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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再也不存在值得小民顾惜的“大局”

2012-4-24 06:04| 发布者: 渡痴禅师| 查看: 3087| 评论: 5|原作者: 渡痴禅师

摘要: 对于小民们来说,2012年,就再也没有我们的大局。不需要再忍耐他们的腐败,不再接受他们的潜规则。以宪法为标准,反对一切违宪的“改革开放”。
2012,再也不存在值得小民顾惜的“大局”

  “大局”存在的必要前提是有“大利益”。任何“局”都是“利益场”,大到当年的“美苏争霸”,小到商人间的饭局,本质上都是利益的角斗场。“局”中的每一个主体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主体”涉及的人越多、“自己的”范围越广,那么这个主体所牵涉的“局”就越大。2012,我们不再有“大局”,或则说不再有“我们的”大局。“我们”当然是指同我一样无权无势的普通小民。

  所谓“大”,古人说“有容乃大”,佛经讲“周遍含容”,都强调一个“容”字,所以能“容”方能“大”。2012年3月之后,中国再也没有一个能容纳各方利益的“中央”,只有赤裸裸的派别,普世教主携手还乡团长,剥下了人民共和国最后一层红色外壳,将草民们渺茫的希望彻底摧毁。既然没有了希望,那也就无所谓未来,没有未来就只有现在,作为一个不在“局中”的小民,休想让我们去照顾你们的“大局”,我们只会看自己的利益,别用“国家”、“民族”、“长远”这一类的幌子来继续忽悠我们,你们自己毫无廉耻、赤裸裸的争权夺利、贪污腐败,却要让老百姓去“顾全大局”,这是什么道理?你们不是毛周时代的党中央,不是当年一呼百应的革命干部,你们这个群体是和堕落腐败联系在一起的,难道你们不知道吗?一群以个人利益、家族利益、宗派利益为中心的家伙,居然好意思号召人民群众去顾全大局,自己“小”,却让别人“大”,恐怕再也没有这么可笑的事情了。

  对于小民们来说,2012年,就再也没有我们的大局。不需要再忍耐他们的腐败,不再接受他们的潜规则。以宪法为标准,反对一切违宪的“改革开放”。不是要“依法治国”,不是要“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吗?很好,这个“任何人”当然也包括“党中央”,你们怎么要求别人的,我们就怎么要求你们。我们的要求也不高——遵守宪法,遵守你们的入党誓词!这不算过分吧?你们做到了遵守宪法,我们小老百姓就能做到遵守宪法之下的一切法律。如果你们自己先乱法,那么就别指望别人尊重你们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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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heart180 2012-4-24 19:36
我们不是要破罐子破摔,而是要告诉那些权贵,不要拿国家来绑架我们,打破了这个罐子你们失去的更多,也不要那么贪婪,要不会一无所有。
引用 寒江钓雪 2012-4-24 19:32
庙堂之上无耻的利令智昏精蝇,就好比一群各怀鬼胎的“王伦”。这样一些毫无建树武功,只是嫉贤妒能的高位窃据者,至于其下场嘛,呵呵,暂时还真说不好。不过长远说,暂时又很不好说。
引用 左向前 2012-4-24 14:57
想起了四个字:造反有理!
引用 沉默地看 2012-4-24 11:02
看了这短文,想起两个时髦的词汇来:和谐,包容。
如何“和谐”?不问是非即可;何谓“包容”?藏污纳垢而已。冠冕堂皇的背后何其肮脏。
更不要提什么法律来,这个国家的律法可还值一文钱?其中最不值钱的就是宪法。
引用 李宪源 2012-4-24 10:42
不是要“依法治国”,不是要“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吗?很好,这个“任何人”当然也包括“党中央”,你们怎么要求别人的,我们就怎么要求你们。我们的要求也不高——遵守宪法,遵守你们的入党誓词!这不算过分吧?你们做到了遵守宪法,我们小老百姓就能做到遵守宪法之下的一切法律。如果你们自己先乱法,那么就别指望别人尊重你们的规则。

——说得好!这才是任何有效公开信应该紧紧抓住的核心问题,要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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