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查看评论
引用 zxt 2013-3-24 08:40
法律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意志,王法繁则民生苦。
引用 掏光养秽 2013-3-24 08:10
毛主席早就说过:要人治,不要法治。这并不是因为“法治”靠人来执行,实际上是“人治”,而是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管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应该是人民,而不是法院、检察机关、军队、警察。人民通过四大自由而实现自治,必须代替国家的对内职能,否则江山就会变色。
作者说的也是有理的,揭示了资产阶级“法治”的虚伪性。但没有看到,这种“法治”即使到了社会主义国家,也仍然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即人民管理国内一切事务,一切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实现了这一点,就实现了“人治”,也同时实现了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3-23 22:28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5 02:45 , Processed in 0.008152 second(s), 5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