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细胞”入手,还是从总体入手。 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从什么地方入手,这是首先面临的问题。 我以前曾想从商品这样一类“细胞”入手,而且提出产品、商品;为社会劳动、为自己劳动;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等几对范畴(注二);还进行了一些探讨,写过《论工分》,从农村集体经济的工分现象,揭示其本质是“为自己劳动”(注三);对毛泽东时期的经济“细胞”进行过分析(注四)和《试论个人所有制》等文章(注五)。但是,一些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简单明了,不能机械模仿《资本论》的方法;特别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从所有制、总体入手,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留下了先入为主的深深印记。我国也写过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包括文化大革命期间写的,都是沿着所有制的老路入门。我没有坚持从“细胞”形态入门的研究方法,所以,到现在仍然只能“漫谈”,不能写出一个从“细胞”到总体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素材,供大家探讨。 再看《资本论》,从“细胞”形态入手,从商品——商品,商品——货币——商品,再到货币——商品——货币’等一系列经济现象背后,揭示出隐藏着的本质、运动的规律,揭示了小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揭示了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等,科学地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资本家与无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的规律,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让人们心服口服,不得不承认它的科学性。 经过这么些年的反复思考,结合毛泽东对于教科书的评论,我认为《资本论》从“细胞”入手,不仅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有的方法,对于各种社会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包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都具有普遍意义。因为,“细胞”形态是现象形态,而且直接反映了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以物连接的关系。只有从“细胞”形态入手,才能从经济现象背后揭示出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辨别国有企业的性质,才能辨别科学社会主义与“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必须从经济“细胞”入手,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 “细胞”形态反映的经济关系最直接、明确。马克思在揭示商品经济的关系时,就是从商品这个“细胞”表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商品——商品,商品——货币——商品,是小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生产品的关系;当劳动力成为商品时,表现为货币——商品(劳动力)——货币’,就发展为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资本家剥削无产者剩余劳动的关系。可见,从“细胞”形态揭示不同性质的经济关系,直接而明确。 三,社会主义的经济“细胞” 下面就来简要地分析一下社会主义社会的“细胞”。
毛泽东时期我国的经济“细胞”有两大类:商品与产品。 这两大类“细胞”又有几种不同的运动形态: 商品——货币——商品。这里有两种不同的状况: 一种商品价格随供求数量的变动而起伏;另一种则是由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一定时期内价格稳定; 货币——商品: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没有的一种商品关系。 产品---------产品 这更是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的经济现象。这里采用-------的符号,表明产品的运动形式是调拨,为了与商品交换相区别。 这几种“细胞”的运动形态,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关系。 商品——货币——商品 这是商品生产者彼此交换劳动产品的关系。小生产者或者集体经济拥有生产资料,能够自己生产商品,用于交换另一种商品。在存在货币的条件下,先要交换成货币,然后再换回所需的商品。 毛泽东时期国营经济收购农产品或者出卖工业品,事先规定商品价格,叫计划价格,一段时期固定不变。这和一般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货币——商品形式有所不同。所以,商品——货币——商品又有两种运动形式,一种是没有国营经济参与的商品交换,价格是自由波动的;另一种是有国营经济参与的商品交换,商品价格就是计划价格。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垄断资本家在一些领域也企图垄断商品的价格,但是,资产阶级之间的竞争和不断爆发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使一些大垄断资本家也难以长期垄断价格。而在毛泽东时期的计划价格则是一种“常态”。以手表等工业品为例。毛泽东时期的国产手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价格维持在每块120元。和粮食等农产品的价格相比,显然偏高,但是一直没有变动。这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特有的现象,反映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职工与集体经济劳动者以及其他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具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一般的小私有者交换商品的关系有区别。 货币——商品,则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一种商品货币关系。 国营经济内部,职工并不提供商品,只付出劳动,在劳动以后直接得到货币,然后用货币购买商品。这是私有制商品经济都没有出现过的商品货币运动形式,是“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彼此交换劳动的关系。虽然这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运动形式,但是,仍然属于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一种,是私有制的残余。如果说毛泽东时期,我国还存在的商品——货币——商品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的残余,那么货币——商品的经济关系,则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商品货币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这种劳动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也将消亡。 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仅仅是由于存在国营经济和集体农庄两种不同所有制经济造成的。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说:“当然,在出现了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一个无所不包的生产部门,来代替两种基本生产部门即国营部门和农业集体农庄之后,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消失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单行本 第14页)这种观点不符合实际。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生产关系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恩选集》第三卷 第11页)马克思分析在国营经济内部职工之间,仍然存在着交换劳动的关系,所以,他把国营经济内部的生产者,区分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生产者”与“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两个方面;把为社会基金而劳动的生产者,称为“处于社会成员的生产者”;把领回“劳动量”的生产者,称为“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马克思的这一段分析,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者的双重身份:既是“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生产者”,又是“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产品表现了“处于社会成员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商品货币关系则表现作为“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交换一部分劳动的关系。 货币——商品正是“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关系的经济现象。 马克思对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分析,除了预计的“领得一张证书”,而实际生活仍然是领取货币工资外,其他内容都符合毛泽东时期经济生活的实际。《教科书》把马克思的这一段话概括为“按劳分配”规律,也是错误的。 首先,教科书完全忽视马克思反复强调的“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这一部分劳动恰恰是决定社会主义性质的部分;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者并不占有自己的劳动,而只占有劳动力商品,他的工资也不是劳动的报酬,而是出卖劳动力商品的货币表现。占有自己的劳动与占有商品价值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关系。占有自己劳动的这种生产关系就表现为货币——商品。 最后是一种任何私有制社会所没有出现过的经济关系:产品--------产品。这种经济关系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当时工作上的称呼为调拨物资。下面就重点探讨一下产品。 什么是产品 什么是产品?这个问题还很少有人涉及。这里所说的产品,不是一般的物质生产品,而是承载着一定经济关系的生产物,表现的是经济关系,是和商品对立的一种经济关系。 毛泽东在1958年有人否定商品交换时,提出过产品的问题。他说:“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我们国家能够调拨的产品,只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要调拨的东西,必须无条件调拨,才能算是全民所有制。不能服从全国的调拨,不能算是全民所有制。”(《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上 第63、54、55页)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生产物也可以调拨,但是,作为社会范围内的调拨产品,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存在,这是区别真假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还存在国有企业,但是,却不存在调拨产品的经济关系。这个事实说明,国有企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辨别国有企业的性质,是真社会主义企业,还是国有资本主义企业,需要从经济现象方面辨别。现在我国还有产品-------产品的现象吗?没有。现在国有企业的生产品运动,仍然是商品——货币——商品和货币——商品——货币’。“要调拨的东西,必须无条件调拨,才能算是全民所有制。不能服从全国的调拨,不能算是全民所有制。” 现在国有企业的生产品能够服从全国调拨吗?国家还有调拨产品的职能吗?改革开放以后,调拨产品逐渐消失,就是国有企业性质、社会性质变化的标志之一。 调拨产品反映的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国营煤矿企业生产的煤炭,按计划调拨给铁厂,生产生铁;生产的生铁的企业又按照国家计划,把生铁调拨给炼钢厂;炼钢厂的职工再把练好的钢调拨给自行车厂。这一系列的调拨产品的运动,反映了职工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自行车生产厂生产的自行车就不再是调拨了,而是以商品的形式出卖给劳动者。这里就出现了货币——商品的运动形式。 “从以上简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双重身份:在生产领域,劳动者既以主人的面貌,直接与生产的物质资料结合,从事劳动,不存在解雇、失业的问题,同时又以私有者的身份,占有一定的生产成果;在流通领域,一方面存在着公有制的调拨产品,一方面存在着私有制残余的商品;在分配领域,一方面劳动者为社会、集体提供积累,另一方面还要领取工资;在消费领域,劳动者不仅以主人公的身份,在医疗保健、教育、住房等方面享受着社会提供的物质资料,同时还要用工资购买一些生活用品,养家糊口。这种公有与私有两种经济关系同时并存在社会,是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存在着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发展方向,存在着走社会主义和走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注六) 总之,国营经济内部包括两方面的经济关系,一种是产品关系,即“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另一种则是商品关系,这是劳动者彼此交换劳动的关系。这两种关系的统一,就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产品关系是决定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关系,而“处于私人地位生产者”交换劳动的商品货币关系,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经济基础,是出现“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经济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阶级斗争和复辟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因。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现之后”(马克思语),商品——货币的关系消失了,私有关系的残余消除了,整个社会就只有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政党、国家机器等阶级斗争的工具也都随之消亡。 以上的分析表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的论断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而残存的商品货币关系就是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正如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选集》第四卷 第84页)可见,苏联的资本主义复辟和我国的改革开放,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都不是个别人的一时失误,不是偶然事件,而有其物质根源,是整个过渡时期的斗争。我们坚信共产主义最终必将取得胜利,让我们脚踏实地的沿着毛泽东指引的方向不断战斗吧! (注一)参看《社会主义本质探讨》第234页
(注二)参看《社会主义本质探索》第一页 《内容简介》
(注三)载《社会主义本质探索》第88页
(注四、六)参看《文化革命在继续》 载《沿着毛泽东指引的道路前进》第90、94页
(注五)载《社会主义本质探索》第76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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