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都叫“国企”,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一样吗?
对于30年市场经济改革是否最终导向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有关争论,焦点经常集中在私企和国企的此消彼长与占国民经济的地位上。当然这些问题都很重要,涉及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有一点很少被关注,就是国企中的雇佣劳动关系。本文分析从上世纪 90年代开始的城市国企改制,认为随着旧的“工作单位”体制解体、终身制工作被取消,劳动者同生产方式之间的紧密联系已经被切断。这不仅改变了社会主义雇佣关系的性质,而且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基本作用,建立了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基础。
在分析这一问题过程中,我得出马克思曾经得出的结论,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大工业迅速发展时期同中国今天有很多重要的相似之处。我阅读马克思的著作,资本主义兴起最深刻的后果是将生产工具和劳动力分离,也即产生了资本主义式的工资制度。过去,农民被束缚于土地之上和工匠店铺之中。新的制度剥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生产工具,将其集中于资本家手中。此前,生产关系已经由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和亲属关系、社会地位所决定,马克思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的到来消灭了所有旧的生产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市场交换,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基于多样关系的复杂的财产关系被私人所有权所取代。小生产者变成一无所有的工人,不得不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养活自己的工资。
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活动的目的。过去,生产很大程度上由直接生产者组织,也即农民和工匠,他们最终的生产目的就是消费。资本主义生产产生了新的目标——最大程度追求剩余价值,以便加速资本积累。虽然农民和工匠不能解雇家庭成员,他们对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负责,相比而言,资本主义企业对自己的雇员没有这样的长期义务。因此,它可以视生产技术要求和市场经济需求雇佣、解雇自己的雇员,以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终极目标。
本文中,我首先讨论单位制,单位制是从上世纪50年代到90 年代早期中国城市经济的组织基础;其次讨论单位制解体、工作单位改制为公司的后果。我主要集中分析职工和公司的关系,然后思考两种不同体制下出现的非常不同的社会阶层状况。
我曾经研究 60年来中国工厂劳动关系的变化,研究了6年多时间。为了分析整个时期的变化,我选择调查50年代就建立起来的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在改制以后,一些国企私有化了,其他仍然部分或全部保持国有性质。我没有调查过近些年兴建的私营企业。通过缩小范围,我可以将重点集中于国企改制带来的转变——我会进行分析——这一转变揭示出一种生产方式最终过渡到另一种生产方式。
社会主义单位制: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紧密结合
马克思曾经宣称,社会主义将重新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这一学说确实指导了后来上台的共产党。共产党国家通常遵循苏联模式,包括中国,都建立起现代工业体系,该工业体系对工人实行终身工作制,由工厂提供范围很广的福利待遇。在这些国家中,中国的单位制模式是这种固定工作性质的最完善形态。
1949年掌权后,中国共产党重组了所有城市工作场所——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和其他企业——这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单位制模式。这一体制存在了将近半个世纪,直至 90年代才逐步解体。所有的工作单位都是公共财产,由国家和党政干部组织领导。几乎所有处于工作年龄的城市居民都在工作单位里就业,由单位提供长期就业的一切条件。从学校毕业后,个人被分配到工作单位,通常情况下都会在一个单位待一辈子。对于个人而言,换单位非常困难,这需要两方单位和职工的批准。当然,工作单位解雇职工也是非常困难的,也是极其罕见的。即便一个人因犯罪而锒铛入狱,服刑结束后,通常还会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在毛泽东时代,一些工人也从事临时性工作,但这一群体数量非常少,同时他们与固定工一样同工同酬。在 20世纪70 年代初,几乎所有的临时工都被转为国企正式工身份。在 1986年以后,出台的新规定允许企业招收合同工,雇佣临时工的数量大幅上升,但在 90年代以前,与正式工相比,数量仍相对较小。)
除了工资以外,工作单位满足职工的大部分消费需求。职工有养老金、医疗保险,如果条件允许,还有食堂、住房、医疗诊所、托儿所、子弟学校、为职工提供基础教育和技术课程的培训中心,以及剧院、图书馆等文化康乐设施。职工退休以后,他们仍继续住在单位提供的房子中,这些住房是单位社区中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单位职工为配偶和子女寻找工作,年轻人与本单位同事结婚是很常见的。大单位设立的职业中学经常将职工子女培训成本单位的职工,国家政策一度允许职工退休后由子女接班。
大单位一般将生产设施、办公室、职工住宅楼与教育、卫生、娱乐设施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建筑群,四周建起围墙。工作单位不仅满足职工及其家庭的大部分需要,还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和体育活动。单位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组织中心,也成为职工身份的关键要素。共产党号召职工“以厂为家”。
虽然中国工人也领工资,但没有真正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不是商品。也存在剩余劳动力,但户籍制度、粮食配给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严格约束个人无序流动。农村居民是生产大队的成员,城市居民是工作单位的成员,两者之间没有无序流动。工厂解雇职工的空间非常小,职工脱离工厂出去找工作也没有余地。
职工们并不占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是公共财产,处于上级单位和国家部门管理之下(通常对于集体企业也是一样,集体企业一般归国企或当地政府主管,实际上也不是集体职工的财产)。然而,工人们拥有自己的工作,这保障了职工的其他权利。他们终身在单位工作,单位为职工的福利保障负责。职工所拥有的可以被视为财产使用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前资本主义时代存在的复合财产权利,在资本主义时代以前,不看重个人所有权,而是承认传统的集体使用权。
单位制像传统的家庭所有制经济一样,在很多重要方面发挥作用。当然,单位制起作用的范围和规模都要大得多。单位制不是小农生产,小生产中农民和手工业者直接组织生产。工作单位规模很大,是现代工业体系的一部分,各单位之间彼此依赖,单位正常生产依赖于工业体系中的大规模商品和产品交换。共产党掌权后形成的官僚阶层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然而,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紧密结合,同传统农民和工匠很相似,这从经济上导致了相似的过程。
这是一个以国家为中心的体制,国家为所有城市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国家给所有职工提供工资,不管这些职工分配到哪个单位。国家制定基本工资标准,同职级的职工获得相同工资,即使职工是临时工或转到另一个单位也仍保留同样职级。即便劳动力具有名义价格,由于它不是国家或私人企业可以灵活调整的,像资本主义企业那样计算利润或亏损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组织生产,首要目标是所有人都能就业,而不是实现利润最大化。
由于实行终身制,工人和工厂领导建立起长期关系,就像传统家庭中那样共同承担责任。因为职工的生活取决于工作单位,职工对企业及其领导的依赖远超过资本主义企业。党委书记是单位中最有权力的人,就像是职工的家长一样关心他们的生活。干群关系很好,创造出个人可以获得更好工作岗位、晋升、加薪以及实物分配的垂直网络(包括住房和教育机会)。同时,领导干部不得不同单位职工维持良好关系,因为不能开除工人,意识形态上也极大限制了使用罚款和奖金手段,领导干部只能通过说服教育、批评和表扬方法加强劳动纪律,促使工人认真工作。虽然决策权仍集中在领导干部手中,但在终身制条件下,他们必须同职工协商,以便引起职工关注某问题并同意领导的意见。
国企改制:“股份合作制”失宠,热烈拥抱新自由主义
在20世纪 90年代初期,国企改制刚刚步入正轨,官方鼓吹的一种改制模式是“股份合作制”。在这种体制下,所有职工平分企业股份,他们不能把股权卖给外人,只能内部出售,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党的领导积极推行这一模式,将其标榜为“经济民主”,宣称企业成为职工的集体财产,而不是变成资本。在90年代初期,许多小型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采用这种改制模式,但到了90年代末这种模式已经失宠,管理层持大股流行起来,大部分股权集中到少数领导者手中。为这种模式辩护的人认为,不允许工人获得主要股权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同公司利益存在冲突。换句话说,公司首要关注的是利润最大化,工人关注的是维持工作、改善薪酬和工作条件。
从20世纪 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改制过程中,中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被根本转变,它们运行越来越像资本主义企业。改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制定的,并在“公司化”的口号下大张旗鼓推行。主张市场导向的改革者长期以来一直抱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负担沉重,企业办社会的职责太多,妨碍它们将注意力集中于利润最大化上。为了使国企能集中精力,国家政策甩掉了职工终身制和各种社会福利的包袱。改制过程涉及两个重要内容:所有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
改制最痛苦的过程是职工身份置换,终身制被取消。以“打破铁饭碗”为口号,改革热潮席卷而过,推行了这个有争议的政策。职工失去全民工地位后,给予一次性买断工龄费作为补偿。许多人签署有限期劳动合同后继续在企业工作,其他人被解雇。改制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减员增效”,几乎每个企业都产生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千百万工人下岗,直到今天仍难以找到有保障的工作岗位。
然而,企业转制不仅仅是要裁掉那些“冗员”。工厂越来越多的保留下少数核心职工——管理层、技术工人以及关键岗位的熟练工人——然后雇佣临时工从事大部分生产工作和其他体力劳动。许多企业将劳动力分为正规工人和临时工,其中通过劳动中介机构雇来的临时工数量很大,还雇佣从农村招来的农民工取代大部分现任员工。在最极端情况下,所有工作都通过包工头组织实施。例如在大型国有煤矿中,企业跟包工头签订合同,包工头通过雇佣农民工,承诺以最低价格把挖出的煤卖给企业,现在这种协议已经在其他矿业、木材加工、建筑业、建材业等行业流行开了。
企业不再为职工的养老或医疗负责,他们已经卖掉了职工宿舍,取消了医疗诊所、托儿所、学校、培训中心、剧院和其他娱乐设施。今天企业只对员工的一件事负责——付工资(如果企业遵守法律,还会给工人上政府规定的保险)。
公有制企业所有权转换一直是暗箱操作。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主体,包括所有的中小型企业,已经部分或全部私有化。最常用的手法是 MBO,也即将企业出售给原来的管理层,但改制过程中也邀请国内外其他企业进入,这些企业在招商引资大潮中控股国企。化公为私的过程经常需要银行给予担保贷款(大部分国企干部改制前拿不出什么个人资本来投资),这造成了广为诟病的腐败问题、欺诈合同、人为压低价格、内幕交易、裙带关系和回扣问题。
国家仍保持对一小部分战略性垄断企业的控制权,包括银行、能源和关键性矿产资源。在这些企业中,还有其他国家保持部分股权的企业中,所有权置换主要是“明晰产权”,将企业资产不同程度上转变成国资委手中的股权。掌握这些控股公司的经理代表监督改制企业的董事会,董事会指示经理们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管理企业——使他们手中的股份回报最大化。
然而实践中,共产党仍对剩下的国有企业和政府实体关键领导进行任命,通过政治手段继续干涉改制企业的事务,而不是采用资本主义经济管理逻辑。中央政府的全球战略关系到政治和经济的稳定,而省级和地方政府成为地方经济的推进器。有些时候,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满足怨气十足的下岗职工、退休职工、在岗职工的要求。工人们对自己的工作普遍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