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政 治 查看内容

致信吴邦国委员长、习近平总书记

2013-1-19 05:40|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5532| 评论: 7|原作者: 刘金华、巩献田、项观奇等200位社会知名人士

摘要: “关于政府违法关闭网站问题的公开信”在一些网站公开发表后,有同志发觉此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没能将政府反民主封网行为的违法性的法律依据,在公开信中作出明确阐述。在巩献田老师重新修改后,现重新在网上发表。
李民骐和红色中国网站管理员同志们:
你们好!前几天你们在网站上公开发表了“关于政府违法关闭网站问题的公开信”,我作为该公开信的参与人之一,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公开信在一些网站发表后,有同志发觉此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没能将政府反民主封网行为的违法性的法律依据,在公开信中作出明确阐述。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并非对我国有关法律都有清楚了解,这样的公开信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为此在巩献田老师的重新修改后,现重新公布,也请贵网站继续支持,给予网上发表。
对于我们发表公开信,反对政府封网禁言的反民主违宪行为,有些同志不以为然,认为它是“空白无力”,“没有实质意义的”举动,甚至有人认为在中国只有进行暴力革命才能解决问题,争取言论自由权的抗争则有资产阶级宪政民主的嫌疑。
我们知道,修正主义要背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要背叛真理,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中 国,他们搞复僻倒退,搞私有化改革,侵犯人民群众利益,又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因此他们只能搞阴谋诡计,搞欺骗,搞专制,他们最怕与人民大众辩论。因此他们只能采取“只干不说”“不争论”的办法,甚至封网禁言 ,不容反对之声动摇他们的权位。
因此我们争取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争取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参与,批评监督权,通过这方面的抗争,可以暴露他们的反共产反人民的修正主义者真面目,可以教育人民群众,觉醒工农劳动大众,为真正彻底的社会革命准备条件。这种抗争是对中国修正主义的最重要的致命打击,同时这种合理合法的抗争,他们柰何不了我们,而我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这是有理有利的斗争!而如果盲目地倡导或进行什么暴力革命,那么修正主义集团就会“依法治国”,“合法”镇压,还会得到没有觉醒的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呢。
争取落实现行宪法仍明文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参与,批评监督权,争取这些最最基本的人民民主权利是非常的重要!完全可以这样讲:没有这些基本的民主权利,所谓“人民民主”就是一句空话,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只能是漂亮的花样摆设!
因此我们希望贵网站的同志们继续支持我们,并能积极加入到争取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争取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参与,批评监督权的民主正义斗争中!
向你们致以革命的敬礼!
红色中国网友 江根德 (网名匹夫之责)
请贵网公开发表的公开信如下:

关于政府违法关闭网站问题的公开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暨吴邦国委员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暨习近平总书记:

国务院新闻办九局、各政府网管部门、各网站、各位网友:

现在就保障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权,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问题,致信你们。

201246日——10日,国务院新闻办九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新闻管理办公室在没有具体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口头责令《毛泽东旗帜》、《乌有之乡》、《红色中国》、《东方红社科》和《马克思主义评论》等网站关停整顿,此后,全国集中封闭了八十多家网站。尽管在530日马 宾、李成瑞、李 波等336人署名的《致胡锦涛总书记并政治局常委和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信:“关于抗议违法关停多个网站及请中央说明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报告”;此后又在1019日李成瑞、刘金华等上千人署名的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指出:“从处理薄熙来事件一开始,就违法、蛮横地封闭了所有持不同意见的网站达八十余家,官方网站甚至私人博客也不让发表不同的意见。这就完全堵塞和切断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党的领导机关和人民政府以网络为先进科学技术工具用以交流和沟通的最好和最快的渠道,在信息社会的今天,这样的做法是极为野蛮和反动的!”之后又有1028日巩献田、奚兆永、李定凯等36位学者、干部署名的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吴邦国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并胡锦涛总书记《紧急 呼 吁!》的公开信,再次呼吁:“开放被违法关闭的网站”,在此期间,有许多干部、群众一直不断地通过不同途径呼吁开放被违法关闭的网站。但是,被关闭的网站至今没有正常运行,政府的违法行为延续长达八个多月之久,直到今天仍旧没有依法纠正。

长时期集中封闭大批网站,甚至逼得不少网民只好“翻墙”出去,依靠境外的服务器来实现言论自由权,这不能说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正常反映和表现,理所当然地受到网站和网民们的强烈反对。

关闭合法运行网站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种类之第四款“责令停产停业”规定,属于“责令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没有查明事实,因为被封网站不存在任何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该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告知封网理由有三个:一是发布大量违法信息;二是攻击国家领导人;三是妄评十八大。在封闭《东方红》网时,所说理由只有一条,即“发现你网上有违法信息”。当问有什么违法信息的时候,他们说“不解释”。

对于这三项指控,行政机关都没有提供相关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我们认为:

第一、关于“发布大量违法信息”。当网站法人代表问及“违法信息在哪里”时? 行政机关没有做出任何的回答,反而让行政相对人“自查”!所谓自查,就是对于案件还没有调查研究,即对“事实不清”的案件就先作出处罚决定,显然这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所谓“攻击国家领导人”。首先,这不是法律语言,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攻击国家领导人”,在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界定和规定,当然就没有对该行为给予处罚的任何规定,它与法律无涉。其次,行政机关也没有提供所谓“攻击国家领导人”的任何具体事实和证据。

第三、所谓“妄评十八大”。第一,在我国一切违法侵权行为,必须是行为人侵犯了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直接客体”,即行为人直接侵犯了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显然“十八大”这一概念内涵相当宽泛而抽象,所指内容无限多,它不构成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故不是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直接客体。第二,行政机关也没有具体说明被封网站发表的什么文章或什么言行是“妄评十八大”。十八大,对于这件关系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的大事,即使有的公民发表文章属于这类议论,即所谓“妄评”,但是,政府对此既没有提供任何事实,更无提供任何证据,也就无法确认其“社会危害性”的存在;凡是不能确认其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就无法确认违反任何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足以确认:封网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体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既然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也就谈不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机关做行政处罚决定既然没有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没有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更谈不到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网站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就更谈不到当事人要求听证和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之事。

综上所述,足以确认:政府封网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程序的规定。

上述足以证明:政府封网的决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封网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是违法的,既违反了“实体法”又违反了“程序法”,依法应予撤销。

政府这次大规模集中关闭网站的行为,不仅是一种违宪和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根本路线的行为,是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做主”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驰的,它极其严重地损害了和损害着党和国家的声誉!

在此我们重申,我们坚决支持和拥护一切根据宪法和法律,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为根本目的的网络立法和网络管理措施。但是,任何网络立法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必须切实遵守该法第五条规定,即“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任何一级的网络管理行为绝对不能 “以言代法”, “言出法随”,绝不允许无视法纪、无法无天的现象再次发生,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

我们高兴地看到新华网报道了1130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他主持的一个座谈会上讲到“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我们希望,新的中央会给我们新的期待,为维护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权,我们向你们发出公开信,并再次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尽快纠正违法封网行为,维护我国法制,取信于民,切实兑现中央领导同志的承诺,尽量减少给党和国家的声誉造成的恶劣影响!

公开信联署人签名:(排名不分先后)

26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6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反毛者乃畜生 2013-2-12 16:29
薄熙来万岁: 民主本来不分左右的,
但是右派讲的是“民主之后杀你全家”,才不会给你民主呢
引用 薄熙来万岁 2013-1-19 23:21
民主本来不分左右的,
引用 愚公移山 2013-1-19 20:04
呼吁中央尽快恢复乌有之乡、毛泽东旗帜、红色中国等网站!刘云山,你应该说话!应该坚持!
引用 bruce19 2013-1-19 19:53
国家命运危在旦夕!
引用 心海幽灵 2013-1-19 18:24
炎黄春秋都又重开了,为何红色网站不开放?!
签名:王会钦。
引用 前朝遗民+ 2013-1-19 12:10
呵呵呵呵,又有多少意义?
引用 xiaoliwencai 2013-1-19 07:19
有理、有利、有节!不达目的,决不罢休。非常好!告刘金华同志,签名人加:李文采

查看全部评论(7)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6 17:56 , Processed in 0.017722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