坊”


与一位朋友闲聊,他愤愤说道,一个社会如果“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就是地地道道的“婊子”社会。


他的话可谓一针见血。君不见,“和谐社会”的权贵们,一个个花天酒地,奢侈无度;百姓们却看不起病,买不起房,甚至死不起,――多么“和谐”!为了维持“和谐”,权势者动用一切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人们,――多么“和谐”!


说着“和谐”唱着“和谐”,无非是要百姓当顺民。若在“太岁头上动土”,哪一个不被“和谐”?“万家墨面没蒿莱,敢有歌吟动地哀”(鲁迅《无题》诗),便是“和谐社会”的写照。


还有那“打左灯向右转”,说的是“马克思主义”,行的却是对外投降卖国、对内法西斯蒂,――“马克思主义”成了“牌坊”。打着“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号,走的却是“最坏的资本主义”道路,――“社会主义”成了“牌坊”。


“婊子”社会,自然是“婊子”的天下。且看如今的“公仆”,多是“作秀”的高手。“为人民服务”,成了“公仆”们的口头禅。道貌岸然的“公仆”,哪个没有二奶、三奶?“清正廉洁”的“公仆”,哪个没有千八百万?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在一个卖官鬻爵的社会,如果说还有“清官”,借用一位网友的话说,不是“弱智就是脑残”。那些自诩“清官”的“公仆”,恰恰是和那样的巨贪!


Yes, “婊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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