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网友发给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的链接。笔者去年也收到过这种链接,但已经对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一意孤行完全失望,当时懒得理他们。今天不知为什么,一冲动就匆匆写了几句提交了,显示为:提交成功。我意见的标题是《应该研究鼓励外商投资的严重错误》,内容如下:
“外资22条和鼓励外商投资目录是引狼入室,你们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王明,赶紧反思自己的严重错误。外资的危害显而易见:一是外资控制中国产业,二是占领中国市场,三是外资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的美元挤出了主权信贷,破坏人民币主权,还可以列出很多(危害)。在新冠病毒导致世界经济巨变的历史时刻,你们应该考虑如何回购外资企业,不要再做仇者快亲者痛的事情,不要成为国家的罪人!请参看笔者十年前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正视外资的十大危害》。”
附录1 日本跟随欧美抬升外商投资门槛
2019年11月25日,日本修订后的新版《外汇与外国贸易法》在日本国会通过,这意味着自2020年开始,外商在日投资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核标准。原本外资投资者在获取日本涉及国家安全的上市公司10%以上的股份或取得日本非上市公司的任意股份时,有义务提前向日本政府申报。修订后的新法则将此前定为已发行股票数10%以上的审核标准下调至1%以上。
与此同时,新规还扩充了受管制行业名单。日本财务省发布的文件显示,约束的领域将扩大至四大类: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日本经济的平稳运行。每一个类别都细分到个体行业。传统的武器、飞机制造等,属于国家安全范畴;农业、航运则属于日本经济的平稳运行范畴。这意味着,凡是涉及在武器制造生产、航空航天产业等日本政府认定的“国家安全”领域以及高新科技、农业等敏感产业的收并购,都需事先向日本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审核。而此前的《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仅将军事武器、飞机、核能等制造业界定为受管制的外商投资领域。
此外,新规规定,当外国投资者对日本战略敏感企业进行管理时,例如解散董事会、出售企业核心资产等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起到至关重要影响的意向时,也必须事前向日本政府申报,获得日本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施。
附录2: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正视外资的十大危害
【内容提要】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障碍。本文列举了外资对我国经济的十大危害:它是我国深陷美元陷阱、人民币被迫升值、引发国内严重通货膨胀和中国经济“自我剥夺”的罪魁祸首;它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内需产业和内地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使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为泡影;成为寻租、滋生庞大买办利益集团和跨国公司干涉我国内政的强大力量。它加快了通过掌控产业价值链垄断和支配我国经济的进程,因而成为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并通过挤占民族企业的投资机会成为催生我国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外资不仅加剧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且它还通过直接投资特别是金融自由化直接掠夺我国自然资源和金融财产,并最终将造成这样一种可怕的前景:即使我国保护本国市场也主要保护的是外资企业,从而使外资支配我国经济的格局永久化。本文的探讨说明,所谓缺乏资金、转移技术和“搅局”中国经济等引进外资的所有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误国误民之论,引进外资对我国经济已是百害而无一利。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必须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而对那些我国政府没有回购的外资企业,也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促使其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美元陷阱回购外资企业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成为我国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研究的热点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的讲话中曾反复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2010年3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为任仲平的政论文章,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看做决定中华民族命运的第三次社会经济大变革。但是,在引进外资的弊端日益暴露的今天,却很少有人认识到,引进外资特别是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相反,政府却出台了一系列大力鼓励引进外资的政策。2010年4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本文将依次讨论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十大危害,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外资是我国深陷美元陷阱和“自我剥夺”的罪魁祸首
众所周知,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余永定先生指出,美元贬值、美国的通货膨胀和美国财政状况的急剧恶化正在严重地侵蚀着我国外汇储备的价值。余永定指出,自2002年4月到2009年年底,美元已经贬值41%,这实际上等于仅美元贬值这一项就使中国的美元储备损失了41%。余永定认为,事到如今,除了向美国“晓以大义”,中国手中并没有什么牌可打。他还指出,更加令人扼腕的是,即便我们自知已经陷入陷阱,但却无法自拔[1]。显而易见,由于美国滥发美元和迫使人民币升值,中国外汇储备的大幅度缩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向美国“晓以大义”是根本没有用处的。但中国果真是手中没有什么牌可打吗?笔者认为,我国实际上有一张大牌可打,而要打这张大牌就需要先弄明白为什么“我们自知已经陷入陷阱,但在陷阱里却越陷越深”的原因。
据报道,截至2010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约为2.4万亿美元;另据报道,截至同一时点,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我国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下降近40%的情况下,2009年我国吸收外资仍保持在900亿美元的高位,仅下降2.6%,居全球第二[2]。我们知道,由于引进的外资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所以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兑换成人民币,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收到的1万亿美元就直接变成了我国的外汇储备。这也就是说,在不考虑游资等短期资本进入我国的情况下,即使就引进的外国直接投资而言,这1万亿美元就占到了我国外汇储备的42%。另外,据2010年3月14日温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接见中外记者时引用的数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我国出口总构成的60%,这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对于我国在美元陷阱里越陷越深的“贡献率”达到34%。两项加总计算,引进的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创汇”到2010年3月底就达到1.6万亿美元,占我国外汇储备的2/3。毫无疑问,引进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是我国在美元陷阱里越陷越深的罪魁祸首!
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观”:一方面,我国大量引进外资,这些外资在变成美元储备后就不断贬值。从理论上说,这些美元外汇储备在未来将变得一文不值,而外资企业却在我国每年赚取高达25%的利润。不仅如此,美国跨国公司收购我国企业的资金也来自我国人民自己的血汗钱:美国不允许我国用出口廉价商品辛苦挣来的美元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更不允许收购美国企业,因此我国大量的外汇储备被迫用于购买美国国债。然后,美国把通过在中国发行美国国债筹集到的资金低息贷给跨国公司,而跨国公司再转手使用这些资金大肆收购我国企业并进而控制我国产业特别是高端产业,这无异于中国人通过美国财政部把自己的血汗钱无偿地交给美国跨国公司,从而使用自己的血汗钱达到自虐性的“自我剥夺”的目的。此外,引进外资也是推动人民币升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引进外资越多,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也就越大,破产倒闭的本土出口企业也就越来越多,这实际上就等同于通过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来摧垮自己的民族企业。仅此一个理由就完全可以为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提供充足的理由。很明显,停止引进外资并回购外资企业是我国“避免进一步落入美元陷阱,并尽量减少已有外汇存量可能发生损失”最直接的办法。但一直令笔者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我国的经济学家们和我国政府官员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却反而在2010年变本加厉地制定为外资敞开大门的政策呢?
二、引进外资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内需产业和内地经济的发展
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引进外资造成了我国繁荣的出口导向型部门(地区)与萎缩的内需部门(地区)之间相分割的“二元经济”。如果说我国巨额的美元储备由于美元的不断贬值而遭受天文数字的损失,如果说我国卖给美国的国债再也收不回来了,那么,我国人民十几年来的血汗都权当是喂狗了,虽然我们对此很心痛,但这还不是最坏的事情。最坏的事情是引进外资和以出口为目的的外资①仍在严重地损害我国内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引进的外资仍在把国内储蓄转变成几乎没有用处的外汇储备,继续强化这种畸形的“二元经济”。而且,外汇储备特别是那些实际上已经成为“呆账”的美国国债和“两房”企业债还成为逼迫中国人民银行以“外汇占款”的形式过多发行基础货币的祸根,从而使近10年来的我国经济经常处于通货膨胀的威胁之下。这是我国在2007~2008年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根源,也是近几年导致资产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于引进外资和外资企业出口是如何以牺牲内需发展为代价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举例作如下说明:截至2010年3月,我国引进了1万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兑换成人民币比方说是6.8万亿元,如果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那么,这相当于出口经济部门从内需经济部门吸走了6.8万亿元人民币。由于引进外资集中在沿海地区,在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这相当于从全国其他地方吸走了6.8万亿元人民币,这说明沿海地区增加了6.8万亿元的投资,别的地方就减少了6.8万亿元的投资;同样道理,出口创汇的1.4亿美元也具有相同的作用。
上面假定我国货币发行总量不变,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因为引进外资1万亿美元或出口创汇1万亿美元都要增发6.8万亿元人民币,新增人民币会带来通货膨胀,由于沿海地区的货币供给比其他地方增加了6.8万亿元;其他地区的货币供给量表面上不变,但因为购买力下降了,资源的利用还是减少了,资源就从别的地方流向了沿海地区。因此,我国沿海地区通过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并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两头在外、大进大出”战略实际上是一种与内地和内需产业争资金、争资源和争夺劳动力的资源配置机制:沿海地区吸引的外资和出口创汇越多,从内地或内需产业吸走的资金和资源就越多,内地发展就越缓慢,内地或内需产业也就越贫困[3](345~347)。出口创汇和以出口为目的的外国直接投资所积累的巨额美元储备不仅一直在虹吸国内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资源,导致内需发展严重不足,而且这也说明,内地或内需产业一直在补贴沿海地区和出口导向型部门,造就了金融危机之前繁荣的出口导向型部门与萎缩的内需市场,并加重了沿海地区与内地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西部大开发战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外资最终将使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为泡影
到目前为止,我国通过建立合资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尚无一例,自主创新都是在外资企业之外独立发展起来的,我国汽车业就是突出的例证。按照自主创新的定义,外资独资企业的创新不是我国的创新,那么,外资独资企业会不会通过技术扩散,对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帮助呢?笔者认为,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独资企业在我国引进的外资中占比越来越大,而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条款,外资企业不再承担转让技术的义务,外资即使是在我国市场使用先进技术,其目的也是为了摧毁我国民族企业的创新能力,达到垄断我国市场和支配我国产业的目的,这是由资本的本性而非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试想,如果您是全球技术领先企业的领导者,那么,在中国没有强迫您转让技术的情况下,您会通过技术扩散在中国为自己制造竞争对手吗?您是不是也要采取这种在中国封杀竞争者的战略?
因此,外资对华技术政策将采取如下战略。第一,首先实行对华技术封锁,通过对技术的知识产权索取天价,不仅在我国市场榨取巨额技术垄断利润,而且将迫使我国企业在生存线上挣扎,根本无财力进行技术创新,如外资对我国彩电业的液晶面板技术就采取了这种战略;第二,通过外商直接投资转移低廉的过时技术,减少我国自主技术的利润,打击我国自主创新企业;第三,在牢牢控制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在我国高科技产业大规模建立“装配线”,抢夺我国市场和终端客户,把中国的自主技术扼杀在市场化之前,如外资对我国高科技产业的战略;第四,通过收购、控股和建立独资企业,完成产业价值链的布局,将我国牢牢地固定在产业价值的低端环节,如外资对我国装备制造业和大量传统工业的战略;第五,通过直接专门挖掘我国的高级智力,打击自主知识产业的人力资源,如我国一宣布重新启动被外资摧毁的大飞机项目,外资马上就在天津建立大规模的飞机组装厂;第六,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摧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将其据为己有,如我国大量的著名民族品牌就这样消失了;第七,迫使我国政府放弃任何“自主创新”政策的努力,正如笔者在第四部分将要谈到的,外资通过2010年5月23~24日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埋葬了我国有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②。
自1993年以来,在我国就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至今仍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引进外资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发挥“鲶鱼效应”,促进国内竞争:“任何时候中国都需要外资。理由很简单,不是为了学习外企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治理机制……而(是)需要外资来‘搅局’,即需要外企来促进和激活国内的市场竞争……去撼动乃至打破国企的垄断地位。即使将来民企主导中国的市场,也需要一个外在的力量去和民企竞争以保持市场的活力。仅此一点就够了。”[4]在这里,我要请邓聿文先生、我国的经济学家和我国政府的官员们回答我这个问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的研究报告,在我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的已经达到21个,每个已经开放产业的前5名几乎都是由外资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民企还有资格谈主导我国的市场吗?我们还有资格在这些行业谈自主创新问题吗?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三次科技大会上曾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试问这一目标将如何实现?
经济史的研究告诉我们,除了新加坡和爱尔兰这样的小国,所有的国家无不是通过严格限制外资甚至拒绝外资进入本国市场而崛起的,美国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我们知道,美国在1875年开始的第三次技术革命中与英国同为领导者,而到了1908年第四次技术革命开始时则成了唯一的领导者,但人们并不了解,这与美国拒绝外资进入其市场具有直接关系。利普西曾指出:“美国在19世纪许多行业技术落后于欧洲国家,(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行业中基本没有(外国)直接投资,而(外国)直接投资是开发优势技术的天然渠道。”[5](493)笔者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可惊讶的,因为如果放任外国直接投资进入美国市场,美国民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根本就无法与欧洲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所以,美国的一位经济史学家写道,“我们商业政策的基调从一开始就是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的”[6]。正是由于美国的高关税保护和排斥外国直接投资,“美国巨大、丰富的市场……使美国在国际比较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有些技术创新源于欧洲,但由于可以在美国市场中实现规模经济,其发展却是在美国进步最快,这种例子为数众多”[7]。
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成功的历史经验和拉丁美洲失败的教训都说明,市场重于技术,有市场才有技术创新的机会,而我国实行“以市场换技术”的结果是:市场丢了,技术也没有得到,而没有了市场,技术将如何创新?我国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外资政策,外资必将使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成为泡影。
四、外资已经成为寻租、滋生庞大买办利益集团和干涉我国内政的强大力量
奇怪的是,邓聿文先生在他的《中国为什么还需要外资》一文中一方面为外资张目,而另一方面却又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外资直接游说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两税合并拖延了很多年。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就曾感叹,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这正是目前问题的症结之所在:部分政府官员和学者对外资的危害认识不清,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置国家整体利益于不顾,为了追求政绩疯狂引进外资,方便了跨国公司在我国大搞政策寻租行为,诱导政府制造不公平竞争环境,在中国的领土上享尽了特殊低税率、低价土地出让金之类的“超国民待遇”,不仅在我国培育了庞大的买办利益集团,而且还直接干涉我国内政。例如,自2009年年底以来,跨国公司通过对我国政府施压并游说美国政府,成功地迫使我国政府放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2009年11月,中国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供货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之前必须获得产品认定,所有申报的产品都要拥有我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我国政府的这种政策完全是正当的,没有违背任何国际规定和惯例;我国政府也没有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因此也没有义务让在华的外资企业参与我国的自主创新活动。但是,这种完全属于我国内政的自主创新政策却招致跨国公司的极大不满,他们到处散布外资在我国经营环境恶化的言论,把我国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污蔑为贸易保护主义,唆使发达国家媒体对我国政府群起而攻之,中国美国商会还在今年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召开之前的5月3~6日开展了对华盛顿智库、奥巴马政府以及国会的游说之旅,最终迫使我国政府在实际上放弃了对民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支持的政策③。
俗话说,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毫不奇怪的是,为了迫使我国政府放弃支持民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龙永图又跳出来为美国干涉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制造舆论说,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以后,它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向中国政府交税,为中国创造就业机会,它就应该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企业,如果始终将外资在华企业看做外国企业,中国就不可能建立一种对外开放的良好体制环境。在我国政府中,有人得了软骨病,承受不住外国人的压力,提出了这样一种奇谈怪论,说什么“凡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都视同于中国企业”。确实,外资企业在中国注册在名义上是中国企业,但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实际上是中国的吗?
按照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跨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的产权无疑完全属外国人所有、是外国的企业,它们的产权什么时候归你中国政府或公民所有了?根据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注册,就把它和民族企业一视同仁,这实际上是陷入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法学幻想”之中。奇怪的是,跨国公司再猖狂,他们还没有猖狂到敢于篡改产权理论的程度,倒是有不少中国人敢于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为外资控制我国经济鸣锣开道。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我们忘记了我国近代史上外国资本对我国的经济侵略了吗?这些外国资本也曾经“是在中国合法进行生产、雇用中国员工、进行研发投资和商业运营的外资企业”啊!难道我们看不到跨国公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支配这些国家的经济和干预其政治的事实吗?
现在在外国直接投资几乎全部采取独资的发展趋势下,在我国变本加厉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在民营企业与外资的竞争中显得如此弱小的情况下,究竟谁将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如果不把跨国公司排除在自主创新之外,跨国公司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必将无法避免。“跨国公司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这种说法恐怕连形式逻辑都不符合,即使是惯于颠倒是非和胡搅蛮缠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跨国公司击败我国自主创新政策无疑是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莫大讽刺。
五、外资通过掌握和控制产业价值链垄断和支配我国经济
外资不仅采取了全面的对华技术遏制战略,而且目前正在通过掌握和控制我国各个产业的价值链,达到垄断和支配我国经济的目的。对于外资企业来说,与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进行竞争太辛苦,也难以稳坐某个产业的江山,因此,最便利和最具战略性的手段就是控制产业价值链,因为控制住了产业价值链,也就控制了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控制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外资无须在我国进行任何技术研发,就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或者通过对我国本土弱小的民营企业进行盘剥,达到在我国稳固地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例如,2004年,跨国粮商盯上了我国的食用油领域。他们首先利用期货抬高大豆价格,诱使国内榨油企业集中采购美国大豆。随后又一路把油的价格打压下来,导致我国油脂企业半数破产。跨国粮商趁机通过并购、参股和合资的方式,控制了近60%的我国油脂企业。在控制了我国的食用油市场后,跨国粮商几次涨价,不但获取了高额利润,还成为我国近几年通胀的主要推手之一。
目前,我国经济从制造业到农业再到服务业,正面临着被外资全面控制的严峻局面。据北京交通大学在2009年12月发布的最新外资控制报告,近10年来,外资对我国制造业的市场控制度稳步上升,平均控制率已接近1/3,超过一般行业市场控制度的警戒线。象电子信息产业,外资对我国市场的控制度在2004年以后均在80%以上。而对我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外资控制度近几年也处在近70%的水平。国家工商总局也曾公布过一项调查结果: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利乐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的95%,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8]。又如,2010年第3期《国际先驱导报》的文章《洋种子深植中国土壤》指出,外资在垄断了蔬菜种子后,“天价种子”已经陆续出现,有些种子比黄金还要金贵;不仅如此,外资正在加紧布局,以实现对蔬菜产业链的掌握和控制。现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急剧增加,只要看一下这些文章的题目:《流通业主渠道盛世危言:外资已占60%》[9]、《外资控制我2/3信用评级市场》[10]、《中国粮仓的钥匙决不能让外资抢走》[11]……难道我们不会得出中国民族产业面临着全面告急局面的结论吗?
六、外资是造成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并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
如果外资控制了我国国内大部分的产业价值链,那么,这必将重演我国通过廉价劳动力和加工贸易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从而任由跨国公司剥削和掠夺的悲剧,富士康的“跳楼文化”就会在中华大地上遍地开花,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会沦为富士康之类的高科技血汗工厂的现代奴隶。实际上,当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被取消后,跨国公司就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计划者和组织者,把中国经济纳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之中。由于全球产业价值链是由跨国公司的生产者驱动和购买者驱动这两种类型所构成,因此,在跨国公司垄断着国际生产和国际交换的格局下,我国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只有通过加入全球产业价值链进入国际市场,其结局只能是处于被残酷剥削的地位。例如,在美国,1995年5条最大的供应链就占据了市场份额的68%,中国产品根本就没有定价权。笔者在下面就以生产者驱动的富士康和购买者驱动的沃尔玛来分析外资如何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罪魁祸首。
首先,作为所谓的高科技生产企业,富士康却一直执行着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突出地代表着跨国公司对我国工人的残酷剥削。在富士康“十二连跳”事件之后,“地板工资”成了一个新名词,它是指许多企业在过去10年左右虽然在规模和效益上逐年递增,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还和10年前差不多,这些企业大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农民工发薪水。由于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设厂的目的就是利用我国所谓的廉价劳动力,而我国政府又相信了所谓中国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廉价劳动力的说法,因此,跨国公司和我国地方政府联合起来压低工人工资,而林毅夫所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战略又导致了这种低水平专业化的自我强化,导致了中国以及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竞次”活动,这种持续的对工资水平的挤压迫使工人不得不通过减少消费并尽可能地多工作来增加他们的“自我剥削”。这不仅对工人及其家庭的利益是损害,而且也导致了国内需求的严重不足。
其次,沃尔玛是以层层控制和在全球进行采购的巨型零售商。据统计,我国百货业百强企业营业总和还不到沃尔玛的1/10。而就是沃尔玛几乎每年都要把从我国进口的大部分货物的价格压低5%,国内资本家也就不得不把这种利润降低的负担转嫁给工人,从而再次产生对工资水平的持续挤压,使我国的广大工人在生存线上挣扎。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的调查,就目前的消费水平,一个人在深圳租房、吃饭和看病每月起码需要1200元,这还不包括抚育后代、赡养老人和文化生活的开支。而所谓的高科技工厂富士康在2010年“十二连跳”事件发生之前每月支付给工人的标准工资只有960元,而富士康却是工人们打破脑袋想要挤进去的工厂。因此,外资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和破坏和谐社会的隐蔽性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