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经 济 查看内容

新自由主义,超剥削与阶级斗争

2016-3-10 00:2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199| 评论: 1|原作者: 刘刚|来自: 破土网

摘要: 低工资和“超剥削”也许在中国模式的起步阶段充当了“必要条件”。但是,并不能成为其“充分条件”。理解中国大规模的产业扩张和高速的经济增长,解释这种增长形成的生产力进步,仅考虑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明显不足的。




潘毅、卢荻、卢映西、李民骐、刘世鼎和老田围绕中国与世界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的关系进行了激烈讨论。讨论的焦点之一是劳动保护不足和“超剥削”现象是否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资本主义世界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几位学者的真知灼见,引发广泛关注。但在笔者看来,讨论中涉及中国整体体制的观点尚未展开,生产力视角下的逻辑未能获得充分关注。因此笔者尝试从整体体制和生产力的视角,对现有讨论提供一个补充性的探讨。

一、共识:“超剥削”的概念、存在性、影响与去向

讨论中提及的“超剥削”或“超级剥削”一般是指劳动报酬低于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依据其实现方式的差异,“超剥削”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所获报酬低于其劳动力价值——现有讨论中多指这种形式,本文也主要从这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二种形式:资本除在初次分配中拿走剩余价值m外,还将剥削延伸至劳动者生活领域,拿走劳动者报酬v中的一部分,导致劳动者实际工资和最终可支配收入低于劳动力价值。老田的观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涉及第二种形式的“超剥削”。笔者认为这种形式的超剥削同样需要从整体经济体制和生产力的视角上重新认识,但受篇幅和精力所限,本文集中讨论第一种形式的“超剥削”。

第一种形式的“超剥削”一般与“农民工”的非正式就业有关。在政治经济学中,这种情况也被称之为农民工的“半无产阶级化”(可参见潘毅和孟捷两位老师的系列研究)——劳动力的雇佣在城市,劳动力的再生产在农村,城市就业所获的劳动报酬只是家庭劳动力再生产支出的一部分,低于其劳动力价值。如果按城市生活成本计算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劳动力再生产支出,其劳动报酬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差距还会更大。这种“超剥削”现象可能不仅局限于“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入也加剧了城市就业压力,抑制了城市劳动者工资的上涨。从而导致中国工资水平整体偏低,部分城镇劳动者工资也低于其劳动力价值,形成城镇劳动者的“超剥削”。讨论中关于“血汗工厂”的普遍性,李民骐老师与卢荻老师存在争论。其实,“血汗工厂”的概念相对模糊,难以确定其存在范围的大小——但是,如果按劳动报酬或家庭收入低于劳动力再生产价值来考察“超剥削”的范围——可以确定,我国的“超剥削”情况的确在很大范围内存在。这方面,张晨和冯志轩的实证研究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张晨、冯志轩:《资本积累视角下的劳动力价值:识别、测算与中国现实》,《经济学家》,2014年第6期)。

“超剥削”既有其增长效应,也存在明显的危害。“超剥削”意味着低成本高利润,一方面加速了资本积累,另一方面吸引更大规模的国外投资进入中国,加速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超剥削”和低工资的存在,也导致中国产业资本形成对低工资高利润的“路径依赖”,导致资本积累依赖低端技术的规模扩张,是中国制造业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环节的重要原因,限制了生产力的提高。同时,大规模低端扩张的结果是在劳资结构上形成持有大规模资本的少数资本家与大批低收入劳工的对立,形成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收入分配的分化加剧了国内消费市场的需求不足,导致中国经济高度依赖国外市场和外国直接投资。因此,这种以“超剥削”为中心的低端增长模式亟需转型,相应的“超剥削”问题亟需治理,改革其背后的体制性因也势在必行。在这一点上,参与争论的学者似乎没有太大争议。因此,可以说,争论所关注的是一个正处于消失之中的体制框架、增长模式和经济结构。笔者对这些体制、模式和结构的辩解,也仅限于思辨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世界资本主义的关系,并非支持这一体制的延续。讨论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告别这一体制,如何治理“超剥削”,拿什么抵抗新自由主义。这也表明讨论参与者的目的都集中于抵抗新自由主义,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推动中华民族的复兴。笔者也希望在这个指向上与讨论者进行建设性的诚恳探讨。

二、是新自由主义导致的“超剥削”和高增长吗?

涉及“中国的新自由主义”,需要做一个简单的概念澄清。一般而言,新自由主义不再指具体某一个方面的政策,而是被视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体制,即积累体制或积累的社会结构(SSA)。中国是否形成了整体性的新自由主义体制,学界存在不同观点。如大卫·哈维评析了中国的新自由主义体制,而大卫·科茨则列举了中国“抵抗”新自由主义体制的几个具体方面:“也许在新自由主义趋势方面,最重要的一个例外就是中国。通过以市场力量和私有企业逐步取代中央计划和国有资产,并向世界资本市场开放,中国从1978年开始打破政府社会主义。然而,与新自由主义模式相反的,在中国,通过旨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积极的宏观政策、大力投资基础设施、对主要银行实行国有、一个明确的产业政策以及政府对贸易和资本流动的管制,国家依然保持其结发展进程的控制。中国引进新自由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废除社会福利项目和政府教育资助,并将大多数(虽然不是全部)国有企业私有化”。简言之,科茨认为中国存在新自由主义政策,但是尚未形成整体性的新自由主义体制。本文提到的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均指上述政策因素,而非整体性体制。其实“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这个提法,其使用范围主要限于部分左翼学者,真正的新自由主义学者往往认为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还不够“合格”。

讨论中似乎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共识,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对外开放政策、国企业改制(私有化)、招商引资,以及劳动保护的不足等“新自由主义”导致了“超剥削”和低工资背景,从而吸引了大规模的外国直接投资(关于外资所占份额的大小也存在争论),加速了资本积累,形成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简言之,中国追求高增长的新自由主义导致了中国的“超剥削”和一系列危害。这一认识似乎没有遭遇太大的分歧。然而细究其中的逻辑不难发现:一旦这种认识被确立下来,结论的基本方向就已经大致确定——如果“超剥削”及其危害都是“新自由主义”导致的,那么,中国的高增长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因此,治理“超剥削”的对策,也必然指向抵抗新自由主义的阶级斗争——其他的争论只是认识角度或具体细节的差异而已,不再影响结论的大致方向。然而,正是在这个基本问题上,笔者认为,上述认识可能忽略了背后的生产力逻辑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真实历史,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校正其中的片面性,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考察中国经济体制的整体性视角。

上述观点隐含这样一种逻辑:低工资本身就具有吸引资本流动,扩大生产规模,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按这个逻辑,落后地区以低工资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似乎是“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中国学者一般将这种逻辑视为经济增长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长期接触“比较优势战略”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国内学者,也更容易接受中国通过“新自由主义”政策融入世界资本主义,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结论。然而,事实可能没有这么简单。在这个问题上,中印比较的视角可能有助于我们澄清相关误解。

李洪彬等人比较了“亚洲五国”的劳动力成本。同时,程姝等人也比较了中国与印度的城市化水平。两方面数据的对比,明显不符合上述“比较优势”逻辑。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印度的劳动力成本明显高于中国,中国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这一时期中国的城化率却低于印度,且并未显示出明显的赶超趋势。然而,在1990年前后,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并超过印度,中国不再具备超过印度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但是,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明显加速,中印之间的城市化水平形成明显的差距。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制造迅速崛起成长为“世界工厂”的关键时期。

抨击《劳动合同法》来达到“超剥削”,乃们是想彻底实现新自由主

图1 亚洲五国的劳动力成本变化


抨击《劳动合同法》来达到“超剥削”,乃们是想彻底实现新自由主

来源:Hongbin Li, Lei Li,Binzhen Wu, and Yanyan Xiong,“The End of Cheap Chinese Labor”,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2,26(4).

图2 中印城市化水平的比较

资料来源:程姝、韩学平:《印度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中国的启示》,载于《世界农业》, 2013 (4).

其实,简单追究其逻辑就会形成这样的疑问:全球范围内工资和收入水平低于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广泛存在,为什么大规模产业扩张只出现在中国?尤其是中国收入水平的上涨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已经逐步超过了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这些同样具有人口优势的国家为什么没有像中国这样迅速发挥出来呢?也许有的学者会认为,这是因为中国实行了自由化、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这种观点同样经不起推敲:众所周知,新自由主义政策执行最为彻底的国家并非中国,而是拉美、东南亚和部分东欧国家。而这些国家的状况,不仅没有超过中国,甚至不如其他未实施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发展中国家。

所以,低工资和“超剥削”也许在中国模式的起步阶段充当了“必要条件”。但是,并不能成为其“充分条件”。理解中国大规模的产业扩张和高速的经济增长,解释这种增长形成的生产力进步,仅考虑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明显不足的。新自由主义远不能概括中国经济体制的全部,无法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生产力提高。这里尚未被考虑的因素,才是中国“抵抗”新自由主义的关键。而这些因素,在现有的讨论中似乎尚未涉及。其中大家关于国有经济份额的讨论也难以回答这一问题。更进一步,国有经济同样存劳动代理和劳务外包等非正式劳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国的“超剥削”——即使认为国有经济的劳工状况优于其他所有制,对“超剥削”具有抵抗作用,也难以解释中国经济高增长的独特性。因此,国有经济的作用不应局限于其对劳资关系的影响,而应考虑其在宏观经济动态稳定中发挥的作用。这一点暂不展开——现在需要解决的是在国有经济份额之外寻找中国区别于新自由主义体制,推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性因素。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既有经济发展理论和城市化理论的传统观念。依据刘易斯经典的二元经济模型,城市现代产业能够提供高于农村落后产业的劳动报酬,因此会推动劳动者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启动“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增长——二元经济结构将最终消失。而我们前面的介绍表明,并非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可以顺利完成这一过程。仅存在劳动者收入水平差距,不足以启动一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二元经济不会自动消失。因此,相应的人口规模优势,和剩余劳动力资源,并不能自然而然的转变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即使是推行相应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也难以实现。在这方面,印度和部分拉美国家就是典型的案例。

如果将中国与印度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关键性的制度差别可能发挥了重要作用。那就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差异。相对于中国的“土地革命”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印度的土地私有制大范围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没有土地权益的佃农阶层。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在进入城市就业的同时,就失去了乡村经济所提供的保障条件。在城市失业的人口难以返回农村生活,容易进入城市贫民窟,对城市化进程造成阻碍。其中的风险也反过来强化了农民对于农村经济的依赖,降低了农民向城市流动的能力和积极性,导致印度的人口规模难以有效的转变为人口红利。

相比之下,中国的农民工流动,具有水平较低但是非常普遍的“土地保障”。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工随时可以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其土地经营权为城市就业提供了水平较低但客观存在的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正是这个保障因素为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民工群体——也使得城市在推进产业扩张的同时,几乎不需要顾虑经济波动形成的就业压力和社会保障成本,从而为中国以最快的速度释放超大规模的人口红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中印之间的另一个重要差异就是两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投资存在天壤之别。中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产业园区和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政府撬动企业的大规模生产性投资提供了关键的物质条件。这其中,城市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土地收入归公,为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关键的体制保障。政府将主要财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投资,也体现了中国经济体制以生产中心的政策导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形成了以产业资本为主导的“世界工厂”模式,明显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以金融资本为主的金融化模式。

可见,中国的“超剥削”和低工资之所以能够形成经济的高增长,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其体制背景不仅在于中国体制中存在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更在于这些得以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在“土地革命”基础上建立的农村土地公有制、土地权益均等化和城市土地收入归公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许这种社会主义土地制度才是中国得以“抵抗”新自由主义,没有像拉美各国那样因为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而陷入衰败的体制背景。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解鹿刀 2016-3-10 06:24
责编:解鹿刀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6-6-6 12:58 , Processed in 0.010451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