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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御姐脚上袜 2013-11-17 02:33
即使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剥削阶级思想仍然会长期存在。因为社会主义并没有废除资产阶级法权,因为社会意识相对于社会存在总有一定的滞后性。

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人,不仅是原先的剥削阶级成员及其后代,也可以是一般的人民群众,包括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乃至于党的领导干部。只不过有的人剥削阶级思想占主流,有的人社会主义思想占主流罢了。但是,一个普通人,人民群众中间的一分子,即使他的剥削阶级思想占主流,这种主流地位往往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才会突出地表现出来。比如说,当上领导干部了:他是不是仗着自己是领导,就到处占便宜?他是不是仗着自己是领导,就给群众摆脸色,作威作福?像这样的问题,通常要等到他有了一定的地位,才能够看得比较清楚(没地位时就很明显的,也有,但毕竟是少数)。在此之前,甚至他自己的感觉也未必准确——陈涉没发迹的时候,也跟人说“苟富贵,勿相忘”来着;一成了“张楚”政权的王,就把“妄言”的老乡给杀掉了——就不要说别人的感觉了。

那么,怎么样通过一种方式,有效地识别这些受资产阶级影响的人物呢?这就是“文化大革命”要完成的任务了:先给他们以一定的地位,保持对他们的监督,看他们的作风、思想等,是不是越来越向剥削阶级靠拢。如果是,就可以随时撤换;换上的人如果还有问题,那就接着换;如果发现换错了,还可以改回来。

当然,真正有条件登上“领导”地位接受检验的,只是一小部分人。但最重要的是,大多数人在这个过程中锻炼了眼力。他们学会了分辨一个人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会了分辨剥削阶级的思想和作风;还可以拿这样的标准来照照自己,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那些剥削阶级的脏东西。诚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所说:“使广大群众在斗争中提高觉悟,增长才干,辨别是非,分清敌我”。

如果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双善于分辩的火眼金睛,那么修正主义者想要抢班夺权就没这么容易了。可惜,文化大革命没有达到它的预期目标。虽然如此,它还是让一代代修正主义领袖胆战心惊,它还是为避免中国重蹈苏联覆辙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引用 金沙江船工 2013-11-14 17:21
再说白点:“阶级斗争”,就是马克思主义!
引用 金沙江船工 2013-11-14 17:18
为什么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现实政治社会,怎么会不灵呢?
引用 金沙江船工 2013-11-14 17:14
“有了如下的想法。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胜利后产生的,如果社会主义社会成功,阶级的分野就将很大程度上减弱,甚至在表面视野上消失,那么是否阶级斗争就消失了?阶级矛盾就消失了?还是仅转化成了新的形式?而这种新的形式是什么样的?这种新的形式的阶级斗争又是如何推动社会前进?进而,人民民主这样的社会主义的统治机器,又是如何和这种新的阶级斗争形式相互作用的?”
  “阶级斗争”的含义是什么?如果仅仅理解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就太简单了;“阶级斗争”还是一种思想方法:即,唯物辩证法在政治社会分析中的具体运用。
引用 吴为 2013-11-13 04:57
青山在: 人类社会财富的积累必须通过剩余价值的的积累来实现。也就是说剥削是个广义的事情,社会必须的事情,征税的实质就是剥削。说征税就解释为光荣,说剥削就被贬为可耻,是流氓政治的需要。所以权力不是生产资料,是一种对社会管理的手段,剥削是它的功能之一
这里面的问题是,剥削或者税收所得到的钱,到哪里去了?是满足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还是用来为广大群众谋利益呢?举个例子,民国蒋介石时要收税,新中国毛泽东时代也收税,在这两个不同的时代,税收的用途有没有区别呢?是落在个人的腰包里,还是用在国家的建设,用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面了呢?
引用 青山在 2013-11-13 00:17
吴为: 没有整明白的问题,权力算不算生产资料?如果不算,那么如何可以通过占有权力而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占有权力进行剥削。如果算,那么权力是否 ...
我是这样看,按照马克思对剥削的的定义:占有他人剩余价值就是剥削。因此无论谁(个人,团体,政府)占有他人剩余价值都是符合剥削这个定义的。理论上说自从出现剩余价值以后就出现了剥削,只要剩余价值被他人占有,无论什么社会都是剥削。人类社会财富的积累必须通过剩余价值的的积累来实现。也就是说剥削是个广义的事情,社会必须的事情,征税的实质就是剥削。说征税就解释为光荣,说剥削就被贬为可耻,是流氓政治的需要。所以权力不是生产资料,是一种对社会管理的手段,剥削是它的功能之一。
引用 青山在 2013-11-13 00:06
我以为多数人对事物的基础认识不清晰却大谈更高层次的问题,就好比人们很容易谈论一个高大建筑物的地上部分,无论是外装潢还室内装修议论得洋洋洒洒;却没人去讨论地下基础的那部分。地球上人类的历史是远久的,是没有间断沿袭和传承下来的,所有事物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都是渐变发展的。我早就厌倦了政治性议论,那是最流氓的事情。学术性的讨论是最可能客观公正分析评论人类社会的了。我以为马克思提出的阶级学说是学术性的广义的,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学说是在学术基础上的政治应用,成为政治工具,是阶级斗争的侠义解释。后来邓小平们否定了作为政治工具的侠义的阶级斗争学说,糟糕的是她们同时在学术上也抹杀了广义上阶级斗争的理论事实,为重新建立为“先富起来”的少数人服务的体系扫清了障碍。事实上人类社会中的“阶级”矛盾是永恒的,无所谓什么主义社会。楼主貌似在谈一个宏观的人类社会问题,实在是在说中国的现实社会,扯得远了。因为现在的中国正在经历大的社会变革,变革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时间长得今天的人都寿终正寝也远没结束都有可能。另一方面毛泽东们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结合中国的社会实践使用了“社会主义”这个名号,但那时中国很难与马 ...
引用 吴为 2013-11-12 01:54
没有整明白的问题,权力算不算生产资料?如果不算,那么如何可以通过占有权力而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占有权力进行剥削。如果算,那么权力是否就是属于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生产基础?这样,从理论上说,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占有权力的集团就占有生产资料,就可以进行剥削,也就是说,还存在着剥削阶级。
引用 大黑山 2013-11-12 01:36
社会主义社会有三个阶级: 公有生产资料的管理者, 私有生产资料占有者, 劳动者.
这不是从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阶级, 而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决定的阶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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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宁《论社会主义社会》( On Socialistic Society ) 观点选摘
引用 redchina 2013-11-12 00:39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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