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就是致丽大火25周年纪念日。1993年11月19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位于深圳葵涌镇的港资企业致丽工艺玩具厂发生特大火灾。87名青年工人(其中女工85人,男工2人)被活活烧死;51名花季少女重度烧伤,落下终生残疾。
25年过去了,在官方和媒体的无数纪念活动中,竟然没有一张图片或者一句话记录这一悲惨事件。那些逝去和伤残的工人,犹如工厂的灰烬般,早已没有了痕迹。
致丽女工在工厂门前合影
一、死亡之门
创建于1989年的致丽玩具厂,全称“深圳市葵涌致丽工艺制品厂”(以下简称“致丽”),位于龙岗区(当时为宝安县)葵涌镇,雇佣了4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打工者,绝大多数是内地农村来的年轻女工。该厂为香港致高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工厂之一,代工生产意大利CHICCO公司品牌的玩具。
致丽厂的生产车间是一栋三层的厂房。底层的东部为原料仓库,西部是裁布车间,中间有一道由铁条和铁丝组成的隔离网;二层的西头是办公区,为管理层和文员的办公室,一堵厚厚的砖墙与东部的敞开式车间隔开,有一道门相连;三层全部是缝纫车间。
三楼的缝纫车间内景
大楼底层的四个角各有一个出入口,但港商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并严格控制出入车间的工人,四个出入口中有一个出口被焊死、两个出口被锁死,仅开放西南角的门口进出人员,而且还用铁栏围成一条长约8米,宽仅0.8米的狭长通道。门口安装有铁板焊成的铁门。除了二层西头办公区的几个窗户,所有的窗户都被铁条焊死,临围墙的北窗在铁条之外还加上一层铁丝网。
当天下午1点25分,一层东部的原料仓库一条随便架设的电线短路喷发火花引燃旁边散堆着的布料。火势借着东北风迅速向西南蔓延,燃烧至仓库西南角的敞开式电动货梯。很快,火苗就通过货梯上燃至二层和三层的工作车间。
由于工人们都没有接受过必要的消防训练,也没有人出面指挥疏散。西南部的出入口已经陷入熊熊大火。此时的逃生通道只有一条,就是仍未着火的西北角疏散楼梯。
200多名工人在毫无组织的情况下,凭着本能的逃生欲望疯狂地沿着这条疏散楼梯向底层冲下去。然而,残酷的现实是连接西北角疏散楼梯的出入口之卷闸门被铁锁牢牢锁死。有人不顾生死,从西北角转而冲向燃烧着的西南角厂门,虽被烧伤,但总算能捡回一条命。
火势越来越猛,燃烧后的化纤布料散发出滚滚的有毒浓烟弥漫了包括逃生楼梯在内的整个生产大楼。由于楼梯上面的人疯狂向下拥挤,许多人被挤倒踩踏,在楼梯的狭窄和拐弯处有许多浓烟窒息昏倒的工人。
大约20多分钟后,西北出入口的卷闸门终于被人用利斧从外面劈开。当时,惨烈的景象让人不忍目睹。随着卷闸门往上推开,一片尸体轰然倒下。在往上的20余米楼梯上,密密麻麻地堆满了女工们的尸体。总计85名女工,2名男工,无一生还。
二、监管之觞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工厂竟然被当地政府授予199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锦旗。
这家工厂从设计施工到实际运行,都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诸如生产车间和易燃原料仓库混在一起、敞开式货运电梯通道、多个逃生出口和窗户用铁条封死,以及到处乱拉的电线等等。
然而,它是如何能够通过重重政府检查的呢?
1993年上半年,深圳市消防部门曾派出消防检查组,来到葵涌镇进行消防检查。初查结果,全镇85家工厂和14家其他类型企业,绝大部分都存在火灾隐患,致丽即属于其中之一。
面对这种情况,镇政府不是督促工厂整改,而是采取行贿和欺骗手段,帮助厂商骗取消防合格证。5月28日,镇长曾伟东亲自给市消防检查小组写信求情:
“我镇经过消防整改,目前大部分已达合格水平。根据检查组意见,支持葵涌的经济发展,深表谢意。经镇研究拟同意此50间厂给予发消防合格证。如不发给将会影响葵涌镇的经济发展,港商将会集体上访,直接向市政府投诉。我们望一同合作共同处理好各种关系。”
当日,该镇长在镇政府办公室主持会议,决定给3名市消防部门的检查人员每人5,000元伙食补助费,共计15,000元人民币,换取这3人同意为该镇50家工厂发放消防检查合格证。后来,这3人又以各种方式索取了另外15,000元辛苦费,总共索贿30,000元,平均每人一万元。
虽然深圳已经在80年代后期建立了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监管机构,但当贪婪的资本和重商的官员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所谓监管就成为某些官员中饱私囊的工具,从而导致实际上的监管之觞。
1992年和1993年,深圳恶性工业事故频繁爆发。
1992年2月7日,宝安县公明镇的百星制衣厂发生火灾,16名年轻女工被活活烧死,12名女工被严重烧伤。
同年4月23日,宝安县新兴贸易公司大楼的一个餐厅起火,烧死8人。
同年11月11日,宝安县新安镇伟华化纤公司起火,5人被烧死。
同年12月13日,宝安县新安镇的民生信封制品厂失火,11人被烧死,7人严重烧伤。
更严重的事故发生在1993年8月5日下午1点,属于国家某部委的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因硫酸泄露引起火苗。当工人打开消防栓企图救火时,却发现消防水管里根本没有水。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连环大爆炸。
幸而有近4000名武警和消防官兵全力救火,并把临近的几十节油罐车,双氧水储存罐拉走。否则,大半个深圳将会被夷为平地。
“8.5”大爆炸之后,深圳又下发红头文件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然而,早被发现有严重火灾隐患的致丽厂,并没有收到政府督促整改的通知,自己更无改善意识,最终酿成惨剧。
火灾过后的致丽景象
1993年,深圳共有214人在工业事故中死亡。商人的贪婪、官员的重商和腐败,联手杀死了这些花样年华的工人。
三、人命不值钱
火灾发生后,面对从全国各种赶来的死难者家属,政府采取人盯人的战术,要求家属接受2万到4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重庆忠县的于兴彦当时正在上海打工,当他接到也在致丽打工的妹妹电报,说妻子王正迎在火灾中死亡的消息,立即从上海赶到广州,与从老家赶来的两位家人回合后,赶往深圳。
到达葵涌安置所后,有3名政府工作人员围着他们,一开始就拿出一份事先拟好的文件给他们看,要求他们在赔偿协议上签字。于兴彦提出两个要求:第一,要见老板,第二解释起火原因。但均被拒绝。政府开出的赔偿条件是:1万元抚恤金、1万元的困难补助、1.1万元的孩子抚养费,共3.1万元。
谈判只有一个小时,因为于兴彦不愿意签协议。他们不被允许看望遗体。第二天,他们又受到威胁说,尸体不尽快火化,会腐烂,而且要看遗体必须先签协议。伤痛情急与愤怒交集的于兴彦只能被迫签了字,下午3点匆匆看了遗体。然后就返回老家。这可怜的一点赔偿金,用1万元办了丧事,因为王正迎的母亲身体不好,拿出1万元给了她娘家。扣除路上的开销,只剩下几千元。
没有孩子的死者只有2万元赔偿,即1万元抚恤金加1万元“困难补助”。一条人命就这么简单打发走了。
而受伤的51名女工多是最严重医学等级的三度烧伤,虽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并给予了3至5万元的赔偿金与治疗费。但因为她们不仅失去了劳动的能力,而且皮肤伤痛经常发作,需要高昂的手术费,多数家庭完全无力承担这些治疗的费用。多数伤残女工陷入身体和生活的长期双重苦痛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