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的“精神病”怪圈 最近外媒上刊出了一篇约十三万字的长文,题目叫“一个警察的独白:《见证王立军》”。据给文章作序的“李庄案”辩方律师陈有西介绍,该文作者为重庆市公安局的一个中层干部,并以此来证明文章所述内容的真实性。笔者粗略读完整篇文章以后,很容易就得出了结论:春秋笔法,胡编乱造,逻辑混乱,漏洞百出。其作者既缺乏司法专业知识,又违背一般性常识,还不熟悉公安系统特有的专业术语,再结合其并不规范的行文风格,笔者断定:该文作者别说是(或者曾经是)公安中层干部,恐怕连一般民警都不是。最多也就是个略知公安系统内部运行机制的二流写手而已。 这里简单举例来证明我的判断:文中说,司马南重庆密会王立军,向王诉说自己被有关方面监视而行动不自由,于是王就鼓动司马占领中宣部、电台、电视台,并答应给予武装支持。骇人听闻吧?这登峰造极的春秋笔法恐怕连造谣大师李轮子都会感到汗颜吧!作者在文中谈及重庆打黑时说:公安对待“绺窃”这类治安小事一般都做罚款处理,而王立军竟然置法律于不顾,连“绺窃”的人都关。真是无语了,这就是一个号称从事公安工作几十年的中层干警对“绺窃”的司法解释和惩处办法的理解吗?“绺窃”属于“盗窃”的一种,根据其犯罪的情节轻重和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多少,公安机关可以做出: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并处罚款,劳动教养、刑事拘留等惩处决定。“治安处罚条例”和“刑事诉讼法”哪条规定“绺窃”只能罚款处理了?这么简单的司法常识都不懂,这作者明显就是一个“假冒”警察,一个低劣枪手。更为可笑的是:文章的第一章节(王立军重庆折腾纪实)标注的完成日期是2012年2月10日,而文中却采用了2012年3月14日温家宝在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论述),难不成温家宝2月初就提前给作者泄露了一个月以后的记者招待会内容?真是编谎到了无耻、无畏的地步了。凡此种种的漏洞还有很多,笔者就不浪费笔墨一一揭露了,还是奔主题吧。 《见证王立军》一文把王立军同志描绘成了一个变态、多疑、暴戾的精神病患者。说他有妄想症,总怀疑别人要谋害他,同事或下属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都会让其如临大敌而做出下意识的自我保护举动。说他总怀疑别人对自己不忠,一年之内秘书都换了无数个,个别秘书还被其送进了大狱。说他喜怒无常,脾气特别暴躁,脾气一来就摔手机,手机都摔坏了几十个,还动不动殴打部下,甚至拔枪恐吓同事。为了证实王立军确实有人格缺陷、有精神疾病,文中还披露了王去看心理医生的许多细节,甚至还公布了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心理健康专家们于2012年2月3日对王的会诊报告。 如上述情况属实,那么,王于2012年2月6日仓惶出逃成都美领馆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了。那么,王立军诉薄熙来要加害于他,是不是妄想症发作后的幻觉呢?那么,王立军指控薄熙来同志之妻谷开来毒杀了英国人尼尔伍德,是不是由于多疑而产生的臆想呢? 如以上推理成立,那么,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中央怎么就能凭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证言、证词而“双规”了薄熙来同志并拘捕了其夫人谷开来女士呢?难道我们英明的领袖胡锦涛同志和敬爱的总理温家宝同志被一个“精神病患者”给忽悠了? 更离奇的事情远不止这些:据外媒报道,薄熙来同志的夫人谷开来女士也有精神疾病。2011年11月的某一天,谷开来女士好端端的突然身着解放军少将军装跑到重庆市公安局大院到处招摇,甚至闯进会场给与会民警训话。早先外媒也曾报道说谷开来精神有问题:怀疑有人出卖她,勒令其圈内人士与家庭断交,并向她宣誓效忠。外媒还援引多方消息说谷开来行为怪异,有时候情绪不能自控。 天哪,又一个精神病患者。如果谷开来是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她应该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便有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她毒杀英国人尼尔伍德属于精神病发作时候的“激情”杀人吗?那么,由她指控的薄熙来贪腐、薄熙来勾结周永康企图发动政变等犯罪事实可信吗?难道我们神勇、睿智的中央专案组办案人员也被这个“精神病患者”给忽悠了? 还有外媒曾经报道说:被软禁的中国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精神上好像也出现了问题。Oh, my god!乱了,乱了,真的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还规定:精神病人的供述和证言、证词一般不予采信。那么就是说,如果王立军、谷开来是“精神病患者”,他们都将不承担法律责任,“叛国”,白叛了?“杀人”,白杀了?而且他们的指控还都将不被采纳,也就是意味着薄熙来同志也将安然无恙了。笔者这里要问:姜维平先生、李庄大律师、李洪志大师,还有那些挖空心思造谣、污蔑、抹黑薄熙来和其夫人的胡温走狗们,你们的目的达到了吗?你们满意了吗?哈哈,大概都傻眼了吧!谢谢你们的卑鄙“保护”了薄熙来、王立军、谷开来、张晓军等同志。 当然,我们绝不相信王立军、谷开来同志患有“精神疾病”(但也不排除“被精神疾病”),同时,绝不相信你们的党中央强加给薄熙来同志的所有罪名。只不过你们如此造谣、抹黑,反而倒是给你们的主子造成了麻烦,客观上给他们彻底扳倒薄熙来、王立军、谷开来等同志制造了舆论障碍,这是你们始料未及的吧。你们经常嘲笑、谩骂挺薄的中外人士“脑残”,哈哈,谁“脑残”谁知道! 薄案发生当初,中国著名社会评论家李承鹏曾经调侃说:一个新加坡人药了一个英国人,一个中国人跑美国人那儿报案,一群外国人家属把一个在牛津读书的孩儿他爸逮起来了——这是在中国发生的没有中国人参与的谋杀案。 现今薄案的“精神病”怪圈,让笔者不禁也想幽上一默: 一个男精神病患者指控一个女精神病患者杀人了,这个女精神病患者被抓后又告发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孩子他爸要造反了,不是精神病患者的孩子他爸被抓后也被逼成精神病患者了,结果让一群不是精神病患者的判官衙役们发神经了。 ——这是在非正常人之间发生的,没有一个正常人参与的,让有些所谓的正常人都变得快不正常的“惊天大案”。 靠,这也忒“饶”了点吧! 温故er知新 于201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