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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举世都在关注薄熙来事件的处理

2012-9-28 00:00| 发布者: 红小兵| 查看: 1849| 评论: 2|原作者: 刘金华|来自: 代发

摘要: 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宣判了,审结了;王立军案也宣判了,审结了;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薄熙来事件上来。许多人把迟迟没有宣布18大开幕日期和召开七中全会,都与薄熙来事件的处理关联起来。
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宣判了,审结了;王立军案也宣判了,审结了;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薄熙来事件上来。许多人把迟迟没有宣布18大开幕日期和召开七中全会,都与薄熙来事件的处理关联起来。如果这种关联存在,那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决不应当是许多人说的如何处理薄熙来犯罪与否或者违纪与否的问题,过去,陈希同、陈良宇的处理并没有影响党的代表大会如期召开。应当是薄熙来事件的处理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
 
我们关注谷开来案,是民众对司法机关审判的监督,考察他们是否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我们已经通过网上发表文章提出了我们的看法;由于官方网站不发表,我们又以书信的方式,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发了11封信。有关部门连续11天接到我们的信,应当引起注视,如果有工作人员一直压下不报,那中央机关的漠视民意的官僚主义作风就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特别是如果通过署名人所在单位施压,那更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破坏中国民主制度了。
 
对于谷开来案和王立军案,贺卫方的《转帖:王立军案件审判有感》提出的第一、二两点值得注意。首先,作为律师的谷开来,竟然在认为有人威胁到她儿子的安全时,就敢于动杀心,并亲自下杀手,事后,还敢于向一个公安局长主动透露。第二,一个直辖市的公安局长,曾经是一个法律的捍卫者的王立军,如何竟成了一个践踏法律的罪犯!这是在谷、王案件所反应出来的中国在法制上和精神上的要害问题。值得党的18大认真深入讨论。
 
对于文中是第三、五两点,我们主张从实际出发,不作实质性讨论,只是认为,作者和贺卫方在中纪委审查薄熙来结果出来之前,都没有根据提出这样的问题。特别是贺卫方作为法学家,事先制造薄熙来违纪犯罪的舆论不好。至于第四点,那是所处位置的不同。贺卫方应该懂得。
 
对于王立军案,我们认为问题不少,甚至比谷案更多。在昨天的《谷开来案证据的确凿和合法问题》文中,就与谷开来案有关部分基本谈了;对王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到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们早已提出,没有美国方面的证明文书,单凭王个人供述,是不能定案的。但是,王私自进入领事馆定叛逃罪,事实清楚,法律适当,问题在于可能隐藏更大的罪行。
 
最大的问题是王与谷和薄的关系没有讲清楚。因而国内外又起传闻。这些传闻是不是谣言(我们现在不好说是“谣言”,因为过去被说是“谣言”的,都被谷、王等案的审判证实),或是中纪委有谁透露,或是国外有人为党中央处理薄熙来编导,过几天七中全会开了,就真相大白。
 
现在,举世注目七中全会上中纪委对薄熙来的审查报告。人群中总是有左中右,各种各样的观点、期望自然存在,有的主张有罪并进行各种编导,有的认为无罪并进行种种解释,有的认为,“是否会追究薄熙来的责任。公布了的有关审理王立军案件的详情暂时还不能对这一问题给出答案。”我们倾向于后一个观点。因为按王案所提供的信息,薄熙来为什么2012年1月28日,听了王立军向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没有什么反应,而是到29日上午对其怒斥,并被打了耳光?以后审查王立军周围的人进行审查和调整王立军职务,在王案中有没有说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新华社成都9月19日电】《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以“矛盾产生”为题来说这个过程,有诱导性。实际上就诱导出贺卫方的《转帖:王立军案件审判有感》,诱导出国内外关于薄熙来犯罪情节与受到什么刑罚的种种设计。
 
我们继续关注薄谷案,一贯坚持不辩护,不保护,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制进行监督。对于薄熙来事件,我们等待中纪委对薄熙来审查结论和七中全会处理后再说。对于薄熙来事件,我们不仅关注其是否违纪违法,而且关注温家宝提出的路线斗争问题。
 
“我们继续关注薄谷案”署名关注者
          刘金华  罗志学  吴育民  王军学  王洪玉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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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红小兵 2012-9-28 21:23
呵呵,党中央真是只争朝夕啊,已经双开扭送公检法了。人民这下没什么牵挂了吧,可以彻底和那个中央划清界限了。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2-9-28 15:53
对,就是要抓住要害,咬定切入点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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