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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和法学学士搭档,能否还中国一个法制蓝天

2013-3-3 23:20| 发布者: 观国之光| 查看: 803| 评论: 1|原作者: 王卫平|来自: 原创

摘要: 但愿我们的法学博士和法学学士能够所学所用,搭档还中国一个法制蓝天。

在百度上翻阅了一下习近平和李克强的简历,看到他们中一位自1998年至2002年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这就是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习近平。另一位自19781982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中排名第二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

 

一位法学博士、一位法学学士分别担任中国共产党第一和第二领导人,这在共产党执政以来是从未有过的大事情,它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内行领导国家的新纪元。

 

依法治国是当今世界普世价值中极其重要一环。

 

文化大革命以后,尽管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学历越来越高,学府档次也越来越高,但绝大多数却都学非所用。试想,一位理工专业毕业的人不经过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深造而去治理一个国家,他的实际学历不过高中而已。

 

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经过一个法不建全到比较建全,从有法可依到执法犯法的曲折过程。

 

当一个国家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法官成为犯罪主体,并且逼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心,不得不依靠上访,甚至采取极端形式予以维权的境地,这个国家绝对不可能稳定和谐,只会越加动荡不安。

 

维稳不严加整顿执法犯法的司法机关只是自欺欺人,乱世不对贪官污吏用重典只会越来越乱。

 

但愿我们的法学博士和法学学士能够所学所用,搭档还中国一个法制蓝天。

(责编: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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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hjoe 2013-3-5 14:33
徒法不能自行,要看执法者脑袋里的东西(为谁服务?),否则,知法而犯法,其罪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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