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社:它的迅速消失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含义 这里我们必须回顾一下。因为上海公社容易被人忽视,而他在理论和实践上却有颇大的重要性,所以这就更有必要。我首先要回忆某些事实。 1966年11月以后,上海(和其他一些工业城市,主要有天津和东北一些地方)的专搞文化革命的工厂委员会的数目迅速增加,这些委员会在企业中建立了“双重权力”,他们是按中央文革小组十二点指示批准的机构。[47] 在上海的工厂里,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权力和主要由干部组成的生产部门的权力并存。12月底,后看瓦解,而工厂委员会则发展成为群众革命组织(称为“司令部”)。虽然它们内部还不统一,但它们一致反对它们称之为修正主义的当时的市人委领导。1967年1月初,在百万工人参加的集会之后,市人委垮台了。[48] 1月9日,32个组织联合发表了称为“紧急通知”的东西,它提出了一系列的章程,显然是在为一种治理机构的新形式作准备。全中国的报刊都登载了这一文件,毛泽东亲自把它树为样板。1月22日的《人民日报》评论说。“在所有革命群众掌握自己命运的方法中,归根到底唯一的方法就是掌握政权!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没有政权就丧失一切……我们工农兵群众是新世界的当然主人!”[49]在这个城市的墙上出现了标语:“一切权力归公社!” 然而,发展需要时间。直到2月5日,公社才在一个百万工人出席的大会上宣告成立。发言人宣布说:“上海市委和市人委已经完蛋了,一个符合毛主席的教导和无产阶级专政原则的新的权力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了……”[50] 然而上海公社并没有得到中央报纸的喝彩,其它一些城市的公社,如太原公社的成立也是如此。这就是说,中央政权既不承认公社,也不正式否认它。二十多天后,以张春桥为首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诞生,公社不复存在了,而起初张春桥曾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建议和所有发起组织的批准,参加了上海公社的工作。 就这样,在上海和其他城市里,公社这一形式,虽然《十六条》里提到过它,却被抛弃了,代之以革命委员会的形式。 没有提出过任何说明这种改变是有道理的真正论据,但是主要是在张春桥2月24日的讲话中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理由。在那次讲话里,他间接地提到了毛泽东对上海公社这一创举的评论。[51]根据张的说法,毛泽东并不是非难公社的原则,他只是怀疑公社是否是按正确的程序成立的。而且他怀疑这个模仿巴黎公社的样板是否能为上海这个最先进的工人阶级中心以外的地方所接受。他同样也担心全中国都宣告成立公社所引起的国际问题。这些意见并不很令人信服,并且与其说是论点,不如说是疑问。不管怎么说,这并不是对公社的谴责,只不过是要求小心谨慎而已。 实际上,毛所提出来的原则问题是党的问题。看来使他感到十分不安的是给干部们指派的角色和一些造反派要“打倒一切当权派”的趋势。他问道:“我们是否还需要党了?”然后他回答说:“我想我们还是需要的,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坚强的核心来使我们在要走的道路上更为坚强。共产党或社会主义党,你愿意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党。这一点是绝不能忘记的”。 问题发生了。曾经支持过公社这一政治形式的中国共产党革命领导人,怎么会在实践上又倒退回原来的态度,声称中国对接受这一政治形式还没有作好准备?他们又怎样开辟一条以一系列退却为特征的新道路?这一系列退却因局部的、越来越无力的反攻而中断。 就文化革命的具体开展来说,应该考虑两方面的事实。首先,(上海和其他各地的)各类革命组织很明显已无法联合。他们经常发生激烈的冲突,并且热衷于搞垮对方,从而存在着造成混乱和大批打倒正直和忠实干部的危险。1967年7月,毛泽东谈论了这一形势,那时他批评了大多数斗争性最强的文化革命支持者们所表现出来的不能团结和联合他们应该与之取得协议的人的现象。[52] 事实的第二个方面是最高领导人中间的大部分党员对1967年初发展形势作出的消极反应。这些党员基本上没有采取革命立场,他们敌视文化革命,只不过没有公开这样说罢了。因为他们是多数[53],所以他们呼吁“温和”是有人听的,要不是这样,党的团结早就完了,甚至连党本身都不复存在了。 谭震林1967年1月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表达了许多革命老干部的态度,他说:“你要不要党的领导?你想把老干部都毁了呀?我在这里以全体革命老干部的名义说,我宁可坐牢杀头,也不愿眼看着我们这么多老同志遭受屈辱而保持沉默。”[54] 由于大部分老干部的态度和保持党的团结和生存的愿望,使得政治局不得不“缩小打击面”,并确定个别对象;刘少奇、邓小平和少数其它官员。另一结果就是人民解放军和它的领导人林彪被赋予了特殊的作用。从那时起,正是解放军(通过它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来确认哪家是“真正的左派群众组织”,引导他们实现大联合,同他们一起左右整个运动。[55] 这些决定导致群众运动的消亡和军队领导人在党内和国家机关里的影响越来越大。[56]1969年在党的九大,军队领导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被选入政治局的25名成员中,14名是人民解放军的将军。标志文化革命初期特点的群众运动被自上而下组织的批判运动所取代。1971年,聚集在林彪周围的军队领导人对革命潮流带来的威胁太大,以至林彪被粗暴地消灭了,但这并不能使革命潮流在党内成为代表多数的倾向,它的代表在政治局委员会中大约只占三分之一。 革命路线的支持者们并没有成功地使他们在党内的地位加强到足以防止越来越多的右翼分子和修正主义分子复辟的程度。结果,解放军和公安机关起了决定性作用的1976年10月政变成了在政治舞台前沿酝酿数年之久的这一过程的高潮。在许多不同的群众运动的组织形式中,受上面领导的组织享有优先权。这对这一过程十分有利。这和放弃公社这一政治形式也有联系。 然而这些事件的展开并不足以说明放弃革命路线或是这条路线最终失败的原因。要说明这些事实需要研究党和群众组织,特别是和公社性质的组织的关系问题。这些组织是劳动群众的权力机构。在这些关系中有很多矛盾的东西。就拿一件事来说吧,劳动群众远不是自发地团结和表现积极的。这一情况反映在群众内部矛盾的发展上,使之有必要发动一场思想斗争,以便能使无产阶级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起到有效的领导作用。这就引起了一个处于各种矛盾之中的革命政党所应起的作用问题,这些矛盾可能会导致群众分裂,甚至会引起他们中间所出现的不同思想和政治倾向间的对立。 党和群众的矛盾关系同样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权力是掌握在人民群众、他们的组织和先进分子手里,还是掌握在党的手里?换句话说就是:劳动人民是行使权力的主人,还是由别人替他们行使权力(假定执政党在不受劳动人民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能继续为他们服务)? 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认为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力机构和政治形式。同样,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说过苏维埃是劳动人民的权力机构。这两本著作甚至根本没有提到革命政党的领导作用。列宁在1919年就已注意到了一个消极的事实,即苏维埃并不像它应当做的那样,成为“劳动人民的政府机构”,它成了“并非全体劳动人民、而是无产阶级的先进阶层的,替劳动人民代行的政府机构。”[57]这种形势并不是注定会改变,它导致了苏联劳动人民权力的完全丧失。 在1966年8年8日发表的《十六条》中,中国共产党不那么明确地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一方面,提到了巴黎公社的制度。据说,文化革命中涌现出来新的群众群组织形式“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权力机构”(第九条)。另一方面,据说由于有了这些组织形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正在自己教育自己”。如果权力真正掌握在群众手里,党的领导是通过党员的工作来体现的,这一工作是采取说服和解释的形式而不是以高压手段强制行使权力,那么这两种提法并不矛盾。正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1966年8月12日通过的公报所说的:“搞好这场文化大革命,关键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先当群众的学生,后当群众的先生,不要怕出乱子——反对制造许多框框束缚群众的手脚。” 用革命委员会来代替上海公社这一形式、解放军在挑选群众代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委任这些代表担任革命委员会职务的方式,都意味着放弃了1966年8月所明确采取的方向。 正如我们所见。放弃这个方向是同党的领导内部力量对比发生了不利于革命路线的演变相对应的。[58]这也是由于群众组织在对待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对待很多干部的态度上不能联合、不能避免派性活动所造成的。这一演变以及这些作法看来和关于党的作用的某种主导思想有关,即认为应把党的观点强加给群众而不是对他们进行说服。同时,这些出同斗争的“个人化”有关、这两种现象是同对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起主导作用的社会关系的实质缺乏有力的分析分不开的。因为这些关系被称为是“社会主义的”。[59] 这一论断妨碍了改造社会关系这一长期斗争的发展(因为它们已经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的”了。)它还会造成以个人冲突来代替改造社会关系的斗争,而这些冲突的发展会使小资产阶级分子突出出来,而那些对于“追求地位”不感兴趣的工人阶级积极分子反而被埋没了。在这种情况下,革命路线的支持者有时不得不试图从小资产阶级分子中间去寻找支持(这些人必然是不稳定的),有时为了避免由小资产阶级的干扰而引起的混乱,他们又转而依靠解放军干部或地方干部,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投修正主义分子所好,从而削弱了革命路线。 我认为,这些因素说明了文化革命所曾遇到的限制,也说明了毛泽东死后革命路线遭受失败的原因。 “思想遗产”和它的活跃作用 前述评论在某种程度上同从三十年代末期布尔什维克思想体系的蜕化形式中引出来的“思想遗产”有关,也同斗争的“个人化”以及封建的残余意识有关,中国现在仍旧是这一残余意识的继承者。 有必要弄清楚,为什么这些“遗产”会得以保存下来。使这些“遗产”仍然起作用的社会关系中的那些因素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风尚是些什么呢?为什么对布尔什维克思想的蜕化形式所进行的批判没有充分展开呢(尽管毛泽东的某些著作开始进行一定程度的批判)?为什么这一批判所要求的新风尚没有占统治地位呢? 显然,要回答所涉及的方面如此广泛的问题是不容易的。在这里我只能提供几点想法,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在思考如何对这一问题做出回答时的一些片断的想法。 首先,我注意到某些社会关系并没有受到系统的、实际的批判,而正是这些关系的不断再生产出来,限制了毛泽东路线的作用,助长了修正主义路线的反扑。这些关系的核心是:(1)存在于党和国家机器里面的等级关系(更确切地说,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关系)。(2)国家机器不同部分之间互不联系。(3)党的基层组织之间相互隔离,它们之间不能正常联系,只能和上级组织取得联系。这种隔离和互不联系给了党的上级机构以实权,并保证那些典型的资产阶级关系不断再生产出来,而这些关系的特点就是等级制和秘密性。它使得群众不能任命或者罢免官员。其结果是,后者就不可能是人民的公仆,因为他们属于一个统治群众的机构系统。 这些政治关系是有它的经济基础的,这就是未被改造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这种关系又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使得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有可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在这一点上,文化革命中对直接的生产过程所强制进行的部分改变由于没有对再生产过程进行根本的改造而受到阻碍。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如制定积累累和各部门之闻投资的分配等)继续不受直接生产者的控制,而他们充其量也就是在经济计划的一些具体细节方面被征询意见。直接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是稍微得到了一点克服,而资本主义商品关系则继续不断地再生产出来。 同资产阶级政治关系相对应的经济关系是由分配关系上的不平等构成的。这不仅是八级工资制的问题,而且也是分为30级的报酬等级问题。这里也涉及到党政干部享有的特权,它随着一个人在这一等级制中的晋升而增加。这些特权包括例如使用公家的汽车、比较宽敞舒适的住房,甚至于一定级别以上的干部还能拥有别墅和去特别商店购买东西(衣服和某些耐用消费品,如电冰箱、收音机、电视机、照相机和录音机等等)。对于中央一级的领导干部来说,这些特权扩大到拥有几座别墅,免费乘坐飞机进行个人旅行等等。[60] 干部们的这些特权在最近18个月中的一场并非象当局所希望的那样仅仅针对那四个人的大字报运动中,特别遭到抨击。最尖锐的一些大字报很快就被撕掉了。[61]然而它们还是给人们提供了一些事实真相。它们表明,不同级别的干部享受着“合法的”特权。他们根据自己在等级制中相应的级别,住在和广大群众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里。 此外,这些“合法”特权的存在是获取“非法”特权和有利条件之门,是取得一切可能得到的东西的泉源,特别是那些中层干部,按中国说法叫“走后门”。像非法建造一座别墅的机会,对干部子女的照顾(使他们能上大学,保证他们在被送去的农村的当地干部照顾下不给他们分配太艰苦的工作等等)。无法估计这些“非法”特权到底有多少(它们都是“合法”特权的产物)。但是,根据最近的大字报,特权颇为广泛。国家对此采取既反对又容忍的态度,而本来按道理说,防止这些特权的出现是国家的责任。实际上,这些国家机构的成员同样在享受着这些特权,所以他们对特权的反对只能是有限度的。 最后必须补充一点,由于资产阶级政治关系的存在和高度的集中对于政治领导人的自行补充十分有利,特别是在“集中”大大超过“民主”的所谓“民主集中制”之下。例如,这种自行补充表现在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成员们的合作上。这很容易导致拉帮结党和裙带关系。 必须承认,“集中”对于“民主”的优势(就组织形式和政治实践而言)和党内禁止完全自由地发表意见有关。提到这样一点是中肯的,即在布尔什维克党内也有过同样的禁令,只不过相对来说,出现得比较晚,它是通过对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1921年)的一项决定进行片面的错误解释而造成的。从原则上讲,这项决议并不是要剥夺发来不同观点的自由,[62]并且它仅仅是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被采纳的,只有在当时的特定的条件下才有理由那样做。[63] 资产阶级政治关系的存在加上特权制度,形成了布尔什维克思想蜕化变质形态的基础之一(三十年代从布尔什维克思想转化出来的这些意识形态也是为了在苏联的类似的特权进行辩护的)。[64]我想这些关系的存在——假使没有从根本上对它们进行挑战的群众运动——足以说明,为什么中国对斯大林“错误”的批判从未以系统的形式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 在这方面,早些时候提出的问题再一次出现了,但是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即:尽管对这一制度的批判曾有若干次在群众中广泛地开展,但为什么没有发动一切从根本上对资产阶级的政治关系和集权制进行挑战的群众运动? 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单一的答案。我所能提供的答案的要点都是假设性的和有疑问的。 我所说明的第一点可从现存制度在特定范围内所起的客观作用中找到。从根本上说,这一作用在于保证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某种统一的形式。因此,如果不被另一种统一的形式所替代,这一制度是不可能真正被摧毁的。除非你以另外的东西代替某个东西,否则你是不能真正摧毁它的。但是这另一种统一的形式只能由社会运动本身去发现,理论是无法“发明”的。这里,社会实验和理论批判相结合是不可缺少的。在这一领域中,加强给群众社会实验的限制,使得找不到能够保证群众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的统一形式,同时也不排除一个革新和改造了的党在思想上起领导作用的可能性。 第二点,必须注意到,广大群众担心现存的统一形式可能解体的心理,有利于防止对现行政治关系进行任何激进的挑战。就这样,上海公社就既不能维持下去,也不能作为样板了。在没有引起任何群众抗议的情况下,公社就被放弃了。最后,革命委员会在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压力下,通过各种社会实践的再生产,逐步在实际上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关系存在的一种变相的形式。 尤其成问题的是领导方法,它和真正的群众民主的发展是相矛盾的。后者所要求的是不受妨碍的言论自由和多种形式的群众组织。然而劳动人民进行干预的多种形式只不过是过眼烟云。(干预是通过文化革命初期大批组织起来的造反派组织”,运用大字报发表大量不同意见和创办未经新闻检查的“造反派组织”出版物来进行的。)没有受到批判的党的干部,甚至那些从文化革命中涌现出来的干部很快就对这些干预形式加以限制。他们逐渐取代了原来群众中不同派别的发言人而成为群众组织的“代表”。这些“代表”逐渐站稳了脚跟,并被结合进了原来的领导机构。这样,他们就和原来的基础一刀两断了。他们还通过让这一基础反复实践来扼杀劳动人民的首创精神,禁止他们发表批评意见。 这种领导方法同向社会主义前进是背道而驰的,向社会主义前进需要彻底的民主。这些方法由于害怕看到再生产过程的统一中断及统一的新形式尚不肯定而得到加强。它们同时又由于文化革命中上来的一些干部被融合进一种没有从根本上受到批判的特权制度而得到加强——某些这类干部一心想保留这一制度以便从中取利。 强制实行这种反民主的作法和遵循真正的革命路线以及毛泽东的某些口号,如“对反动派造反有理。”“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原则”,是相矛盾的、这些作法证实了毛本人在1964年所做的分析:他说,中国共产党从本质上讲并不比其他政党更革命,一个曾经是革命的政党常常会走向反面,变成反革命的法西斯党。[65]这就需要党在允许其它政党共存的条件下保持领导作用,当然不是通过高压手段,而是通过思想斗争。[66] 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反民主作法的优势与革命发展的需要是相矛盾的。 我们知道,毕竟只有劳动人民自己才能完成他们的自身解放。阻碍群众活动的前进就等于反对继续革命。在劳动人民的组织自由受到妨碍时,当“统一的思想”强加在群众和党员头上时,革命是不可能继续前进的。统一思想的办法或者是领导上迫害和镇压那些有“不同想法”的人,或者是组织一些讨论会,会上人们不过是重复在当时被认为是“正确”的东西、在垄断消息和歪曲历史事实给群众活动的道路设置障碍的情况下,推进革命是不可能的。(因为歪曲历史使群众无法了解自己的历史,从而也就不能在对当前形势采取行动中做到见多识广、消息灵通。)。所有这些障碍最终只能导致群众争取解放斗争的失败,导致全面掌握科学知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政治活动、开展社会实验和发展科学知识斗争的失败。[67] 一条革命路线如果无视这些要求,或不能保证这些要求得到尊重,那么这条路线就不是完全言行一致的。不管它暂时可能取得什么成就,最终注定是要失败的。在中国,这种失败所采取的形式就是当前修正主义路线的支持者们搞的政变,加上“自由化”的蛊惑宣传和欺骗性的经济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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