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同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并称为建国初期的三大运动,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它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毛泽东说过:“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所以工人阶级应当积极地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应当赞助这种改革,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更应当采取这种态度。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战争一关,已经基本上过去了,这一关我们大家都过得很好,全国人民是满意的。现在是要过土改一关,我希望我们大家都和过战争关一样也过得很好。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就可以领导人民和帮助人民顺利地通过这一关。” 建国之初,新解放区有三亿一千万人口,在这样广大的地区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土地改革,这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运动,在全世界都是没有的。用毛泽东的话说,“这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及军事斗争以后的第二场决战”。 全国解放以后,战争基本上结束了,联合民族资产阶级共同进行和平建设的时期到来了。在新的形势下,毛泽东考虑新区土改时,很自然地,首先会想到富农问题。他在访苏前主持召开的那次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江南土改时,要慎重对待富农问题,要把对地主和对富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在访苏期间,他就土改中的富农问题又同斯大林交换过意见。 一九五0年二月十七日,毛泽东、周恩来致电刘少奇,告诉他将新区土改征粮指示草案中的第四部分(涉及分配土地问题)暂缓发表,从长计议,待他回国后再作决定及发表。 电报中说: “斯大林同志曾在我向其报告土改政策时,提议将分配地主土地与分配富农土地分成两个较长的阶段来做,即使目前农民要求分配富农多余的土地,我们固不禁止,但也不要在法令上预作肯定。我们虽对中国半封建富农作了解释,并说明对资本主义富农并不没收,他仍举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为例,要我们把反富农看成是严重斗争。他的中心思想是在打倒地主阶级时,中立富农并使生产不受影响。去年十一月政治局会议时关于江南土改应慎重对待富农的问题亦曾提到过,因此事不但关系富农而且关系民族资产阶级,江南土改的法令必须和北方土改有些不同,对于一九三三年文件及一九四七年土地法等,亦必须有所修改。” 三月十二日,毛泽东致电新解放区各中央局、分局负责人,提出: “在今冬开始的南方几省及西北某些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请你们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些。”毛泽东详细地阐述了这样做的理由:“第一是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第二是过去北方土改是在战争中进行的,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基本上已无战争,土改就显得特别突出,给予社会的震动特别显得重大,地主叫唤的声音将特别显得尖锐,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动他们,则将显得我们更加有理由,即是说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动权;第三是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似较妥当的。” 电报还说:“关于暂时不动富农的问题,去年十一月有饶漱石、邓子恢、李富春三同志参加的政治局会议中,我曾提出过,惟未作详细的分析和未作出决定,现在已到需要作决定的时机了。” 毛泽东在向七届三中全会上提交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里说:“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他说,国家可以用贷款方法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 经毛泽东修改、提交七届三中全会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关于富农政策的规定是:“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就是这么一句话。 六月九日,毛泽东在总结报告里,再次对不动富农的政策作了说明。 他在回顾了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的历史后指出:那时候情况很紧张,应该团结绝大多数人,这个道理也对。历史就是这样走过来的。现在战争停了,我们又决定不动富农。那时候,就是要动富农,不动富农,那是不可设想的事情。苏联也有过这样的情形。他们搞军事共产主义,对富农不准备搞的,后来因为敌人进攻得很厉害,资本家对他们的态度也不好,才对富农从各方面直接没收。苏联搞新经济政策,废除军事共产主义,是在战争停了以后。我们现在是在战争停了以后,才不动富农。北方战争早已停了,所以去年土改缓和得多了。现在全国除了台湾、西藏尚待解放,战争都停了,因此给了我们一个可能,对富农可以现在不去搞他。 六月十二日经毛泽东修改、准备提交给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讨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对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作了补充,这样规定:“保存富农经济,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对于富农出租部分的土地,得征收其一部或全部。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不得侵犯。” 六月二十一日,经毛泽东审定的土地改革法草案又作了修改。修改后,提交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对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作了完整的规定: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六月二十八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六月三十日由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如果把土地改革法关于保存富农经济的规定,同毛泽东最先提出保存富农经济的思想作一个比较,可以看出,经过党内外充分的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的决策,经历了一个反复的过程而最后达到完全一致。在此过程中,充分体现民主精神。这种民主精神不仅表现在最初广泛征求党内各种不同的意见,也表现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的充分讨论和各抒己见,又表现在全国政协会议中的民主讨论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堪称为“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 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正确而稳健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巨大胜利。到一九五三年春,全国除若干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三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的农民在内)无偿得到了约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起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一些陈腐的、落后的东西在相当程度上被革除了。这是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一场规模广大、内容深刻的社会大变动,铲除了中国封建主义的根基,使古老的中国农村空前地焕发出新的青春活力。 第六节 在全国大规模兴修水利 从新中国一成立起,毛泽东始终关注着江河湖泊的治理,关注着全国的水利建设事业。 一九五0年夏,安徽、河南交界连降大雨,淮北地区受灾惨重,为百年所未有。 从七月到八月,毛泽东接连给周恩来写了三个批示,提出并督促治理淮河。 第一个批示是七月二十日写的,提出:“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请邀集有关人员讨论(一)目前防救、(二)根本导淮两问题。如何,请酌办。” 第二个批语写于八月五日。他说:“请令水利部限日作出导淮计划,送我一阅。此计划八月份务须作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如何,望酌办。” 八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写了第三个批语:“导淮必苏、皖、豫三省同时动手,三省党委的工作计划,均须以此为中心,并早日告诉他们。” 九月二十一日,毛泽东将一份电报批给周恩来:“现已九月底,治淮开工期不宜久拖,请督促早日勘测,早日作好计划,早日开工。” 这年冬季,淮河上游、中游、下游共有八十万民工参加治淮,奋战八十天,建成了一条长达一百六十八公里的苏北灌溉总渠。 第二年五月,毛泽东亲笔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 一九五0年十月,毛泽东和刘少奇、周恩来听取中南局代理书记邓子恢的汇报,认真研究了荆江分洪工程方案。不久,荆江分洪工程获得批准。 一九五二年四月五日,荆江分洪工程全面开工。五月,毛泽东为工程题词:“为广大人民的利益,争取荆江分洪工程的胜利!” 这项工程由于决心大,准备充分,只用了两个半月就全部完成。 修建官厅水库,是治理海河的一项关键工程。在毛泽东关怀下,经政务院批准,官厅水库工程在一九五一年十月正式开工。官厅水库可蓄水二十二亿多立方米,是继治淮工程和荆江分洪工程之后,新中国兴建的又一个大型水利工程。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一日,毛泽东利用中央批准他休假的时间,顺着山东、河南、平原三省黄河沿岸,专程考察黄河。 二十七日,毛泽东视察了济南附近的黄河地段。他说:要把大堤、大坝修牢,千万不要出事。雨季大水,要发动群众上堤防守,必要时军队要上去坚决死守,不能出事。还说:我深知黄河洪水为害,黄河侧渗也会给人民造成灾害。你们可以引黄河水淤地,改种水稻,疏通小清河排水,让群众吃大米,少吃地瓜。 二十八日,毛泽东乘坐专列前往徐州,他说:过去黄河流经这里七百多年,泥沙淤积很多,夏秋季节常常决口,泛滥成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乾隆皇帝四次到这里视察,研究治理黄河的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他治不好黄河。现在解放了,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应当领导人民,把黄河故道治好,变害为利。山上山下、城市道路两旁,都要多栽树,防风固沙,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治理战争创伤,建设好我们的国家。 三十日,往开封,毛泽东说:长远打算好。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后来,毛泽东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或许就是在这时萌生的。他还说;要把大堤、大坝切实修牢固。发大水时,有危险,党政军民一齐上,万万不能再出事。 三十一日清晨,毛泽东嘱咐说:“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这句话后来广为流传,成为动员和激励几代人治理黄河的响亮口号。 专列途经郑州,毛泽东下车到邙山考察。远远望去,可以看到新建成的引黄灌溉大闸。毛泽东说:沿着黄河每个县都建一座引黄闸就好了。从黄河到卫河,这条人民开发的新渠,改变了黄河下游过去只决口遭灾、不受益的情况,起到了造福人民的作用。 水利,自古以来就是个大问题。它是农业的命脉,关系着国家的繁荣与发展,又关系着人民的安危与福祉。毛泽东对水利的关心和重视是一贯的。为人民造福,是他在发展水利事业的基本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初期兴建的一系列水利工程,减少了水患,改善了民生,有力地保障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二部分对原文的评论 本章指出,如果把土地改革法关于保存富农经济的规定,同毛泽东最先提出保存富农经济的思想作一个比较,可以看出,经过党内外充分的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的决策,经历了一个反复的过程而最后达到完全一致。在此过程中,充分体现民主精神。这种民主精神不仅表现在最初广泛征求党内各种不同的意见,也表现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的充分讨论和各抒己见,又表现在全国政协会议中的民主讨论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堪称为“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 岂止一个土地改革法决策堪称为“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毛泽东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都是采取这种民主讨论的模式。只是在中央领导层分一线、二线以后,他为了让一线工作的领导人多主持日常工作,就有意地少参加政治局或政治局常委的会议。但凡是毛泽东提出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政治局常委或政治局会议讨论决定。有的人在讨论某个问题时,有不同意见,自己又不公开提出,或者提出以后只占少数。有些人就以此为借口,攻击毛泽东不遵守民主集中制。 阅读本章建议结合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下列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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