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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胆之镜 2015-4-4 20:19
《新闻封锁也是一种民族压迫》
(http://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41218)
作者:长平

一对维吾尔族夫妇是否因蓄须及穿罩袍被判刑入狱,竟然成为悬案。时评人长平认为,新闻封锁是严重的人权侵害和民族压迫。

(德国之声中文网) 仅仅因为留大胡子,一名维吾尔族男子就被判处六年徒刑?而他的妻子,也因为 戴面纱、穿罩袍,但有悔过行为,被判处两年徒刑。几天前,来源为《新疆经济报》的这一消息出现在网络,让一些汉人也感到不安,在社交媒体进行讨论。

随后这篇报道被删除。紧接着出现一则致歉声明,自称是撰写这篇报道的《喀什特区报》记者的人说,相关新闻事实未经深入采访核实,造成报道严重失实,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在此,向广大读者深表歉意。然后,这则致歉信也消失了。《新疆经济报》的一名编辑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无论是他所供职的报纸还是《喀什特区报》,从未刊发过那篇文章。

一对夫妻是否被判刑入狱,两家公开出版的报纸是否刊发过一则消息,这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事情,竟然也成了神秘的悬案,全世界的媒体都无法查证,简直匪夷所思。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局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异常严厉的新闻封锁。

中国政府对中国境内所有媒体都予以严格管制,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新闻被定为更高的敏感级别。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的新闻越是重大,汉族地区的媒体人除了按要求对官方通稿鹦鹉学舌之外,越是避之唯恐不及。同样是自焚抗争惨剧,无论是2009年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还是2010年江西宜黄的钟家自焚事件,中国媒体人不仅努力突破禁令进行报道,而且采取介入行动,帮助抗争者逃离官方的迫害。自2008年以来,已有超过130名藏人自焚抗议,在整个中国的媒体和网络中,却好像根本不曾发生一样。

在这种状况下,少数民族发出自己的声音尤其重要。但是,谈及此事时,前学运领袖、内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对德国之声说,少数民族记者面临比汉人更大的压力。他们的报道受到更多的政治审查,稍有越界就可能失去工作,甚至被戴上分裂主义者的帽子。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严防死守,但是汉族网民和媒体人仍然利用各种办法,在网络上传播真相,表达意见。少数民族地区的网络和电话受到更多的监控,新疆地区在2009年至2010年甚至被彻底断网长达半年时间。

人们时常讨论中共的少数民族政策,如干部派遣、经济建设、文化保存、宗教自由和就业状况等等。高考加分、招工指标等“民族优惠政策”引发部分汉人的不满,他们据此否认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压迫。还有一些人总是以 你不了解真相为由,反驳外界舆论对民族政策的批评。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新闻封锁本身就是一种民族压迫,而且是最严重的人权事件之一。

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一种天赋人权或者自然人权,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权理论先驱都进行过有力的论证。《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指出,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剥夺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就抽掉了一个民族发展的根基。在这种前提下,那些所谓优惠政策可以说不值一提。只有在基本人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这些补偿性的政策--类似于美国的肯定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才有讨论的意义。

中国政府为自己的少数民族政策辩解的最好办法,也是必需的前提,就是解除新闻管制,促进信息透明。只要政府操控媒体、禁止采访、打压新闻工作者,无论真相是什么,这种严重的人权侵害和民族压迫都不证自明。
引用 照胆之镜 2015-4-1 12:39
sxm: 我感觉判刑一事未必真实,但关于“穿戴留”的报道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例如“此外,夏马勒巴格镇还为35名有宗教知识但无宗教职务的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由 ...
“两高:诽谤信息量转发量超500条将入刑”(两高代替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最高法 “非组织政治活动”(党纪代替国法入罪)

汝 感觉两高知法犯法乎?两高眼里还有法制吗?上梁都不正了,下梁歪不歪呢?
引用 sxm 2015-4-1 11:13
照胆之镜: “记者”未尝不是迫于伪共压力致歉呢?事实证明,很多遥谣领先的预言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我感觉判刑一事未必真实,但关于“穿戴留”的报道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例如“此外,夏马勒巴格镇还为35名有宗教知识但无宗教职务的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由镇党委委员和宗教办干部授课。截至目前,已经集中培训了两期。 据悉,目前,包括流动人口在内,全镇居民都与政府签订了承诺书杜绝“穿戴留”,群众“穿戴留”问题基本消除,结婚时按照宗教形式“念尼卡”的现象也基本消 除。”    这也算是软性暴力了。在没有重大实质变革的情况下,要让“全镇居民自愿”改变旧俗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有理由相信边疆居民受到了某种压迫。
引用 照胆之镜 2015-4-1 10:09
ttt: 转: 大陆南方系记者造谣被迫道歉:《喀什市判处一批“穿戴留”不法分子》系假新闻  作者: 星岛日报报道(徐.峡.赏.兰)  , 12:11:35 03/31/2015:   - 论剑谈棋 豪 ...
“记者”未尝不是迫于伪共压力致歉呢?事实证明,很多遥谣领先的预言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引用 ttt 2015-4-1 06:54
转:
大陆南方系记者造谣被迫道歉:《喀什市判处一批“穿戴留”不法分子》系假新闻
作者: 星岛日报报道(徐.峡.赏.兰) [221972:892], 12:11:35 03/31/2015: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ww.washeng.net/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新疆喀什市一批被指受宗教极端思想蒙蔽的「穿戴留」(穿蒙面罩袍、戴面纱、留大胡子)人士近日公开宣判,其中一名男子因留长须、鼓励妻子穿蒙面罩袍,被判入狱六年。率先报道这一消息的记者公开致歉,称报道严重失实。但有网友质疑,记者致歉是「奉命背黑锅」。
  《喀什特区报》本周一刊登了「喀什市判处一批『穿戴留』不法分子」的报道,当地一名三十八岁男子买买提明从五年开始留长须、妻子开始戴面纱、穿蒙面罩袍。二人最终被检方起诉,买买提明获刑六年。
  截至昨日,内地各大网站已经悉数删除该篇文章。《喀什特区报》记者李君霞则在新疆亚心网的讨论区,上载了一张「致歉声明」,承认对有关报道「未经深入采访核实」,内容严重失实,向广大读者致歉。
  致歉声明
  地州新闻2015-03-30 13:28:12来源:亚心网
  我是喀什特区报记者李君霞,3月27日发表的《喀什市判处一批“穿戴留”不法分子》 ...
引用 龙翔五洲 2015-4-1 05:29
觉得怪怪的,不是说宗教信仰自由吗?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4-1 00:37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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