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理 论 查看内容

半社会主义(3)——第二章

2013-4-21 23:3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454| 评论: 5|原作者: 项观奇|来自: 项观奇

摘要: 第 二 章 半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任务与继续革命 我们现在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如果我们在战胜修正主义后,面对的是一个制度上带有浓厚封建特权,又有强大的民族资本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存在,但还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按照马列毛主义路线,我们该怎么办。 这当然顶多是一个半社会主义社会。 半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大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导,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 ...

第二点 在半社会主义条件下, 必须真正做到言论自由。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人民没有言论自由,这好像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这是从苏联、东欧到中国、朝鲜,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生活的事实。 至今在中国还是没有真正的完全的言论自由。

 

言论不自由,出版不自由,舆论一律,从上到下一个声音,这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应有的政治形式,而是一种地道的封建专制的政治形式。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宣传马克思主义是自由的,出版马克思主义的书籍是自由的,这就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资产阶级当然知道,这是一种敌对势力,但当还没有危及它的政权时,它还是有勇气给予这个民主,而不是剥夺、 封杀。但是,号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却采取了简单的废止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封建专制的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系列悲剧发生,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声誉,甚至导致了社会主义的失败。

 

时至今日,中国共产党还不能主动放弃强加在人民头上的这一封建枷锁,这是对马列毛主义的背离,是对历史的极端的不负责任,是对中国人民的极端的不尊重。鲁迅先生的时代,有一个“把无声的中国变成有声的中国”的历史任务,没有想到,七十多年以后,在共产党夺取了政权的情况下,竟然依然面对这一历史任务。 这里有一个必须搞清楚的理论问题。就是言论自由有没有限制。应该说有。但是,这个限制只能是宪法,只能是法律,只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里,任何公民都有发表任何言论的自由。离开宪法和法律,另外规定一些政策去限制言论自由,例如制造一顶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去限制言论自由,就是完全错误的,历史证明, 这一错误已经在中国多次造成了很大的历史悲剧,丑化、歪曲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科学的革命的含意。

 

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有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公民并不只有选择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权利,也有选择其它的任何的社会制度的权利。这就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共产党,你没有权力要求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必须跟共产党走,必须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一样,一切只能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前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只能这样。不能说,共产党人在没有夺取政权时,承认必须尊重人民的选择;一旦夺取了政权,就翻脸不认人,剥夺了人民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这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原则的。

 

这实际是封建思想在作怪,只有封建主,才不把言论自由当做一回事,只有自己说话的权利,没有农奴说话的权利。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何论百姓。百姓有口饭吃,就要感恩戴德。人口,称人为口,和称猪为口属一类。统治人民称“牧民”,和放牧牛羊同意。“礼不下庶人”,对人民谈不上人权。

 

万万想不到的是,今日的中国共产党,竟然继承了这些观念,称人权是生存权,温饱权,吃饭权。让欧美资产阶级看了如此妙言,难免啼笑皆非,目瞪口呆。岂不知,这正是中国的国粹,中国人不仅很容易理解,而且还要对党感激涕零。以这样的封建心态,哪能给你说话的权利。那是不可能的。

 

国民党统治区,还能有无产阶级文化旗手鲁迅的落脚之地,虽说“吟罢低眉无写处”,但文章到底还能在报刊上发表,还能印刷出书,实在不行,还能开天窗。但是,我们现在的专制超过了国民党,不仅不能写,不能印,不能说,还可以人身迫害。

 

这是借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行封建专制的实质,表现的是落后、残酷、反动。 这不是坚持马列毛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违背马列毛主义,违背无产阶级专政原则的历史倒退。言论自由,一日不解决,一日是共产党的耻辱 。

 

第三点 在半社会主义条件下, 应该实行组党自由。

 

这本来不应该是一个问题。这只有对封建专制主义才是一个问题。但是,在马列毛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被歪曲的情况下,这竟然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个问题。一个荒唐的问题。

 

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彻底的无产阶级民主派,他们从来也没有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只能是一党执政,更不会赞成一党专制。结社自由,在他们看来是不可动摇的权利,而且,他们的本意就是全体劳动人民自己管理国家,从而走向国家消亡,哪里给一党专制留有余地?

 

二是,社会主义的宪法明确写上了结社自由,政党是社团的一种形式,这是宪法明确保证的人民的权利,怎么人民就不能组党了呢? 制定宪法就是为了要搞民主制。 民主,是政治,是人民作主。怎么作主却不能组党呢?我们的宪法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只要是以搞社会主义为目的的、而不是以推翻社会主义为目的一切政党都可以存在,都是合法的。

 

政党是以执政为目标的政治团体。正是通过政党,各阶级才能把自己的意志统一起来,参与政治竞争。政党要参政,组党就是为了参政、议政、执政,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哪个党执政,不是这个党自己说了算,而是人民选举,人民挑选,人民说了算。

 

宪法要保护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力,不仅最高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而且人民有权挑选为自己执政的政党。执政党执政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执政党能否执政,能否存在,权力在人民。怎么能由一个执政党宣布:只有我的存在是合法的,别人无权组党。这样的话本来是应该由人民来说的。人民管理国家,人民考虑是否允许组党。而不是党考虑是否允许人民组党。这是不能颠倒的。任何政党都是无权说这样的话的,这个话只有封建帝王才会说,而这已经是历史,是过时的理论,是反动的理论。

 

三是,这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都解决了的问题,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是允许多党存在的,是允许无产阶级政党存在的,因此,恩格斯说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的形式”。

 

一种最低的特殊的从资产阶级借来的政治形式,都允许多党制,为什么搞起真正的劳动人民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反而剥夺了劳动人民自由组党的权利了,这不是完全违背了恩格斯的教导了吗? 答案只有一个。

 

剥夺人民组党权利的一党执政,是一党专制,是反动的封建性的,是背离马列毛主义的。不要说社会主义革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孙先生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也必须革掉它。

 

不应该再把多党制简单看做只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也应该有自己的多党制,当然,二者之间是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性质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多党制,是在社会主义宪法指导下的多党制。多党政治活动,是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的范围里进行的,这只会有力于抵制资本主义倾向的危险性,有力于加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四是,多党并存,多党制衡,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民直接管理国家这个根本目的上来。如果人民连组党的权力都不能保证,那就更谈不上管理国家了。

 

这是一个颠倒。 本来应该是,人民允许执政者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现在反了过来,是执政者,允许人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权力超越人民,掌握在了执政者手里。

 

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本质的颠倒。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整个阶级对敌对阶级的专政,是这个阶级的成员联合起来,共同实现本阶级的统治,也只有依靠整个阶级,这个统治才是稳定的巩固的。这是和已往的剥削阶级专政根本不同的地方。作为统治阶级的成员的劳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其中最根本的是管理国家的权利。

 

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权利,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因为在国家还没有消亡、社会还不是靠习惯进行管理的条件下,谁也不会认为全体劳动人民都去做政府官员,只能选举部分官员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执行管理国家的职能。接受劳动人民授权,为劳动人民工作,如此而已。巴黎公社,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这个原则的体现,所以才叫巴黎公社原则。马克思才说,巴黎公社的全部秘密就是:“是工人阶级的政府”。

 

可是,在半社会主义的条件下,这个原则经常被模糊。所出现的等级的特权的专制的政治形态,是对无产阶级专政原则的背叛。本来资产阶级民主都不够用,可是现在用封建主义的理解替代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只看到了专政,却剥夺了无产阶级,走向了反面。

 

这就要反封建,要把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到底,而且要超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贯彻巴黎公社原则,实行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里,最重要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党可以执政,党可以领导,但只有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至高无上的情况下,由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去实行,而且,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相应机构去执政,不是以党的形式去执政。最高的立法权力,最高的监督权力,最高的行政权力,都在人民代表大会,并找到互相制衡的形式。

 

现在讲,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上的历史任务,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坚持组党自由,是为了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手中,有一个能够反映自己意见、保护自己权利的武器。

 

坚持由人民群众自由选举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常务机构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为了把国家的最高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民主的形式可以创造。这种创造不是靠自上而下的恩赐,而是靠人民群众的智慧,靠群众路线。巴黎公社、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就都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创造,而不是恩赐。革命导师也反复讲过这个道理,强调要尊重人民

 

群众的首创精神。无论何种形式,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国家机器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为人民服务,彻底改变现在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历史颠倒。 第四点 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进行观念更新。

 

这就是必须克服封建专制思想,树立无产阶级民主思想。从封建专制思想看问题,总是认为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搞民主的问题?从无产阶级政治思想看问题,则不存在能不能搞民主的问题,只有不能不搞民主的问题、怎样搞民主的问题。 现在在中国,如果一提要搞民主,总是有人说,现在条件不具备,什么文化落后啊,群众觉悟不够高啊,会发生动乱啊,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一句话,就是应该暂时不搞民主。这是违背反马列毛主义的错误观点,这个观点的实质就是不搞民主, 就是反对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

 

列宁批评过这样的观点:“常常有人反驳说:俄国人民还没有准备好‘实行’公社。这是农奴主的论调,农奴主曾经说:‘农民还没有准备好享受自由。’”(列宁:<在我国革命中兴起的新型国家>, <列宁选集>第三卷, 第47页。)看来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对于中外剥削者是一样的。在马列毛主义看来,只有实行不实行民主的问题,只有民主形式的高低的问题,没有是否要实行民主的问题。 如果一个政党,自说自话,借口不具备条件不搞民主,那实际是搞封建专制的托词。要不要搞民主,不是执政党自己说了算,而应该问人民,在逐步走向现代化社会的今天,在我们中国,人民早已经不是不需要民主,而是强烈地需要民主,强烈地反对专制。这实际是社会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是反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的突出表现。

 

全世界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都敢搞民主,都敢给自己的对立的阶级力量以组党的权力,并允许参与政权竞争,连我们自己的同胞,台湾的资产阶级,也实行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为什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理应超越资产阶级民主、实行更高的无产阶级民主的中国共产党却没有这个胆量搞民主、实行多党竞争呢?

 

这不是对自身的共产党性质的一种否定吗?不是一种天大的讽刺吗?

 

要反封建,就要搞民主。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历史任务,共产党在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时,对于必须在中国实行民主,早有很好的说明,从来也没说过中国现在还没有资格搞民主。

 

六十年前的诺言,六十年后还能不兑现吗? 要不要马上实行民主制,答案不是来自执政党,而是来自人民。如此重大的问题, 应由人民在完全自由不受压制的条件下自己决定。人民不需要恩赐,也不需要自上而下地为民作主,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如果还能和历史同步,还有资格和其它民族并列于这个世界,只能人民自己当家作主。

 

第 二 题 经济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16:49
1、如果1966年,着眼点不是放在打倒个人上,而是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带领全党,废除一党专制,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把党和包括主席自己在内的党的领袖、党的各级干部,放到人民民主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之下,那远比发动一场“全面内战”、“打倒一切”的“演习”有效。但是,历史没有提供这样的可能。历史从各方面制约着我们。以致随后的几场斗争,总是专制战胜民主。一百多年来,民主在中国真是难产。中国人几经奋斗依然没有迈过这道历史门坎。直到今天,我们还是深感由于没有民主制度的保护和依托,面对专制统治的横行霸道,劳动人民只能束手待毙。这是中华民族的不幸。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这是中华民族现在第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民主,别说搞社会主义,就是搞资本主义也搞不好。离开民主谈论任何中国的问题,都是扯淡。

点评:说得好!《半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点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民主》这一节说的都好!单就社会主义多党制这一个问题,因为我在前面的点评中已经提到了,在此不再赘述。

2、全民所有制就是全社会每个人的所有制,这是《资本论》第二十四章那句“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唯一正确的解释。究竟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去实现全社会每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是一个有待创造的问题。

点评:关于这个问题,我早有论述,那就是把社会主义国家看成是一个人人股份均等的股份制企业,然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构建现代国家制度,再然后,建立与现代国家制度相配套的现代地区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医疗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等等。如果说,厉以宁将现代企业制度套向国有企业,是“小股份”,是私有化。那么,我把这个制度套向国家,则是“大股份”。这样的顶层设计,就是社会主义化。倘若脱离了这样的顶层设计,只是在行政部门或者公有制企业内部捣鼓来捣鼓去,那是决然行不通的。鞍钢宪法很好,但是,就是贯彻不下去,究其根源,就在于此。

3、一点意见,就是一定要注意现实,我们早已经不是半社会主义了。脱离了这个现实,就一定会犯大错误。那么,怎么办?《李文采、董南生:先反腐 后政改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44271.html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16:13
列宁说:“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列宁:《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三卷第627页)我认为列宁的意见是为我们处理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提出了正确的方向和方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点评:我不赞同项老师对列宁这段话的评价。相反,在我看来,列宁的这段话,正显示了列宁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因为列宁的这段话,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国家资本主义,然后,又用“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份,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实质是用布尔什维克党取代了国家,也就是用布尔什维克党专制取代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是反社会主义的,反人民民主的,是完全错误的。

另外,需要申明一点,列宁这段话表达的意思,不是针对资产阶级的,而是就社会主义的体制来说的,尽管这种认识本身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可是,项老师将其放到发挥资产阶级的两面性这一节,并认为“列宁的意见是为我们处理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这是不合适的。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7:11
4、国民党统治区,还能有无产阶级文化旗手鲁迅的落脚之地,虽说“吟罢低眉无写处”,但文章到底还能在报刊上发表,还能印刷出书,实在不行,还能开天窗。但是,我们现在的专制超过了国民党,不仅不能写,不能印,不能说,还可以人身迫害。

这是借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行封建专制的实质,表现的是落后、残酷、反动。 这不是坚持马列毛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违背马列毛主义,违背无产阶级专政原则的历史倒退。言论自由,一日不解决,一日是共产党的耻辱。

点评:说得好!棒极了!

5、在半社会主义条件下, 应该实行组党自由。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但是,现在是半社会主义条件下么?显然不是了。党已经生了大病,国已经变修。这个时候,面对国际大资产阶级肢解中国的图谋,面对国内大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改旗易帜的野心,面对国内小资产阶级打倒一切的幼稚病,面对没有任何一个政治力量可以顶替共产党倒台以后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的严峻现实,面对党内尚且有健康力量想着力挽狂澜拨乱反正的客观事实,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必须小心应对。倘若此时贸然实行结社自由,我以为是不妥当的。但若继续执行一党制,又决然不能实现救党救国之目的。怎么办?我赞成宋宝玲同志曾经的意见:开启无产阶级两党制。两党共举一面马列毛主义旗,共唱一首国际歌,在同一个革命纲领的指导下,联合起来,共同将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到底。

6、点评:无论是政治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还是经济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亦或是思想文化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都要追溯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公有制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人大系统。一旦没有了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你就都注定实现不了。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7:02
3、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有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公民并不只有选择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权利,也有选择其它的任何的社会制度的权利。这就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共产党,你没有权力要求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必须跟共产党走,必须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一样,一切只能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前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只能这样。不能说,共产党人在没有夺取政权时,承认必须尊重人民的选择;一旦夺取了政权,就翻脸不认人,剥夺了人民选择社会制度的权利,这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原则的。

点评:项老师说得很尖锐,但非常好。我在《点评邓力群: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与阶级斗争问题的讲话》中提到包产到户时是这样说的(见: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45883.html ) “xiaoliwencai点评:这时果真是右倾了么?刘少奇、陈云、林彪、邓小平同意田家英支持农村分田到户就是右倾?农村分田到户,充其量是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么。土地还是国家的,不过是交给农民自己经营去了,也不存在剥削。怎么就不行呢?怎么就是右倾呢?怎么就是要搞纯粹的合作制呢?完全可以两者竞赛么!最终,让人民自己去选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么。你凭什么强迫人民非得按照你的意思行事?!这还是社会主义么?请看:“田家英向陈云同志汇报,百分之六十的农民认为退得不够,只有分田到户,才能够解决问题”。再看“邓子恢从安徽调查回来,在党校和其他单位作了几次报告,大讲庄稼三层楼:大田庄稼长得差;自留地比大田就好一点;包产到户的庄稼最好。他的包产到户是五统一下的田间管理包产到户。他的包产到户跟田家英的分田到户确实不一样。”既然如此,究竟谁是正确,谁是错误,这个还有疑义么?”

在清水的《主席的文革》http://www.redchinacn.org/portal.php?mod=view&aid=8560 的跟帖评论中再次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我们不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么?民主不是社会主义的灵魂么?人民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么?为什么毛主席与刘邓(修正主义)俱乐部的斗争会成为当时国内斗争的一条主线?人民呢?人民哪里去了呢?人民在他们之间的斗争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扮演了何种角色?”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4-22 06:29
1、毛主席过去说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现在看来,这句话的后半句,没有问题,但前半句,需要补充一些理解。

历史事实是,夺取政权的胜利,可以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但是,不等于这个革命完全结束。

政权可以经过二十八年的奋斗,拿了过来,但是,小生产的存在,人们的旧习惯,封建思想的影响,却不可能随着政权的更替,也立即完成更替。更何况,小生产者、小农的思想和封建思想之间没有一条鸿沟,倒是离无产阶级思想有较大距离。这是因为,不仅小私有者是私有者,而且,小生产是和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相联系,无产阶级是和大工业社会化生产相联系,从小生产者或小农的世界观跨越到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谈何容易。

这就提出了半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历史任务,继续进行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将新民主主义革命范畴内的所有历史任务完成到底。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但又不仅仅如此。因为,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从政治体制上切实落实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如果没有这一点,或者说如果做不好这一点,也就同样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画了一个逗号。事实上,我们恰恰是画了一个逗号,而不是句号。我们的悲剧或者共和国的悲剧,与此有直接的关系。好在关于这一点,项老师在该文的开头和接下来的部分,都谈到了。

2、社会主义从历史实际讲,肯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主人,主人当然是国家、是社会财富的最高主宰。主人当然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主人们之间的权利当然是平等的。这样的人权,这样的自由、平等观,显然是最彻底的最高的自由、平等观,是资产阶级人权观不可比的。资产阶级的人权,一旦涉及私有财产,就只能承认不平等是不可侵犯的,而社会主义的原则,正是在这里,也要把平等观贯彻到底,把人生而平等贯彻到底。在私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平等,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面前,人不可能生而不平等。

点评:项老师说的很对。社会主义人权的根本在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公有制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人大系统。两个,一个都不能少。如果缺了前者,就会变成资产阶级性质的人权;如果缺少了后者,就变成封建性质的东西,不仅扼杀了无产阶级的人权,即便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人权,也将不存在了。实际正是如此。

查看全部评论(5)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5 21:38 , Processed in 0.011383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