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无耻的欺骗 沙海之舟 “共同富裕”并不新鲜,实质上是源于邓小平先生“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当年,“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的是让“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在富起来之后,带动没有“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共同富起来,也就是说“共同致富”。可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愣是不给邓小平先生长脸,他们没有那个“气度”,更没有那个善心,而是富了还想富,想大富、特富、暴富。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共同富裕”对穷人来说,终究是欺骗。至于富人对穷人“捐助”,不过是富人拿出从穷人那里搜刮来的财富的九牛一毛,“施舍”给穷人的同时还要大肆炫耀他们的“善举”,还要穷人感谢他们,终究是拿穷人“开涮”。 在私有制社会,在存在富人和穷人的社会,如果提倡“共同富裕”,那么就必然剥夺富人的财富,并把财富分给穷人。记得当年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这就是典型的“均贫富”。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成立人民公社,走集体化道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 在一个官商勾结的官僚社会,在一个既是私有又是“官有”的社会,穷人既是资本的奴隶又是官僚的奴隶,受尽了剥削与压迫,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遑论“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只能是统治者无耻的欺骗。 (责任编辑 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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