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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神话的覆灭

2013-5-31 21: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998| 评论: 1|原作者: 仲呈|来自: 红色文化网

摘要: 仲呈发表最新檄文:“宪政”神话的覆灭来源:红色文化网| 作者:仲呈 | 点击:8954 | 时间:2013年5月31日 15:25“宪政”神话的覆灭——论“宪政”只是一种信息舆论战武器仲呈2013年5月30日红色文化网(www.hswh.org.cn)首发原载:http://hswh.org.cn/wzzx/llyd/zz/2013-05-31/21084.html  一、当阳谋遇上阴谋:贺卫方的野心勃勃与童之伟的小心翼翼  2013年05月21日《红旗文稿》发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宪政与人民民

  五、“宪政”,一个并不存在的神话,一件刻意制造的信息舆论战武器

 

  1、平等是自由之母:美式宪政拒绝的基本常识

 

  美国所谓的天赋人权学说、自然权利学说、自然法理学说,恰恰是在试图否认那种空想社会主义或基督教解放神学的理念,即“上天赋予了每个人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每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与生俱来”。比如美国《独立宣言》及美国立宪主流价值观所认定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里恰恰对最关键的问题(生产资料所有权)视而不见。美国开国之父们都认定财产权是自由权、生命权的根本,但是他们偏偏不说人人应生而平等地拥有财产权!在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及相关法律中,强调平等的地方,一定会忌讳财产权;强调财政权的地方,一定会忌讳说平等。因为在美国的开国之父们看来,美国宪法、美国宪政、美国国家制度的根本信条,就是防止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平等地占有财产!

 

  美国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来自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其真实含义是反对封建贵族生而拥有政治特权,其本质是为资产阶级谋求与封建贵族平等的政治地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资产阶级要为无产阶级谋求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地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即建立公有制社会),当然也不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无产阶级、奴隶、黑人以及印第安人应和资产资产阶级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地位。基本的历史常识是,当华盛顿、杰佛逊签署《独立宣言》时,并未意识到他们自己的奴隶也是“人人生而平等”中的“人”,更不要说那些连奴隶也不如、被当做野兽一样被肆意屠杀的印第安人了;今天基本的现实常识是,今日华尔街的垄断资本寡头,并不认为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人民大众,应该和他们一样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地位,应该和他们一起参与国家政权重大事务的管理,因为那同样是一群乌合之众……

 

  假如“人人生而平等”理念中的“人人”包括每个人,那么社会主义的结论就呼之欲出了。确实,当小布什刚刚出生时,他的智商和身体素质,和那些工人阶级的婴儿们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当他们步入中年时,小布什则通过父辈强大的人脉成为美国总统,工人阶级的孩子们只能在小布什的欺骗和生活的逼迫下去伊拉克流血卖命,而小布什家族则通过战争大发横财!这种巨大的不平等并不是与生俱来上天安排的,而是资本主义变态的社会结构的产物。人人生而平等,但他们死时贫富贵贱的差距已经是天堂地狱。固然,有的人一出生就带有先天的残疾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然而,这并不是他自身的错,也不应让他自身承担后果!总而言之,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观察社会,只能得出社会主义的结论。在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美国法律中不乏可以引申出社会主义内涵的条款,就像童之伟们很容易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曲解成美国式宪法一样。但是,美国宪法及法律中得到实际落实的,总是那些对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有利的条款。正如美国《独立宣言》开头便是“人人生而平等”,而美国的黑人、奴隶、印第安人、无产阶级从未被美国社会当做“人”一样。

 

  平等,是自由之母。在一切阶级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只要在政治权利、生产资料及社会财富的占有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必然会存在强势阶级对人民大众的剥削、压迫、专制!资产阶级革命及其产物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封建社会进步的地方,就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治权利的平等,将那个生而拥有政治特权的贵族阶层及封建王权消灭,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资产阶级本身的自由。历史逻辑是如此的简单和坚硬:资产阶级不实现自身与贵族的政治平等,也就没有自己的政治自由!

 

  然而,革命一旦成功,资产阶级就把封建王权和贵族阶层的政治特权垄断在自己手中,无产阶级仍然未取得实际意义上的自由和解放。美国的国家政权实际上被垄断资本寡头所控制,美国的社会财富也由他们控制,这一切都在自然法则乃至上帝的名义下进行。美国的宪法,从一开始就是反民主、并将人民视作野兽的宪法。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思潮日益强大,美国的统治者不得不宣布,美国的宪法代表全民的利益和意志。近代以来,美国的总统无不宣称自己代表全民,正如林肯所创而被历届总统反复强调的,美国政府是一个全民所有、全民统治、全民所享的政府(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换句话说,美国宣称自己的政治是公有化的,政府是公有化的,以与政府私有化的封建专制社会相区别。然而,美国总统认为庞大的政府可以公有化,但是,企业却必须搞私有化、生产资料必须被资产阶级控制,经济才有效率!其逻辑简直是顾头不顾腚!

  

  在垄断和霸占生产资料及社会财富方面,在剥削压榨劳动人民方面,资产阶级比起国王和封建贵族,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类社会的下一次整体进步,必然是社会主义革命带来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彻底的平等的和自由!

 

  2、自然权利学说、宪法至上学说及“美国立宪主流价值观”的本质

 

  自然法学说基础上的宪法至上观念,是美国立宪主义的主流价值观。而以童之伟为代表的中国宪政派,四处宣扬所谓宪政的核心理念,就是宪法至上观念。这其实是认为宪法(其实是被宪政派承认并由宪政派自己所解释的宪法)高于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高于党的领导。正如童之伟2011年所建议的,“概括和表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内涵,也可考虑采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 "新五句话"方案”,在这里童之伟要删除及淡化的,正是“党的领导“。(详见 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5952)

 

  中国宪政派的另一代表人物,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范忠信则说,“【宪政是最大的正路】宪政是什么?就是宪法兑现的政治,就是宪法至上的政治,就是限制政府权力的政治,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受宪法约束的政治,就是人民权利不受任何法外限制的政治!”。(详见 http://weibo.com/1036417300/zy0ktBWqc )总而言之,在宪政派看来,人民大众的利益、意志也得受宪法限制,共产党更要受宪法限制——而这种宪法必须是童之伟之类宪政派承认的宪法,也就是取消了阶级斗争、取消了人民民主专政、取消了党的领导、全面植入“美国立宪主流价值观”、全面落实“西方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的宪法。正如童之伟所说,“现行《宪法》实际上面临着全面修改的问题”,正如贺卫方所说,“实施这种宪法(即社会主义宪法)本身就是反宪政”。

 

  宪政,是个外来词汇,是对所谓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constitutionalism的翻译。《尔雅》中对“宪”字的解释是:“宪,法也。”于是中文的宪法,便是法上之法。“宪政”一词,按照宪政派的说法,便是“宪法至上的政治,就是人民意志受宪法约束的政治。”

 

  那么,美国的宪法、宪政以及立宪主义传统,为何要通过天赋人权以及自然权利、自然法理学说来建构所谓宪政制度呢?

 

  自然法理学说、自然权利学说认为,存在一种体现自然理性以及宇宙内在规律的法,人间的任何立法都受自然法的支配,自然法高于一切,约束着人间的最高权力,约束着国王和皇帝,统治着整个人类社会。美国资产阶级认为,自然法赋予人不可剥削的权利,即所谓天赋人权。显而易见,所谓自然法,本质上只是对所谓上帝概念的拙劣模仿,彰显了某些近代资产阶级学者蒙昧、愚蠢、不开化的本质。当然,自然法理论从希腊化时代斯多亚学派的一家之言,成为近代美国立宪主义的主流价值观,并不意味着美国资产阶级的蒙昧、愚蠢和不开化,相反,他们狡猾的狠。

 

  在美国立宪主义所主张的宪法中,保障财产权等“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是最核心的信条。在美国立宪主义者看来,(资产阶级的)这种神圣的财产权是上天赋予的,因此美国宪法是自然法的现实体现,也最大程度上贯彻了自然法的意志,即“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美国立宪主义的规定下,自然法又高于一切,高于人世间一切的权力和意志。这样旨在维护资产阶级财产权的美国宪法,也便高于一切,宪法至上,任何人不能撼动,包括人民大众。正是通过自然法理论,美国宪法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其实,在这里,美国的资产阶级不过是在通过曲解基督教神学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却认为他们的宪法体现了自然法。换句话说,资产阶级认为他们本阶级的意志,代表了宇宙规律,他们自己,便是上帝!

 

  美国资产阶级的立宪主义、美国的宪政主义,便是世界资产阶级阵营里最狂妄的那个分支。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美国资产阶级的宪政主义,便是“失礼而后法”,美国的资产阶级专政可以说无道无德、无仁无义,有的是数不尽的保障资产阶级约束人民大众的法律,因此美国社会必然会各种矛盾犯罪丛生,从而“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而童之伟,却要将这种狂妄中透着愚昧的“美国立宪主流价值观”,生硬地塞入中国宪法当中。童之伟们为何认定宪法至上,宪法高于人民大众和共产党,而中国宪法中最紧要的却是“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可曲解成神圣的财产权)而非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条款?他所依据的,正是上述自然权利、自然法理学说。

 

  童之伟费尽心机要在中国实现美国式的宪政,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即在全球化时代,确立国内外资产阶级在中国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

 

  当你去问美国占领华尔街的人民大众,谁是美国的主人,谁在统治人民时,美国人民大众一定回答,是华尔街的那些垄断资本寡头。但是,美国的垄断财团控制的主流媒体及主流学者却通过主流媒体及学术机构向全世界宣扬,美国是法治社会,美国没有统治者,美国的政府及总统受宪法约束,宪法体现全民意志,统治美国的是宪法,是自然法!

 

  总而言之,美国的宪政起到了两大基本作用:第一,实际上通过宪法和法律,将资产阶级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资产阶级对人民大众的专政,确定为国家最高政治准则,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包括人民大众的的意志不能撼动这个最高准则。第二,制造全民享有民主、自由、人权的假象、幻想,进而掩饰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即用所谓全面自由、全面民主的“宪政”幻象,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现实。

 

  也就是说,美国主流宪政学者及其中国附庸们所宣扬的那种宪政,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存在的政治,就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美国统治阶级则宣称:美国实行的是宪政,在美国式宪政体制里,宪法高于一切权力和组织机构,而美国宪法则体现了自然法,也体现了全民意志,因此美国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社会。其实,在美国,宪法只是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宪法不会也不可能高于资产阶级尤其是那些垄断资本寡头的意志和利益。当美国的开国国父们奴役黑人奴隶、屠杀印第安人、剥削底层劳工时,这一切早已彰显;当冷战初始,美国统治阶级用麦卡锡主义将美国汹涌澎湃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镇压下去时,这一切早已彰显;当小布什家族、小布什王朝制造假情报、欺骗美国人民、将美国底层人民拖入血腥的伊拉克战争,而小布什家族及相关团伙(如切尼的哈里伯顿公司)在战争中大发其财时,这一切早已彰显;当占领华尔街运动一露头,美国FBI及警察机构就进行迅速的残酷镇压,当无数律师指责美国政府违宪,而美国的各级法官最后赤裸裸地站在华尔街财团一边时,这一切更加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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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龙翔五洲 2013-6-2 03:36
右派们炒完了民主又来炒宪政。他们的本事就是将一些漂亮的词汇抽去它的阶级本性为剥削阶级服务。
宪政,从字面上讲就是以宪法治国。因此,宪政和民主的本性就是阶级性、工具性。而剥削阶级的宪政和民主还要加上一性:欺骗性。既然是以宪治国(依宪治国),有什么好反对的。左派中有些人糊涂地将宪政定格为资本主义的货色,说什么:“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是逻辑上的混乱,反而不利于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右派们提出民主的议题,有的左派就不敢理直气壮地用无产阶级的大民主来反将右派的军;现在右派们提出宪政这一议题,有的左派就把宪政定格成了资产阶级的特性,丢弃了宪政的工具性。
现在违反宪法的正是这些西化派、中修派、走资当权派、保皇派以及一切剥削阶级。我们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强调社会主义宪政(可惜这个词汇也叫社宪派用臭了),或者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宪法。我们不仅要强调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们更要强调宪法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宪法中的所有条款。因为现行宪法已经塞进了不少修正主义的货色,所以我们更要求恢复1975年的毛时代无产阶级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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