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理 论 查看内容

半社会主义(3)——第二章

2013-4-21 23:3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455| 评论: 5|原作者: 项观奇|来自: 项观奇

摘要: 第 二 章 半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任务与继续革命 我们现在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如果我们在战胜修正主义后,面对的是一个制度上带有浓厚封建特权,又有强大的民族资本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存在,但还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按照马列毛主义路线,我们该怎么办。 这当然顶多是一个半社会主义社会。 半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大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导,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 ...

第 一 题 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的优越性

 

第一点 半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点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民主

 

社会主义政治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大家经常说的,也是正确的,但是,同样正确也同样重要的是,这一专政的含意就是无产阶级民主。这一点却常常被忽视,甚至和专政对立起来。其实,列宁一再说过,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是同义词。只讲一面,或者,把二者割裂开来,都是错误的。

 

在半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权可能采取人民民主专政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其它的形式,但是,不管形式怎样变化,它的本质依然是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说,本质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获得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实行阶级的而不是个人的统治。这是一种真正的彻底的民主,是劳动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的民主,是超越了资产阶级民主的民主。

 

这是马列毛主义的基本要求。这是在探讨社会主义政治问题时不能不首先确定的原则。

 

在马列毛主义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同样,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把阶级的专政理解为个人的专制,是非常错误、非常有害的。资产阶级基本都是以民主的形式去实现阶级的专政,只有前资本主义的统治,才通常以专制的形式,去满足阶级专政的要求,但这毕竟已是历史的过去。

 

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基本原则必须是以无产阶级民主的形式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经验,尤其是苏东社会主义失败的教训,清楚证明,这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大事。

 

已往所建社会主义政权形式的最大的弊端就是所实行的制度没有很好贯彻这一原则,没有在不断革命、不断改革的过程中,通过逐步确立民主制度,不断贯彻这一原则,实现这一原则。这是整个社会主义阵营所存在问题的要害。人民群众不满意,也集中表现在这个问题上。

 

这不能说不与斯大林有关,但更与东方落后的国情、落后的社会基础有关。 还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水平高,有远见。主席最喜欢列宁有他的道理。列宁在党内、党外是非常注意讲民主的,尤其是注意民主制度的确立和遵循。在对敌斗争那样艰难的情况下,对于这一点他也从没动摇过。布勒斯特条约的签订,是几次政治局开会、表决的结果,列宁不止一次服从多数,而不是列宁一个人说了算。他在世,党内不止一次发生争论,列宁允许不同意见的人讲话。他是靠手里把握真理,去战胜对方,而不是靠权力压服对方。以致有一次,布哈林在主席台上大声说,“列宁说得对”。到他去世前,担心最多、想得最多的是制度建设,以便监督党和国家的领导人,防止派别活动,防止党分裂。列宁深通马克思主义,深通社会革命艰难,深通革命不能停止,深通制度必须变更。靠制度,而不是靠人。

 

但是,可惜,列宁的深刻的思想没有被斯大林继承。历史走了弯路。既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谁也不能说个人在历史上不起作用。

 

毛主席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阶级斗争,存在着变色的基础和可能,强调要进行继续革命,要反对修正主义,尤其注意反对中央出修正主义,并进行了文革这场演习。毛主席有关社会主义社会的深刻分析、以及由此提出的继续革命的理论,是当时所能获得的伟大的理论成果。至今我们还受到这些理论的支撑。

 

但是,毛主席对进行制度改革在铲除特权阶层产生土壤上的意义,对确立民主制度在防止特权阶层产生、加强人民监督权力上的意义,估计不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在文革中关于选举的那些否定性的讲话。结果,文革打了十年,但制度方面的建树甚少,没有把人民反修防修的权力,依靠制度给予保证。以致他走后,文革倒真是“倾刻瓦解、一朝覆亡”,很轻易地就被全盘否定了。

 

这是文革不成功的必然结果。我们常批评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但这是仅就政权的得而复失说的。如果把目光放长远,曾经建立的共和制已经深入人心,复辟帝制已经不得人心,这才是伟大的胜利。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失败,正是孙中山创建民国的胜利。辛亥革命体现的达到的是制度的胜利。就是百年后的今天,仍不失其伟大光辉。

 

历史不能假设。如果1966年,着眼点不是放在打倒个人上,而是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带领全党,废除一党专制,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把党和包括主席自己在内的党的领袖、党的各级干部,放到人民民主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那远比发动一场“全面内战”、“打倒一切”的“演习”有效。但是,历史没有提供这样的可能。历史从各方面制约着我们。以致随后的几场斗争,总是专制战胜民主。一百多年来,民主在中国真是难产。中国人几经奋斗依然没有迈过这道历史门坎。直到今天,我们还是深感由于没有民主制度的保护和依托,面对专制统治的横行霸道,劳动人民只能束手待毙。这是中华民族的不幸。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这是中华民族现在第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民主,别说搞社会主义,就是搞资本主义也搞不好。离开民主谈论任何中国的问题,都是扯淡。

 

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社会主义自身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形式必须采取社会主义宪政形式。 不管是巴黎公社、还是苏维埃、还是人民代表大会,都还不是保证,必须把这些执政的形式,放在社会主义宪政的管理之下,这些形式才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形式,不然,它们也会变质的。

 

社会主义宪政就是以社会主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由人民民主治理、民主管理国家。现在强调这一点的根本意义在哪里呢?就在于,社会主义宪法是唯一能够把人民的意志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政治形式。依宪治国,就是人民治国。只有在宪法保证下,才能正确处理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去管理国家的政党、个人,和国家的主人、选举人____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是人民管理国家,是政党成员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还是政党包揽国家,政党凌驾于人民之上包揽国家,这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遇到过的实际问题。反对资产阶级宪政并不错,但是,如果这仅仅是一个借口,进而连无产阶级宪政也否定了,实际退回到封建专制,那就完全背叛了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反动的。历史事实正是这样。苏东社会主义就是这样被人民抛弃的,我们也面临这样的严重问题。 提出并强调实行社会主义宪政的现实意义,就在于这是对特权阶层产生、社会主义失败历史教训的总结。

 

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就在于把管理国家的权力集中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手里。这不是个别的工人或农民当代表、当官所能替代的。只有宪法,才能集中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是这个意志的法律的体现,说根本大法就是这个精神。坚持宪政治理国家,就是坚持人民治理国家。国家、政府、政党都在这个大法之下运行,也就是在人民的意志下运行。宪法来自人民代表大会,一旦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就又有指导人民代表大会,约束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宪政,才能克服一党专制。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关键在坚持社会主义宪政。所以,要落实“四个坚持”,最根本的就是要落实社会主义宪政、无产阶级宪政。怎么分析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也不过份。

 

在社会主义宪政体制下,实行共产党领导,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之一。但是,应该怎样实现共产党领导呢?应该在宪政的前提下实现党的领导。资产阶级执政党也在领导国家,但它是在宪政的形式下实现这一领导的。这个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必须摆正共产党和国家的关系。共产党和任何其它政党一样,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这不仅是一个党政不分的事情,更是一个党国不分的事情。党不能直接管理国家,更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国家要通过政府来管理。政府是执政党的成员组成的, 但是,是政府工作,不是政党工作。党的领导,不是党直接插手政府工作,而是通过自己的在政府工作的党员,贯彻党的政策。这些政策是自己竞选时宣布的政策,是向人民承诺的政策,是在人大通过的政策。政府的工作,受人大授权,又受人大监督。

 

政府的工作,遵循宪法,遵循人大制定的政策。

 

只有这样,共产党才是在宪政民主制下进行领导,才是在人民授权和监督下领导,而不是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

 

在理论上,谁都知道,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理解为共产党专政。但是,为什么不能?只有在怎样的意义上理解共产党执政才是正确的?共产党执政和共产党专政的界限在哪里?

 

上面所讲的,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一句话,专政是阶级的专政,人民的专政,不是党的。党的执政权,来自阶级,来自人民,受人民委托。执政是为专政服务的,说通俗了,执政是干活,是工作,目的是实现阶级的专政、实现阶级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要求。执政党只要偏离了阶级、人民这个基础,凌驾于阶级、人民之上,这就不再是党执政,而是转变成了少数人的党专政,就是完全违背了无产阶级国家学说,这就会带来蜕化变质。

 

党的领导,不能凌驾于人民、阶级之上。党的意见再正确,人民不接受,也不能实行。因为权力在人民。党的领导,只能通过说服人民来实现,不能强加于人民。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被人民所承认、所接受的情况下,才有意义,才能实现。否则那就不是领导,而是脱离人民、压制人民的专制。 现在的问题就在这里。党的政治局,党的领袖,可以直接发号施令。没有体现执政只能是政府执政,是政府在宪法和人大的约束下工作,相反,表现为党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直接发号施令。在这种党高于法、高于国、高于民的情况下,一党专制,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这就必须改革。已经出现一党专制,这是任何借口不能否定的事实,也是没有任何动摇的余地的必须改革的事实。对待这个问题采取怎样的态度,是一块马列毛主义的试金石。当然,改革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必须做得稳妥而有步骤。 与正确处理党和国家的关系相适应的,还有一个是否需要采取多党制的问题。在有的人看来,多党制就是资产阶级的特殊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必须加以拒绝。但是,这就不好解释宪法里写进的“结社自由”。前面对此已有过说明。

 

其实,事情正相反,无产阶级专政和多党制不但不矛盾,而且需要多党制,这是劳动人民学习管理国家、实现管理国家的一种形式。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对社会改造的要求并不总是一样的,正是多党,可以把这种不同愿望反映出来。政党多一点,劳动人民参政的可能就多一点,得到学习的机会就多一点。这有利于国家机器的加强,也有利于国家机器的消亡。文革中的战斗队,就是一种群众组织的形式。不成功。就是因为不是政党。没有明确的纲领,没有严格的纪律,主席最后的讲话否定了这种形式。但是,主席的允许群众组织起来的想法是正确的。列宁和毛主席,都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直接参予国家管里的问题,有大量的论述,也设想过许多具体步骤,甚至包括必须给人民提供会场、印刷厂等等手段。他们的意见值得重新学习,帮助我们加深对人民群众组党参政必要性的认识。 政党,高于一般群众组织,正是以政党的形式,为多元的政治意见找到一个求得统一的方式。这不仅不会导致乱,而且可以有效地克服乱。

 

看起来,一党制简单、不乱,但正是一党制,无法解决监督的问题。民主就是承认人们的多元存在,而又解决多元矛盾,达到多元共存。政党是民主的一种形式、一种手段,一种政治交往的方式。民主是制度,民主比协商科学、完善。

 

人类发明了民主制,是历史进步的结果,是管理国家水平提高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看起来麻烦,实际上对于国家管理有效,是最好的方法,聪明的方法。

实行组党自由、多党共存、多党竞争、多党监督,这不仅不会造成政治混乱,相反这是形势稳定、政治稳定的最好的方法。这已经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管理所证明,在允许共产党存在的情况况下,也没有导致冲突不断,而是相反。这里有许多经验值得研究。

 

虽说多党,但是多党是在统一的宪法的约束下运行的。任何政党必须尊重、遵守宪法。虽说多党,但是多党是在一定的统一的政治形式里____例如人代会里运行的。虽说多党,但是多党是在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下运行的。这样的多党制不但不会造成混乱,而且会保证稳定。应该说,历史已经证明,多党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真正得到落实的政治形式,是体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亲身管理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避免走向一党专制的政治形式。

 

文革中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探讨,台上派和台下派的区分,就是一种一党两派的设想,没有试验,就迎来了文革的失败,没有机会证明是否可行。

 

现在有人提出实行两个共产党的方法,也是一种设想。但是,只要允许两个,就不能说不允许多个,因为,至少相当多一部份人都会以为自己组织的是共产党,那就不是两个的问题了,没有谁有权判断这个是那个不是。这是一种不懂无产阶级政治要求、政治本质的天真的、不科学的幻想,也不排除其中的个人野心的因素。

 

半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里,必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专政,专政的形式只能是社会主义宪政。这是历史的经验提供给我们的必须尊重的结论。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16:49
1、如果1966年,着眼点不是放在打倒个人上,而是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带领全党,废除一党专制,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把党和包括主席自己在内的党的领袖、党的各级干部,放到人民民主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那远比发动一场“全面内战”、“打倒一切”的“演习”有效。但是,历史没有提供这样的可能。历史从各方面制约着我们。以致随后的几场斗争,总是专制战胜民主。一百多年来,民主在中国真是难产。中国人几经奋斗依然没有迈过这道历史门坎。直到今天,我们还是深感由于没有民主制度的保护和依托,面对专制统治的横行霸道,劳动人民只能束手待毙。这是中华民族的不幸。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这是中华民族现在第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民主,别说搞社会主义,就是搞资本主义也搞不好。离开民主谈论任何中国的问题,都是扯淡。

点评:说得好!《半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点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民主》这一节说的都好!单就社会主义多党制这一个问题,因为我在前面的点评中已经提到了,在此不再赘述。

2、全民所有制就是全社会每个人的所有制,这是《资本论》第二十四章那句“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唯一正确的解释。究竟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去实现全社会每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是一个有待创造的问题。

点评:关于这个问题,我早有论述,那就是把社会主义国家看成是一个人人股份均等的股份制企业,然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构建现代国家制度,再然后,建立与现代国家制度相配套的现代地区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医疗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等等。如果说,厉以宁将现代企业制度套向国有企业,是“小股份”,是私有化。那么,我把这个制度套向国家,则是“大股份”。这样的顶层设计,就是社会主义化。倘若脱离了这样的顶层设计,只是在行政部门或者公有制企业内部捣鼓来捣鼓去,那是决然行不通的。鞍钢宪法很好,但是,就是贯彻不下去,究其根源,就在于此。

3、一点意见,就是一定要注意现实,我们早已经不是半社会主义了。脱离了这个现实,就一定会犯大错误。那么,怎么办?《李文采、董南生:先反腐 后政改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44271.html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16:13
列宁说:“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列宁:《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三卷第627页)我认为列宁的意见是为我们处理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提出了正确的方向和方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点评:我不赞同项老师对列宁这段话的评价。相反,在我看来,列宁的这段话,正显示了列宁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因为列宁的这段话,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国家资本主义,然后,又用“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实质是用布尔什维克党取代了国家,也就是用布尔什维克党专制取代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是反社会主义的,反人民民主的,是完全错误的。

另外,需要申明一点,列宁这段话表达的意思,不是针对资产阶级的,而是就社会主义的体制来说的,尽管这种认识本身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可是,项老师将其放到发挥资产阶级的两面性这一节,并认为“列宁的意见是为我们处理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这是不合适的。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7:11
4、国民党统治区,还能有无产阶级文化旗手鲁迅的落脚之地,虽说“吟罢低眉无写处”,但文章到底还能在报刊上发表,还能印刷出书,实在不行,还能开天窗。但是,我们现在的专制超过了国民党,不仅不能写,不能印,不能说,还可以人身迫害。

这是借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行封建专制的实质,表现的是落后、残酷、反动。 这不是坚持马列毛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违背马列毛主义,违背无产阶级专政原则的历史倒退。言论自由,一日不解决,一日是共产党的耻辱。

点评:说得好!棒极了!

5、在半社会主义条件下, 应该实行组党自由。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但是,现在是半社会主义条件下么?显然不是了。党已经生了大病,国已经变修。这个时候,面对国际大资产阶级肢解中国的图谋,面对国内大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改旗易帜的野心,面对国内小资产阶级打倒一切的幼稚病,面对没有任何一个政治力量可以顶替共产党倒台以后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的严峻现实,面对党内尚且有健康力量想着力挽狂澜拨乱反正的客观事实,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必须小心应对。倘若此时贸然实行结社自由,我以为是不妥当的。但若继续执行一党制,又决然不能实现救党救国之目的。怎么办?我赞成宋宝玲同志曾经的意见:开启无产阶级两党制。两党共举一面马列毛主义旗,共唱一首国际歌,在同一个革命纲领的指导下,联合起来,共同将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到底。

6、点评:无论是政治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还是经济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亦或是思想文化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都要追溯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公有制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人大系统。一旦没有了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你就都注定实现不了。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7:02
3、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有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公民并不只有选择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权利,也有选择其它的任何的社会制度的权利。这就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共产党,你没有权力要求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必须跟共产党走,必须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一样,一切只能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前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只能这样。不能说,共产党人在没有夺取政权时,承认必须尊重人民的选择;一旦夺取了政权,就翻脸不认人,剥夺了人民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这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原则的。

点评:项老师说得很尖锐,但非常好。我在《点评邓力群: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与阶级斗争问题的讲话》中提到包产到户时是这样说的(见: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45883.html ) “xiaoliwencai点评:这时果真是右倾了么?刘少奇、陈云、林彪、邓小平同意田家英支持农村分田到户就是右倾?农村分田到户,充其量是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么。土地还是国家的,不过是交给农民自己经营去了,也不存在剥削。怎么就不行呢?怎么就是右倾呢?怎么就是要搞纯粹的合作制呢?完全可以两者竞赛么!最终,让人民自己去选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么。你凭什么强迫人民非得按照你的意思行事?!这还是社会主义么?请看:“田家英向陈云同志汇报,百分之六十的农民认为退得不够,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解决问题”。再看“邓子恢从安徽调查回来,在党校和其他单位作了几次报告,大讲庄稼三层楼:大田庄稼长得差;自留地比大田就好一点;包产到户的庄稼最好。他的包产到户是五统一下的田间管理包产到户。他的包产到户跟田家英的分田到户确实不一样。”既然如此,究竟谁是正确,谁是错误,这个还有疑义么?”

在清水的《主席的文革》http://www.redchinacn.org/portal.php?mod=view&aid=8560 的跟帖评论中再次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我们不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么?民主不是社会主义的灵魂么?人民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么?为什么毛主席与刘邓(修正主义)俱乐部的斗争会成为当时国内斗争的一条主线?人民呢?人民哪里去了呢?人民在他们之间的斗争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扮演了何种角色?”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6:29
1、毛主席过去说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现在看来,这句话的后半句,没有问题,但前半句,需要补充一些理解。

历史事实是,夺取政权的胜利,可以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但是,不等于这个革命完全结束。

政权可以经过二十八年的奋斗,拿了过来,但是,小生产的存在,人们的旧习惯,封建思想的影响,却不可能随着政权的更替,也立即完成更替。更何况,小生产者、小农的思想和封建思想之间没有一条鸿沟,倒是离无产阶级思想有较大距离。这是因为,不仅小私有者是私有者,而且,小生产是和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相联系,无产阶级是和大工业社会化生产相联系,从小生产者或小农的世界观跨越到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谈何容易。

这就提出了半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历史任务,继续进行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将新民主主义革命范畴内的所有历史任务完成到底。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但又不仅仅如此。因为,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从政治体制上切实落实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如果没有这一点,或者说如果做不好这一点,也就同样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画了一个逗号。事实上,我们恰恰是画了一个逗号,而不是句号。我们的悲剧或者共和国的悲剧,与此有直接的关系。好在关于这一点,项老师在该文的开头和接下来的部分,都谈到了。

2、社会主义从历史实际讲,肯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主人,主人当然是国家、是社会财富的最高主宰。主人当然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主人们之间的权利当然是平等的。这样的人权,这样的自由、平等观,显然是最彻底的最高的自由、平等观,是资产阶级人权观不可比的。资产阶级的人权,一旦涉及私有财产,就只能承认不平等是不可侵犯的,而社会主义的原则,正是在这里,也要把平等观贯彻到底,把人生而平等贯彻到底。在私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平等,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不平等。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社会主义人权的根本在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公有制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人大系统。两个,一个都不能少。如果缺了前者,就会变成资产阶级性质的人权;如果缺少了后者,就变成封建性质的东西,不仅扼杀了无产阶级的人权,即便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人权,也将不存在了。实际正是如此。

查看全部评论(5)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5 22:45 , Processed in 0.013928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