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政 治 查看内容

对网传的“薄熙来案将于1月28日在贵阳市开审”一事的几点看法 ... ... ...

2013-1-25 18:25| 发布者: 大度胖子| 查看: 2768| 评论: 17|原作者: 大度胖子|来自: 大度胖子

摘要: 对网传的“薄熙来案将于1月28日在贵阳市开审”一事的几点看法 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审判,而在于是否能依法公正的审判。看这个问题有几个要点: 1,如果是公正的审判,那对薄熙来同志是好事。有罪没罪用事实说话,依照党纪、国法说话。 2,是不是公正审判的要点在于取证的合法性。如果定薄熙来同志有罪。那好,请将犯罪证据公示出来,且是经薄熙来同志和薄熙来的辩护律师予以确认并认可的事实作依据。如果依然是像“合肥审判” ...

对网传的“薄熙来案将于128在贵阳市开审”一事的几点看法

 

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审判,而在于是否能依法公正的审判。看这个问题有几个要点:

 

1,如果是公正的审判,那对薄熙来同志是好事。有罪没罪用事实说话,依照党纪、国法说话。

 

2,是不是公正审判的要点在于取证的合法性。如果定薄熙来同志有罪。那好,请将犯罪证据公示出来,且是经薄熙来同志和薄熙来的辩护律师予以确认并认可的事实作依据。如果依然是像“合肥审判”和“成都审判”那样走过场,连基本的举证、质证的程序都简化了,那就不是公正的审判。

 

3,看薄熙来同志是否受到胁迫“接受”人为造假作为证据的构陷

 

4,还未开庭,怎么就报导出“审判三天”?这个“审判三天”若成事实,那本身就有人为操纵的嫌疑。这就违背了习主席:“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指示。如果有薄熙来同志本人或其辩护律师不认可的证据时,应有合法的再举证、再质证的庭审过程,直至所有的事实清晰、准确。举证、质证需要几天就进行几天,否则就是违法。在未开庭前即确定了审判三天的时限这本身有严重的践踏法律的嫌疑。

 

5,是否允许薄熙来同志自行辩护,且是全程公开报道。在充分的举证、质证后,应允许薄熙来同志和其律师充分的辩护,且是全程公开。

 

依法公正的审判薄熙来涉嫌犯罪一案是好事。有罪,用确凿的证据,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没罪,当庭释放并追究构陷者的法律责任。

 

2012年发生的“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所引发的“薄熙来涉嫌犯罪案”严重的撕裂了中国的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以任何借口作理由来实施不公开的审判,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不公开审判过程的负面作用将远远大于任何所谓保密需要的理由。难道还有比弥合社会的裂痕,消除民众的疑惑更大的理由吗?所以,公开审判的全过程,让全国人民,以及全世界的人们看到一个公正的审判,是对弥合中国社会和令中国政治生活回归稳定的必要步骤。

 

任何人,如果在薄熙来同志这个案子上循私枉法,践踏中国现行的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章程,都将承担他所难以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笔者在此可以断言,如果对薄熙来同志进行不公正的审判,必将被历史,被人民推翻重新审判。这是历史的规律,也是人类发展史的必然!

 

人民期待的不仅是对薄熙来同志作出公正、合法的审判,更重要的是人民期待着通过对这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大案,作出公正的审判来推动中国走向公平的法制社会!以利于中华民族走向团结,走向富强!!!

 

大度胖子 元月25

 

(责任编辑:柳实) 

 

18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9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眼睛不好 2013-1-27 03:50
我到希望从薄案的审判中看到中共的“白打”比薄在重庆的“黑打”更公正、更公开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1-26 21:02
薄习相连。倒薄就是倒习。挺薄就是挺习。这是我一贯的观点。现在,我还这样看。这个观点是否正确?相信不久会给出客观公正的答案。我们不妨继续看。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大谈胡温习一体,就是图谋引导左派,把斗争的目标指向习近平。现在看来,绝大多数同志都不糊涂,就是不上他们的当,非常好!
引用 反毛者乃畜生 2013-1-26 17:15
对薄熙来的逮捕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审判
引用 逾越寒冬 2013-1-26 14:24
毛主席说:“我们的修正主义者很奇怪。当他们打击左派的时候,从来也不讲法律,不讲民主,专门搜集左派的材料,他们对我们可狠哪。无产阶级刚刚准备反击,他们的一切舆论就都来了,这难道是平等吗?”——与刘少奇谈话。
引用 猎户高手 2013-1-26 12:02
这是南方系媒体又一逼宫的做法,和新年献词异曲同工!!!1
引用 queshang 2013-1-26 10:40
因此,网友们不上当,按大度胖子的说法等于已经已确认那个法庭,还望那法庭还薄公一个清白。那不是做梦,是干什么?也是误导人。因为我看到居然有很多去鲜花。

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可悲之处。想想看,这里的网友以挺薄居多的都这样去想问题。那何况别人?
    网友们你们摸自己心口回答一下,如果承认那个法庭,无论如何喊叫,会有公正可言吗?你就是喊破天,喊红了江水,又有何用?他们能把薄公送上那个违法庭,就不用想得到公正。
    那不是兔子向狼要皮吗,能要到吗?清醒吧,糊涂的网友们。
引用 queshang 2013-1-26 10:38
大度胖子这位网友这二天的一些想法似乎有些偏差。

第一他认为习近平不与胡温一伙,是能争取的。这是完全错误的。习近平在常委中生活了五年,他也是倒薄的一份子,大家都知道他的太子身份,在倒薄时没有习的关键一票,怎么能倒了薄?所以,习在那时就有一份。

第二,现在习已经几乎全面接掌了中共大印,为何还要对薄大下杀手,坚持审薄?他为什么要在错误的道路上一味坚持走下去,二个原因,一他本身害怕薄东山再起自己地位不保。二坚持自己的错误和面子,把薄圈进牢房,却用薄的共富理论和观念拉笼人民,薄的重庆实践成了习了打开中国前进道路的开门砖。

第三,习近平做为一名法学博士,为何知法犯法,用限制薄的人身自由这种卑劣手法,暗中串通伪证人去搞证据。甚至做假证据,前一段薄的家人已经指出,去年四月把薄从家带走后,不让薄家人进屋,却在支年10月份,说薄家有了大量现金。这样明显的栽赃,一个讲求重证据的习大法学博士难道看不出来?还是习的法学博士头衔本身就是假的呢?反正者必有一假。

所以这些都决定的了对薄的审理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产物。这就是李庄口中的程序违法问题。为何把违法的程序用在薄熙来身上。

因此,网友们不上当,按大度胖子的说法等于 ...
引用 nosou 2013-1-26 10:10
审判本身就是违法的。
首先,对薄熙来的双规,没有按照党章规定,也没有按宪法规定的给预薄熙来人身自由。
如果在双规期间就开始违法,何来后来的审判?连审都没有资格。因为前期中纪委所例的所谓罪名全是诬陷和编造,甚至抓人后的伪造。
双规不正常,审判就根本谈不上。
与这样的中央谈什么时候公开的审判的问题呢?这本身就是对薄先生的侮辱和人权的侵犯。

红色网的网友别再犯傻。如果你们承认这个审判程序,就等于认可这个不合法法庭了。至于指望这个法庭能正常审判,那是做梦。是向狼借毛皮一用。
引用 onceninerfan 2013-1-26 08:33
从目前的情况看,能像大度胖子网友说的那样公正、公开“审判”薄案的可能性很小。本来整个所谓“薄熙来案”就是罗织陷害,要真正做到公正,就得把所谓的“公审谷开来杀人案”推倒重来。大家也不要对习近平寄托太大希望。习本来就是上一届的常委之一,各种迹象表明,习将继续推进邓的资改方向;就连在联合国表决赞成对朝鲜制裁都表现出资改当道的中共在继续走苏共的老路和邪路,而不是毛泽东始终在坚持探索的社会主义新路。历史何其相似,当年中国就在苏联修正主义集团与帝国主义压制之下艰难抗争,现在中共正在干着同样的不齿勾当,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引用 ahjoe 2013-1-26 08:14
关于此事,对不起,先小人后君子,说一句:

“狗哪里改得了吃屎!”

若果奇迹出现,哪我将在这道歉!
引用 左派团结联盟 2013-1-26 06:23
如果只审判为人民干实事的薄熙来,却放过中国首贪温家族,全国人民不答应!!!!!
引用 平平安安 2013-1-26 05:12
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丑剧看他们如何收场!与人民为敌将死无葬身之地!
引用 Lotus_2012 2013-1-26 04:54
在一个法制不独立的国家期待公正的审判,只能是白日做梦。自从3月15日起,就开始失望了,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我对这个党的完全肯定到完全否定。要想自己的声音被听到,只有实行选举。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3-1-26 03:55
这事可看出习近平至少【我暂且不说他是凶手】是同胡温进行了幕后交易的,历史会无情的击碎习近平的美梦!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3-1-26 03:50
那帮畜生可能使用下流手段,比如用迷幻药,所以大家不可仅以审判而盖棺定论!
引用 zcbxl 2013-1-26 02:52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动摇我们挺薄降瘟的意志!我们跟真理走! 你们贺卫方,胡舒立,茅于轼是跟权力走,跟金钱走。无耻之徒!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1-26 01:13
最新消息,剧本又改了——贵阳中院:没规划薄案下周一开审(联合早报网)

贵阳中院:没规划薄案下周一开审


(2013-01-25 1445)


  (联合早报网讯)针对大公网引述北京消息人士称,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将于下周一在贵州省会城市贵阳市开审,本报驻重庆特派员顾功垒致电贵阳中院,有关人员表示不知道媒体报道薄熙来案下周一在贵阳中院开审的消息是哪里来的,该院没有收到开庭的规划。
《联合早报网》

查看全部评论(17)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6 22:42 , Processed in 0.017194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