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集体化以后,也必须依靠贫农、下中农,才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击败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不断地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阵地。”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P.58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后,基层的积极性很高,农业生产合作社迅猛发展。到1955年1月初,仅短短的两个月,全国办起38万多个新社。但是,其中含有一些地区又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偏差,这些新社中的若干部分是在缺乏准备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同时1954年我国很大地区范围遭受了严重水灾,全国粮食生产计划没有完成,而粮食收购却比原计划多了70亿斤。这些原因引起农民特别是中农的不安。一些地方的农村发生了非正常的屠宰和出卖牲畜、砍树等现象。还出现了新建社垮台散伙的事例。这些情况的发生,引起毛主席和中央的高度重视,随即果断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955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1月1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大力保护耕畜的紧急指示》。 2月,中央召开全国财经会议,集中研究当时的农村情况和国家粮食购销问题。会议根据各地的反映,认为造成目前农村紧张情况有互助合作运动发展过快的原因,但主要是农民对粮食统购心中无底,感到收购的过多,给自己留用的太少。因此,会议确定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粮食年度征购数为9百亿斤,与上一年度大体相当,认为征购9百亿斤这个向农民要得较少的数字,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同农村的新老中农团结的步骤,这是完全必要的。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P11、12、78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根据财经会议讨论的意见,3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强调必须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进一步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措施,使农民对自己的交售任务心中有数以稳定农民情绪。 3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指出:“现在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60万个,完成了预定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P.107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毛主席察觉到有借题发挥的苗头后,于3月26日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邓子恢等商量工作。毛主席一方面讲:“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会闹事。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闹事。”;一方面提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整顿和巩固时期“停、缩、发”的三字方针。当场明确议定:对于合作化运动,浙江、河北收缩一些;东北、华北一般要停止发展;其他地区要适当发展一些。毛主席“停、缩、发的三字方针”,是实事求是、唯物辩证、反对片面性、绝对化的工作方针。 4月6日至22日,毛主席到南方重点视察合作化。他沿途所见麦子普遍长势良好,得知大部分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是愿意以合作社做靠山搞合作化的。他感到在外地看到、听到的合作化运行情况,和在北京接触的材料有很大不同。他听有的省区领导干部反映,不愿意搞社会主义的人,不但农民中有,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毛主席根据新近了解的情况,对农业合作化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作出了新的判断。 4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在给中央农村工作部和中央书记处的报告中,曾经提出“一年之计在于春,必须赶快下马”,“下粮食之马”,“下合作之马”。(下粮食之马,指减少征购;下合作之马,指对合作化运动实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 (国家农委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P.319) 而合作化的客观基础动力来自占农村人口百分七十左右的贫下中农。这种阶级热情是难于阻挡的。在上头“紧缩”的政策环境中,全国农业合作社由1955年1月的(几年累计发展的)48万个,到1955年4月仍然实际发展到67万个。 4月下旬,毛主席回到北京。5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他对谭震林(分管农业的中央副秘书长兼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明确表示,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还可以和应该快一些。这是对中央农口领导机关的重要提示。 (杜润生【五十年代初期我与毛泽东主席的几次会面】《缅怀毛泽东》下册P.383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1955年4月21日至5月6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邓子恢向会议传达了4月2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确定的“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的农业互助合作的总方针。 在会议上,邓子恢更加提出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今后总的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适当收缩”。 会议期间于5月5日晚,邓子恢向毛主席汇报会议情况,并沟通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意见,准备在第二天作会议总结。毛主席对“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调子很不满意,他对邓子恢说:(你们)“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 (《毛泽东文集》第6卷,P.424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邓子恢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4日) 邓子恢对毛主席的这个警告不以为然。第二天作会议总结的时候,他根本不向会议传达毛主席经过深入视察后得出的关于合作社问题的新意见。(他把持的)《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仍然决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地区停止发展一年半,全力进行巩固。 (《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11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 可见邓子恢部长为了实现“停止发展”,竟然到了不顾及组织纪律的程度。 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后,各地开始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大力整顿。全国总共收缩了2万个社,留下65万个社。其中,【中央农村工作部】重点指导整顿的浙江省一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就由5.3万多个减少到3.7万多个,压缩了1.5万多个合作社。占全国压缩总数的75%。在压缩过程中,该省有些地方把一部分不该压缩的社也转退了,甚至干脆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解散,成了空白乡。这就是后来毛主席批评的有些同志要“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的由来。 秋后,留下的65万个社80%以上的社增产。这种情况表明,全国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这种情况表明,毛主席了解和掌握的全国合作化运动情况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毛主席的三字方针是正确的;而书记处和农村工作部片面的否定了合作化运动客观事实的主流,其工作方针是不正确的。 1955年5月9日晚,毛主席在颐年堂召集会议研究粮食和合作化问题。他说:“粮食,原定征购900亿斤,可考虑压到870亿斤。这样可以缓和一下。这也是一个让步。粮食征购数字减少一点,换来个社会主义,增加农业生产,为农业合作化打下基础。” 他问邓子恢:“到1957年(农业合作化)化个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邓子恢仍坚持3月间他向毛主席认定的发展幅度,他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毛主席当场深有感触的说:“……(抵触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不仅县区乡干部中有,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干部中也有。” (毛泽东同邓子恢等谈话记录,1955年5月9日) 毛主席的谈话,是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方向的严厉批评和警告。 1955年春季农民出现的某些消极情绪,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粮食征购过多引起农民不满,特别是对以后的征购量心中没底而恐慌;一是农业合作化工作中有些干部的简单、急躁和强迫命令。对如何正确解决这个人民内部矛盾,毛主席和邓子恢有着不同的思想路线。 毛主席主张区别本末、追本求源,“以减少粮食征购换来个社会主义”。即减少粮食征购数量,以缓和同农民的紧张关系,以便保证农业合作化的步伐,进而可以持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 邓子恢主张舍本逐末,他主张在合作化问题上退让,调动农民个体自由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以解决粮食问题。他认为,造成农村紧张,当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粮食问题,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出乱子主要是在合作化方面。 (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09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 1955年5月17日,毛主席在颐年堂主持召开15个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会议,着重讨论粮食统购统销、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会上,省市委书记们汇报了各省市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前情况和发展计划。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苏等省的书记,在会上增报了1956年春耕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有些省委书记在发言中对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工作表示了不满,埋怨农工部压抑下面的办社积极性。 (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14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 毛主席在会上着重谈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他说:“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对于合作化,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缩有全缩,有半缩,有多缩,有少缩。社员一定要退社,那有什么办法。缩必须按实际情况。片面地缩,势必损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不是停,不是缩,基本是发;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发。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里面,也有要发的。譬如山东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没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缩。那里社都没有,停什么?那里就是发。该停者停,该缩者缩,该发者发。”毛主席重申了三月间他提出的“停、缩、发”方针,但是重点放在“发”字上,批评了党内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思潮。 合作社的巩固发展,十分重要的是要正确解决中农和贫农之间经济利益问题。 毛主席强调,在农业合作化中必须实行自愿互利原则。他说:“发展合作社的原则是自愿互利。牲口(连地主富农的在内)入社,都要合理作价,贫农不要在这方面占便宜。在土地、农具、牲口上,贫农都不要揩油。互利就能换得自愿,不互利就没有自愿。互利不损害中农,取得中农自愿入社,这首先有利于贫农,当然也有利于中农。所以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半妥协,半让步,不能解释成为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有人说,‘让中农吃点亏’这句话是我讲的,我不记得讲了没有,但是马恩列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对于贫农,国家要加点贷款,让他们腰杆硬起来。在合作社里面,中农有牲口、农具,贫农有了钱也就说得起话了。合作社章程要快点搞,要做到完全不损害中农利益。这样,合作社就可以迅速发展起来。” 毛泽东在谈到粮食统购统销问题时说:“粮食问题根本上要从生产解决。”“征购减下来,三年不变。以后三年,要做到年年有余。‘过头粮’,在购粮的时候不要有了,要搞得适当。” (以上见《毛泽东在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5年5月17日。) 毛主席根据15省市书记的发言,察觉到农村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的紧张程度并不像高层中一些人所说的那么严重,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发谣风”。(刘少奇1955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发言中曾说:“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叫喊最初我们也有些怀疑,但是不久,毛泽东同志就发现了这种叫喊也是不真实的,并且驳斥了这种叫喊,以至指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谣风’。”) 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是在农业合作化工作出现的一个大转折。从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到继续发展(一年间由65万个社发展到100万个社)这是指导方针上的大变化。会后,各地按照会议确定的方针加紧部署工作。但是,党内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路线分歧和斗争,并未就此结束。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这个阶段,初级社、高级社竞相发展。在初级社彻底普及的基础上,高级社得到了广泛推广。到1956年底之前,已经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比总农户的96.3% ;继而升级和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比总农户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该阶段也是创办人民公社的酝酿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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