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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经济体制改革四十年的若干思考

2018-3-24 23:2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405| 评论: 0|原作者: 周新城|来自: 察网

摘要: 回顾我国四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围绕着坚持和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是私有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种斗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真是惊心动魄。

三、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客观上存在严重的分歧和斗争,焦点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是两种改革观的分歧

谁也不能否认,我国四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存在着尖锐的争论和斗争,焦点是什么?经常有人说,焦点是要不要改革,仿佛总有人在反对改革,而他们在捍卫改革。

实际情况是,我国有的“著名经济学家”按照新自由主义思想设计了一套以建立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他们把它称之为“普世价值”)为目标的改革方案:政治上实行民主化,推行多党制、议会民主那一套所谓的“宪政民主”;经济上实行私有化,推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上实行自由化,否定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说法各人有所不同,实质内容就是如此。为了强制推行这个改革方案,他们挥舞“改革”的旗帜,把“改革”当棍子使,谁不赞成他们的改革方案,那就是反对改革。他们渲染中国有一个“反改革派”,“反改革派”多次掀起反对改革的浪潮。有一位曾在全国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把每一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都称之为反对改革的浪潮。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一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中心都是反对他们制定的资本主义化改革方案,按照他们的逻辑,势必要把这类斗争称之为反对改革了。

其实,邓小平早就说过,中国并不存在什么“反改革派”。1987年学潮刚刚过去,有人就讲什么中国有一股反对改革的势力,而且指名道姓地说,某人是改革派,某人是反改革派。那时邓小平就明确说,“中国的改革遇到的困难并不算多,总的比较顺利。有些人对改革的某些方面、某些方法不赞成,但不是完全不赞成。中国不存在完全反对改革的一派。国外有些人过去把我看作是改革派,把别人看作是保守派。我是改革派,不错;如果要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保守派,我又是保守派。”[16]过了半年,他在会见基辛格时再次阐明了这一点:“有人说,中国有两派,一个是改革派,一个是保守派。改革不是一派,是全民赞成改革,是全党赞成改革,如果说是一派,那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一派。至于保守派问题,保守的人有,但作为一派,中国没有。中国确实有一些人对改革的某些问题、内容、步骤有不同意见,但这些人中绝大多数也是赞成改革的。对某些问题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17]这是同50年代中期起,大家都赞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分不开的。

然而改革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斗争,这个分歧和斗争不是围绕着要不要改革展开的,斗争焦点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邓小平总结1989年政治风波的教训时指出:“肯定的一点是,不论工人也好,农民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学生也好,还是希望改革的。这次什么口号都出来了,但是没有打倒改革的口号。不过,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18]可见分歧不在于要不要改革,而在于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

江泽民在国庆四十周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即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开放。另一种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要求中国‘全盘西化’的人所主张的同四项基本原则相割裂、相背离、相对立的‘改革开放’。这种所谓‘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化,就是把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体系。我们必须明确划清两者的根本界限。”[19]过了两年,他又重申这一点。他说:“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20]

时至今日,划清两种改革观的根本界限,依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四、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病是什么?怎么进行改革?

我们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讨论

改革问题,具体说来,先要搞清楚,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病是什么。搞清楚弊病所在,才能对症下药,革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端,推动生产力发展。

概括起来,原有经济体制的问题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所有制结构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二是经济运行机制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一、调整所有制结构。新中国建立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社会主义工业化提上日程。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的规律,面对大工业的发展,尤其是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的上马,个体经济性质的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工商业,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了。我们党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两翼,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到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完成,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项伟大的社会改造工程,尽管存在一些缺点,例如,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形式单一等等,总体上说完成得很好。在六億多人口的大国,平稳地实现了这样深刻的社会改造,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是罕见的。回过头来看一看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我们不能不为它理论逻辑的严密、具体措施的清晰所折服。我们党用它领导三大改造的伟大实践,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意义十分深远,应该用浓墨重彩把这项工程写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史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以后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场所,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和政治前提。

但是当时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缺乏清醒的认识,搞了单一公有制,超越了阶段。改革开放后,我们审视了我国国情,明确提出,由于我们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我们还需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来完成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现了的工业化、社会化,我国尚处在、而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仍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生产力落后、发展又不平衡,生产资料公有制所需要的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在许多地区和部门,还不具备,因此,在所有制方面,除了公有制外,还需要有非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还需要对它们采取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所以,在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就是调整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十三大提出这项改革,一直到十五大,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并载入宪法。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动摇。这是一项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谈到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必须指出,我们之所以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也就是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像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是因为私有制符合人的自私本性,是不可能消灭的(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世界上并没有抽象的、适用于全人类的本性。自私是一种思想、观念,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自私自利这种思想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它是由私有制决定的。绝不能倒过来说,自私这种思想是永恒的,它决定了私有制永远要存在),也不是因为私有制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具有社会性质的地方,私有制是不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而是因为生产力落后,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在生产力还不具备社会性质的地方,我们不能不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来发展生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我们最终是要消灭私有制的。不过这是将来的事情。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要消灭私有制的。对这个未来的最终目的,我们无需隐晦:我们是利用私有制,发展经济,为将来彻底消灭私有制创造物质条件。

二、改革经济运行机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是一个烂摊子,人力、物力、财力十分匮乏。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我们要建设规模宏大的工厂,开发新的地区,不得不把全国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高度集中起来。在这种形势下,计划经济这种运行机制是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是一种有效的发展生产的方法。我们不能离开具体历史条件来对计划经济评头论足,计划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一种方法,必须把它放到具体历史条件下来评价。应该承认,计划经济是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要求的,曾经起过历史的积极作用。不能用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来对待计划经济体制。

任何经济体制都有它的优点,也有它的缺点。计划经济有利于宏观调控,便于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但它不利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尤其是在指令性计划的条件下,一切经营活动都由国家规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物资供应、产品销售,都听命于国家机关,企业没有自主权,同时企业也没有经济责任,利润上缴国家,需要资金由国家拨给。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是一个计划执行单位,国家机关的附属物,而不是具有自主经营权、并承担经济责任的经济单位。这种运行机制严重束缚了企业的手脚。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企业数目越来越多,经济联系也越来越复杂,指令性计划很难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尤其是经济越来越从粗放式发展(单纯依靠扩大规模)转为集约式发展(主要依靠技术进步),需要企业发挥创造性和主动精神。计划经济这种运行机制的弊病就越来越突出,开始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运行机制的改革提上日程。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一直是沿着缩小计划作用的范围,扩大市场调节的作用的道路开展的。实践证明,凡是市场调节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企业的活力就比较大,效益也比较好。总结十多年的改革经验,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进一步明确,尊重市场规律,加强政府职能,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这种运行机制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它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运行机制带有根本性的变化,它不仅对经济生活、而且对整个社会生活都有着重大影响。

随着运行机制的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管理方法也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应地进行改革。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需要设计和建立的。无论是生产资料所有权还是生产资料使用权,都集中在国家手里,企业只是一个生产单位,只是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而没有经营权、收益权。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国家所有,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经济的这种实现形式显然不符合客观需要了,必须进行改革。早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以往的观念往往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管理混为一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决定》要求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目标是“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力和义务的法人。”[21]这就是说,国有经济的改革是在保持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由“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改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的:既坚持国家所有的性质不变,又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企业的具体经营机制和管理方法。

四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围绕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这两个问题,始终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和斗争。这种争论和斗争,鲜明地表现出改革的两种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还是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两种政治方向(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这四十年的风云激荡,也许最激烈的正是表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域,表现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对此略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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