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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神话的覆灭

2013-5-31 21: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996| 评论: 1|原作者: 仲呈|来自: 红色文化网

摘要: 仲呈发表最新檄文:“宪政”神话的覆灭来源:红色文化网| 作者:仲呈 | 点击:8954 | 时间:2013年5月31日 15:25“宪政”神话的覆灭——论“宪政”只是一种信息舆论战武器仲呈2013年5月30日红色文化网(www.hswh.org.cn)首发原载:http://hswh.org.cn/wzzx/llyd/zz/2013-05-31/21084.html  一、当阳谋遇上阴谋:贺卫方的野心勃勃与童之伟的小心翼翼  2013年05月21日《红旗文稿》发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宪政与人民民
仲呈发表最新檄文:“宪政”神话的覆灭
来源: 红色文化网 | 作者:仲呈 | 点击:8954 | 时间:2013年5月31日 15:25

“宪政”神话的覆灭

——论“宪政”只是一种信息舆论战武器

 

仲呈

2013年5月30日

 

红色文化网(www.hswh.org.cn)首发


原载:http://hswh.org.cn/wzzx/llyd/zz/2013-05-31/21084.html

 

  一、当阳谋遇上阴谋:贺卫方的野心勃勃与童之伟的小心翼翼

 

  2013年05月21日《红旗文稿》发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一文,指出“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此文引发了微博公知即中国宪政派学者的激烈反对。仔细分析,这些宪政派学者又大体分为两类。

 

  以贺卫方为代表的主流宪政派认为,“从马克思理论本身说,共产主义当然无宪政。……只有宪政才能保障人民自由,则宪政优于主义。”(见 http://weibo.com/1216766752/zyjth16BC)

 

  在贺卫方这类宪政派里的主流派、激进派看来,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确与宪政是不兼容的,这一点,贺卫方等宪政主流派与杨晓青等马克思主义者恰恰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宪政主流派认定,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是专制、极权的政治制度,只有宪政才能保障人民自由,因此,贺卫方为代表的宪政主流派主张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颠覆和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宪政。

 

  宪政派里的主流派兼激进派亮出了他们的底牌,这让同一阵营里的少数派、缓进派按耐不住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童之伟可以看做后者的代表,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宪政”这个概念,自称社宪派,认定社会主义与宪政是兼容的。童之伟说:“泛宪政派和反宪政派都脱离中国基本国情:前者忽视中共的广泛社会基础和强大实力,后者不知日益高涨的民主法治潮流已不可抗拒、妄图搞完全彻底的人治。”(http://weibo.com/1837869620/zyknSynrk )童之伟在这里实际上一方面污蔑杨晓青等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反对民主和法治,另一方面则劝告贺卫方等宪政主流派——中共的社会基础和实力是强大的,你们的激进主张是不符合实际的。

 

  贺卫方则认为,童之伟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水和火的拥抱】。贺卫方说:“在宪法中确认一党长期执政就是对民主的否定,实施这种宪法本身就是反宪政。” (http://weibo.com/1216766752/zysqdctZS )

  而童之伟看完贺卫方【水和火的拥抱】微博后则说,“甚感所论涉及政改深层和原则问题,我必须有效维护社宪派观点,否则改革危矣。”贺卫方通过微博又一次将宪政派的真实底牌端了出来:原来宪政派主张的以宪政为目标的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就是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贺卫方如此赤裸、“坦荡”,童之伟怎能不急,于是高呼“改革危矣”。

 

  总而言之,当前中国绝大部分法学家,无论是反对宪政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宪政主义者,都认定宪政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无法兼容。但是从宪政主义者当中分化出一小撮人,其中以童之伟为代表,认为通过激进手段(诸如各种推翻党的领导、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式)来实现宪政是不可行的,要在中国实现宪政,只能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一步一步进行。故此,童之伟们搞出了“社会主义宪政”理论,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宪政生硬地嫁接在一起,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最终实现贺卫方们要达到的目的。

 

  分析童之伟的文章及微博,其真实意图昭然若揭。与童之伟的“阴谋”相比,贺卫方们的“阳谋”,反倒是显得有三分可爱之处。

 

  二、童之伟的阴谋:以宪政的名义颠覆中国宪法

 

  童之伟的“社会主义宪政”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在一篇微博中这样说:“道理说得很清楚,宪政就是施行宪法。施行宪法最困难也最紧要的是施行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这是全世界所有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 http://weibo.com/1894299964/zxWKDp6zQ )

 

  众所周知,中国宪法的最核心内容在宪法的序言和总纲里,对中国国家性质及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进行了规定。例如“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等等。

 

  实施宪法,当然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落实宪法的这些核心条款,毫无疑问,劳动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权利得不到保障,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每个个体的权利更无法得到保障。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被敌对势力破坏,绝大部分中国人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都会受到损害。例如,经过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不仅是原来的庞大的国有工业被国内外资本家瓜分,就连本属于人民所有的土地价值增值之绝大部分,都被房地产商攫取。当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企业被国内外资本家瓜分后,工农大众等劳动者必然沦为国内外资产阶级的雇佣奴隶,而国家政权则会进一步被国内外垄断资本控制——这就是所谓西方式宪政的本质。

 

  当前,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宪法序言及总纲等核心条款得不到落实。习近平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落实宪法,当前最关键最迫切的是巩固基本的社会主义制度,以保障人民大众的基本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然而,在童之伟看来,“施行宪法最困难也最紧要的是施行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这是全世界所有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

 

  所谓西方“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所谓西方国家“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其核心主张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资本主义雇佣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每时每刻都在被垄断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阶级侵犯和掠夺,正如农民被土地所有者地主阶级剥削一样。但是美国的宪法并不保护劳动阶级的劳动果实,美国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本质上只保护资产阶级的权益。当劳动阶级主张用各种手段夺回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在美国的宪法和宪政制度看来,便是侵犯了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也必然会遭受以法律为名义的残酷镇压。西方“所有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以及所谓“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其本质就是维护资本寡头对劳动阶级的经济剥削和政治专政。

 

  童之伟们在这里完全是在曲解、篡改、颠覆中国宪法。中国宪法的核心逻辑是认为,只有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只有保障劳动阶级的阶级利益,才有每个个体的利益;只有剥夺一小撮剥削阶级的财产和自由,才有全体人民大众的财产和自由。西方宪法的核心逻辑则相反,它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否认阶级的存在,否认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存在。在生产资料被资本寡头垄断、社会财富分配两极分化下,资本寡头每时每刻都在把人民大众(包括第三世界人民)的劳动果实合法地剥夺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西方宪法及宪政则优先强调“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所谓“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就是私有财产权,这就是所谓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真实社会背景。生产资料所有权才是最根本的人权,而在西方社会,劳动阶级这最根本的人权,已经被资本寡头们剥夺干净了。

 

  很显然,童之伟将上述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核心的西方“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强行植入中国宪法中,并将其认定为最核心、最紧要的内容,这实际上就是将中国宪法的核心逻辑篡改成了美国宪法的核心逻辑。

 

  童之伟高谈宪政,高谈宪法,却反对落实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中的核心条款,主张落实“全世界所有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可谓打着宪法的旗帜反宪法!

 

  三、神圣的财产权——所谓“基本权利保障条款”、“立宪国家公认的宪理”究竟是什么?

 

  美国的开国之父及美国宪政的开创者,诸如华盛顿、汉密尔顿、杰弗逊、亚当斯、富兰克林等人,无不强调财产权在生命权和自由权之上。在当时的美国,如果贯彻民主原则,资本家及奴隶主等少数人的财产就受到多数人的穷人和奴隶们的“侵犯”,例如著名的谢斯起义,就直接打出了“民主”的旗号。正是为了反对这种人民民主,保障少数资本家和奴隶主的自由,美国的宪法和宪政才得以制定并实施。例如汉密尔顿在制宪会议上说:“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的人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组织多数阶级的骚动……”“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见沃浓·路易·帕林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李增,郭乙瑶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62页)。

 

  美国国父诸如华盛顿、杰佛逊等人,本身就是大奴隶主及大资本家。在他们看来,那些奴隶不正是他们财产的一部分吗,维持对奴隶的剥削、压迫、专政,不正是华盛顿、杰佛逊财产权的重要内容吗?美国国父中除了奴隶主,便是大资本家,在这些人看来,从无产阶级身上剥削来的剩余价值,不也是他们自身的财产吗,只有维持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压迫、专政,才有资产阶级自己的财产权,才有建立在他们自身财产权之上的“民主”、“自由”和“人权”。这就是童之伟所言美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全世界所有立宪国家公认宪理”的真实含义!

 

  在今日美国的华尔街金融垄断财团们看来,动用FBI及美国警察,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广大美国人民进行屠杀、专政和迫害,不正是保障垄断资本寡头的财产权,维护美国“自由”、“民主”、“法治”的根本前提吗?对世界人民(如伊拉克人民)的屠杀、专政和迫害,掠夺全世界的资源,不正是维护美国垄断资本财团的财产权、自由权的基本措施吗?如马克思所说,“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反过来讲,占有生产资料防止被资产阶级剥削,是工人的首要人权。

 

  美国1776《独立宣言》中的人,是特指当时的奴隶主及资本家的,实际上并不包括广大的印第安人、黑人及底层劳动人民。《独立宣言》以“人人生而平等”开头,但全文只有一处提到印第安人,而且将其称为“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在《独立宣言》的草稿中,曾有谴责奴隶制的条文,但是在奴隶主们的反对下被删除。古巴卓越的思想家、诗人何塞·马蒂于1890年10月10日在纽约演讲时,便称美国的立国是“无情地在他们的奴隶的背上签署自己自由的文书”。美国从立国开始,就是个种族主义传统十分浓厚的国家,这是与生俱来的基因。由于种族主义的盛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统治阶级面临国内黑人造反运动的压力,在国外面临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强烈谴责,美国被迫承认了黑人等族裔的基本人权,但直到今天,美国社会种族歧视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二百多年过去了,美国这个国家从一出生与生俱来的资本主义基因、种族主义基因,仍然在顽固地进行着基因表达(gene expression),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性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何塞·马蒂还曾这样敏锐地指责美国的社会精英:“他们和军人一起建立了一个秘密的贵族武士团,和武装部队一起反对议会,不服从并推翻议会……”。(艾米里奥·罗伊格·德卢其森林:《何塞·马蒂:反帝国主义战士》,三联书店出版,1965年,第29页)从美国刚刚建国开始,资本家、奴隶主以及军人们就成立了“秘密的贵族武士团”,这是真正统治美国的幕后政府,它凌驾于总统、议会及法院之上,所谓的宪政,仅仅是“秘密的贵族武士团”专制统治的遮羞布。经过南北战争,奴隶主们被踢了出去,但这个秘密的、专制的幕后政府仍然在有效运转。

 

  美国的宪法及宪政的整套设计,核心理念就是反对人民民主、限制人民大众的权利和自由,保障资本家及奴隶主的权利和自由。美国宪政体制进行了二百多年的演化,其根本逻辑仍然是在社会环境的改变的背景下最大程度限制人民大众的自由和权利,保障资本家阶级的根本利益。美国的宪政的本质,就是限制人民的权利。所谓的三权分立原则,其本质就是担心民主程度较强的议会会站在穷人一边,于是把更多的权力授予了总统及大法官,因此众议院议员任期只有2年,参议院任期6年,总统任期4年,最高法院大法官终身。众议院有代表人民的利益的可能性,于是众议院权力被限制;总统即有代表人民利益的可能性也有代表资本寡头的可能性,于是总统的权力有的部分被扩大,有的部分被缩小——今日的美国总统,可以制造假情报蒙蔽全民来对外发动战争(如布什),可以拿国库的钱救助华尔街寡头,但是却没有权力加大对富豪的税收及增进民众福利(连奥巴马的医改也举步维艰)。如果美国总统彻底不服从资本寡头的命令,便是肯尼迪的下场:被“秘密的贵族武士团”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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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龙翔五洲 2013-6-2 03:36
右派们炒完了民主又来炒宪政。他们的本事就是将一些漂亮的词汇抽去它的阶级本性为剥削阶级服务。
宪政,从字面上讲就是以宪法治国。因此,宪政和民主的本性就是阶级性、工具性。而剥削阶级的宪政和民主还要加上一性:欺骗性。既然是以宪治国(依宪治国),有什么好反对的。左派中有些人糊涂地将宪政定格为资本主义的货色,说什么:“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是逻辑上的混乱,反而不利于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右派们提出民主的议题,有的左派就不敢理直气壮地用无产阶级的大民主来反将右派的军;现在右派们提出宪政这一议题,有的左派就把宪政定格成了资产阶级的特性,丢弃了宪政的工具性。
现在违反宪法的正是这些西化派、中修派、走资当权派、保皇派以及一切剥削阶级。我们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强调社会主义宪政(可惜这个词汇也叫社宪派用臭了),或者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宪法。我们不仅要强调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们更要强调宪法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宪法中的所有条款。因为现行宪法已经塞进了不少修正主义的货色,所以我们更要求恢复1975年的毛时代无产阶级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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