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乡镇企业部分承载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样式和探索。 农业中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是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村改革中,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了乡镇企业这种植根于农村、离土不离乡的非农产业,为农村开辟了广阔的生产门路,大量吸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邓小平在1987年8月与意大利共产党人谈到中国农村改革经验时曾说:“我们真正的变化还是在农村,有些变化出乎我们的预料。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剩下的劳动力怎么办?十年的经验证明,只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13] 乡镇企业起源于社队企业,即1958年中央提出的“人民公社必须办工业”而形成的公社、生产大队兴办的大批小工厂、小作坊。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社队企业很重视,认为这是加快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沟通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社队企业本身通过承包经营也增强了活力。1983年1月中央印发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再次强调发展多种经营的重要性,认为我国农村只有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才能保持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建立多部门的经济结构,使农民富裕起来,改变农村面貌。农村除社队企业外,专业户和由专业户组成的联合体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中不断扩大。1984~1985年,中央、国务院将社队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正式定名为乡镇企业,多次在有关文件中支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认为乡镇企业是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新的重要来源。要求各级政府对乡镇企业要和国有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据1984年统计,乡办、村办企业的比重,在总产值中占86.7%,在从业人员总数中占76.5%。随后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为特色的“苏南模式”,家庭和联户企业为主的“温州模式”,三来一补的“珠江模式”,以“四专两厂”(即专业户、专业村、专业区和专业市场,户办厂、联户办厂)为特征的“阜阳模式”,以股份制为主体、以侨资为依托、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区域化、专业化为经营方式的“泉州模式”等。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加快了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步伐,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为国家提供了巨大的财力。[14] 1979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向国家缴纳税金83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7%,占同期国家财政净收入的16.3%。[15] 到1988年,我国乡镇企业总数已发展到1888.2万个,总产值达到4764.3亿元,乡镇企业职工达到9545.5万人。乡镇企业在1985年以后迅速发展,成为支持80年代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1997年以来,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慢,随着私营经济地位的确立与完善,许多乡镇企业纷纷更名为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总数和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下降趋势。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为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和壮大提供有效的借鉴,在合适的土壤培育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下,农村集体经济仍然具有无穷的潜力和生机。 第四,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三农”问题也不能彻底解决。203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预计达到70%,此后,农村常住人口还会高达4亿人,务农劳动力还会高达1.5亿左右。需要重视的是,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完成工业化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农村的发展。如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乡村重建”计划,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制定的“乡村重生条例”等。因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也是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16] 乡村振兴必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创新思维合理利用新动能发展新业态,夯实向农业现代化迈进的体制基础,增强国际竞争力;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不能缺位、失位,而且需要发挥主力军、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有创新思维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我国由农业大国走向农业强国也需要进行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如果不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新旧动能不能顺利转换,就不能真正强大起来。”乡村振兴也需要综合施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更要有创新思维。 第一,借鉴国企改革经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量要改革,增量更需改革,走渐进性发展道路。 有学者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很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并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成员收入提高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17] 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要完善治理结构、增强监督作用。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的地区,可以从增量入手,以财政支持资金扶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构建,整合财政支持“三农”资金,形成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增强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形成合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开始承接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18] 借鉴国企改革的思路,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提供很好的方案。农民可以以个人劳力入股、村集体以资源入股、吸纳外来资金入股等形式,形成合理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供给侧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目前看,承包分散经营的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保持,[19] 只有以合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弥补规模劣势,提升耕种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在乡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一个可能性选项就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构建,这样才能缓解农民的就业压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据统计,2016年本地就业农民工增加了374万人,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这一可喜迹象源于农村电商、网购和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如何使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供给侧改革,参与新业态新经济的形成,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以满足农民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为着眼点,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有别于传统的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孕育其中。 第三,以农村土地要素等资产为依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完善和对接。 通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利率优惠等方式,创造社会资金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改变单纯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局限。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到农村开展信贷业务,积极开发和推广“三农”金融产品,放宽涉农资产抵押限制,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增加对村集体信贷投放。以服务农村经济为职责的农发行为例,它除了保证粮食收储任务外,存在大笔资金因为没有合适的农村集体经济对接,无法进行放贷,对各种各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望眼欲穿,其涉农贷款的利率优势往往因地方政府配合度不高难以落地。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贷款主体,地方政府需要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 第四,健全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台《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该法的制定和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的扭曲行为,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生存运作的空间,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权和村委会的监督权合理分置,有效运行。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条件。[2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目标,指出逐渐发展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农民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参与意识;有助于农民本地就业,参加集体活动,重塑农民的精神面貌和生活习惯,让新农村焕发生机和活力。由此,乡村振兴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切切实实落地。 注释: [1]段龙龙、张樱:《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有性质弱化及其应对》,《农村经济》2013年第9期。 [2]隋福民:《规模经营对中国现阶段的农业发展重要吗?》,《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5期。 [3]陈锡文:《从农村改革四十年看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农村工作通讯》2018年第9期。 [4]张杨、程恩富:《壮大集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原则与路径——从邓小平“第二次飞跃”论到习近平“统”的思想》,《现代哲学》2018年第1期。 [5]《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0~22页。 [6]龚云:《集体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方向》,人民网理论频道2011年6月27日,http://theory.people.com.cn/GB/15010924.html。 [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政策解读》,http://www.scio.gov.cn/34473/34515/Document/1538436/1538436.htm。 [8]倪国华、蔡昉:《农户究竟需要多大的农地经营规模?——农地经营规模决策图谱研究》,《经济研究》2015年第3期。 [9]王立胜、刘岳:《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红旗文稿》2018年第3期。 [10]武力:《1949~1978年中国“剪刀差”差额辨正》,《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 [11]孔祥智、高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变迁与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理论探索》2017年第1期。 [12]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1~144页。 [13]《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3~1204页。 [14]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1999)》下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912~928页。 [15]《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89)》,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117页。 [16]汪恭礼:《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考》,《国家治理》2018年第3期。 [17]郑有贵:《夯实共享发展的基础》,《红旗文稿》2016年第5期。 [18]王曙光、郭凯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金融支持模式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19]〔美〕赵冈:《重新评价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 [20]张安毅:《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角色扭曲与社会变革背景下的立法重构》,《理论与改革》2017年第3期。 【作者:肜新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原载《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8期,授权察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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