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从事创新的条件:“创新型企业”理论
新古典企业理论将企业视为是对市场失灵的弥补,为减少市场交易成本而存在。拉让尼克(2005)因此认为新古典企业理论是以个人行为解释企业行为,忽视了企业的组织性[46]。对企业组织特性的忽略,使新古典经济学缺乏企业视角的创新理论,不能准确地找到支持企业创新的条件,反而将内生于企业的创新过程错误地理解为外部冲击,其结果是新古典企业理论只重资源交换,不重价值生产,无法解释企业成长发展和财富增长的原因。拉让尼克主张通过研究企业模式的演变来分析经济变化[47],即促成经济繁荣的不是市场交换,而是特定组织形式整合资源并创造价值的能力。此时,占据经济发展中心地位的是拉让尼克称之为“创新型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类企业有从事创新以获得竞争优势的意愿,并且能通过企业自身的组织能力改变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最终成功降低了成本或生产出了高品质产品,在实现自身竞争优势的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发展。“创新型企业”理论与新古典企业理论的主要差别如表1所示。

表1
“创新型企业”理论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就是找到企业内部组织中决定创新的因素。拉让尼克从创新过程的集体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着手,提出了决定企业创新过程的条件:战略控制、组织整合和财务承诺。
第一,战略控制。战略控制是指决策者能够把企业的资源投入到创新中,突破当前市场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将成本更低或质量更高的产品成功地推向市场。战略决策的内容包括开发新技术、改进生产流程和推动产品商业化等。创新是真正具有“奈特式不确定性”(Knightian uncertainty)[48]的经济行为,这种不确定性无法用正态(或任何其他的)概率分布来进行分析。创新的高风险、高投入并不一定能带来高收益。所以为了尽可能地规避创新的高风险,需要由具备一定知识技能的,能准确把握技术、生产流程、竞争情况的职业经理人进行决策。管理者控制资源投入是企业创新过程的内在要求[49]。过度的市场控制会削弱管理者的自主权,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决策。
第二,组织整合。组织整合能力是指企业将人力和物质资源整合为一个组织,以开发和利用新技术的能力。拉让尼克(2016)将组织整合视为创新过程的本质[50]。拥有组织整合能力的企业,其员工受到足够的激励,能将自身的技能和努力融入到组织当中。创新的集体性要求“创新型企业”必须具备组织整合能力。创新是一个获取并利用知识的学习过程,而个体的知识储备又是有限的,需要通过集体学习过程使知识得到分享和转化。在技术原型向商业化产品转换的整个过程中,不同的主体承担了不同的创新任务,需要将这些不同层级、不同分工的劳动者整合起来。
第三,财务承诺。财务承诺是指企业能持续地将财务资源投入到具有不确定性的创新投资中,并且倾向于把创新回报再投入到新的创新过程。创新的累积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企业需要长期把资金投入到创新过程中,提供该过程所需的“耐久性投资”。首先,技术突破需要积累足够的知识,为了能将过去的知识用于新生产环节,企业必须长期保持并发展其利用知识的能力。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地投资于创新过程,保持能力的累积性。其次,创新的内在不确定性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显现[51],某时点未产生收益并不代表创新决策的失败,而可能是需要进一步投资。创新过程充满反馈回路,某环节如果因投入不足而失败的话,就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创新过程的失败。演化经济学家们认为在基础研究成果和商业化产品之间存在着一个“死亡之谷”[52],需要耐心资本的不断投入才能帮助企业跨过“死亡之谷”,完成研究成果商业化的过程。
“创新型企业”理论没有拘泥于所有制,而是关注企业的组织特性,研究企业经营中战略、组织和财务条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这个视角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在创新表现上的差异,发现国有企业在创新活动上所具有的优势。
四、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演化经济学的视角
自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央企逆流而上,越发展现出自身的优越性。许多央企正成为不同行业的领头羊,显示出远胜于私人企业的力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981.9亿元,资产总额达2477.8亿元,连续5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累计实现产值4500余亿元,年均增长率24%,累计实现利润428亿元,年均增长率25%;东方电气集团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之一。
与通过垄断资源获得高额利润的传统印象不同,央企在高端价值链领域也展现了自己的优势:宝钢集团已成为全球唯一能够同时批量生产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先进高强钢的钢铁企业;华润微电子拥有近千项专利,支持了国内70%设计公司的发展,同时有力推动了国内装备和材料的本土化;中国广核自主研发的第三代核能发电站“华龙一号”申请专利超过700个,软件著作权超过100项,成为成功出口多国并迈进世界第一阵营的核电企业;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是全球唯一一家有能力对光纤通信领域三大战略技术(光通信系统、光纤光缆、光电子器件)进行综合性研究与开发的企业,三项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均位列全球前五强[53]。这些事例说明,国有企业不仅在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优势,而且在特定行业,比如需要大量投资的高端制造业,以及外部性较强的通用性技术研发等领域,也能展现出不输于甚至超过私人企业的优势。从所有制差异出发,将国有企业视为低效生产者的新古典企业理论难以解释这种现实。为了理解国有企业在创新上的潜力,需借助演化经济学“创新型企业”理论的视角进行分析。
首先,国有企业的战略控制优势。虽然私人企业也能进行创新,但普遍对下面两类创新缺乏兴趣和能力,仅靠私人企业就会出现创新供给不足的结果,需要国有企业介入。其一是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通用性技术。因为这类创新的外部性高,其他任何人都能以近乎零边际成本享有该知识[54],所以私人企业缺乏进行通用性技术创新的激励。其二是在价值链高端的创新。这部分创新往往需要利用不同学科的知识,单个私人企业难以提供所需的全部知识,而私人企业间的合作又易因所有者不同而陷入不完全信息博弈,最终破裂。相比于私人企业,国有企业的决策者更易于把资源投入到这两类创新之中,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第一,国有企业并非是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组织,这让国有企业拥有了非逐利优势。国有企业在推动研发成果商业化时,可以选取不利于自身(利润最大化)但利于整个社会的定价方式,通过降低产品售价,快速扩散特定技术,达成多方受益的效果。第二,国有企业往往承担国家目标,是技术蛙跳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国家对诸多国有企业拥有控制权,可以利用同一所有者的身份,促成国有企业间的深度合作(包括专利分享和交叉许可等),国有企业可能比私人企业更容易获得创新所需的跨学科知识,实现在高端价值链的突破。第三,国有企业在薪酬、稳定性、职工福利等方面的优势,也能吸引到专业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进入到国有企业从事技术研发、掌控投资决策。
其次,国有企业的组织整合优势。国有企业的一些特点也使其形成了特殊的组织整合能力,特别是整合其他企业知识成果的能力。第一,国有企业通过政治资源能获得独有的联合优势。国家可以通过产业政策协调产业间的布局,形成由国有企业主导的工业园和地区创新体系。依托政策的引导,国有企业可以成为企业间网络的关键节点,辐射上下游,同时创造需求和供给,推动新技术的商业化进程。西方演化经济学家对石油领域国有企业的研究也证明:国有企业可以作为“体系创新者”(systemic innovation actor)成为体现国家创新意志的政策工具[55]。第二,国有企业的投资倾向和规模优势使国有企业能更多地获得来自中小企业的技术。国有企业偏爱兼并收购的投资倾向,以及与之配套的充足资金,使其能大量购买中小企业的原始技术,并继续投资加以改进,使这些幼稚技术跨过“死亡之谷”。作为大企业的国有企业在渐进性创新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56]。第三,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稳定性也助于提升企业内部的组织整合能力。如果经理人时刻担忧被解雇,他们就可能趁着在位时多为自己谋求利益,进行对公司利益而言次优的投资选择。而一个较为稳定的管理层可以开展更为长期的组织学习过程,提升企业竞争力。
再次,国有企业的财务承诺优势。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性会让大部分私人企业望而却步,转而投资较为成熟的技术甚至直接投身金融市场,放弃追求技术创新带来的长期利益。美国贝尔实验室的衰落说明,即使大型私人企业也难以承受创新的高投入,凭一己之力完成全价值链创新[57]。国有企业却可以更好地应对创新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因为相比于私人企业,国有企业易从国家得到从事技术创新研究所需的资金,对损失的容忍度较高,能持续地提供大量耐久性投资,便于开展长期创新活动。此外,财务资源会自发地向大企业集聚,同西方国家的大型私人企业一样,我国国有企业也拥有信贷优惠。所以除了由政府注资外,还可以借鉴日本等国的“主办银行制”(main bank),由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用于技术创新的专项低息贷款,解决创新投入的资金问题。国有企业作为体现国家创新意志的政策工具,凭借与国家的联系,能获得来自国家的财务支持。在技术形成突破并成功商业化后,又能利用自己作为企业主体的身份,通过市场与其他企业形成互动,将技术优势转化成经济利益。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在创新上的效率优势,更多地体现在“从无到有”的技术突破和商业化过程,创造出外部性强的高端行业的过程,和服务于整个社会产业升级的过程。这种创新优势的一个典型事例就是由国家电网研发的特高压输电技术。这项技术本身既具有高端性,需要广泛的跨学科知识,又具有通用性,使大规模利用新能源发电成为可能。在研发该项技术时,国家电网召集了上万名各学科的科研人员集中攻关,累计投入了400亿元人民币[58]。成功商业化后,国家电网并未利用其来获取高昂的垄断利润,而是利用这项技术的通用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新能源技术和西部地区的发展。特高压输电技术研发的事例表明,我国国有企业在战略控制、组织整合和财务承诺上具有优势,能在特定领域的创新上取得成功。
历届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表达对国有企业作用的肯定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心,提出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的情况下,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前我国能够与西方大企业在高端价值链直接展开竞争的大型私人企业数量还很少,所以要充分发挥大型国有企业在这方面替代性的制度优势。新古典企业理论过于关注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损失和政策性负担,却忽视了国有企业在创新上的优势和现实表现。而演化经济学则提供了一种分析国有企业在这方面潜力的范式,不仅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国有企业在创新上的作用,而且对于我国下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创新潜力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注释:
[1]Kwiatkowski G,Augustynowicz P,“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the Global Economy———Analysis Based on Fortune Global 500List”,Material of Join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2015 Technology,Innovation and Industrial management,2015,pp.17391747.
[2]路风:《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在哪里———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经济导刊》2016年第9期。
[3]胡鞍钢:《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战略报告》2016年第1期。
[4]Lazonick W,O’Sullivan M,“Maximizing Shareholder Value:A New Ideology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Economy and Society,2000,29(1),pp.1335.
[5]拉让尼克:《创新魔咒:新经济能否带来持续繁荣》,路风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1年,第176页。
[6]Lazonick W,“Evolution of the New Economy Business Model”,Business and Economic History On-Line,2006.
[7]OECD:《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国企角色》,贾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18页。
[8]Belloc F,“Innovation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Reconsidering the Conventional Wisdom”,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2014,48(3),pp.821848.
[9]Jensen M C,Meckling W 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4),pp.305360.
[10]青木昌彦、张春霖:《对内部人控制的控制: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改革》1994年第6期。
[11]Kornai J,Maskin E,Roland G,“Understanding 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t”,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03,41(4):10951136.
[12]Aharoni Y,“The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in Toninelli P A,et al.,The Rise and Fall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in the Western World,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pp.4972.
[13]张宇、张晨:《如何看待国有企业的效率》,《传承》2012年第23期。
[14]王秀中:《一部论述后发优势的经典之作———亚历山大·格申克龙的〈经济落后的历史透视〉中译本简评》,《财经问题研究》2011年第11期。
[15]李中:《京东方崛起对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启示》,《求实》2016年第6期。
[16]Jefferson G H,Su J,“Privatization and Restructuring in China:Evidence from Shareholding Ownership 1995 2001”,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6,34(1),pp.146166.
[17]胡一帆、宋敏、郑红亮:《所有制结构改革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8]Hults D R,“Petróleos de Venezuela,SA (PDVSA):From Independence to Subservience”,in Victor et al.,Oil and Governance,2012,pp.418477.
[19]鄂沪颁:《林毅夫:国企改革的核心是减轻政策性负担》,《当代经济》2003年第8期。
[20]王灏:《淡马锡模式主要特征及其对我国国企改革的启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
[21]张宇:《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四个问题》,《前线》2000年第5期。
[22]贾根良:《演化经济学:第三种经济学体系的综合与创新》,《学术月刊》2011年第6期。
[23]贾根良:《理解演化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24]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71页。
[25]Nelson R,“Why Do Firms Differ,and How Does It Matter?”,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1,12(S2),pp.6174.
[26]黄凯南:《现代演化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7页。
[27]Lazonick W,“Corporate Restructuring,in the Oxford Handbook of Work and Organization”,in Oxford Handbook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43.
[28]Scharfstein D,“The Disciplinary Role of Takeovers”,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88,55(2),pp.185199.
[29]Lazonick W,O’Sullivan M,“Maximizing Shareholder Value:A New Ideology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Economy and Society,2000,29(1),pp.1335.
[30]Lazonick W,“Controlling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The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of Managerial Capitalism”,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1992,1(3),pp.445488.
[31]Lazonick W,“Business History and Economics”,Business and Economic History,1991,20,pp.113.
[32]拉让尼克、奥苏丽文:《公司治理与产业发展:一种基于创新的治理理论及其经验依据》,黄一义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年,第25页。
[33]路风:《光变》,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第408页。
[34]Cutler D M,Poterba J M,Summers L H,“What Moves Stock Prices”,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1988,15(487),pp.412.
[35]Stein J C,“Takeover Threats and Managerial Myopia”,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8,96(1),pp.6180.
[36]Lazonick W,“The New Normal is‘Maximizing Shareholder Value’:Predatory Value Extraction,Slowing Productivity,and the Vanishing American Middle Clas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17,46(4),pp.217226.
[37]Stout L A,“The Unimportance of Being Efficient:An Economic Analysis of Stock Market Pricing and Securities Regulation”,Michigan Law Review,1988,87(3),pp.613709.
[38]钱苹、罗玫:《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预测模型》,《会计研究》2015年第7期。
[39]蒙蒂尔:《股东价值最大化是世界最蠢观点》,腾讯网:http://new.qq.com/cmsn/20141024/20141024053762,访问时间:2014年10月24日。
[40]任正非:《资本市场本质贪婪,股东会榨干公司华为坚决不上市》,观察者:http://www.guancha.cn/economy/2014_05_03_226344.shtml,访问时间:2014年5月3日。
[41]Mazzucato M,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London:DEMOS,2011,p.55.
[42]拉让尼克:《创新魔咒:新经济能否带来持续繁荣》,第181页。
[43]Belloc F,“Law,Finance and Innovation:The Dark Side of Shareholder Protection”,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2013,37(4),pp.863888.
[44]Battisti M,Belloc F,Gatto M D,“Unbundling Technology Adoption and TFP at the Firm Level:Do Intangibles Matter”,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trategy,2015,24(2),pp.390414.
[45]贾根良:《开创大变革时代国家经济作用大讨论的新纲领———评马祖卡托的〈企业家型国家:破除公共与私人部门的神话〉》,《政治经济学报》2017年第8卷。
[46]拉让尼克、奥苏丽文:《公司治理与产业发展:一种基于创新的治理理论及其经验依据》,第291页。
[47]路风:《新经济能否带来持续繁荣?》,《新经济导刊》2012年第7期。
[48]“奈特式不确定性”(Knightian uncertainty)指不能估量的风险,即无法计算的风险。该经济学概念是以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18851972)的名字命名的,他从经济学的角度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及其两者之间的区别进行了理论分析。
[49]O’Sullivan M,“The Innovative Enterpris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2000,24(4),pp.393416.
[50]Lazonick W,“Innovative Enterprise or Sweatshop Economics?In Search of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Analysis”,Challenge,2016,59(2),pp.65114.
[51]Kline S J,Rosenberg N,“Innovation:An Overview”,The Positive Sum Strategy,1986,pp.275305.
[52]Wade R,“The American Parados:Ideology of Free Markets and the Hidden Practice of, Directional Thrust”,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2017,41(3),pp.859880.
[53]以上资料均来源于国资委专题网站,http://www.sasac.gov.cn/n4470048/n4470081/n4470083/index.html,访问时间:2018年1月15日。
[54]Arrow K,“Economic Welfare and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for Invention”,in The Rate and Direction of Inventive Activity:Economic and Social Factors,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2,pp.609626.
[55]Tonurist P,Karo E,“State Owned Enterprises as Instruments of Innovation Policy”,Annals of Public and CooperativeEconomics,2016,87(4),pp.623648.
[56]高旭东、赵星:《大型国企技术创新的优势与劣势》,《石油科技论坛》2015年第5期。
[57]周尊丽、高显扬:《美国贝尔实验室兴衰及启示》,《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1期。
[58]赵忆宁:《大国工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92页。
【贾根良,察网专栏学者,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家瑞,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原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作者授权察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