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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劳工NGO遭重压 多名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呼吁声援
【工评社2015年12月5日聚焦·专稿】据今天下午《财经》报道,12月3日广东省多家劳工NGO共15名工作人员和工友被警方带走,其中,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负责人何晓波、番禺打工族负责人曾飞洋、职员朱小梅已证实被刑事拘留。本社认为,这实质上是近年来统治阶级加紧打压民众运动的最新政治迫害事件,也是国内劳工NGO第一次多人遭遇刑事打压;继近年来打压各类公益维权团体、打压讨薪民工周秀云家属、打压女权运动、打压维权律师之后,对劳工NGO的这一打压升级最终撕光了统治阶级“依法治国”的伪善幌子和假冒伪劣社会主义的可耻面目,我们以工人阶级立场坚定地声援这些被打压的劳工NGO(详情翻墙见新青年专辑http://t.cn/RUsY4yw)。与此同时,一直支持劳工维权战线的多名革命马克思主义者也以各自的政治分析表达了对这一事件的政治抗议及声援立场。
极其讽刺的是,劳工维权人士被宣布涉嫌刑事罪名的当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官方大举宣传宪法和法律;据公益网站NGOCN报道,与广东佛山劳工维权人士被打压同一天的,还有福建宁德的两名环保志愿者,有关环保机构已经勇敢地反击:将通过法律追究当地警方所谓的调查。显然,这是针对民间NGO组织的又一轮打压,而且在政治意义上更为恶劣。选择在法制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打压工人阶级这一宪法头条钦定的所谓领导阶级的维权团体,让人想起在三八妇女节打压妇女权益团体,这都是极具针对性的企图否定运动本身的卑劣可耻的政治迫害恶行。
根据本社的观察和跟进,近一年多内,众多公益维权团体、女权运动、维权律师先后遭到抓捕打压,而同时间珠三角劳工NGO遭到逐渐增多的骚扰乃至暴力威胁、封杀噤声,直到现在竟开始有劳工维权人士遭到刑拘,打压恐怕还在继续升温。而极其讽刺的是,这些打压正好发生在高调鼓吹“依法治国”、最高统治者特别推崇宪法的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注意到,当局打压的不只是有组织的劳工维权,试图借助法律维权的劳工个体(例如讨薪民工周秀云及其家属),以及越来越多集体行动的自发劳工维权(例如我们不完全统计的“没堵路、没游行、光在厂内和平罢工就遭警打压”事件明显增多),都遭到了比过去更多的直接暴力的甚或政治性的打压(例如今年2-5月周秀云案开庭前夕中,抹黑工人的舆论甚至公开抨击当时某党政高官,摆出一副“有大哥给我撑腰”的架势,参见当时本社系列报道及文章)。更具有政治意义的迫害和威胁是,在今年7月自由派改良主义的维权律师遭到当局打压之后,深圳庆盛工人集体维权也遭到空前寒流:大量声援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被封杀,资政方舆论大肆造谣抹黑集体维权,近千庆盛工人集体委托的劳工维权律师更遭到有关方面诋毁和否定。
本社认为,12·4劳工NGO遭遇打压事件不是孤立事件,而是上述一系列针对民众合法权益与民主权利的打压的最新一环,也是今年夏天以来有关当局力图消灭劳工维权运动合法性的政治迫害行为。就在今年8月,本社发表了旗帜鲜明的社论《工人维权运动的合法性不容诋毁》,表明了我们从工人阶级立场对待所谓法律与合法性的看法:“在劳工维权工作中,群众对维权的肯定和对维权者(其中很多就是工人出身的)的认可,就是对谣诼者最雄辩的反驳。……合法性的本质,并不只是现有法律的赋予,那只是狭义上的合法性。……换句话说,法律只是最高的表现,但还未必完全具有合法性,在实践磨合过程中还会有具体做法的调整、甚至修改条款,而最基础的合法性源泉还是在于众人的直接经验感受和口碑。”正如当时我们就指出的:“在我们看来,工人维权运动的合法性不容诋毁,也是诋毁不了、颠扑不了、抹杀不了的。……今天有关当局对待中国工人阶级的种种白色恐怖和政治抹黑,根本不可能把工人维权运动扑杀下去,倒是为一个更广大群众反抗的、走向阶级斗争的新时代拉开了序幕。”
对于这一次更为严重的打压事件,一直支持劳工维权战线的多名革命马克思主义者也各自表达了对这些劳工团体的声援立场,并且都认为拆穿有关当局假冒伪劣“依法治国”谎言、尤其是揭露有关当局长期以来假冒伪劣社会主义和马列主义、从真正革命马克思主义角度和无产阶级立场捍卫工人应有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时此刻也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斗争意义和阶级教育意义。
本社的热心读者林志认为,近日多名广东劳工维权NGO人士被警方带走甚至刑拘,是肆意打压劳工维权运动、侵害劳工和公民权利的可耻行径。有关当局应该立即释放所有被拘捕的劳工维权人士以及环保维权人士和维权律师;禁止以扰乱社会秩序等理由打压人民结社自由和施行秘密拘禁,让所有人都享有公开自由结社和表达意见的权力。
拘捕劳工维权人士是对当政者标榜和谐社会的极大讽刺。目下的中国,那些极度不公平、不合理的肆无忌惮地剥削劳苦大众的事件,以及种种人为的灾祸,简直无日无之。那些受到压迫或欺凌的百姓稍有反抗行动,所得到的,常常不是政府的关怀和公正处理,反倒是更进一步的迫害。为劳工权利奔走呼喊的民间人士,更不时面对无理拘禁。当政者要维护的,并非建立在既保障自由又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基础上的社会和谐,反而是好比锁链和奴隶的手脚之间那样「和谐」的关系。
结社和言论等自由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工人阶级以及所有被压迫群众反抗剥削、争取权益和尊严的必要武器。我们作为主张劳动人民自由、平等、解放的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样坚决维护自由权利。除了资本剥削劳工和破坏环境的自由外,各种自由民主权利都是合理而必须的。未来建设社会主义平等社会,更需要保障劳动者有充分自由。我们特别要指出,一部分标榜「劳工之友」的「左派」人士,大骂民间法律维权人士为「法律党」,却对代表官僚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大力打压维权运动不置一词,他们的态度跟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左派亳无共同之处。
工评社协作平台的联系人之一秋火完全赞同上述热心读者发言,尤其高度赞赏并强调迫切需要专门揭露批判那些看似激进地抨击“法律党”、拿工人阶级利益给自己装点门面的五毛党之流的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质与其作为官僚资产阶级帮闲的政治实质。这类五毛党之流的典型逻辑之一是,“法律党”(指维权律师及其法学精英)的“法治”是为资本服务的,是有阶级性的,而工人的利益往往不能靠法律争取到,甚至会受到司法的伤害,于是他们往往完全否定了现行体制下某些法律可能具有的积极作用。这实际上完全违反了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的实事求是的辩证的认识。一百年前,杰出的革命马克思主义前辈列宁谈论新工厂法、工业法庭等法律因素的阶级局限性的同时,也明确列举了它们对于工人和工人运动也具有一些具体的益处,是可以为工人所利用的。
任何自认为左派的进步青年,固然要区隔受打压团体的改良主义立场,但应该在更积极进取的工人阶级斗争方面开动思路,批判地声援受打压的团体,捍卫和发展更有力量的工人运动,而不是盲目追随五毛党那样站在官僚资产阶级国家一边助纣为虐。在名著《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里列宁就强调:“假使布尔什维克当时没有在最严酷的斗争中坚持一定要把合法的斗争形式同不合法的斗争形式结合起来,坚持一定要参加最反动的议会以及其它一些受反动法律限制的机构,那么他们就决不可能在1908—1914年间保住(更不用说巩固、发展和加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坚强核心。”
秋火认为,天朝当局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实质是官僚资产阶级对自由派的中小资产阶级骨干力量的压制,同时也是当权的官僚资产阶级为了巩固自己日益庞大的独占垄断经济利益而收紧统治、大大加强专制的一系列政治手段的一环,因此这种专制的扩张必然要殃及、也早已殃及到了社会地位和政治资源更薄弱的工人阶级。五毛党眼中只有国家与资本之争,并且总是暧昧地看待甚至支持国家,而我们需要看到国家在打压律师时也损害了一般的民主权利,必然连带损害工人利益,我们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发出独立的工人立场的呼声。
本社另一位热心读者、马克思主义青年傲铁对12·4劳工NGO受压事件的阶级斗争形势背景做了更多的分析。他指出,近日针对广州、佛山等地劳工NGO的颠倒黑白的司法迫害,应该要放到整个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大背景下来看待,今年上半年最高当局出了一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议,全国人大也在策划订立所谓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法”,前一段时间又在热炒“工会改革”,充分暴露了中国资本主义化的改革所积累的社会矛盾在新的可能开始面临衰退的经济形势下愈发凸显出来,劳资矛盾多发和阶级斗争加剧,迫使最高当局也不得不正式承认这一点。一方面是工人自身迫于生存压力,为了满足最基本的利益需要而被迫向资本和官僚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和挑战;另一方面是资本及其官僚当局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越来越倾向于以强硬措施弹压工人抗争,尽管它们有时在经济上不得不向工人做出一定的让步,但是近年来的总的趋势是这类经济性让步的幅度也越来越有限。于是各种各样恶劣地打击工人抗争(包括各种群众抗议)的维稳招数都被使用出来,同时更多地寻求在制度、法律层面对民间的群众抗争尤其是工人抗争进行管控,有计划地针对性地迫害那些实际帮助工人维权的劳工NGO自然是应有之义。尽管不论是工人抗争,还是劳工NGO的活动根本完全没有超出法律的框架之外,更加没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但这丝毫也不能避免当局野蛮地迫害工人维权行动和帮助工人行动的社会各界的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们!这是由野蛮的资本和官僚当局的阶级本质决定了的。
傲铁还认为,在这样险恶的社会环境当中,我们应当明白: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想得到维护,工人阶级的权利要想得到尊重,只有我们每一个工人、每一位劳动者都能认清我们所处的社会现实,自觉地关心我们自己的利益与权利,打破对资本、政府、资产阶级法律等等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步一步地与我们整个阶级的兄弟姐妹和社会各界中那些真正关心工人利益与命运的进步人士联接在一起,去勇敢地进行斗争!
本社的另一协作者白曼认为,12月3日,在中国广东省出现了多起从事劳工维权的非官方机构(ngo)负责人被逮捕的事件,这个事件在中国已经并不新鲜,这一粗暴的拘捕反映了中国工人阶级整体权遭到打压的现状。
由于中国不存在结社自由,工人阶级一切自我组织的尝试都遭到无情的镇压,而官方的全国总工会在实际经济运行和日常劳资冲突扮演的是资本家助手的“黑色工会”的角色(2010年佛山本田罢工,2012-13年欧姆工会改选,2014年胜美达工人维权,在应然范畴上本该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最后成了可耻的罢工破坏者)。这使得另外一个角色在中国的工人斗争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份量。非官方的劳工机构(ngo)在一些国家里主要扮演社会人士关爱工人或支援工人斗争的媒介,这些年也慢慢进入中国大陆。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并结合这类机构执行的路线和机构负责人公开的表态,几乎所有的机构都是是致力于构造劳资和谐的,这类路线的本质是改良主义的,与无产阶级自我解放的前途是对立的。然而,他们的维权工作确实客观上给二十多年来习惯于驾驭一盘散沙的工人群体的资本家和其背后政府带来了一些不方便,因而,遭到一些保守派势力的嫉恨。
这次拘捕反映出官方“依法治国”意识形态的伪善性,资产阶级总是说法律是神圣的正义的化身,以此为规范调节着建立在私有制上的市场经济,然而,在这个法律体系里,只有维护资本家开血汗工厂的权利的存在范畴,而没有工人通过阶级斗争反对资本家剥削的存在范畴。工人一罢工,就说破坏生产;一些劳工工作人员一涉足劳资纠纷,就罗织罪名,意图构陷。
今天的中国工人还处于原始组织阶段,这造成了两个弱点,中国工人阶级缺乏组织经验,也缺少富有阶级觉悟的核心分子群体,使得官方的打击注意力不少集中在劳工ngo上,劳工ngo与工会这样一些工人阶级日常组织不一样之处在于劳工ngo是由外在于无产者群体的社会运动或公益人士运作的,而工会根植于工人阶级的日常反剥削过程,是与阶级同构的,无产者群体长得不够高,还需要一些外部势力去照顾呵护,即使如此,这样的照顾在一些资产阶级代理人看来也是无法容忍的。不过,中国产业工人数量庞大,这些年集体斗争的频率愈发频繁,工人群体年幼但并不缺乏斗志精神,这也使得官方对劳资纠纷的出击愈加严厉,企图以此驯服中国无产阶级。然而,马克思主义者相信政治压迫并不能窒息中国无产阶级的自我组织与群体团结的步伐,马克思主义者坚决支持工人阶级的结社自由(包括各种立场的社会人士组织民间机构介入劳资冲突的权利)。尽管工人群体力量还不是很强大,但那些认为奴隶还可以无限压榨的人以为靠暴力就可以构建起和谐社会,恰恰会在历史辩证法面前砸了自己的脚。
在对12·4广东劳工NGO遭打压事件的政治认识与捍卫工人阶级自由权利必要性等方面,多位革命马克思主义者以各自表述达成了政治上的一致,于是通过工评社这一平台发出如下呼吁:
为了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为了关心和支持工人利益与命运的朋友们,为了一般公民的权利和尊严,我们郑重提出:当局应该立即撤销对有关劳工公益人士的莫须有的刑事指控,立即释放被羁押的劳工公益人士,立即停止各种针对推动社会进步事业(诸如劳工、环保、女权、民主运动…)的人们的种种迫害;我们工人要求有不受限制的罢工的自由、结社的自由,并且坚决反对那种剥夺或者变相剥夺一般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的自由的罪恶行径。工友们,团结起来吧!携起手来并肩战斗!去争取工人阶级的一切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
(责编:曜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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