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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下滑,降低社保费率——我们国家要救的到底是谁?

2016-3-26 13:1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955| 评论: 5|原作者: 潘毅|来自: 破土网

摘要: 近期,为了给企业减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福建厦门等地纷纷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率。实际上,社保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资的有机组成。降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率实质上是让底层劳工为经济下滑买单。

潘毅:经济下滑,降低社保费率——我们国家要救的到底是谁?

 

潘毅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
来源:破土首发  2016-03-25 12:42   点击:1097次 

【破土编者按】近期,为了给企业减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福建厦门等地纷纷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率。实际上,社保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资的有机组成。降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率实质上是让底层劳工为经济下滑买单。


图片来源:网络

这个世界就是变化快!快得让我们跟不上节奏了。十八大报告不是还提出,要尽快落实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吗?我们的政府不是还下了决心,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一个全国统筹的社保制度吗?怎么只闻风声,而不见雨点呢?今年,当我们还来不及消化两会上总理的讲话时,各地政府已经推出降低社保的“宏图伟略”了,各地媒体也纷纷赤膊上阵为其背书,以《广州日报》为例,头版头条就是“老有老养,能,五险一金,降!”不少主流媒体都说,降低社保,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我们只能问,这到底是谁的共识?

我翻了一下网站,李克强总理这样说:“我在参加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和委员也提出来可以考虑适当地调整‘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事高度重视,国务院去年就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实际上已经下调了它的缴存比例。”

就这么一段话。两会一结束,上海、广东、天津、昆明、杭州、厦门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降低社保费率。谁说我们的行政没有效率?我们的体制存在灵活性制度性障碍(张维迎)?我们的体制还需要进入深水区改革(吴敬琏)?

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影响将来的社保支付待遇?

我一直带着学生们思考一个本质上的问题:前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一年复一年,为什么就像对牛弹琴一样?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该法从出台到现在,有多少地方政府认真落实了?同样,我们的《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到现在,农民工中缴纳社保的比例还达不到20%。在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这么低的情况下,两亿多人的养老和医疗等问题,到底如何解决?

潘毅:经济下滑,降低社保费率——我们国家要救的到底是谁?

为什么“给企业减轻一点负担”的话一出口就能马上变成政策并且执行,而要求给农民工缴纳社保、不拖欠工资的法律却总是成为一张空头支票?事实上,社保待遇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资的有机组成。当一名记者在今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质疑社保缴存比例过高,导致职工手里现金减少,增加企业负担时。我们的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不告诉记者,中国将进入一个老年化社会,“老有老养”将面临空前的挑战,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早已不复存在,我们的职工,不靠五险一金,能靠什么?前几年,人社部不是曾表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养老保险长期存在着支付压力,有一些地方政府的养老金发放已经出现困难,无法按时足额发放,一些市县在靠贷款发放养老金,凭什么保证今天降低社保费率就不会影响将来的社保支付待遇?请问人社部能提供一个账目或者可靠方案吗?如果没有一个谨慎的方案,老百姓能放心吗?

在没有一个方案之前,我们的所长就告诉媒体:“目前我们国家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的总和,确实占工资的比重是比较高的,从国际上来讲也是比较高的......”所长表示,降低社保费率,意在为企业降低成本,但不能降参保职工的待遇。可是,到底参保职工的待遇会不会降呢?“不能”和“不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长您要说清楚啊!

《社会保险法》有被执行过吗?

事实上,在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一个国家要去扶持企业,做降低人工成本的政策调整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的所长也强调,政府必须出资,承担相应的社保责任。他指出,政府财政补贴,在《社会保险法》里面已经明确了,有法定的来源。所以“今后要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险这方面必要的投入,来减轻企业的负担。” 对此,“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也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我们感激所长提醒大家,《社会保险法》是一个法律,其中有几条法律条文需要在此强调: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我与学生们只想问问,自2011年执行《社会保险法》以来,有多少雇佣农民工的企业没有依法上缴社保?这些企业中有多少受到了法律制裁或惩罚?又有多少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玩忽职守而被依法处分?

全国统筹何时实现?

平心而论,我们的社保体系真的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中国目前出现的局部养老金收支缺口是一种制度性困局,应尽快改革,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众所周知,社保体系当前的任务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筹体系。当前局部地区出现的基金收支缺口,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地区分割格局造成的,大量的企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他们为职工所交纳的社保,并不能全额跟随职工转移,这就造成了结构性的不平等。虽然全国总体社保基金结余在增长,但是一部分地区却收不抵支,另一部分地区基金结余却越来越大。我们的研究早就指出,对于四处漂泊的打工者来说,社保的转移非常重要。目前的政策是,若是参保的工人跨省流动,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可全部转移,而单位缴费的统筹基金按12%的总和转移,换句话说,单位缴纳部分的40%必须留给当地社保基金。

这40%有多少呢?我们不妨算一算。以东莞市为例,仅以东莞市最低工资1310元为基数计算(当然以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属于违法),每月单位为工人交的各项保险总额为20%,即262元,一年下来,就有3144元进入统筹基金。如果一个工人在东莞工作一年后打算到另一个省打工,他只能转走3144×60%=1886.4元,剩余的1257.6元不得不留给当地社保统筹基金。我们不妨做最保守的估计,即10%在东莞工作的农民工会在东莞缴满15年的社保,最后留在东莞生活,享受社保待遇,也就意味着90%的外来农民工最终会离开东莞,而他们在莞期间缴纳的社保基金有40%会贡献给东莞市社保基金,按照工人实际总数来算,这个数据是非常庞大的。一个东莞都是这样,深圳、上海等大城市又扣下了外来农民工多少社保呢?

这种扣留是毫无根据、蛮不讲理的。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为企业发展与城市扩张贡献了自己的劳动与健康,可企业为他们缴纳的社保金却白白贡献给了城市地方政府,而这些富裕的城市却不负责他们的退休和养老,也不充分地给予他们医疗、失业等保障。对女性农民工而言,她们往往无法享受生育保险金。更不用说工伤、职业病工人回农村后的生活保障。最终,这种种负担都被转移到相对落后、甚至负债的农村,让贫穷的农村地区来为城市的繁荣埋单。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得以存续,是由于社保金已经成为一笔庞大的变相“人头税”,被城市地方政府牢牢地扣留在自己手中。如果没有拿出像打大老虎那样的力度,让城市政府偿还属于农民工的社保钱,2.7亿农民工的权益是不可能得到保障的,农村地区的养老金收支缺口也无法解决。

2014年4月5日,当东莞裕元工人得知因为企业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工作了数十年的老工人退休之后每月只能拿到四五百元养老金之后,3万工人参与了一场持续20余天的停工表达诉求。如果我们不能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样的事件恐怕不会是最后一次。

事实上,我们的愿望很卑微,我们只想国家的法律一视同仁。当各地政府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请你们把社保条例落实下去。当你们在照顾企业主的同时,也看看我们的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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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林林 2016-3-26 23:37
特色为资本家服务,当然要救资本家。对工人克扣工资,讨薪要被抓,这是什麽社会?不是很清楚吗?
引用 yiou 2016-3-26 11:00
早些年骗子贼强盗在邮箱里塞进的22条看看就明白。
引用 长沙666 2016-3-26 03:46
西博士统治下的中国要以法治国才叫天方夜谭。“我们国家要救的到底是谁“?还用说,当然是资本家!
引用 御姐脚上袜 2016-3-26 02:15
看样子潘阿姨已经快绝望了。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3-26 01:45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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