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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沙丘 2013-2-24 18:48
概念混乱。胡说八道。宪政是一种社会管理方式。而资本主义是一种所有制。这两种怎么能等同?难道商鞅变法时,商鞅就是资本主义?
引用 茅矛 2013-2-24 08:53
一个为法西斯专制辩护的狗奴才!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2-24 07:45
1、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仅属于资本主义范畴,还属于社会主义范畴,而且主要地是属于社会主义范畴。所谓“新”,体现的就是这个社会主义的特性。

2、科学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脱胎而来,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扬弃。宪政体制作为资本主义的精华,是完全可以保留而且是必须保留下来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否则,脱离了宪政体制,社会主义就必然会误入独裁专制的阴沟。这是毫无疑问且已经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失败所证实了的。汪亭友放言“资本主义范畴的宪政制度与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制度是根本不相容的”?请问,谁告诉你的?!

3、“目前我国虽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社会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一看这个肮脏的世界,还是社会主义么?吃了驴粪的你满嘴胡言,简直是欠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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