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九)

2013-4-29 22: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991|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两条路线斗争——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九)时间:2013-04-29 08:45来源:来稿选登作者:水陆洲点击:294 次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两条路线斗争——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九)(九)“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第一部分原文摘录原书的第十、十一两章论述了毛泽东“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历史。可以分为八节来读。第一节毛泽东与刘少奇在农业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

这个序言表明,毛泽东把他在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开展大辩论以加快各方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展成为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开展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并把它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

一九五六年一月十九日,王任重为湖北省高级社发展计划问题打电话给中央农村工作部,毛泽东当天就作出批示:同意王任重同志的意见,控制在一万个左右。再送《人民日报》邓拓同志和新华社吴冷西同志,注意在宣传方面加以控制。

到一九五六年一月底,入社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短短几个月,就达到并超过毛泽东所提出的基本完成合作化的指标。当时,毛泽东曾指出:有些同志脑子发热,报上不要再发表合作化的数字,要强调质量第一。

到三月底,入社农户的比例已达将近百分之九十。

到一九五六年底,全国有百分之九十六的农户入了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高达百分之八十七。

原先计划十八年完成的目标,提前了十一年。

第八节  对毛泽东领导的农业合作化的总评价

从一九五一年冬毛泽东主持制定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到一九五六年底完成合作化,用了五年时间。这五年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从一九五一年底到一九五五年上半年为第一阶段,从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到一九五六年底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和初级社,总的说来,基本上是在稳步而健康的情况下发展的(尽管也出现过一些波澜),互助合作的优越性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对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初级社是中国农民的创造。它的规模不大,一般为二三十户。从生产要素(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力等)的合理配置来说,它大体上是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是适应农民的接受程度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的,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初级社还保存着半私有制,这样既能发挥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又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形成一种比较合理的双重结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五六年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总的说来,中国农村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成了两次历史性社会变革。不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主义革命目标,而且完成了对于分散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场广大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没有引起社会震荡,没有出现毛泽东所担心的牲口大批死亡和粮食减产的情况,相反,粮食连年增产。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办了许多单家独户的个体农民根本办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显示出力量,特别是在全国普遍开展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实行机械耕作、机械排灌和科学种田,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

中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受到苏联集体农庄的明显影响,这在当时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中国的高级社又有不少有别于苏联集体农庄的自己的特点和新的创造,特别是采取了与苏联明显不同的逐步实现合作化的道路,并不是简单照搬苏联的模式。

第二部分对原文的评

原文对毛泽东指导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思想,叙述基本上是正确的;对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六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也是肯定的。这与那些全盘否定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极右分子,是有根本区别的。

但是,这种肯定是有限度的。在内容上,它肯定的仅仅是互助组、初级农业社;在时间上,它肯定的是一九五五年五月以前的合作化。

关于一九五五年七月毛泽东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它说:“由于这个报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批判右倾,把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际步骤和计划上更稳当一些的邓子恢等,说成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这样一来,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不同意见就很难再发表,关于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实行起来势必要打乱;关于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种逐步发展的步骤,也难以保证实施。

对于报告中毛泽东提出的注意反“左”的指示,它说:“这些话是正确的,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来说,很希望这些话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以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而不发生重大偏差。但是,在反右倾的巨大政治压力下,在群众运动大发动的情况下,这些话的分量和实效被大大地削弱了,冲淡了,甚至就不算数了,大家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一方面,而是一味求快,甚至脱离实际条件去求快,以致带来许多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对于广大干部积极拥护毛泽东的意见,它说:“有些发言,用个别事例,夸大地说明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如何迅速地不断高涨,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者进行猛烈的批评。有些地方上的同志提出,晚解放区同老解放区一样,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山区也可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出,不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都存在着这种情况。

关于一九五五年十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作的总结,它说:“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所作的上述总结,把一些需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的问题,把一些需要经过一段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的问题,都说成是迷信而加以破除,加以批评,这就很难不助长农业合作化脱离实际地过快发展。”“但反右倾的政治气氛毕竟太强,声浪太高,给人们的印象十分强烈,因而毛泽东这些话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足够注意。

关于毛泽东主持制定《农业发展纲要》,它说:“由于这个文件是在全党反对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制定的,人们头脑普遍发热,提出的各项指标大多超越实际可能性,除了农业合作化一项,其他各项都未能如期实现。

关于毛泽东主持编辑的《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所写的一些按语,它说:“但是这个口子一开,许多地方很快就动手做起来。不但办高级社,还办大社;不但由初级社转高级社,而且由互助组直接跳到高级社。”“毛泽东的这个观点的继续发展,导致后来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出现。”“但就总体而言,按语是以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为主旨,对于合作化这个本来是合乎农民需要的变革进程,加以人为地加速,助长了超越客观实际的的倾向。”“对毛泽东来说,全国解放是早已料到的,有了长期思想准备的,而农业合作化的胜利来得这样快,这样顺利,却出乎他的意料。他一向认为,改造几亿个体经营的农民是最艰难的事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做许多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谁知道,这么困难的问题,经过三次会议,作一篇报告,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就如此顺利地解决了。”“面对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不无某种担心,一度进入比较冷静的思考。

关于全国农业合作化的总的评价,它说:

可以设想,如果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那末,后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将会是另一种情况,而避免走上曲折的道路。

但是,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形势骤然起了变化,合作社的发展迅猛异常,出现了全国的合作化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过快发展和表面上的巨大胜利,助长了毛泽东对个人意志的过分自信,更加深信自己的主张总是正确的,而且是能够立即见效的。当然,这不是说,合作化高潮纯粹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这是不可能的。它的产生还有深刻的社会基础。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人民,在革命胜利和建立新国家后,普遍急于摆脱原来的贫困落后状态。中国汪洋大海般的、势单力薄而又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确有发展互助合作的需要。但是,问题出在没有充分估量甚至不顾客观实际的条件和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过急地人为地加速了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从农业合作化的加速进程中,人们看到这样一种情形:毛泽东作为享有崇高威望、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和信赖的领袖,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带领人民取得难以想像的胜利,当他提出一个主张并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的时候,各级干部总是闻风而动,积极贯彻实行,唯恐落在别人后头。这样,往往在相互攀比中又提出一些超过毛泽东预计的情况和规定的指标。这些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使他十分兴奋,又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指标。如此互相影响,循环往复,使得原来提出的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变得逐渐并越来越离开了实际。

毛泽东急于从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急于将小社合并为大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更多地着眼于发挥集体经营的长处和优势力量,而对于农民个体经营(或称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及其生命力和潜在的活力,严重估计不足,往往对它忽略,甚至把它看作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农民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已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所证明。

毛泽东急于并社升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出身而长期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他的心,他的感情,总是同广大贫苦农民息息相通、紧密相联。他认为,大社、高级社利于提高生产力,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践证明,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评是错误的,邓子恢在合作化步骤上的逐渐演进的主张是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

究竟什么是适合中国情况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的发展道路,这是一个新事物,是一个缺乏经验的重大而复杂的经济变革问题,因而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才能一步一步地全面深刻地搞清楚。

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表面上看来,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这种分歧表面上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际上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与以刘少奇为代表的错误路线之间的争论。原文对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指导思想的批评,实际上就是站在这种错误路线上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反对。他们可以赞成初级合作化,但绝不赞成高级合作化。(因为初级合作化保留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有,仅仅是入股分红;而高级合作化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再分红,只实行按劳分配。)他们说:他们所主张的是,“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请问,你们说的“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到底是多长呢?是五十年、一百年、还是三、五百年呢?把实现高级合作化推迟到遥遥无期的未来,这究竟是要不要实现高级合作化的争论,还仅仅是发展速度的争论?

如果有人认为这里的推论是不正确的,但这个推论已经被历史的实践所证明。一九六0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时期,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邓子恢等人就曾竭力主张实行包产到户。只是由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人坚决顶住,他们的错误主张才没有得逞。一九七八年邓小平重新上台以后,在全国推行包产到户,至今已经二十五年了,他们还一再地说,至少三十年不变,三十年以后还要继续延长。二00一年,有一位领导人就在报刊上公开说: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改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第二次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三次是农村的税费改革。这是一个重要信号,它说明一些人公然要在我国历史上全盘否定农业合作化伟大意义和历史成就。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6 13:12 , Processed in 0.013309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