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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响应、督导:新中国初期《人民日报》的舆论反腐

2021-12-7 23: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825| 评论: 0|原作者: 王传利|来自: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10期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三反”“五反”“新三反”等反腐运动,态度鲜明、雷厉风行,高度重视通过舆论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号召人民群众参与反腐斗争,报刊成为反腐舆论监督的利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腐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督导:履行党中央机关报的职责

  非常可贵的是,作为党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开辟了“报纸述评”专栏,对“三反”“五反”“新三反”运动期间全国各地主要报纸的舆论监督活动进行了督促、指导,对做得好的给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指出舆论宣传的重点和方向,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人民日报》担负起指导各级党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责任,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地方报纸的地方保护主义。1952年2月5日《人民日报》的“报纸述评”《各地报纸应该集中火力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对五大行政区的党报(上海《解放日报》、汉口《长江日报》、西安《群众日报》、重庆《新华日报》、沈阳《东北日报》)及《天津日报》配合反腐运动开展的成绩加以评述。1953年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各地报纸展开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一文,对各地报纸向漠视人民意见的地方干部队伍里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违法乱纪现象展开批评和斗争的情况进行了评述。4月12日《人民日报》的报纸工作述评《正确进行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宣传》。这样做,起到了履行党中央机关报督导全国报纸的职责。

  一是点名表扬舆论监督工作做得好的报纸。“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在1952年1月上半月五大行政区的党报和《天津日报》先后报道了各大行政区、省、市党政机关及各地国家企业机关发动“三反”运动的消息。1月中旬以后,各报又开始报道各大城市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的情况。2月5日的《人民日报》的“报纸述评”,表扬了《天津日报》在15日和16日连续发表的两篇社论,表扬了重庆《新华日报》在第一版设有“人人都来检举贪污分子”专栏,并有时在第一版重要地位发表读者信件,揭发某些负责干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上海的《解放日报》也得到《人民日报》的表扬。《解放日报》“通过王灿文贪污案件和第一仓库物资霉烂事件,连续组织读者讨论,先后登载有关文章达四十多篇。这种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有力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的腐败思想和作风”。

  1953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的“报纸工作述评”,表扬了批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工作开展得“好”的有《解放日报》《东北日报》《新海南报》《浙江日报》等报;在报纸上的批评开展得“较好”的,有《群众日报》《黑龙江日报》《辽西日报》等。这些报纸分别揭露了一些典型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件,并结合这些典型事例初步发动群众在报纸上展开了讨论。4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报纸工作述评”,表扬《河北日报》《大众日报》《解放日报》等“揭发了一些典型事件”“初步发动群众开展了自上而下的批评”。《人民日报》表扬了《解放日报》连续报道揭露官僚主义的事件:在1952年12月15日报道了上海公共交通公司站务员梅芳庭因在报上对官僚主义的提出批评遭报复的事件后,又连续揭发了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无锡市公司副经理景某等压制批评的事件、中国土产公司华东区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干部严重的官僚主义造成国家人民财产损失的事件。1953年1月19日又揭发了一位干部压制批评的事件,还配发了社论。紧接着,该报为动员广大群众在报纸上大力展开批评,又发表了该报召开通讯员大会的消息,以及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胡立教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在这期间,该报还发表了很多读者来信来稿,对压制批评的思想行为,进行了系统的批判。

  二是点名批评并指导舆论监督工作做得不够好的报纸。1952年2月5日的“报纸述评”,指出有的报刊工作在反腐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宣传的火力还不够猛烈,特别是对于资产阶级腐败堕落的一面及其侵蚀作用,揭发批判还不够,打击还很不彻底。《人民日报》指出:在过去这一个月中,虽然多数报纸已经揭露过一两个大的贪污案件,“然而大多是零星的,不是有系统地有重点地从揭露大贪污案件中生动地指出资产阶级的进攻,暴露大贪污犯和不法资本家的深重罪恶,并以此反复地去教育人民群众”。

  除了对整个报纸工作的提出总体的批评外,还对具体报纸的具体问题提出一针见血的批评,指出在报纸上的批评开展得不好或不很好的。《人民日报》1952年2月5日的“报纸述评”,批评了《解放日报》在1月15日号召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漏、反暴利、反欺诈运动的社论中,对于当地工商业者的不法行为,对于他们对待运动的不老实的态度根本没有进行正面批驳。在《东北日报》上发表的一些报道中,小事多、大事少,某些已经发现的大贪污案件尚无正式报道。这些做法对地方报纸的批评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加强了舆论监督的力度。《人民日报》还批评《南方日报》《安徽日报》《河北日报》等,“这些报纸有的也揭发了某些典型的官僚主义或违法乱纪的事例,但都是在处理有结果后当作案件发表,发表后也没有主动发动群众展开斗争,因而表现了很大的软弱性”。《安徽日报》在开展批评方面是被动应付,“虚晃一枪”,再没下文。《人民日报》的“报纸述评”指责《河北日报》比《安徽日报》还要软弱,对《河北日报》编辑部在王振海案件上的暧昧态度,给以严肃批评:《人民日报》对王振海案件已揭露10日有余,“但《河北日报》对当地所发生的如此严重事件,至今不敢转载,也不表示任何态度”。这“虽然和当地党委支持报纸批评的程度有关,但编辑部显然有着严重的软弱病,因而放弃了或放松了在报纸上展开批评这一有力的武器。这种对党、对国家不负责任的自由主义态度,已大大影响到我们报纸的战斗力,并使报纸日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1953年4月12日《人民日报》的“报纸工作述评”,点名批评了《北京日报》《天津日报》《山西日报》等20多家地方报纸,批评他们“宣传的目标还不够明确”“缺乏政治胆量”“表现出急躁情绪”,《海南日报》“毫无边际地摆出了许多老帐和琐事”。《江西日报》“不敢正面批评”,《青岛日报》发表的稿件,“基本内容上就不符事实”。被点名批评的还有《南方日报》《安徽日报》等地方报纸。《河北日报》和《安徽日报》迅速做出反应,很快在《人民日报》上承认了当地的官僚主义批评不力、缩手缩脚的错误,决心整改。

  三是给出工作的进一步指导性意见。《人民日报》1952年2月5日的“报纸述评”提出:“各地报纸要更加发挥指导作用,更有力地打击资产阶级的进攻,在今后的宣传中,首先,必须配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新的高涨,集中力量来揭发那些大的贪污案件,揭露那些大贪污犯的严重罪行。”《人民日报》1953年2月1日的“报纸述评”指出:“必须迅速克服编辑部的自由主义,加强报纸的战斗性。”《人民日报》1953年4月12日的“报纸工作述评”指导地方报纸工作,“首先,必须配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新的高涨,集中力量来揭发那些大的贪污案件,揭露那些大贪污犯的严重罪行”,“其次,还必须不断地痛斥不法资本家所散布的各种谬论”,“再次,各报还应注意根据各地运动的发展,向群众宣传解释政策。不仅要一般地说明我们对贪污分子和不法工商业者的政策,而且要着重用实例来宣传解释政策,用人民政府对贪污分子和不法工商业者的各种不同的处置,来教育广大群众,同时向贪污分子和不法工商业者指明出路。必须及时地有力地宣传解释我们对某些罪大恶极、拒不坦白的贪污犯和奸商坚决采取逮捕法办的严厉措施;同时,宣传解释我们对于某些虽然犯有严重罪行而肯彻底坦白的贪污犯和奸商采取从宽处理的方针”,“最后,各地报纸要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宣传中,应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充分的爱国主义的教育”。“报纸编辑部必须在十分珍视群众批评积极性的基础上,对群众的这种积极性加以正确的领导。这就是要善于进行调查研究,选择典型,以加强批评对推动实际斗争和提高人民群众觉悟的作用。”“各地报纸应该对前一时期的反官僚主义报道进行一次检查,使报纸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经常地、正确地坚持下去。”

  受到《人民日报》批评的报纸,一般能够虚心接受批评和指导。1953年2月1日《人民日报》批评了《河北日报》,《河北日报》于2月22日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我们决心举起在报纸上进行批评的武器》,诚恳地承认“‘报纸工作述评’”给了我们很大教育”,自己“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工作上,过去是做得不够好的”。王振海事件“已在中央党报上发表了,而我们当地的报纸不转登又不表示态度是不对的”。1953年2月28日《人民日报》的《向压制通讯员批评的野蛮行为开火》的报纸工作述评,批评了《黑龙江日报》在处理一位农民通讯员刘守本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中的拖拉作风。《黑龙江日报》在4月19日的《人民日报》上检讨自己在处理这一事件中的官僚主义,认为《人民日报》的批评是完全正确、十分中肯的,承认编辑部的官僚主义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人民日报》于1953年8月8日发表报纸工作述评《几封批评信件的遭遇》,对《河南日报》在处理某一事件中所犯的错误提出了批评。《河南日报》于9月21日在《人民日报》上做出回应,认为这个批评是正确的,表示一定接受教训,检查错误。

  六、功效评估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日报》舆论反腐,体现了新政权建立之初的新气象,体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和谐亲密关系,有效参与塑造了那个时代的政治清明。

  《人民日报》的舆论监督,在反腐运动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功效。在反腐运动的发动阶段起到了大造声势的作用。“三反”运动的初期,干部群众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危害性认识不清,参与检举揭发的热情不高。1951年12月8日,毛泽东指出必须把“三反”运动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一样重要,一样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进行。《人民日报》迅速做出相应反应。此阶段,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报党刊集中力量,大篇幅报道“三反”运动进行情况,为“三反”运动营造舆论声势。1951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登载了西北局、东北局以及北京市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报道,12月16日报道北京市机关举行“三反”运动大会;17日报道天津举行动员大会;18日报道中央贸易部举行运动动员大会。直到年底,《人民日报》依然拿出大量的篇幅报道“三反”动员大会的情况,有力推动了反腐运动的开展。12月3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的罪行》《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中共河北省党的第三次代表会议,揭发天津地委刘青山等巨大贪污案,会议清算了入城以来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和影响》三篇报道。这些有分量的报道展现了党和政府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决心,具有强烈的导向性,产生了巨大影响,极大推动了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使运动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在反腐运动进入高潮阶段,《人民日报》起到纠偏作用,注意将反腐运动引向深入。1952年1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举行元旦团拜,毛泽东号召大张旗鼓地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消息,《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栏目刊登了各地就“三反”运动的建议,检举、揭发坏人坏事。1月4日发表了毛泽东起草的社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动群众的关键何在?》,指出:“群众没有充分发动或根本没有发动的情况是从何而来的呢?这里的主要关键就在于领导;而领导问题的中心就是要‘首长负责,亲自动手’。”随着运动高潮的到来,群众热情高涨,甚至“斗争”的手段渐渐升级,有些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反腐运动中也出现了经济消退、耽误生产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逼供信”和人身伤害的问题等一些预料之外的事情。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及时从舆论上进行引导,加以纠正。1952年2月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央关于春耕工作的指示》明确要求,“春耕前及春耕中,区、乡两级均不得进行‘三反’斗争,应以全力从事春耕工作(有些新区还有土改工作)”,以防发生混乱现象。2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央关于春耕工作的指示》等,希望把运动纳入正常的轨道。1952年3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中经济部门应该加强业务工作》,号召经济部门立即加强和改进各部门的业务工作,争取全国经济更大的繁荣和发展。此时,《人民日报》的反腐舆论实际已成为整个运动的风向标,指引着运动的方向,并对运动中的过激行为实行调控,使整个运动在基本适度的范围内向纵深发展。

  《人民日报》重视舆论反腐,鼓舞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三反”运动初期,群众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不是很到位,对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认识不足,参与反腐败的热情不足。党中央利用报刊杂志,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把党中央反腐败坚定的决心,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出去,确保群众对腐败现象能持一种理性的态度。1951年11月至1952年6月,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中央新闻媒体和各级各地党的机关报对“三反”运动进行了相应配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成了当时舆论宣传的主题,《人民日报》发表了相关的社论十多篇,报纸纷纷开辟专栏报道运动的进展、经验。开设了“读者来信”栏目,为群众参加运动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运动中暴露出来的众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让人民对政府失去信心,反而使群众对党领导的反腐运动的认同感空前加强,极大地增强了人民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

  《人民日报》的舆论监督给违法乱纪者以强烈的思想压力。腐败行为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循私枉法、以权谋私,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人们对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必然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群起而攻之。对于社会群体来说,个体意识总是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人们日常的言论不知不觉以多数人的说法以正式出版的权威的报纸为参照物。在“三反”运动中,《人民日报》造就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对贪污腐败分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许多违法乱纪者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选择了坦白从宽的道路。《人民日报》报道了一些违法乱纪者在强大的压力下坦白自己罪行和错误、获得心理解脱的过程。天津市公安局十一分局科员徐惠梁的例子在当时具有典型意义。徐惠梁原来是留用人员,新中国成立前他学会了一套贿上、欺下、勒索人民的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并没有根除掉这些坏老毛病,他在《人民日报》上交代说,是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选择了坦白的道路。

  《人民日报》舆论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如果运用不当的话,就会对反腐运动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由于运动的政策界线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被《人民日报》调动起反腐积极性的“打虎队员”参与检举、揭发违法乱纪的斗争,其中不少“打虎队员”经验不足,对嫌疑人的自我辩解和拒不坦白、狡辩抵赖不能进行正确区分,愤怒的“打虎队员”往往失去耐性而违反政策。同时,有些坏分子和别有用心者利用群众的积极性,煽动群众,试图把水搅浑,以便转移视线、蒙混过关。许多单位出现了“逼供信”,有些单位使用“肉刑”,运动中还出现了一些人蒙冤自杀的现象。有些地方“未能掌握实事求是的精神,并且很多地方发生了‘逼供信’的偏向,有些地方逼供、诱供现象还比较严重”。党中央也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对此进行了纠正。“无论三反五反,均不得采用肉刑迫〈逼〉方法,严防自杀现象发生,已发生者立即制定出防止办法,务使三反五反均按正轨健全发展,争取完满胜利。”《人民日报》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甚至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检举揭发的竞赛,对腐败分子产生了强大震慑,但也产生了一些错案冤案。上海是我国工商业发达的城市,是民族资本家集中的城市,也是“五反”斗争中中央直接重点关注的城市。毛泽东派薄一波去上海指导“五反”工作。薄一波晚年在回忆录中,总体上肯定了上海“五反”“反而不乱”的基本格局,但也提到他去之前的上海“五反”火力极为猛烈,“报刊宣传仍在升温,空气很紧张,发生资本家自杀事件48起,死了34人”。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三反”“五反”“新三反”等反腐运动,尽管有少许遗憾之处,但的确是彪炳新中国史册的成功反腐之举。党坚定开展反腐运动,态度鲜明、雷厉风行,高度重视通过舆论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号召人民群众参与反腐斗争,报刊成为反腐舆论监督的利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腐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各地的报纸参与舆论反腐工作,尤其是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拿起舆论监督的武器,并指导全国党报开展反腐舆论监督,功不可没,不仅在新中国新闻传播历史上,而且在新中国反腐倡廉历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

  (作者:王传利,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原刊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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