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广龙先生的《请左派停止对邓家的清算》
很奇怪,广龙先生竟抛出如此荒诞不经的观点!从通篇来看,广龙先生显然是一位彻头彻尾的唯心论者和 一个不懂政治的人。如果他是左派或左派群众,那么他是一个东郭先生,妇人之仁,糊涂之极!建议多读一些主席的文章和讲话,多了解一些新中国的政治历史;如 果不是,那么他是一个为邓产党涂脂抹粉的丫鬟和看家护院的走狗。 熟悉新中国历史的同志都知道,新中国以来的许多政治操作是与现在的“左派对邓小平的批判”如出一辙,正所谓“擒贼先擒王”。非常著名的有两件:一件是主席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另一件是由“政治性强”的邓小平操盘的对“四人帮”的审判和揭批查运动。两件事刚好一正一反。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主席彻底打倒了以刘邓俱乐部为代表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彻底打倒将刘邓俱乐部的头子刘少奇,将其开除出党籍,打倒另一个头子“摇鹅毛扇”的邓小平,打倒其核心成员“彭、罗、陆、杨”。在当时,中国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阶级矛盾远没有现在尖锐,主席尚且出如此雷霆之手,不给敌方有任何回旋余地,喘气之机。 文革后,走资派进行疯狂的反攻倒算,血腥报复。邓小平操盘,对“四人帮”进行残酷清算和发动长达数年的揭批查与清理三种人运动,疯狂的清洗掉了党内的左派力量,造成党内的左派力量损失殆尽,其凶残程度令人发指: 对待“四人帮”:邓小平力主杀江青和张春桥,幸亏陈云独力反对而使得邓的阴谋没有得逞。 全国数千名革命干部在揭批查与清理三种人运动中被屠杀掉。 全国占省、地、县三级领导班子近7成或者7成以上的干部受到各种处理:要么被判刑,要么被开除党籍,要么撤职,要么降职,要么勒令休息,要么留党察看,要么严重警告。 以下摘录《文革后揭批查运动和清理三种人》:以河南省为例, 1. 干部处理情况: 在省、地、县叁级领导班子中:共立案审查4248名,已处理4240人(到九月份的统计),其中判刑51人,受各种处分2025人(开除党籍323人,留党察看493人,撤销职务452人,警告、严重警告347人,撤职20人,开除留用140人,其他处分250人);降职处分2020人,不结论不处分的107人。 在省常委中,地方干部14人中,被清查、批判和处理的有10人,占66.7%;其中2人死亡,判刑3人,留党察看1人,撤职1人,严重警告2人,勒令离休1人。 在省委、省革委五大部(组织、宣传、办公厅、市场指挥部)正副部长33人中,被清查、被批判、被处理23人,占69.7%,其中,判刑4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撤职6人,严重警告1人,勒令离休4人。 在地市正副书记共118人中,受批判处分97人,占82.3%。其中7人死亡,判刑17人,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9人,撤职18人,严重警告4人,勒令离休28人,降职下放10人。 省直各厅、局委第一把手,除5人外,其余全部受到批判处理,分别给予撤职、警告、免职等处理; 原县委第一把手,大部分被审查批判处理,未受审查,保留原职者甚少。 原兰考县县委书记张钦礼,曾是焦裕禄生前战友,在兰考工作几十年,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为兰考面貌做过重大贡献,群众有口皆碑。这样的好书记竟被判13年徒刑。 原洛阳地委书记孙腾芳,被“莫须有”的“组织反革命政变,准备上山打游击”罪名判十年徒刑;……。 2. 逮捕判刑情况 1981年该省委会议上:“全省共判处打砸抢分子、反革命分子1700多人。”实际上远远不止此数,以刑事罪抓的,劳动教养的还不包括在内。例如一个小城市,判刑96人,却抓了318人,劳教37人,抓一两年放大185人,死亡11人。 河南省从1977年到1983年,历时7年,处理二七公社派和支持过二七公社派的干部五万多人,取消党员资格十万六千人,逮捕判刑1700人,又“突击判刑”2400人,(以上均为官方数字),加上亲属子女因受株连而被审查处理、不提工资、不评技术职称等不计其数。一段时间内,全省各监狱关押的“文革罪”犯近半数以上。 正是邓操纵的揭批查运动对党内的左派力量进行了彻底的血腥性的毁灭性打击,使得党内的左派力量损失殆尽,才使得邓主导的“改革开放”畅通无阻。 “改革开放”到了现在,中国已经完全蜕变成法西斯资本主义社会。现在的阶级矛盾已是前所未有的尖锐和不可调和,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邓产党。此时竟然有人以左派的面目为邓家招魂,高举“调和”大旗,意欲何为?懂不懂政治?主席为了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彻底打倒了刘邓俱乐部的核心成员,开除了刘少奇的党籍;邓小平为了他的“改革开放”阴谋得逞,他屠杀了数千革命干部,清洗掉占干部队伍中近7成或7成以上的革命干部,他甚至妄想斩杀江青和张春桥。 为了清洗掉“改革开放”的罪恶,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复兴,为了人民群众再次当家做主,左派和人民群众千万不能忘记历史教训,必须集中力量,团结绝大多数,彻底打倒罪魁祸首 --- 以邓家为首的邓产党。对待邓产党的头子 --- 邓小平,要进行彻底清算,开除他们的党籍,按黎阳同志的文章《格老子、龟儿子、龟孙子一家子创造的“历史奇迹”》列出的罪状逐条逐条进行清算,对于其他成员要尽量给出路,要能分化尽量分化,能团结的尽量团结。 (责任编辑: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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