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编者按】近些年来,关于中国古代”特殊论”的论调又开始在中国思想界盛行。一些人鼓吹中国古代政权存在着一定的”公共特性“,并对它进行了一种田园诗歌式的美化。叶攀此文对这种论调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他认为某些人鼓吹的中国古代政权的”公共特性“以及那种所谓的“全民族”共享的、同质的“文化传统”并不真的存在,中国古代并不是一个想象中是世外桃源,它照样充满了阶级社会中无处不在的剥削、压迫和奴役。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破土以开放多元的立场,欢迎各方观点争鸣,来稿请寄[email protected]。
图片来源:《邱注,上元灯彩图》,邱志杰
近年来,对中国古代“特殊论”的鼓吹又沉渣泛起,甚嚣尘上。一些人鼓吹中国古代政权的“公共特性”,但是这种观点完全经不起推敲。且不说中国古代君主直接对人民进行的经济和超经济剥削(这一点参见我国学者以往对古代赋税和徭役的分析)。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的“财政开支”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并不是任何性质的“公共”用途。以目前有些人十分喜欢的明朝为例,明朝皇帝们长期从“国库”里搂钱,直到明末农民起义烽烟四起的崇祯初年,崇祯还从明朝的国库里搂了一笔银子。明朝国库开支的很大一部分,甚至是多数,是明朝皇帝的宫廷开支和宗室诸王的“俸禄”。这样一个政权的“公共”特质,即使不是全部都没有,恐怕也不能说是主要部分吧?这样一种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性质更多一些?还是(整个君主家族共享的)领地收入更多一些?中国古代政权还多次蓄意运用铸造“大钱”或“小钱”的手段制造通货膨胀掠夺人民的财富,例如刘备在四川铸造“直百五铢”,宋朝通过铸造铁钱的手段刻意制造通货膨胀,宋代、元代和明代的纸币都发生或极为严重的贬值,最后形同废纸。就是中国古代的军事开支,其“公共”特性也极为可疑。例如,其中用于镇压农民起义的那部分开支,很显然是中国古代政权阶级特质的体现。当然这也算一定程度上的“公共性”。至于中国古代各个政权之间特别是汉族军阀之间的战争,恐怕和“公共性”更加无缘了。这些人运用的手法,无非是把中国古代的“国家”和社会进行切割(这也是另一派人士常用的手法),因为中国古代的“国家”或者说君主似乎和“社会”的联系不够强(事实上也不是真的不强,否则君主的收入从何而来?),所以想当然地认为君主具有了某种超越于社会对立之上的“公共性”。这种观点的荒谬显而易见。
有人会把近代中国转向资本主义归结为所谓“暴力”的作用。先且不论这种说法本身就夸大了暴力的作用(对这一说法的批判详见恩格斯《反杜林论》),这里指出以下问题:第一,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各个王朝的更替基本上无一例外是暴力的结果,其中也不乏“异质”文明的少数民族政权取代汉族王朝的例子,按照这种逻辑的话,南宋灭亡之后,宋朝的“遗民”和士大夫们是不是就要改宗元朝统治者信奉的宗教?明朝灭亡之后黄宗羲等人显然应该改宗萨满了?很明显,这样一种情况在中国古代从未发生过。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中国古代发生的是相反的状况,亦即运用暴力进行征服的这些少数民族政权“汉化”了。这显然是这种观点完全无法解释的。中国古代接受的比较著名的“外来思想”佛教,恰好不是通过暴力传播的。第二,这种说法把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完全归咎于“外来因素”,显然忽略了中国社会自身、内部的冲突与“矛盾”。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人以所谓“文明”的名义将这些冲突和“矛盾”做了特殊化处理,否认这些冲突和矛盾可以运用普遍原理进行分析,从而在事实上起到了遮蔽这些问题的效果。在这一点上,他们与目前某些鼓吹“帝国后遗症”的一些人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三,这些人似乎是在控诉西方国家的“暴力”,但是,任何一个稍微熟悉一点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历史上一样是充斥着暴力,而且是规模大、范围广、程度深的暴力(任何一个稍微熟悉中国古代史的人都十分清楚这一点)。换言之,如果运用这些人的道德标准衡量,恐怕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会得出很乐观的结论。这样一种标准并不能如这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否定历史的相对进步。第四,当然,这种说法也降低了工业的意义和作用。在这种说法里,发展工业只剩下了发展军事工业,以“保卫国防”(当然必要的军事工业是肯定需要的)的意义,而整体形塑新的社会结构,乃至更进一步的作用与意义则被抛弃了。当然,在实际的历史中,工业也不可能真的只局限在军事领域,而不对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大家都知道,晚清洋务派就是这种主张,他们的结局也众所周知。第五,这些人极力控诉“世界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的“破坏”作用,但是,这些人很明显没有办法使得中国或者别的任何一个国家与世界经济的发展相隔离。
有的人以所谓“农民运动”为由认为中国近代史乃至中国革命具有某种“特殊性”。但是当我们仔细考察一下历史就知道了,这种说法完全无法成立。首先,农民运动并非近代中国特有的。比如法国革命中就有相当大规模的农民自发夺取土地运动。俄国革命中也有类似的运动(事实上自由派金雁女士正是企图用这点混淆视听的)。其次,农民运动也是有具体的社会经济内容与针对对象,因而根据这些具体内容与针对对象可以确定确认其性质的。农民并不是黑箱和同义词。一些人还喜欢把所有问题诉诸“文化传统”。但是,第一,正如历史研究已经表明的,我国古代的农村公社在世界诸民族中并不是特别强,而是相反,特别弱小。比如大家都知道,欧洲大陆的农村公社一直到18-19世纪才基本上消失(参见考茨基《土地问题》)。俄国的农村公社直接存在到了20世纪。中国古代的农村公社则很早就消失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的“私有制”因此而特别发达,中国古代大多数时期的“自耕农”也不好说是现代意义上的小农)。换言之,如果一定要说“文化传统”的话,中国在这个方面的传统其实是很弱的。第二,农村公社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种“传统”就一定直接导向社会主义。大家都知道,世界各民族在上古时代都有过程度不同的,性质也有所区别的“公社”。例如,古希腊罗马在奴隶主庄园之外也有相当水平的、相当比例的农村公社,但是接下来的历史大家也都知道了。列宁等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和俄国民粹派的论战中也指出了这个问题。事实上,美国殖民地初期也有过清教徒公社,但是美国显然并未因此直接走向社会主义,更没有如某些人一厢情愿的那样停留在小农小作坊遍地的状态。类似的还有近代初期的法国和两次大战期间的东欧各国(捷克斯洛伐克除外)。农业并不是一些人认为的世外桃源。事实上近代小农尤其如此(这一点我想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以及马克思主义者的其它著作里已经做了淋漓尽致的描述和分析)。第三,中国土地革命战争中乃至解放战争的土改中地主方面的镇压,比如“还乡团”以及激烈战争恰好说明了,这些人所设想的所谓“全民族”共享的、同质的“文化传统”并不真的存在。
诚然,过去的史学研究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是无论哪种牌号的相对主义,首先从历史事实上说就不能成立。其次,从规范角度说,把中国古代笼罩在黑箱中并不能改变中国古代的性质,也不能使得中国古代的冲突矛盾乃至最后消灭不存在。事实上,这种思潮本身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从德国浪漫派开始,俄国的斯拉夫派等等都有过相同或者相似的主张,这些主张导向的真的是解放吗?恐怕并不乐观。文字游戏是改变不了任何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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