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只能算做小毛贼 这些年,中国社会有个特点:任何一个好词,只要被“公共”了,都有可能变味。先前的例子包括同志、小姐和精英,最近加入这个行列的是“公知”。“公知”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缩写,按字面意思,它应该是个好词。说它好,无非是说这样的知识分子比较超脱,说话办事能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而不太计较个人和本圈子的利益。它之所以变臭了,是因为自诩为“公知”的人不仅不超脱,而且极端自私;不仅没知识,而且非常愚蠢。 渡痴禅师最近写了篇很有趣的文章《谈谈产生“公知与脑残”这对奇葩的社会根源》。在这篇文章中,他将“公知”形象化为“雄性的蝉科昆虫”。我以为,这个解释虽然很生动,但也有些问题:第一,它带有性别歧视的倾向,事实上,女性的公知也是有的,用雄性昆虫将她们也概括进来似乎有些不妥;第二,它有比喻不甚恰当的痕迹,要知道,蝉这个动物,在古诗词里是常常用来形容品性高洁的人的。不久前,我在网上看到一个笑话,说的是一位老师给学生解释一些汉字的含义。老师说,鸳鸯是对一种水鸟雌雄的分别称呼,既雄鸳雌鸯;同样的道理,凤凰也是雄凤雌凰。这时,一个聪明的学生举手发言:“老师,我懂了,蜘蛛一定就是‘公蜘母蛛(公知母猪)’了”。这个笑话对“公知”的讽刺固然辛辣,但同样是殃及了无辜的动物。 社会上的这样一批人的确有可恨之处,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可怜。人都有长处和短处,但人贵有自知之明,一个正常的人应该知道扬长避短,一个有廉耻感的人不应该自曝其丑。在今天的中国,相当多的“公知”的最大悲哀就在于不知其丑,因此,我以为,以字面意义来定义“公知”就可以了,那就是公开的无知。仅仅是无知倒也罢了,相当多的“公知”的强词夺理是出于一种深深的偏见。“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因此,以自己的偏见引导社会上涉世不深的年轻一代,就是比无知危害更大的行为了。更有一些“公知”属于《民兵葛二蛋》那部电视剧里的张耀祖说的“面带猪相,心头嘹亮”一类的人物,他们对自己的胡说八道的荒谬之处比谁都清楚,但出于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一定要昧着良心去这样说。对于这些人来说,无知就不是准确的形容了;准确的形容是无耻。 无知也好,无耻也罢,“公知”的确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公害。从长远的观点上看,“公知”对社会的危害比地沟油和雾霾的危害要大得多。但是,将他们说成是今天社会大量问题的罪魁祸首却是不符合实际的。他们是贼,但远够不上“国贼”的资格;他们不过是一群摇旗呐喊的小毛贼。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今天的中国,之所以会出现“公知”泛滥的现象,就是因为这个社会为这种泛滥提供了合适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这个社会的执政党领导的一条通向经济和政治殖民地的道路。如果说那些大大小小的“公知”们不过是一群嗡嗡乱叫的苍蝇的话,那么,招来这些苍蝇的,就是执政党溃烂的灵魂和它的腐败的机体。我们必须这样认识问题,否则我们就可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就可能在忙着追打小毛贼的时候放跑真正的窃国大盗。 (撰稿人: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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