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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13 10:46
赤旗: 大多数情况是取保候审,先挂12个月,等事情都淡了再说。就是说在法理上我们抓你是没错的,如果你再重犯,可以再抓回来。 ...
那就是所谓的补充侦查了
引用 赤旗 2014-6-13 07:38
远航一号: 最高法关于“撤回起诉”的指导意见。 <a href="http://www.ccdi.gov.cn/flfg/fgsy/201401/t20140107_16573.html" target="_blank">http://www.ccdi.gov.cn/flfg/fgsy/201401/t20140107_16573.html</a> 其中第十一条说,撤回起诉后七日内,检察院应做出“不起诉 ...
大多数情况是取保候审,先挂12个月,等事情都淡了再说。就是说在法理上我们抓你是没错的,如果你再重犯,可以再抓回来。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13 07:25
最高法关于“撤回起诉”的指导意见。
http://www.ccdi.gov.cn/flfg/fgsy/201401/t20140107_16573.html
其中第十一条说,撤回起诉后七日内,检察院应做出“不起诉”或者退回侦查机关(公安局)的决定。如退回公安局,检察院应提出或者补充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吴目前还处于取保候审。只有在不起诉或撤销案件以后,才会“撤销强制措施”然后才能讨论“国家赔偿”问题。

我学的是八十年代刑事诉讼法。那时大概没有撤销起诉一说。不过基本精神还是一致的。撤销起诉不是最终法律决定。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13 07:08
远航一号修改标题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13 07:02
又看了一下新闻,看来“撤回起诉”确实是刑事裁决书用语。但律师又说案件尚未撤消,可见还不是最终结论。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13 06:59
“撤诉”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用语。所谓“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不起诉”,即明确原被告人没有任何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长时间被羁押,政府是有赔偿责任的。如以前有工作的,要恢复工作并补发工资。另一种是“免予起诉”,就是虽然被告人触犯刑法,但是情节轻微,因而检方决定免予起诉。既然没有起诉,当然谈不上有罪或无罪判决,只有在检察院坚持起诉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判决有罪或无罪,才可以有无罪释放。当然也可以认定情节轻微,给与“免予刑事处分”,后者仍然是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中国劳工通讯”不会连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吧?吴贵军被释放,肯定有一个正式的结论,或者“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必居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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