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参考消息》连续读四、五次读到俄罗斯普金总统建立官员申报财产的报导。说的是:早在2008年末,俄罗斯就通过了《反腐败法》,正式立法反腐,拉开了“法制反腐”大幕。只过几个月,普金不屑于什么官员财产“内部报告”,径直正式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法令要求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申报收入及财产,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资料在媒体上公开。 接着,俄罗斯又出台的反腐新规,把官员的财产申报进一步明确地包括“未成年子女”,规定各级政府官员必须于4月1日前,申报收入及申报开支,包括未成年子女。这一申报表将于4月中旬公布于众。 继而,又于2012年3月成立“审查国家公务人员财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专门机构。该机构在当年131.5万公职人员申报中,核查了其中的21.1万人,结果322名官员被免职。 今年以来,普金又乘胜前进,果断地把官员的申报,由“国内财产”,扩展至“海外资产”, 堵塞贪官洗钱、赃转移海外的黑洞。这就是4月2日签署新的命令:该法令禁止政府官员拥有外国银行账户和有价证券,“限官员三个月内清理海外资产阶”,对一些官员的收入和财产采取额外的监督措施,给他们三个月时间剥离尚未清理的海外资产,但随后就不会有任何宽容和姑息。日期推迟至7月1日,并规定拥有海外不动产“必须进行申报并公开公布不动产的资金来源”,拒绝申报财产者将被解除公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规定,除政府官员以外,禁令适用人群还包括担任现职的法官、议员、军人、检察人员、内务部门工作人员、市级行政长官、等等。《参考消息》报导,在此过程中,遭到了官员的顽强抵抗。“近日不断有俄罗斯官员辞职或离婚。原因似乎是议员们被普金政权严禁其持有境外资产的政策‘吓倒了’”。国家杜马(定员450人)就约有30名议员在申报去年收入大限(4月)前两个月离婚。以便把资产赠予妻子免于申报。只是看来普金并不因此后退。 自从《反腐败法》颁布后,普、梅两人年年依法“晒财产”。今年4月12日,公布的俄罗斯官员财产材料,普金名下的财产是:2012年的收入579万卢布(1美元约合30卢布万),在圣彼得堡有一套77平方米的公寓、在莫斯科州有1500平方米的地块,拥有3辆俄罗斯国产汽车和一辆汽车拖车。总统夫人去年的收入12.15万卢布。总理梅德韦杰夫名下的财产:去年任总统的收入580万卢布。有一块租用的土地,租期49年。财产还包括一套367.8平方米公寓和两辆国产汽车。总理 夫人2012年没有任何收入,财产包括两个车位和一辆大众高尔夫汽车。 可见,普京强调“要用烧红的铁烧尽腐败”,真不像大话、空话、废话。他们“法制反腐”,提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说到做到,雷厉风行,而且从申报“国内财产”扩张到申报“海外资产”。 反观我国过去,特别是对照“十年反腐的辉煌”,深感反差实在太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腐败愈演愈烈,大家有目共睹。以腐败发展的“水平”而论,中俄两国大抵不相一下。就“制度反腐”、“法制反腐”的口号来说,中国喊得最早,调子更高,唱得也更动听。但为何两国实际行动上、实践上反差就这么大?究竟原因何在?这说明了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早在80年代就曾提到过议事日程。90年代中就进入国家人大立法程序。温家宝任总理期间多次公开表态,肯定此项制度国际公认可行,表示“任内”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此项制度。然而,三十来过去,雷声不断,唯独不见下雨! 这就是说,普金在俄罗斯仅花“四年”就建立、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从“国内财产”申报,扩展到“国外财产”申报,而我国经历“近三十年”,却还停留在探索官员财产“内部报告”怎么核实的“创新”之中,公开申报遥不可及! 这又怎么不令人费解:究竟为什么在俄罗斯那么“容易”建立的反腐法制,而在中国就难于在青天?为什么中国凡事都同资本主义世界“接轨”,唯独当今120多国家业已通行的此项制度就接不得“轨“?为什么人家高官敢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晒太阳”,而我国的官们又为何这么懼怕阳光? 答案自然不是什么客观困难,而在领导者自身的主观意愿,“老虎拦路”! 前些年来,我也凑过热闹,陆续发过四个敦促建立官员申报财产制度的贴子。去年两会之前,明知正式“建立”此项制度已经无望,只是思及温总理自称:“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是人民的儿子”,“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硬是不信。如今那儿没有假,假货,假药、假学历、假专家,假首长……难道“人民的儿子”就没有假?于是,又发了题为《建议温总理:带头公开申报财产》贴子。我的心意是,你作为“人民的儿子”,位居总理,讲得那么漂亮,十年快过了,一方面,实行私有化决议、指令一个个推出,不费吹灰之力,另一方面,建立官员财才申报制度却始终不见动静,大概难在“中国特色”,那就自己带头“申报”,总应是“轻而易举”吧。我实际也只想以此来检验“人民儿子”的真假! 大家心知肚明,过来建立此项制度,清官们自然乐见其成,而家财万贯者实际上闻风丧胆。如果说他们真像口里说的不惧“晒太阳”,会“积极推推动”建立,那岂非咄咄怪事了呀! 纵观党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真正做好预防和解决党的腐败问题,毛泽东实行群众民主的“新路”,开创了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一代新风,世所罕见。只是就现状来说,这条“新路”的“前提条件”(群众揭发、举报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保证、工人的饭碗不是端在老板手里、干部的重用主要还靠自己,等等),已丧失干净,而总设计师又早就明令以后永远“不搞群众运动”,所以“群众民主”的路子现时没有哪个领导人敢走,而近三十“创造”出来的“新制度”、“新举措”、“新经验”,又通通经不住实践的检验,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现在,中国党政领导集体业已换届,期盼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乘着各级新官上任,像喻震声这样“财产不多,随时可以申报”的人还多一些,果断建立此项制度,机不可失,亡羊补牢也是必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