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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朝宫斗疑案(2)

2013-2-25 07:43|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8419| 评论: 0

摘要: 愚蠢者,被谣言牵着鼻子走;而真正的智者,应该有从谣言探寻真相的能力。谣言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为什么要制造和传播这些谣言?谣言背后,谁人得利,谁人得祸?认真分析谣言的细节,真相不就呼之欲出了吗?

《北京之春》 首发,右派的大毒草,因为属于凶案的证据链,而且文字内容之后还会用到,不得不转载:

 

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170/2010730144939.htm

红卫兵打死卞仲耘惨案追踪(北京)朗钧

 

引言

第47期电子刊物《记忆》是卞仲耘惨案专刊。注销三篇文章,即《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好故事未必是好历史——我看卞仲耘之死》和《我的记忆:师大女附中文革初期二三事》。三篇文章的目的是要重新讲述卞仲耘之死,为很多网站转载。

自2001年卡玛筹划拍摄《morningsun》始,闭嘴近40年的红卫兵开始说话。影屏上的宋彬彬用画外音的方式述说往事,否认了当年《光明日报》上的文章是自己的作品,却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接着,叶维丽撰写中英文稿件,其中,当年的红卫兵自己为自己证明,说刘进、宋彬彬等人曾在1966年8月5日那天下午,两次劝阻学生殴打卞仲耘。同时,否认师大女附中红卫兵在8月5日以前已经成立的观点也在叶的文字中开始形成。

经过将近10年的筹划,她们在47期《记忆》上发表了上述集体创作三篇文章。虽然洋洋数万言,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却都不是新东西,其中最大爆料就是说当年有过红卫兵和文革领导成员抢救过卞仲耘的情况发生。

三文之一《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这个标题似乎应该改为《宋彬彬等也谈卞仲耘之死》更恰当些。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冯敬兰是谁。而隐匿在标题后面的宋彬彬就不一样了。经历过文革的人,没有人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跨世纪的知名度是个历史的标签,文革爆发41年后,经过母校90年校庆活动的再次强化,宋要武这三个字注定要和宋彬彬生死与共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这个谈话稿是根据一次实际存在的谈话记录整理出来的,还是谈话纪要这类文体的借用?如果确有这样一次谈话,就应该注明进行此次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这等人自《morningsun》始集结已多年。她们的观点相互熟知,不问自明,使用这种虚拟的问答形式是不是有些做作?如果没有猜错,该文体的选择是叶维丽的主意。她的那本《红色大院》用的就是这个文体。这篇文字更像一个共同署名的文章,只不过是采用了访谈录的文体去回避共同署名而已。那么,宋彬彬、刘进,冯敬兰,于羚和叶维丽对这篇谈话中的每一个人的发言是各负其责还是共同承担责任呢?抑或全部文字皆由标题中的署名者冯敬兰一个人负责?其实,严肃的选择应该是使用5人共同署名的论文形式。论文作者的排名可以因知名度的大小依次排列,当然是宋彬彬排第一,于羚排第五。也可以由学历的高低进行排列。宋彬彬和叶都是美国博士,宋是工科博士,叶是文科的。谁排第一两人可以商量。依照国际惯例,作者排名应以对论题贡献之大小排列之。那么似乎叶维丽和刘进都有可能排在第一。当然,还有通讯作者定为何人的问题。这里不再讨论。

 

师大女附中红卫兵的证词及分析

现在讨论正题:师大女附中红卫兵和文革领导成员抢救过卞仲耘吗?

讨论开始之前声明两点:

第一、1966年8月5日,在师大女附中校园,副校长兼中共党总支书记卞仲耘被该校红卫兵殴打致死。本文所引述的文字将被统称为“证词”。是因为这些引文涉及的内容均与这桩命案有关,所以这些引文具有了“证词”的色彩。

第二、为了比较史料的真伪,本文大量引用师大女附中师生和红卫兵的文字。恳请读者务必认真阅读这些文字。然后便可得出自己的结论。

对抢救过程最为详细的描述出现在当年的红卫兵刘沂伦的文章《我的记忆:师大女附中文革初期二三事》中。她是这样说的:

“太阳快落山时,有人告诉我们卞仲耘晕死在后花园那儿。

我们到后花园去,在后门(朝北的一个门)附近看见卞仲耘瘫在一个平板车上,其状况只可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此时她躺在平板车上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白沫中还夹杂着粉红色的血丝,已经是有出气没进气了。她身上铺满了大字报,黑字红叉一片浑浊,灰色的糨糊汤,和她自己昏迷失禁排出的黄色的秽物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显然,在她已经昏迷倒地后,女孩子们依然不觉尽兴,往她的身上铺大字报(无非是写些打倒黑帮之类的标语),甚至把墨汁和糨糊汤泼在她身上。

过了一会儿,有几个同学和一个医生一个护士从北门进来,男医生比较年轻,我印象里还带着眼镜(这一点不敢百分之百确定),女护士看上去有30来岁,比医生年长一些,背着一个药箱,就是那时很常见的皮药箱,一个白色圆形里画着红十字;同学中我记住的有宋彬彬和朱忠丹,朱忠丹是跟着宋彬彬等人一起去医院的。她们从学校后门进来后,宋彬彬等人和大夫说话,朱忠丹在一边悄声告诉我:在医院里找急救医生时,大夫一听说是抢救被批斗的走资派“黑帮”,还不愿意来,宋彬彬和他们争论说解放军抓了俘虏还给治病,这才来了两个人。

那个年轻的男大夫一看昏死者的样子,鼻子眉毛立刻全挤到一堆去了,口中念念道:“怎么搞成这个样子?这还有救吗?”宋彬彬说:“那你也得想法抢救,不能看着她死呀。”(这两句对话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女护士立即蹲下打开药箱,取出酒精棉给卞仲耘擦拭骼膊打强心针,用了很多酒精棉才从那肮脏的骼膊上开辟出一小块清洁地。我印象里打了两针强心剂都没有见效,卞校长还是昏迷不醒,医生说不行了,送医院去吧。同学找来工友,让他打水清洗一下,然后拉到医院去了。

把卞校长送到医院时,朱忠丹,李××和王丽莎有没有跟去医院我记不得了,我没有去,我在学校又呆了一会儿,听说医院传来消息,卞校长死了。

我听说卞校长“不行了”时,正在操场大门附近,现在回想也许我正打算回家吧,这时我才注意到,那一大帮疯狂的低年级女孩子几乎全作了鸟兽散。校长老师们都瘫坐在路边喘着粗气,教我们语文的李老师在哭,梅树民老师在低头忍着,惟有胡校长不流泪,她即使在喘气也是抬着头。当我注意到胡校长时,她也恰巧瞥了我一眼,仿佛在对我说:你在看我们受难。”

 

刘沂伦的证词证明了八个情况:

第一、刘沂伦证明卞仲耘受伤情况,“卞仲耘晕死在后花园那儿,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白沫中还夹杂着粉红色的血丝,已经是有出气没进气了。她身上铺满了大字报,黑字红叉一片浑浊,灰色的糨糊汤,和她自己昏迷失禁排出的黄色的秽物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第二、刘沂伦证明她得知卞仲耘被置放在学校后花园的平板车上,停留在学校后花园的时间是“太阳快下山时”;

第三、刘沂伦转述1966年8月5日朱忠红的说法,即医院的医生是宋彬彬请来的。

第四、刘沂伦证明宋彬彬到达了停放卞仲耘的现场。“过了一会儿,有几个同学和一个医生一个护士从北门进来,男医生比较年轻,我印象里还带着眼镜(这一点不敢百分之百确定),女护士看上去有30来岁,比医生年长一些,背着一个药箱,就是那时很常见的皮药箱,一个白色圆形里画着红十字;同学中我记住的有宋彬彬和朱忠丹,朱忠丹是跟着宋彬彬等人一起去医院的。”

第五、刘沂伦证明了宋彬彬和医生来停放卞仲耘现场的时间是在“太阳快下山时”后又“过了一会儿”;

第六、刘沂伦证明医生到达现场的时候,卞仲耘的生存状态。“打了两针强心剂都没有见效,卞校长还是昏迷不醒,医生说不行了,送医院去吧”;

第七、刘沂伦证明,卞仲耘是死于医院。“我在学校又呆了一会儿,听说医院传来消息,卞校长死了”;

第八、刘沂伦回忆,在听说卞仲耘“不行了”的时候,胡志涛坐在路边,还和她有眼神的交汇:“校长老师们都瘫坐在路边喘着粗气,教我们语文的李老师在哭,梅树民老师在低头忍着,惟有胡校长不流泪,她即使在喘气也是抬着头。当我注意到胡校长时,她也恰巧瞥了我一眼,仿佛在对我说:你在看我们受难”。

 

在《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中刘进叶维丽也有关于“抢救”的叙述。

叶维丽的证词说:“我觉得刘进、宋彬彬她们那天参与将卞校长送进医院,坚持要医院抢救,并和李松文老师等一道留下姓名做担保,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十分不容易的,值得充分肯定。……

我的估计是,卞大约在4点多钟倒下,大约7点左右把她送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医院,这中间有至少两个小时左右的耽搁。……耽搁了两个小时左右才送医院,不能不说是’反应迟缓’。

我倾向相信刘进说的,你们在听到人(卞)躺在垃圾车里奄奄一息的消息时,马上就行动了。但卞校长在后院躺了两个小时之久,为什么你们那么迟才接到消息?”

叶维丽8月5日不在学校,所以她的证词只是表明她的倾向性。即“我倾向相信刘进说的”。

叶维丽的叙述中还存有一个极其低级的数学错误:

“卞大约在4点多钟倒下,大约7点左右把她送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医院,这中间有至少两个小时左右的耽搁。”

7减4等于3。这是小学一年级数学的正确答案。

叶维丽在谈话中将7减4等于2的计算结果强调了三遍:

(1)“这中间有至少两个小时左右的耽搁”;

(2)“耽搁了两个小时左右才送医院”;

(3)“但卞校长在后院躺了两个小时之久”。

叶维丽懂得救人如救火的道理。为减轻“反应迟缓”的责任,可以找到一百个理由。但是唯有“7减4等于2”是无论如何不能成立的。

叶维丽证词的诡秘之处在于,她承认“卞大约在4点多钟倒下,大约7点左右把她送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医院”的事实,但是她强调刘进等人“在听到人(卞)躺在垃圾车里奄奄一息的消息时,马上就行动了”。

刘进在《谈话》中说“直到黄昏,有个同学来说卞校长快不行了,人在后院呢,我和宋彬彬等同学急忙跑下楼去。在后操场,我看到卞校长躺在一个手推车上,脸色特别难看,嘴里吐着白沫,身上也有异味,一看就不行了。

高三1班刘沂伦证实说,是宋彬彬和高三2班朱姓同学等几人去医院找的大夫。朱同学事后告诉刘沂伦,医生一听说是黑帮就不愿来,宋彬彬和他当场吵了起来,说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俘虏还得优待呢。当时来了一个年轻的男大夫,一个年长的女护士,给卞校长打了强心针。不过,这些具体细节我和宋彬彬都不记得了,当时我们完全懵了。

我推着车,好几个同学在旁边帮着推,把卞校长送到了邮电医院。记忆中不少同学、老师都跟着往医院跑。大夫不敢救,我们之间发生了争吵。在场的数学老师李松文,是工作组期间教师代表会两成员之一,也是临时党支部的负责人,他老实本分、不善言谈,这时也急了,让医院赶快救人。经过一番争论才开始抢救,大约9点左右,卞校长就去世了。随后,卞校长的丈夫王先生来了,他情绪激动,当时哭得很厉害。”

 

刘进的证词证明了五个情况:

第一、刘进等得知卞仲耘“不行了”的消息的时间是“黄昏”时刻;

第二、刘进见到卞仲耘时,她“脸色特别难看,嘴里吐着白沫,身上也有异味”;

第三、刘进表示她本人和宋彬彬不记得刘沂伦转述朱忠丹当年所言请医生和救助现场的具体细节。即“这些具体细节我和宋彬彬都不记得了”;

第四、刘进证明卞仲耘是她本人和其他同学用车推到邮电医院的;

第五、刘进证明卞仲耘的死亡时间是晚上9点。“大约9点左右,卞校长就去世了”。

 

综上所述,从刘进,刘沂伦和叶维丽的谈话和文字中可以归纳出一个的时间表。

下午4点,卞仲耘在校园倒下。刘进等人一无所知

晚间7点,卞仲耘奄奄一息,快不行了。刘进等人方才得到消息,实施抢救。

晚间9点,卞仲耘经抢救无效,死亡。

隐藏在文字中的这个时间表的用意可以在下文剖析中被看的清清楚楚。这里暂不做分析。

 

师大女附中师生的证词

为了寻找本文标题提出的答案。现引述其它师大女附中其他师生的文字,其中包括冯敬兰1995年的文字。

首先引述的林莽老师2006文章中的文字:

“没过多久,那个女红卫兵来到图书室,又来叫我跟她走。这次却是跟她走到女生宿舍正门。刚进正门,却看见卞仲耘仰身躺在正门台阶上。红卫兵勒令我和先到那儿的校工老白,一同把卞仲耘抬上她身旁的手推平板车。我刚抬起她的双脚,围观的女红卫兵们朝着我哈哈大笑起来。我立即意识到:这不是嘲笑一个活着的右派,抬一个将死的走资派吗?我受不了这样的嘲弄,我也不忍目睹卞仲耘临死之前的惨状。她的两个眼珠向上翻滚,口吐白沫,浑身湿透,抽搐不止。‘老卞呀!我真不忍看到你这样的悲惨的结局!’于是,我愤然放下她的双脚,大声说:“我决不抬!”即转身走开。红卫兵追上我,骂了一句:“妈的!”用穿着军靴的脚踢了我一下”。(林莽《目击并身历其境者言——纪念卞仲耘校长殉难四十周年》)

 

林莽的证词证明了三个重要情况:

第一、卞仲耘倒下的地点是女生宿舍正门台阶上。

第二、红卫兵曾命令林莽将濒临死亡的卞仲耘抬上平板车。

第三、林莽证明卞仲耘在被抬上平板车上时,卞仲耘还没有死亡,“她的两个眼珠向上翻滚,口吐白沫,浑身湿透,抽搐不止”。

 

现引述的胡志涛副校长1986年的文章中的文字:

“一辆平板车推过来,在我的身边停下。‘你看!’我一看,车上盖满了大字报,上面还压着一把大扫帚。‘你把它掀开!’我用双手拿下扫帚,又一层层地揭开大字报纸。‘老卞!’我几乎叫出声来。她的两眼直睖睖地瞪着,呼噜呼噜地吐着粗气,两只骼膊红肿,上面布满了一条条伤痕。我用手摸摸,滚烫滚烫。我忘记了自己的伤痛,也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急忙向周围的学生呼救:‘她的瞳孔已经扩散了,快!赶紧送医院抢救!’平时,她们是我倾注满腔心血培养的学生,朝夕相处,亲如一家,但现在她们却完全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智,凶神恶煞似的向我吼叫:‘黑帮!你不好好改造,也是这个下场!’我被她们推搡着关进了办公室。……

我一次次站起来向窗外看望,一次次被监视我的学生制止:‘黑帮!你老实点,不许你看!’

已经是黄昏了,太阳的光照依然很强。我从屋里往外偷看,那辆平板车还停在那里,没有人过问。那群对我施加拷打的学生都四散得无影无踪了。我再次向站在门外监视我的两个学生恳求:‘请你们赶快把她送往医院抢救吧!’其中一个回答:‘不用你管!’

夜幕渐渐地落下来了,我看看肿胀的手腕上那只被污水模糊了的手表,时针正指在七点上。窗外有人走动。不一会儿,校医带着两个穿白大褂的人把卞仲耘用担架从北门抬出去了。

又过了好久,一位老工友……又护送我回家。”(胡志涛《“八五”祭》)

胡志涛的证词证明了以下7个情况:

第一、胡志涛证明卞仲耘受伤情况,“她的两眼直睖睖地瞪着,呼噜呼噜地吐着粗气,两只骼膊红肿,上面布满了一条条伤痕。我用手摸摸,滚烫滚烫”;

第二、胡志涛见到卞仲耘的时候,卞仲耘已经被抬放到平板车上;

第三、胡志涛证明她看见卞仲耘的时候,卞仲耘还没有死亡,但即将死亡,“呼噜呼噜地吐着粗气”、“瞳孔已经扩散了”;

第四、胡志涛证明看管她的学生不让她管卞仲耘;

第五、胡志涛证明学校医生和邮电医院的医生来学校的时间是晚上7点;

第六、胡志涛证明,是校医带医生来并抬走了卞仲耘。“只有校医带着两个穿白大褂的人把卞仲耘用担架从北门抬出去了”。

第七、卞仲耘被抬走后,工友护送胡志涛回家。

 

现在引述学生冯敬兰1995文章中的文字:

“转到一座教学楼后面,大字报密度才略减,但那里的清净有一种难以言状的威慑力。烈日下我看见女厕所旁边一辆手推车上横七竖八堆放着大扫帚、茅坑盖,下面分明有一个人,他(她)的两脚从杂物下面露出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于是我看见了黄的稀便顺着车厢板流淌到地上,苍蝇正嗡嗡地围着车盘旋。是校长。她没有知觉地躺在车上,衣衫不整,五官肿胀,眼镜不见了,大小便失了禁。8月初的午后4点,骄阳依然如火,可是我的头皮发紧,突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在那一瞬间,我所受的委屈和侮辱变得无足轻重了。她怎么啦?谁往她身上扔了这些大扫帚和茅坑盖子?这情景使我心里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我立即转身逃之夭夭。”

“女八路出身的校长(胡志涛)后来被打断了肋骨,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低过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坚强最美丽的女人。正是她,顶着半边参差不齐的头发,忍着浑身的创痛,勇敢地推着小车把她生死不明的同事送到了医院”。(冯敬兰《记忆的伤疤》)

冯敬兰的证词证明了以下4个情况:

第一、冯敬兰证明卞仲耘受伤和生死状态,“黄的稀便顺着车厢板流淌到地上,苍蝇正嗡嗡地围着车盘旋。是校长。她没有知觉地躺在车上,衣衫不整,五官肿胀,眼镜不见了,大小便失了禁”;

第二、冯敬兰证明卞仲耘被置放在学校后花园的平板车上停留在校园里的时间是“八月的午后四点”;

第三、冯敬兰证明没有人抢救卞仲耘。现场很安静和恐怖“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这情景使我心里充满了厌恶和恐惧,我立即转身逃之夭夭”;

第四、冯敬兰证明后来将卞仲耘送到医院的是副校长胡志涛,“正是她,顶着半边参差不齐的头发,忍着浑身的创痛,勇敢地推着小车把她生死不明的同事送到了医院。”

 

现引述的学生王友琴2003年的文章中的文字:

“下午5点来钟的时候,卞仲耘已经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倒在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但是,依然有一些红卫兵在那里踢她的身体,踩她的脸,往她身上扔脏东西,大声咒骂她‘装死’。

5点多时,有人叫来了校工。校工把卞仲耘的身体搬上一部平常运送垃圾的手推车。当时还在继续“斗争”另外4个人。副校长刘致平一度被强迫跪在这辆手推车旁边。副校长胡志涛看到手推车上卞仲耘两条骼膊红肿,上面布满一条条伤痕,眼睛张开,瞳孔已经没有反应,嘴巴还在吐气。她告诉红卫兵卞仲耘有生命危险,应该送医院。红卫兵对她吼道:‘黑帮,你不好好改造,也是这个下场。’她被推进一间办公室关了起来。

稍后,有工友把那辆手推车推到学校北门(是小门,不是正门)旁边。马路对面就是邮电部医院。时值8月,那时天色还亮。有红卫兵说这样把卞仲耘推过去‘影响不好’,不准把车推出学校。手推车停在北门边。卞仲耘的身体被用大字报纸盖了起来,上面还压了一把大竹扫帚。手推车在校门口停了一两个小时。7点多钟,有学校‘文革筹委会’的人打电话请示了中共北京市委——当时他们还被称为“新市委”,因为是两个月前“打倒”了旧市委之后建立的。卞仲耘终于被送进邮电部医院。医生检查时,她的尸体已经僵硬,她已经死亡多时”。(王友琴《北京第一个被打死的教师——卞仲耘》)

 

王友琴的证词证明了以下5个情况:

第一、王友琴证明了卞仲耘大小便失禁并跌倒在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的时间,“下午5点来钟的时候,卞仲耘已经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倒在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但是,依然有一些红卫兵在那里踢她的身体,踩她的脸,往她身上扔脏东西,大声咒骂她‘装死’”;

第二、王友琴证明了卞仲耘被抬上平板车上的时间,“5点多时,有人叫来了校工。校工把卞仲耘深身体搬上一部平常运送垃圾的手推车”;

第三、王友琴证明卞仲耘在身上盖满大字报和放一把扫帚的目的。“有红卫兵说这样把卞仲耘推过去‘影响不好’,不准把车推出学校。手推车停在北门边。卞仲耘的身体被用大字报纸盖了起来,上面还压了一把大竹扫帚”;

第四、王友琴证明卞仲耘被送往医院是请示过北京市委。“7点多钟,有学校‘文革筹委会’的人打电话请示了中共北京市委--当时他们还被称为“新市委”,因为是两个月前“打倒”了旧市委之后建立的”;

第五、王友琴证明卞仲耘的死亡时间。“卞仲耘终于被送进邮电部医院。医生检查时,她的尸体已经僵硬,她已经死亡多时。”

 

综合比较上述女附中师生的证词,其中有两个内容应该被否定:

第一、冯敬兰说,是胡志涛将卞仲耘送到医院的。不确。因为胡志涛自己的回忆文章《“八五”祭》说,她当天晚上回家后,家人看见她被红卫兵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都惊呆了。随即家人带她去北大医院看病。

第二、王友琴说卞仲耘被抬上平板车上的时间5点多钟。手推车在校门口停了一两个小时。不确。因为冯敬兰1995年的文章,和叶维丽在47期《记忆》中的叙述均承认4点钟左右卞仲耘“倒下”,被抬上平板车停放在学校北门内。卞仲耘被置放在手推车上3个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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