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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北京法律人研讨会记录稿(完整版)

2013-2-2 10:07| 发布者: ahjoe| 查看: 933| 评论: 1|原作者: 阿早|来自: 原创

摘要: 这篇文字一开头就否定了谷王两人原都是无辜的可能,没有中国传统法律案件里“罪疑为轻”跟西方法律案件里“Benefit of Doubt”的始审设想,只从法律案件里有罪的角度绕来绕去,最佳结局只不过是谷开来从故意杀人案坐实了杀人未遂案,更坐实了王立军从执法者变成主犯。

短评“北京法律人研讨会记录稿(完整版):谷开来故意杀人案疑云重重”一文

阿早 02.01.2013

这篇文字的动机可疑,不能被次要倾向掩盖了主要倾向!就是不要被可疑的法律辩论案件取代了确实的政治迫害案件。

这篇文字一开头就否定了谷王两人原都是无辜的可能,没有中国传统法律案件里罪疑为轻跟西方法律案件里“Benefit  of Doubt”的始审设想,只从法律案件里有罪的角度绕来绕去,最佳结局只不过是谷开来从故意杀人案坐实了杀人未遂案,更坐实了王立军从执法者变成主犯。这么一来就也坐实了薄熙来的一公(王立军)一私(谷开来)都是同样的臭不可闻!

坐实了谷开来的杀人未遂案跟王立军的杀人案,那么,薄熙来本人岂又能脱得了关系?再下来审薄熙来,岂非是水到渠成?好一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

为什么不从以下的角度来作研讨?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为什么不让谷开来王立军公开发言或在自主状态下由代表被告人的律师发言?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不管是杀人或是杀人未遂案件,为什么不让公开审判?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为什么不能让薄熙来公开作一说明?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为什么不去考虑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等可能被政治路线不同而被迫害?

不能做到以上几点,这些更重要的问题就会在法律案件的文字堆切里消失殆尽, 于是事实的真相就要永沉海底。

一心要追求正义的朋友们,你们真的要擦亮眼!

 

附录:北京法律人研讨会记录稿(完整版)的链接

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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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2-3 07:19
坐实了王谷的杀人案,也就坐实了薄的刑责,掩盖了幕后黑手。这是该文可能起到的作用。人民是会追求真相的,决不允许颠倒黑白的事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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