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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黑山 2012-11-30 14:01
如今,社会主义制度出现已经近百年。从社会现实出发,我们已经可以对社会主义有更多的刻划。现实里,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一直存在,而且这种国家机器不但拥有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还拥有控制管理公有生产资料的权力、利用公有资产组织社会生产并对这种生产过程创造的财富的进行分配的权力。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不但没有消亡,而且比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拥有更多的权力。

面对这样的现实,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是继续重复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设想,还是重新研究一下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在此顺便请左派朋友们三思。
引用 大黑山 2012-11-30 13:48
[quote]赤色飞蛾: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你若不了解国家这东西是怎么产生的,怎么维持的,那么还是请你读一读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还要指望建立国家体系的,都是在搞国家垄断资本主 ...
《论社会主义社会》中多处引用《国家与革命》,所以就不用你提醒了。而且,完全照搬马克思恩格斯说过的话不等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

马恩设想中, 生产资料公有以后国家就将消亡。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解释说 国家正在消亡但不是立刻消亡,所以革命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国家,这就为十月革命后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但是,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国家机器,这是一个暂时的过渡还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必须?马恩的设想没有讲清楚----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看,他们也不可能讲清楚,他们只能是做一些设想。物质决定意识,理论应该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在社会主义制度还没有成为现实存在的时候,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刻划都只能是设想而不一定是真理。
引用 赤色飞蛾 2012-11-28 14:30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你若不了解国家这东西是怎么产生的,怎么维持的,那么还是请你读一读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还要指望建立国家体系的,都是在搞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什么国家消亡等等都被你抛置脑后了,没有一丝马克思主义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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