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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为何要带领劳动农民实行农业合作化、集体化 (丰碑 ★ 之三) ...

2016-10-15 23:3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424| 评论: 0|原作者: 苦竹|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为什么已经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却还要确立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实行农业合作化、集体化?

三、广大劳动农民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1917年列宁在《答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质问》中指出:“群众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正是新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因素。……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中央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3卷,P.53 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毛主席曾认真的说明劳动农民生产互助合作实践的源头:“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1页)

  客观历史表明,翻身农民的生产互助合作及趋势,来源于劳动群众的革命首创精神和首创实践,并非是毛主席本人主观任意的发明创造。

  在我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时期的苏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边区、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政治上翻身、经济上不同程度上得到改善的广大劳动农民,表现出不愿出卖土地、不愿高利借贷、不愿依附富裕户、不愿再受剥削压迫的阶级意志、阶级觉悟。他们自愿依靠本阶级团结互助的集体力量,实行平等互利的生产互助合作,群策群力的战胜困难,以争取自身经济上主人翁的社会地位。

  并且,总体上看互助合作的劳动组合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简单再生产中遇到的一般困难,并且无论自向纵比、他向横比,其生产水平都有一定提高。

  这种平等互利的生产互助合作精神,蕴含着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反映广大贫、下中农(及中农的大多数)的本质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向。

  毛主席始终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对翻身农民这种自发的社会主义萌动因素,予以敏锐发现、高度尊重;热情肯定和鼓励;科学引导和提高、热烈倡导和推广。以充分保障和发展劳动农民的根本利益。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最早发端于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央苏区。1928年中央苏区所辖的一些地方翻身的贫苦农民自发的组织了“劳动互助组、耕牛站、耕田队”,时任中华苏维埃主席的毛泽东就对此给予极大的热情关注和热烈倡导。解放前,这种互助合作组织就一直在不同时期的革命根据地(苏区、边区、解放区)内延续、发展。

  1931年中央苏区就开始推广。1933年中华苏维埃就颁布了《劳动互助组织纲要》、《关于组织犁牛站的办法》、《关于组织犁牛合作社的训令》等政府令。

  毛主席在1933年写成了著名的《长岗乡调查》、《才溪乡调查》,详细介绍了农民自发的互助合作组织并号召推广。以发展农业生产力、保障和改善贫苦农民的生产生活、巩固革命根据地。1933、1934年中央苏区的农民互助合作组织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1934年1月毛主席在《苏维埃的经济政策》中指出:“土地革命不但使农民得到土地,而且要使农民发展土地上面的生产力。……而解决农业劳动力和耕牛缺乏的必要方法,是组织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组织犁牛合作社”。

  (《毛泽东选集》第1卷  P.131)

  毛主席认为劳动农民:“在‘耕者有其田’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毛泽东选集》第2卷 P.678)

  “初级社”的性质和基本形式是解放前革命根据地劳动农民的创造。我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里,在贫困农民群众的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曾经自发的出现过带有“初级社”性质的生产互助合作组织。

  在延安南区出现了群众自发组织的“刘建章(社长)生产合作社”; 冀中抗日根据地河北饶阳县出现了五公村“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晋冀鲁豫边区出现了“李顺达生产互助组(实为初级社性质)”等。

  1943年,日寇在华北平原进行了疯狂大扫荡,这一年又遇旱灾,群众生活极为困难。抗日民主政府号召群众响应毛主席“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生产自救”的号召,互助生产、战胜困难。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的贫苦农民耿长锁,在冀中抗日根据地最先响应号召,成立互助组织的。他联合同村卢墨林、李砚田、乔万象三户贫农成立了一个打绳互助组,1944年发展成为“土地合伙组”(性质是初级社)。农田收获按劳力付出、土地股份对半分粮,打绳收入按劳六资四分红。他们在没有牲口、大车和农具不全的情况下,自力更生、苦干巧干,经过一年互助合作,到冬天一算账,每亩地打了220多斤粮食(五公村的当年一般亩产量是170斤),农民们一下子尝到了互助合作的甜头。

  (见庞琳:《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研究——以耿长锁农业合作社为例》)

  1945年后想要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越来越多,合伙组就扩大成了“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了1951年,合作社平均亩产提高到510斤,超过当地其他村生产水平的一倍多。耿长锁的合作社,在抗战时期就被誉为“开放在冀中的社会主义之花”。耿长锁本人曾被毛主席誉为“群众所信任的领袖人物”。

  1943年,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的贫苦农民李顺达,响应毛主席“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生产自救”的号召,组织本村的宋金山、路文全、王周则、桑运河、李达才等五户贫农成立了互助组(具有初级社的性质)。当年就集体开荒120亩,集体收了1000多布袋山药蛋。第二年,全组成员共比往年多收获了谷子120多担,户户有余粮。同时互助组里纺织小组、喂猪小组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以后又陆续集体开荒种粮、种菜、种树。“李顺达互助组”被誉为“边区农民的方向”。

  1951年3月6日,李顺达领导的互助组,响应国家的爱国生产运动的号召,向全国各地互助组发起了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倡议。这项倡议经新中国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全国各地的响应信和应战书,像雪片一样,飞到西沟村。一个月内,河北、黑龙江、陕西、湖北、贵州、内蒙古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就有1618位劳动模范和1938个互助组响应李顺达互助组的倡议。这些互助组在夏季爱国丰产计划完成后,又掀起了秋季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这一年,参赛互助组的粮食单产一般都比上年增加了20—30%。

  1952年上级批准李顺达等28户农民建立农林牧生产合作社。由于他所领导的合作社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为主(六定一奖)的计酬办法,大大激发了社员的热情和干劲。秋后,粮食亩产比互助组时期增加了30多公斤,粮食又一次获得了大丰收。当年“西沟村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面丰产互助组”;李顺达被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爱国丰产“金星奖章”。

  1955年,平顺县委书记李琳和新华社记者马明合写了一篇介绍李顺达农林牧生产合作社的办社经验《勤俭办社,建设山区》的文章,毛主席亲笔写了按语,对西沟办社成绩和经验给予肯定和称赞。

  再如:发端于中央苏区延续于边区、解放区时期带有劳动农民“集体合伙”性质(或包含其因素的)“农民供销(购销)合作社”。翻身劳动农民为了减少中间商的盘剥及流通费用,通过小规模的集体合伙或带有集体合伙的某些因素服务于自身,在流通渠道购、销自身需要买、卖的物质资料。这种集体合作的经营形式要比个体经营很是降低成本。反映了劳动农民对“集体经济”一定程度上的依赖。

  值得一提的是,革命根据地的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即组织起来的贫苦农民:一方面在生产上不但能群策群力、最大限度的抵御灾害,而且通常都能达到当时当地农田产量的高水准;在生活上同甘共苦,互相接济渡过难关;不少互助组织还举办和发展副业生产。一方面对于参军、参战、支前、解决部队后勤供给、推动根据地建设,普遍起到了先锋和模范甚至是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根据地革命政权的有力支柱。

  1942年12月毛主席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中详细的论述了劳动互助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他说:“各县应以大力组织农业互助社,大大地发展农民的集体劳动。”(《毛泽东选集》第5卷  P.1078)

  1943年10月他在《论合作社》的报告中说:“(边区在土地革命和减租减息之后)破坏了封建剥削关系的一大半,这是第一个革命。……今年边区在生产上又来了一个革命,这就是用合作社方式把公私劳动力组织起来。……如果不从个体劳动转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

  (《毛泽东文集》第3卷  P.71  1996版)

  1943年11月他在《组织起来》的讲话中指出:“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成富裕的必由之路”。 (《毛泽东选集》第3卷  P.931  1991版)

  1945年他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说:“1945年土地制度获得改革,甚至仅获得初步的改革,例如减租减息之后,农民的生产兴趣就增加了。然后帮助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渐地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社之中,生产力就会发展起来。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时还只能是建立在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的互助的劳动组织,例如变工队、互助组、换工班之类,但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量的增加,已属惊人。这种制度,已在中国解放区大大发展起来,今后应当尽量推广。”(《毛泽东选集》第3卷   P.1078)

  到1944年抗日根据地农民参加互助合作的劳动力占比总劳动力为:陕甘宁边区46.5%;晋绥边区37.4%;晋察冀边区28%;山东解放区20%。

  1946年至1949年在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的激荡下,互助合作运动在老、新解放区深入发展。1947年1月27日《解放日报》发表了“挖了穷根,安下富根”的社论,宣传中央推动互助合作的精神。

  1948年8月14日【新华社】发表了《把解放区的农业生产提高一步》的社论。社论指出,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互助合作,才能恢复和发展生产。社论要求:第一,必须是自愿结合的,严禁强迫加入;第二,必须是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第三,一切劳动人民都可以成为组织互助合作的对象;第四,互助合作组织本身必须有民主监督;第五,组织妇女参加。

  (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史料》上  P.730—731)

  解放及土改以后,广大贫下中农通过集体互助合作改善和发展自身经济的积极性更加强烈。在劳动农民翻身做主的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广大劳动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但是农民个体经济普遍难于扩大再生产,甚至一些农户由于种种原因难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我国的广大农村,特别是在老解放区,当土地改革完成后,一些刚刚获得土地的贫苦农民就开始自发的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互助合作运动呈现出自发的扩大趋势。

  实行互助合作、抵御两极分化的东风日益强劲的在全国农村卷起。表现出广大劳动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他们再也不想出卖土地、不想高利借贷、不想依附富裕户、不想再受剥削压迫。他们要依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本阶级互助合作的集体力量,保证自身经济上主人翁的社会地位。

  1950年,全国农村有互助组272.4万多个,参加农户1131.3万多户。到1951年,互助组发展到467.5万多个,参加农户有2100万户。农业生产合作社也从1950年的19个,增加到1951年的130个。此时全国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贫下中农的自发性。

  至1952年底,互助组已发展到约810万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644个;全国组织具有示范作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多个;已经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40%左右,比1950年增加了三倍。这年的农业生产也有很大发展,粮食总产达到3200多亿斤,比上年增产400多亿斤。组织起来的农民在农业增产中起了带头作用。全国各地有成百万个互助组织率先参加爱国丰产竞赛,通过增产竞赛评比,显示出互助合作组织的生产成绩比单干好。

  1952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兴修及整修小型水利工程,共扩大灌溉面积2290万亩,超过1951年扩大灌溉面积的两倍多,其中主要是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兴建的。

  被毛主席高度赞誉的河北遵化西铺村(王国藩)穷棒子合作社,就是1952年共产党员王国藩带领23户贫农、三条驴腿创办的。

  到1953年底全国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总数已达到约5千万户,占比全国农村农户总数的50%左右。其中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万多个(到1954年春,初级社发展到5.5万个)。”实践证明,在同等生产条件下,互助组、合作社的产量一般比单干户高10—20%。表明了集体生产明显的优越性。

  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中批评右倾机会主义时说:“群众中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那些在革命时期还只会按照常规走路的人们,对于这种积极性一概看不见。他们是瞎子,在他们面前出现的只是一片黑暗。他们有时简直要闹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程度。”

  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

  《书记动手,全党办社》一文按语(1955年9——12月)

  “人民公社”同样源自我国合作化农民的首创精神,毛主席领导全党因势利导的予以肯定和支持、完善和提高、规范和推广并发展为“人民公社化”。

  关于人民公社的创造源头,毛主席在1958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上说,人民公社这个事情是群众自发的……我们的人民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搞起的人民公社不是空想的,他们就是有那么个趋势,想要干起来。但是条理化、说清楚道理,那就需要我们各级党委,需要中央。至于名称可以叫人民公社,也可以不叫,“我的意见叫人民公社”。

  1959年7月23日毛主席在庐山会议上说:“人民公社我无发明之权,有推广之权。”(《1959年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的讲话记录》【毛泽东传1949—1976】第988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版)

  1957年、1958年冬春之际,全国农村普遍展开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而改造农田和兴修水利,往往需要跨越相邻高级社之间的地缘限制,进行协调一致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单个高级社很难独立完成;同时跨乡、跨社的农田水利设施建成之后的效益分配,需要有按照不同单位投入相匹配的体制保障。这就在实践中提出了扩大高级社规模的客观要求。于是一些地方自发的打破了原有的社、乡限制,将若干个小高级社合并成为一个较大的“合作社”或组合为一个较大的“合作联社”。

  为了根除农田水利建设中社与社之间的矛盾,为了尽快的有效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958年4月18日下午,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地区的土山、杨店、鲍庄三个乡的8000多名高级社的男女社员,抬着申请书汇集到地委所在地杨店街,向地委申请“并大社”。

  (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  P.21)

  4月20日,上述三个乡的19个高级社加之临近的槐树乡7个社、玉山乡的3个社、张堂乡1个社的社员,共约1.5万人,再次集会到杨店街请愿“并大社”。

  遂平县委尊重群众的意见,将土山、杨店、鲍庄三个乡的19个高级社加之临近的张堂乡的1个社的6566户、30131口人及所辖地域,合并为【卫星集体农庄】。

  (《遂平嵖岈山人民公社》初稿  P.33页)

  1958年7月初,河南新乡县七里营许多高级社自发的要求政府准许他们“并大社”。20日上午七里营全乡26个高级社合并为【七里营人民公社】。

  (《七里营人民公社简史》  P.21页

  1958年8月毛主席南下视察农村时,当听说河北徐水县一个公社名字叫“第八瀑河农庄”时,毛主席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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