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1月3日晚上,凤凰台讨论中芭事件,这四个人在说,红色娘子军不适合小孩看,会误导小孩(革命?)。
微信群里,关于中芭的讨论也如火如荼。现摘取网友评论供大家参考。
甲:冯远征家如此狮子大开口要改编费用,如果冯家后台够硬的话,结局可能是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从此无法跟观众见面。而这也是国内某些政治势力所乐见的。

丙:中芭用两个三十年互不否认来为自己辩护,这在中共是不包括文革的。他这么一主张,就把两个三十年互不否认捅穿了。
甲:你似乎完全生活在真空之中,第一、中芭在今天除了按照资本和市场的逻辑之外,还有什么生存空间?第二、你所说的革命传统与中共当前主张固然是矛盾的,难道你可以证明中芭演戏是为了煽动革命或者传承革命精神遗产吗?你这一次发言表态,似乎完全不着边际,真奇怪。我说的中芭与土改核心传统的关系,完全是具体指代版权相关的传统,无关革命。
丙:中芭的主张在这个问题至少深陷两个矛盾。第一个是它的主张与它的商业演出之间的矛盾。第二个更要命,是它主张的中共传统与当前中共所主张的自身传统之间的矛盾,一不小心犯了当前中共的大忌。
路人1:版权理念本身就是把精神产品资本化,让精神服从于资本的逻辑。
天使A:这是体制内的法律党的灭共审判案例,顾邹军的案子也有可能按照这个模式来做判例,目的是灭共。这些法律党不要说,依照证据和法律都是不妥的,而且,即便是针对敌国政权,这种判例也是欠妥的,不能够对主权国家行使管辖权,是国际法的通例。最为可笑的是,事件发生之后高法竟然出面力挺,这就是不是孤立的判例而是党团作为,体制内的法律党,现在是对土共及其核心传统行使管辖权。
路人+1:也就是梁家要13万加1650万,等于是1663万。但梁信根本就是改编自琼剧的剧本。
路人+2:不信梁家是因为自己作为社会主义时期劳动者因为现在资本主义时代的背叛,就利用资产阶级知识法权的武器来为自己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身份正名,带回自己的社会主义劳动成果。这成果会分给为他的作品贡献了自己的生活素材与劳动智慧的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吗?

路人+3:有些左派,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严厉的谴责中芭,我真是不能理解。
路人+1:红色娘子军判决此例一开,估计参加红剧创作的所有的人,都要求至少几十万到几千万不等。结局肯定是《红色娘子军》一剧彻底禁演。小小一个中芭,哪有这么多精力跟这么多人打官司呀。两弹一星归谁呀?国家是不是也得付专利费?
路人+N:吴之在《海南文史》第25期刊发的这篇《忆李秉义和琼剧<红色娘子军>创作演出历程》还原了历史真相:梁信1959年4月由吴之带往海口观看琼剧《红色娘子军》,并通过海南行署文教处要走所有琼剧主创的采访资料和四次修改的剧本。他在创作电影剧本期间也同吴之密切联系征求意见。包括谢晋导演也是吴之引荐其认识的。可是电影版红剧诞生后,梁就翻脸不认人,不仅拒绝注明改编自同名琼剧,还一笔抹杀前人劳动,声称《红》剧完全是自己深入生活而创作的结果。
路人+3:这种资产阶级思维一直影响着我们,有人一直说中芭就该遵守规则,毕竟它也卖门票赚钱了……
路人+N:我认为,此事件不能停留在是否遵循法律上,法律是对经济关系的一种承认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利益打起了红色文化的主意这很正常,扯什么知识产权都是虚的。关键是法律党和某些势力将对此节目征收智力税,可以一箭多雕:创收,打压红色经典,文化打压左翼。看不到这一点,还说中芭活该的,真的是帮凶啊!我们不是为了中芭发声,我们是为了红色文化、那个时代的经典发声。
甲:红色题材为什么在商人手上热起来的?当然是消费者主权对生产者主权——封资修文艺——的局部而有限的胜利,这个不需要凭空推测,可以直接追索历史,就是从《星火》的收视表现开始的,而且,许多年来红色题材很火,但是,荒腔走板是主流,这是生产者主权带来的异化。所以,红色题材本身是市场上的双向选择的结果,是一种博弈的不均衡状态——生产者拒绝放弃封资修文艺追求而是偷偷地在红色幕布之下,塞进去自己的东西,这一次芳华的评论中间,好评和差评双方的对峙,都肇源于此。
路人+2:纯粹从逐利行为分析,梁家后代的作为也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严重违背了土共传统,法律党的作为就更加经不起经验。

路人+1:自从《星火》达到创纪录的收视率之后,连续很多年红色经典成为热门,都不是左派做的(有个别左翼学者参加了进去,也是人家把关不严的结果),而是商人的逐利行为。这应该是观众的选择,对于文化市场的反作用,是对许多年封资修文艺题材的潜意识拒绝的结果。中芭重排红色娘子军,应该是观众需求拉动的。
路人+1:红剧之所以现在还有市场,可能还是因为还有很多普通人具有怀旧的情绪。一旦版权费用加上去之后,普通人就不能现场观剧,也就是怀不了这个旧了,只能是少数成功人士去怀旧了。
路人+N:这个,我想知道,钱学森、黄大年们出来的成果归谁?本来就是集体智慧创作的文艺作品,归属了个人,好嘛,以后演“我的”戏要付高额的版权费,久而久之,后人有几个知道红色经典?
路人+3:中芭进校园做了很多公益。
路人+1:红色娘子军不比芳华高太多、好太多了?不让中芭演,或者提高票价演打压红色遗产,提高资产阶级文化产权,一箭多雕
路人+3:汉律断秦案,扯淡之极。
红色娘子军舞剧剧本,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集体创作作品,虽然故事情节参考了梁信的电影剧本,但梁的电影剧本又何尝不是借鉴了之前的集体创作的琼剧《红色娘子军》。对计划经济时代集体创作的作品套用市场经济时代的版权法,本身就很荒唐。再者,舞剧剧本与电影剧本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路人+2:现在的问题是,以资产阶级的法律来收割红色文化的权益,究竟我们是站在资产阶级法权一边还是站在公正一边,维护版权费还是推到中芭?批判中芭、批判票价都不是在根子上批判,某些人为何不趁此来批判法律的因果颠倒?为什么不以此教育人民群众看清楚此事的真相?因为你们完全接受了现行的规则 ,所以你根本不看历史,也不想讲历史,只讲现在,要按现在的规则,好,按现在的规则来算,你看一出芭蕾剧里头算一算故事算几成?舞蹈、表演、音乐算几成?
路人1:资本主义就是将一切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化,让你们认同,让你们认为一切都是合理的,中芭收门票不假,门票高也不假(成本与收益相抵,其实中芭收入不多,这是题外话,这里不讨论),但这并不是让某作者以此为借口大发横财,阻断文化,尤其是文革期间的优秀文化传播。此案判了之后,要想继续上演,票价只会更高,因为成本更高了,老百姓更看不起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支持中芭的原因,并不只是因为它有红色历史,而是因为中芭作为此剧的编者、演者,它的付出并不比故事提供者少,却要在现行的知识产权下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无法得出所谓的中芭比南霸天还南霸天的说法。
路人+3:我告诉你,社会主义劳动成果的劳动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社会效益上,个人也得到相应的当时应得的劳动报酬,而不能因为你认为社会“成为”“资本主义”的了,就可以要求得到资本主义的劳动报酬,那社会主义的提供的劳动条件、环境如何回报?既然作品据以产生的条件得不到回报,就应该坚持它的社会公益性,不能厚个人而薄集体、国家和社会。你要求不能从劳动者个人去反资产阶级法权,而要从社会结构出发,那么请问,社会不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是抽象的?再问:中芭的演出是付出劳动价值的,他收取门票就成为资本主义的企业?那么,再问,芭蕾舞剧里,梁某的价值不过是提供了故事框架,他搞了哪支舞,哪首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