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政 治 查看内容

奇文共欣赏:“历史的节点: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2012-12-26 06:2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977| 评论: 3|原作者: 童大焕|来自: 战略网

摘要: 转帖者龙翔五洲按语:如何对待贪腐官员的问题,不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还是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如何对待地主、官僚资产阶级的历史来看,这篇文章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然而我们从中国50年代的资产阶级赎买政策来看,如何对待贪腐罪恶的确是一个政策和策略应该广泛讨论的课题,故转发在此供网友们思考和讨论。 ... ...
奇文共欣赏:“历史的节点: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转帖者龙翔五洲按语:如何对待贪腐官员的问题,不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还是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如何对待地主、官僚资产阶级的历史来看,这篇文章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然而我们从中国50年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对资产阶级赎买政策来看,如何对待贪腐罪恶的确是一个政策和策略应该广泛讨论的课题,故转发在此供网友们思考和讨论。
 
历史的节点: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2012-12-25 10:26 作者:童大焕
  参考消息网2012年11月26日报道:外媒称,腐败或许是中国老百姓对执政者最大的不满,而中共新领导人习近平上台后就把反腐作为他的首要话题。
  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1月23日报道,习近平近日在新一届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时警告说,如果对腐败问题不加控制,“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他还说:“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吕晓波说:“控制腐败对任何政权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他补充道,“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并把这当做工作要点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能成功”打击腐败。
  不过,中国的一些反腐专家说,这回或许有理由多一点希望。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有力量都放在经济发展上,那是首要任务。”他认为,随着其他政治重点的出现,“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报道称,在中国,送礼是传统文化的支柱之一,中国目前行贿之风蔓延到社会的上上下下。专家称,根据官方数字,5年来约有66.8万党员因为腐败受到处分,而这只是冰山一角。中国的观察者大多认为,下一步最有可能是出台某种“阳光法案”,要求官员公布收入和财产。尽管目前还不清楚这种申报将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可靠的核实。有高级官员曾说,他们愿意公布财产。
  随着经济转型、政治转型、社会转型等一系列客观要求,我个人相信执政党的工作重心也会发生转移。反腐败被提到执政党更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应该不会有悬念。但如果对腐败问题仅仅停留在“反”字上,停留在对于过去的“清算”上面,既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也与反腐败的初衷——预防和减少腐败不在一条道路上。
  反腐败的最终目的,是要防范腐败,要铲除腐败的土壤。腐败的土壤不除,再严厉的反腐败都只能像割韭菜,割完一茬又疯长一茬,永远割不完。多少人失去自由,多少人人头落地,社会还是不见好。
  而铲除腐败的土壤,本身就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减少权力含金量:减少管制,财产自由市场自由;加强监督与制约:司法独立,民主宪政,扩大差额选举,公开政治竞争并由民众选择,新闻自由,等等。
  这里有一个死结:如果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由现有的权力阶层来推动,那么,对于官员们的过去要不要清算?如果要清算,他们肯定没有动力来推动,那么有动力推动的群众有没有能力和力量来推动?如果由群众来推动(假设他们有这个力量的话),肯定是先来一轮清算,亦即革命,而在清算过程中得到好处的人们,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当时要改革的初衷?——不幸的是,过去的革命历史就是常常这样演变的。“能力”的短板在此突显无遗!
-
  很多人天真地认为,只要实施公务员财产和收入公开的“阳光法案”,反腐败就能水到渠成万事大吉。但只要“清算”的阴影在,没有多少人能够如实申报并公开自己的财产,其最终能不能得到核实,谁来核实,都是问题。在“清算”阴影下,不管是上级还是专门反腐败机构来调查核实,还是由媒体代行民意进行调查核实,最终都会形成强烈的反调查,而反调查的办法之一,就是不断拉拢腐蚀调查者。这样,前腐未及清算,后腐已接踵而至!腐败的面积和程度反而都有可能不断深化。
  我们今天羡慕中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40年来可以做到对腐败“零容忍”,但有多少人知道,在历史转变的最关键节点上,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着名学者吴思在文章中写道: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警察贪污成风,仅收取“黄赌毒”的贿赂,每年就达十亿港元。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廉政公署成立10个月,接到有关贪污的投诉5958宗,涉及大量警员。1977年9月,廉署对尖沙咀警署重手出击,不到一个月就逮捕了260余人,其中高级警务人员22人,几乎将该警署一锅端。逮捕行动从尖沙咀开始,向周边警署扩散。众多警察意识到,廉政公署不仅断他们的财路,还威胁他们的人身安全。
  1977年10月28日,数千警察到湾仔警察总部请愿。游行至廉署执行处总部,近百名警察闯入闹事,拆下廉署招牌,砸毁廉署大门,围殴五名外籍廉署官员。一些警察要求撤消廉政公署。香港警察同声相应,闹事可能进一步扩大。
  港督不能答应这些要求,但警察闹事将使香港社会陷入混乱。两难之中,港督麦理浩决定让步。1977年11月5日,麦理浩发布“局部特赦令”:除了已被审问、正被通缉和身在海外的人士,任何人在1977年1月1日前所犯的贪污罪行,一律不予追究。
  特赦令一出,多数警察安全了。有些警察得寸进尺,要求将反贪部门并入警务系统,市民和舆论则对港督的让步不满。麦理浩召开立法局会议,通过了《警察条例》修正案:任何警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将被立即开除,不得上诉。对警察们来说,再闹下去收益已减,风险大增,于是偃旗息鼓。
  赦免个人罪行,换来了社会稳定,保住了制度改良。在后来的岁月里,廉政公署发挥了重大作用,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也就是说,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上,是大赦换来了制度改良!今天的中国站在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历史关头,同样需要大赦的智慧和勇气。吴思先生提出用转型交易的办法,特赦贪官促政改,个人表示十分赞同!他在文章中写道(以下刮号内的宋体字句为笔者所加):
-
  具体做法是:在某个特区设定一套政改的指标,例如乡镇县市等级别的直选,差额选举,政治人物公开竞争,人大代表专职化,司法独立,媒体开放等等。一旦验收达标,该地区就实行特赦。官民的政治经济罪过,无论已发觉未发觉,皆在赦免之列。我认为,某些政改的反对者有钱有权,但缺乏安全感,以特赦为悬赏,将使他们转变立场。
  按照“得其所应得,付其所应付”的正义标准,贪官应该得到惩罚,赦免是不正义的。但是,第一,我们讨论的不是赦免贪官,而是一项政治交易。交易正义与否可以计算出来。第二,正义总是处于特定情境之中,除了正义,还有生命、财产、制度改良、社会稳定等诸多价值,需要综合考量。
  我们讨论的不是单方面赦免,而是有得有失的政治交易。赦免罪恶固然不公正,却可以避免更大的不公正——恶人更加得势,良民更加受害。马克思主义者普列汉诺夫说,道德里总是包含算术的。
  美国政治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萨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中描述了各国威权政府向民主宪政转型的历史,他发现一种矛盾:追求正义和真相,有时可能威胁民主。因此,他建议民主派遵循这条准则:如果官方主导的转型过程启动,不要试图因为其侵犯人权罪而惩治威权政府的官员。这种努力的政治代价将会超过道德上的收获(第五章第二节)。
  转型成功后,正义也不能脱离全局考虑。南非转型后,图图大主教主持真相委员会,以真相基础上的和解,代替了惩罚性正义。他说:“我们不得不在正义、责任、稳定、和平、和解等需求方面进行平衡。我们完全能够实现处罚性的正义,但南非将躺在废墟之中。”(图图:《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民众的主要诉求不一定是反腐败,而是要求自身权利免受侵犯。)从频频发生的群体事件看,无论是上街还是上访,民众的主要诉求不是反腐,而是维护自身的公民权利,寻求司法公正,参与环保决策,罢免和选举村官。同时还要求媒体的公正报道。这些正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
  转型完成后,民意得到了更多的尊重,公民社会也逐渐壮大,以前的赦免往往遭到置疑。那时,如果公民组织坚持不懈地追讨正义,他们会在精神和物质方面得到补偿性正义。如果他们坚持追讨真相,就能找到部分真相。至于惩罚性正义,在政府主导的转型社会中,目前尚无追讨成功的先例。
  (时间会慢慢地淡忘罪恶抚平仇恨)。各国的常见现象是:时过境迁,过去的恩怨越来越远,民众对此越来越淡漠,清算和宽恕之类的话题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
  (官方主导的转型代价最小,收益最大,见效最快)。在亨廷顿笔下,世界史上的三类转型与清算的关系非常清晰:官方主导的转型不会有清算;民间主导的转型会有清算;官民协商的转型比较折腾,通常以揭露真相代替清算。这种现象由实力对比及成本收益决定,沉重而坚硬,不以人的好恶为转移,可称为“转型清算律”。承认这条规律,就没有理由怀疑特赦承诺。
  承认这条规律,还能回答为什么贪官会支持转型的问题:官方主导的转型成功了,民间主导的转型中的清算风险就永远解除了,连移民或逃亡后的引渡风险都不必承担。(这其实是一个多赢:消除官员的短期行为和对政治经济改革的恐惧心理,同时将他们的财富留在国内造福社会。)
-
  胡星斗教授根据中等腐败国家的腐败金额通常占GDP的3%推算,2009年中国的腐败金额约为1万亿元。胡教授又据此推算腐败受到惩罚的概率只有1%,再根据201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推算出2009年县处级官员的腐败比例为48%,厅局级40%,省部级33%。
  推算未必属实,却可以勾勒大体轮廓。一年如此,十年是什么情景?腐败的比例不好累计,以金额累计,10年就有10万亿元左右。倘若严格执法,100万元就够死刑了,10万亿元包含了1000万个死刑。如此规模的财产和人命,将引发怎样的对抗?
  没有宽恕和赦免的大规模反腐败,不仅必将遭到激烈的抵抗和侵蚀,政改的愿望也将如镜花水月难以得到执行;同时,没有宽恕和赦免,也显示出对生命和人性缺乏最基本的体恤和温情。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每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是环境的产物,每个官员都只是一个国家大机器下面一枚小镙丝,甚至连镙丝都不是。以前官场大量的腐败和对民生民瘼的漠视,主要是不良制度造成的问题,权力含金量太大,又不受监督和制约,就像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天天放到美女堆里,美女们还时不时上来挑逗你,却要让你坐怀不乱纹丝不动,这是以圣人甚至以非人的标准要求人。而很多官员之所以成为官员,成为公务员,有自主的选择,也有命运的安排,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他们并不必然比其他职业的人更高尚或更卑鄙。坏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好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追究制度,改良制度,显然比追究个人更重要。这一根本的转化,既是在政治上实现“增量改革”的必然和必要,也包含了对人性弱点的承认和怜悯。
  一个睚眦必报,一个怨怨相结,一个冤冤相报的国家和民族是没有未来和希望的。没有宽恕就没有和解,就永远只会有无休无止的清算,只会陷入不断的仇恨、剥夺与被剥夺的恶性循环中。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龙翔五洲 2012-12-27 01:07
法律上有大赦一说,如过去对傅仪等一干战犯实行过的大赦。但大赦是要对罪犯先定罪及判刑后才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由国家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文中的所谓大赦皆无道义可言也无法律依据。
引用 守门老鸨 2012-12-26 15:29
对腐败官员宽宏大量,对毛泽东和前三十年恨之入骨,这就是吴思、张维蝇之流鼓吹的“自由“!
引用 龙翔五洲 2012-12-26 06:54
补充
该文出处:http://grass.chinaiiss.com/html/201212/25/wacb5c.html

查看全部评论(3)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6 08:31 , Processed in 0.010828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