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论坛看到的,没多久就被删了,也许反映了重庆真实一面。 贺国强书记: 您好! 我是重庆市公民,因在网上发贴行使公民监督政府官员的义务被劳教一年,虽然我的贴子只是一个以古代为背景的故事,没有指名点姓,更没有说对方一定有问题,我用的是选言命题——要么···要么···,选言命题和直言命题是不同的。 我正办理平反,什么途径都尝试了。经过研究,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通知我起诉他们,我到沙坪坝区法院后,沙坪坝区法院的人又通知我应起诉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我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时,对方根本不接材料。我又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他们告诉我,只要我拿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拒绝受理我的案子的裁定书就可以到高院申请再审。问题就卡在这里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既不受理我的案子也不开拒绝受理的裁定书,一位梁姓工作人员的说你这样怎么能行?态度很不好。我没和他争,但我明白为什么法院门口要有警察站岗,要有安检门,延安时期马锡武专员开庭可没这么多讲究。 贺书记从事纪检工作多年,是否有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很多老百姓对中国目前的吏治不满,这一点不能算是我诽谤,我在后面附一个2002年至2008年落马的腐败官员名录,这还没算最近四年登峰造极的腐败官员,可谓触目惊心。贺书记,不能说纪委系统的同志们没有努力工作,也不能说这些官员为了贪污腐化事业具有堪比革命先烈的坚定意志和牺牲精神,为什么中国目前的政府官员腐败屡禁不止? 贺书记,你认为你手下纪委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效用与全体中国人民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效用相比,哪个更大?相信你会选全体中国人民。既然如此,为何不用?不敢发动群众的政党不能再说自己代表人民。中国共产党打天下靠的是人民,守住天下还得靠人民。靠官员行不行?文强等人你是知道的,你也在重庆工作过,十年多的时间,多次传出文强被双规的消息,但人民群众一次又一次失望,文强等人的罪恶可谓是如日月之行人皆见之,亮点茶楼等色情场所公开经营十年多,这么多警察和政府公务员不能说不知道吧?主城区的警察如果说不知应不应算渎职?这要请专家解释一下。反正很多普通百姓知道。文强等人有十年的时间改过收手,他们还是一条道走到黑,有的人说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也许有道理。 我的案子能不能平反直接表明中国共产党还敢不敢接受人民监督,要是按照抗战时《新华日报》提倡的民主精神,我可算是功臣,这方面的资料我也有,必要时我可以上传上网。我到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投诉后,他们叫我打67679096,对方表示一中院这样做不应该,但表示他们管不了,还是叫我找立案庭,现在转了一圈又转回去了。这就是现在中国共产党的办事风格? 贺书记也是出身革命家庭,对人民监督政府官员的重要性应该知道,要说圆通处世那套我也清楚,我就是研究这个的,有些事不是不会,只是不愿,都是学过历史的人。 聪明者要厚道,富贵者要宽容。 最近两年,我一直在相关部门的关注下,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和自称来自网监部队的赵警官知道怎么找到我。 附录: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008年3月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报告中提到,五年来审结腐败案件12万件,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 此前的一个统计数据是,1997年至2002年8月5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万余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万余人,其中司局级干部700多人,省部级干部21人。 以下主要是2002年以来落马之省部级高官,个人整理,疏漏难免,欢迎指正。
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案件,因山西“打黑”被推倒的最大一只“多米诺骨牌”,因将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一职卖了889715元,06年9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江苏省人大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武龙案件,被控受贿683.64万元,07年1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曾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05年1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央委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待遇,目前似乎尚未追究刑事责任,两任秘书李真和吴庆五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涉案金额十数亿元,08年4月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收受巨额贿赂的原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省委省政府正职: 云南省长李嘉廷,受贿1810万元,03年5月判处死缓; 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湖北省长张国光,涉案金额572288元,04年12月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太银,原四川省工商局局长,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368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05年3月终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 中共重庆市宣传部部长张宗海,05年5月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赃款共计640万余元,案发后全部退缴,06年1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长荆福生案件,涉案金额766.75万元,07年9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金融界的“前腐后继”; 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03年12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因非法收受他人款物419万元,06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朱小华,曾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在香港光大集团董事长的位置上被揪,02年10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段晓兴,原华夏银行行长,03年1月终审判决段晓兴犯受贿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分; 刘金宝,原中国银行香港总裁,05年8月以贪污罪被判死缓,有折合人民币1451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涉嫌与其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和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张德宝涉及挪用资金约3000多万元; 赵安歌:原中国银行副行长,案发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04年4月一审判处无期,此案涉及1949年以来金额最大的一起抽逃银行资金案———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 胡楚寿,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06年1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涉案金额635万余元; 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行贿受贿加挪用公款,犯06年2月被判无期。 4.副省长一组: 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03年4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直接干预土地转让,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达亿元之巨,03年12月一审判处死刑; 贵州原副省长刘长贵,涉案金额近三百万元,04年5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浙江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04年8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辽宁原副省长刘克田,受贿3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317500元,05年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买凶杀妻,05年9月一审被判处死刑;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3千余万元,06年4月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06年12月受贿数百万元,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双开”后移送司法机关不知后事如何;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案件,因受贿841万余元,07年12月一审被判处死缓; 5.国务院: 交通部原副部长、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原会长郑光迪2002年9月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05年1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案上海社保基金大案,07年1月被“双开”不知后事如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涉案金额649万余元,2007年6月由北京市高级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作出终审判决死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路晓萍,02年9月一审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 辽宁原高级法院院长田风岐,03年5月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无期; 广东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03年1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4年11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发(韩桂芝案),05年3月被“双开”后不知后事如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徐衍东(韩桂芝案),05年3月被“双开”后不知后事如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多铭,05年8月一审认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06年1月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06年11月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07年12月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死缓; 7.交通厅长: 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2000年以贪污、受贿被判死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褚之田,200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02年6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受贿索贿款物价值2559万元,04年5月一审判处死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哈吉,没出事前被认为是全国“最后几个还干净的交通厅长”,04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不知后事如何; 河南连续三任原交通厅长
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晋福祥,05年1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王孝慈,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非法受贿款物共折合人民币298.1万余元,05年1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 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共计受贿100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05年4月一审被判死缓; 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一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06年7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受贿118万余元、行贿200万元,06年7月一审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折合人民币620余万元,07年7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8.政协 潘广田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2003年4月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涉案金额过千万,07年1月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 甘肃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作勇,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07年1月一审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08年4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天津市政协原主席宋平顺,07年6月自杀身亡。 9.其他 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08年2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前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02年携款外逃;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涉案金额近1500万元,07年1月一审判处死缓;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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