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为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斗争,还是为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而斗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形态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还是独立发展的社会阶段? 毛主席《在七届二次全会上的报告》(及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贯理论)中,已经清晰的表明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形态,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由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转变为现代化和集体化经济、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过渡阶段。过渡阶段本身从始至终就是一个量变过程,直至完成质变。新民主主义历史时期从一开始就要逐步的、及时的、不断的向社会主义过渡。 他在1949年6月30日《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 而刘少奇虽然原则上承认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却要割断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主张确立、巩固、稳定新民主主义社会,至少要在十到十五年后,方才可以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过渡之前的十到十五年内,要保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不能动摇、削弱私有制,不能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在资本主义经济、私有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一举突变为社会主义。 1951年3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刘少奇在为会议准备报告的提纲中,明确的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口号。他在其中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他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 《刘少奇选集》下卷,P.62 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把“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写入《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 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题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主张必须支持和扶植农业互助组织的社会主义因素,引导互助组走向更高一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提出应当逐步地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 刘少奇在对这个报告的批示中写道:“现在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骤条件不成熟。” “企图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P.192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版 1951年7月5日,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藕斋为中央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做《中国共产党今后的任务》的报告中说: “土地改革后农村的发展,初期会表现为很大的农民小生产者的自发力量,这种自发力量一方面使生产发展,另—面要使农村重新发生阶级分化。一部分人贫困下来,变为贫农雇农(或入城市),少数人变为富农。新区老富农占人口的百分之三四,老区新富农也可能发展到占人口的百分之二三。这种自发力量是不能阻止、不能避免的,并且也不是可怕的。有些人表示对此害怕,并企图去阻止,企图避免,结果会要走上错误的道路。 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文件是表示此种错误的一个例子。此文件表示下列各点:一、对农民自发力量表示害怕。二、要战胜农民自发趋势。三、用的办法是:“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趋势”。这完全是空想。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得更高,数量就会更少。它完全不能阻止,还要增加农民自发趋势。 四、企图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制,走上农业集体化。这是完全的空想。对私有制或私有基础采取逐步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的想法,在目前是冒险的,‘左’的,带破坏性的,在将来是右的,改良主义的。五、目前的互助组或供销合作社都不能逐渐提高到集体农庄。集体农庄是另外一回事,另外来组织,而不能“由互助组发展到”。也不能由供销社发展到。”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三册,P.545—546 刘少奇在这次【春耦斋讲话】中还说:“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社会主义的特点是破坏私有制,国有化就是破坏私有制。对私有制逐步动摇是错误的,先不动让它发展,以便到哪一天拿过来。” (《刘少奇论新中国建设》 P.201—218 ) 1952年9月以后(在抗美援朝的胜利大局已定后),毛主席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 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叙述,1952年9月24日,毛主席在中央书记处听取关于“一五”计划的汇报时,提出:“从现在起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不久,他又于1953年2月强调:“要在10年到15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毛泽东传(1949—1976)》(上),P.266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毛主席于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中,严整的表述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开揭示了此时的党内两条路线斗争,严厉的批判了刘少奇等人提出的“确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右倾机会主义(修正主义)思想路线。 毛主席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 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 ‘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比如私营工商业,正在改造,今年下半年要“立”一种秩序,明年就不“确”了。农业互助合作也年年在变。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 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所谓逐步者,共分十五年,一年又有十二个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81—82页人民出版社 1977年4月版 笔者注释:(1)这里的“过渡时期”,是指从新中国成立到“一化三改”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构建基本完成的这一时期。这个过渡时期与毛主席在党的八大后使用的“过渡时期”概念含义不同,后者主要是指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史时期。 毛主席在审阅周恩来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所作的批示中指出:“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1949年3月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89人民出版社 1977年4月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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