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田家英对待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认识 1961年3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并请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毛主席秘书的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主席。 田家英见到材料里讲:由于包产到户致使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家庭,特别是孤儿寡母,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了困难。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致信毛主席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下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 田家英的信得到了毛主席的赞许,他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家英的信批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的书记看,大多数人赞成田家英的意见。但陈云却不以为然,他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该允许人家试验嘛!” 1962年2月底,田家英奉毛主席之命再率调查组到湖南调查《农业六十条》下达后的农村状况,为《六十条》的进一步修改做好工作准备。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现,由于“共产风”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一些农民群众中具有追求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倾向。 至此,田家英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赞成农村可以搞包产到户(田家英认为分田到户,也就是包产到户)。 5月底,田家英到上海去向毛主席、陈云汇报,陈云称赞他“观点鲜明”。他向毛主席汇报群众欢迎包产到户时,毛主席讲: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此时,农村的共产风得到了基本上的纠正,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业已酝酿成熟)。 深谙中央分歧的田家英又回到湖南做了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7月初他回北京向刘少奇汇报并主张有领导地搞包产到户。刘少奇说:要使包产到户合法起来,可以把调查得出的结论在“秀才”中间酝酿。田家英向邓小平汇报时,邓小平很明确地表示:赞成。 7月上旬,田家英在北京向毛主席汇报时表示:全国各地出现包产到户,与其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全国农村60%可以搞包产到户,40%仍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 田汇报完后,主席突然问他:你是主张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又问他,这些是你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回答是他个人的意见。 据相关党史资料(顾保孜:《中南海人物春秋》《田家英》 中共党史出版社)中记述:“他(田家英)始终没有说出刘少奇委托他向毛泽东提建议一事,也没有把责任推给下面调查的同志,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坦荡无私的宽阔胸怀。” 听完汇报,毛主席批评田家英,回到北京后不按工作任务去修订《农业六十条》,而是去搞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并决定另派他人负责起草“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中央文件。 6、砥柱中流 我们读《毛传》的记载可以发现,为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科学表现形式,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者,毛主席对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的态度分为三个阶段: (1)1961年初,毛主席对“责任田”是同意小面积谨慎试验的态度。 据薄一波回忆,(61年3月15至23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于1961年3月15日、16日向毛主席汇报想要在实践上探索“责任田”时,毛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广州会议尚未结束,毛主席又通过柯庆施叮嘱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版,P.1114】 他允许安徽试验“责任田”,但从未表示过对这种方式的任何肯定,是为了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实践证明当时所谓不同形式的“责任田”,实质就是“包产到户”。 1961年12月中旬,毛主席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以规劝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固执的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 (《安徽文史资料》第34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P.16) (2)1961年底,毛主席严厉否定和批判包括责任田在内的包产到户的单干风 毛主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与实事求是思想原则的统一。 1960年底以来,在毛主席的倡导和推动下,中共中央坚决纠正人民公社平均主义、“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等五风的错误思想和体制缺陷,尽力肃清“左”倾危害,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取消公社公共食堂和供给制、改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等。 61年9月,毛主席在河北邯郸找河北、山东省委和邯郸、石家庄等5个地委的负责人谈话,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情况。得知河北一些地方实行的“分配大包干”。即: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活费和管理费之后,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外,剩下的按本队社员实际出工数量、质量(工分)进行按劳分配。这样,经营好的队可多分而不多摊,经营差的队少分而不少摊,防止了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毛主席很是欣赏。 在62年7月至8月的北戴河工作会议上,于8月2日晚,毛主席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谈到生产队的规模和管理问题时说:“生产队以二十户左右为宜,太大了不好。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办法,不能说不好。” (毛泽东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要点,1962年8月2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P.1237】 毛主席认同集体生产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必要“包工”,但反对可能推进两极分化的“包产”。他不但坚持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原则,他还主张要在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坚持由集体领导和调度生产劳动的原则;坚持由集体主导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在效果上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则。与此对照,不但分田到户是公开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包产到户也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向。 然而,党内走资派的势力与社会上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相互推动,加之部分领导干部路线是非意识薄弱甚至混淆,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的生产形式正偃旗息鼓的在全国扩展。据《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6年第1期记载:1961年至1962年,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约占20%,安徽农村包产到户的社队达80%,甘肃临夏地区达74%,浙江新昌和四川江北县70%,广西胜县42.3%,福建连城42%,贵州全省40%。 鉴于包产到户在全国普遍出现,走资派们公开对抗中央的既定路线和方针,他们恣意妄为、借题发挥、瞒天过海、南辕北辙的在部分地区既成了倒退生产关系的事实。毛主席认为阶级斗争、道路斗争、路线斗争正剧烈发生,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还不巩固,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必须在全党、全国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使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警惕,以保证我们党坚持一条比较清醒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 随着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几经全国上下讨论的、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准确反映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农业六十条”即将出台,毛主席决意对“包产到户”划上了句号。 61年12月,中央确定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种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内部体制调整,适应了农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又与62年夏收情况比预料的好得多的生产实践成果相映照,与巩固集体经济相对应。 而包产到户与农业现代化相冲突;与国家工业化的战略部署相互矛盾;包产到户瓦解集体经济的倾向日益明显。加之,面临党内高层走资派“退要退个够”的要求(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不算够、包产到户还不算够、分田到户才算够),致使毛主席愤怒了! 毛主席根据:全国农业集体经济已经开始全面好转的客观形势、“农业六十条”将要有力地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党内政治斗争的剧烈态势,他不但要公开否定“包产到户”试验的必要性,并且要对其进行公开的批判,带领全党反击这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逆流。 1961年12月中旬,毛主席郑重规劝曾希圣停止“试验”。 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上,大多数与会干部认为包产到户导致人民公社生产关系从初级社的水平又后退了一步,从社会主义退到了资本主义。新的安徽省委做出改正“责任田”的决定,认为“‘责任田’在方向上是错误的,与中央提出的《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内改正。山东、贵州、甘肃、陕西、湖南等省就纠正“单干风”也做出了决定。 62年6月,毛主席在离开武汉的途经,向几个省的负责人着重了解夏收情况。河南、河北、山东、湖南,都说夏收增产。他在天津对河北的负责人说:“今年河南麦收秩序空前好,湖南也很好,出乎干部群众预料。”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28】 他的言外之意是提示大家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没有错。 62年上半年,毛主席常于全国诸多省区重点调研农村和农业问题,他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直观印象,即广大社员依靠人民公社正在战胜三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集体经济的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62年7月6日,刚刚回到北京的毛泽东,在与陈云谈话后,他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央高层中一些人所形成的执意要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气氛,与他亲身在基层听到的、见到的气氛竟是那样的不同。 7月8日,毛主席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谈话,他明确表示对包产到户的坚决反对态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毛主席决意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工作会议(北戴河会议)从7月25日至8月24日整整开了一个月。 62年7月9、10、11日,毛主席将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和江西省委书记刘俊秀等分别约来北京商讨农村工作问题。 7月20日,毛主席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你们赞成社会主义,还是赞成资本主义?当然不会主张搞资本主义,但有人搞包产到户。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共产党来分田? 对农民,要让他自愿,如果有的人非包产到户不可,也不要采取粗暴态度。问题是要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领导。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目前的经济形势究竟是一片黑暗,还是有点光明?” (毛泽东同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要点,1962年7月20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4】 7月22日,毛主席看了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和第二书记王任重在广西桂林专区龙胜县主持召开的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的记录文件。这个文件提出,要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限,并提出目前巩固集体经济的方针和必须做好的工作。毛主席为此写了一段批语:“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并且可以发给省、地两级去讨论。”并当即批示在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印发。 (毛泽东对《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记录》的批语,手稿,1962年7月22日。) 这次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是在毛主席主持下,批判党内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倾向,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路线教育的重要会议。它为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进行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次会议分为两个阶段。会议的前半段,从7月25日到8月5日为止主要是为八届十中全会起草文件,其文件共有20个之多,这些文件中,毛主席最看重的,是《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会议的后半段是进行党内思想交锋。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