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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匹夫之责 2013-8-1 23:59
作者写得很好,有理有据!对修正主义者的伪善欺骗,进行有理有据,合情合法的揭露批判,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斗争!因为它能唤醒不明真相的人们,孤立敌人!
引用 海岩 2013-8-1 10:11
支持远航一号的意见,坚决反对“非法审判薄熙来”。

现在要求“依法公开审判薄案”是扯淡,当局找个空间不大的审判庭,再找一些水军5毛占据旁听席,就可以应对“依法公开审判薄案”的要求。这种手法,在当局宣布公诉薄熙来的当天,已有充分表演。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8-1 06:08
刘金华同志的这篇文章透露了邀他喝茶的“某部门朋友”传出的一些信息。
同意红中网编注中的意见:在当前形势下,左派不应当要求什么“依法公开审理薄熙来”,而是必须站在根本不承认非法审判薄熙来的立场上,并据此展开我们未来的斗争。
我们也要体谅国内同志在人屋檐下的难处。
引用 眼睛不好 2013-8-1 02:17
既然是依法,就应该是公开审理薄案,如果是审判就不是在依法,先捕后再整(黑材料)“证据”、先判后再审是依法吗?依的是那门子法?只有先公开审理薄案后,由老百姓来决定薄是否有问题,没问题立刻道歉放人并且追究构陷之人的罪过,如果有问题也应该依法调查并由重庆人民监督,没有重庆人民的监督,什么样的审判都是违法的,这个法就是中国人民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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