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问农业部,中国粮食安全惊天漏洞怎么办?
尹帅军
本文曾在“第十一届全国生物多样性科学与保护研讨会”上做过报告。研讨会主办方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国际生物多样性计划中国委员会、环保部等十多个机构。
作者简介:尹帅军,80后青年作家,著有《错的不是我们 是世界》。
2009年11月,中国农-业-部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此事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中国掀起了一场大范围关于转基因问题的讨论热潮。2013年6月,农-业-部又批准3种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安全证书。2014年底,农-业-部在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到期后,又给转基因水稻补发了安全证书。关于转基因的争论再一次白热化,大有失控趋势。
转基因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科学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危亡、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国家安全的大问题。转基因对人的生命健康有多大影响?对自然环境、生态多样性会造成什么危害?转基因是不是增产,他的优势到底是什么?目前为止,科学界对此还远远没有达成一致。对转基因评价负面的实验、资料、新闻报道还相当的多。
不仅如此,中国在转基因的全领域、全链条,均存在大量漏洞和问题。从基本理论、立法、发展规划、经费审批、科研内容、科研体制、安全评估、实验、审批,再到推广、监管、生物国防、善后赔偿等,均存在大量漏洞和问题。
有的不仅是漏洞,而是一片空白,是缺乏法-律法-规,是故意开后门;还有的是科学家制造假实验、假数据——自称科学家,却缺乏最起码的科学态度;还有的是知名科学家知法犯法,是有关部门玩-忽职守、执-法犯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某些部门和利益集团还执意要推进转基因商业化,不禁让人怀疑他们居心!?
我们来看看中国转基因科研链、产业链存在的惊天漏洞吧!

一、基本理论站不住脚
1、“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理论已经过时
首先,在科学界,转基因的基本理论“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其实早已过时。这是50年前的理论。科学界早已取得共识,基因与蛋白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对于基本理论是错误的转基因技术,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深刻的认识和反思,需要对现有的科研、实验、开发进行深刻反思。在全面反思的基础上再决定哪些实验和科研项目该做。
转基因技术刚出现时,生物学家以为真核生物(如植物、动物和人)的基因编码规律与原核生物(如细菌)是一样的,即: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按这一传统的遗传学模型,生物学家曾估算:人体中的蛋白质约有十万个或更多,因此他们预测在人类DNA中的基因约有十万个。
而在2000年6月26日,整个科学界震惊的发现:人类基因总共只不到三万个。更令人困惑的是,比人低等得多的杂草却可以有二万六千个基因。2008年,科学家又发现玉米基因组的基因数量为五万至六万个。人与杂草、玉米间的特性、功能等等有那么巨大的差异,而在基因数量上却并没有呈现出数量级的差异,那么一定是有些什么东西错了。基因与蛋白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而是非常复杂的关系。有些基因可以产生许多不同的蛋白质,比如果蝇,它的一个基因可以产生(38016)个不同的蛋白质分子。“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的理论是错误的。[1]
2、“中心法则”理论已经过时
2011年9月,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张辰宇教授的团队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知名刊物《细胞研究》上,颠覆了转基因安全的神话。“植物的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可以通过日常食物摄取的方式进入人体血液和组织器官。并且,一旦进入体内,它们将通过调控人体内靶基因表达的方式影响人体的生理功能,进而发挥生物学作用。”这一发现还能帮助我们理解共同进化机制,即某一物种的基因改变可以触发另一物种的改变。
美国《大西洋月刊》刊文《转基因食品有非常真实的危险》,张辰宇教授的研究颠覆了孟山都公司的理论基础,孟山都公司宣称:“测试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安全性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其理论依据是1960年前后的“中心法则”遗传学,中心法则假说是:DNA主导细胞,从DNA到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单方向运行的指令控制链。”但是真实的世界却是,除了DNA,微小RNA也参与到生物的进化当中。
该论文指出,孟山都和其它公司用“敲除”某个RNA的方法,可以开发出杀虫转基因植物,既然RNA(核糖核酸)干扰原理可以用于杀虫,那么这个能致死昆虫的生物学机理,在人类身上应该也是同样存在的。
二、卫生部不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审批,农业部承认立法漏洞很多
1、卫生部不负责转基因安全审批
根据《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废止),新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需要卫生部的审批。
2011年11月21日,公众代表杨晓陆向卫生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卫生部出具采用美国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品系加工的三种产品的审批文件。这三种产品是,转基因大豆油、采用“化学浸出”工艺加工生产的转基因大豆油、其他含有转基因大豆成分的食品。
图1 2011年11月23日卫生部回复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卫政申复[2011]42号)

2011年11月23日卫生部回复,卫生部未受理和审批过这三种产品。最近几年,每年进口约5000、60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转基因大豆油及其附属产品,竟然不符合国家法规。2011年12月7日,北京消费者提交《关于益海嘉里非法经营转基因食品致卫生部的举报信》,要求卫生部对违法的公司及转基因大豆及其附属产品进行处罚。卫生部回复如下图:
图2卫生部对北京消费者提交《关于益海嘉里非法经营转基因食品致卫生部的举报信》的回复函

根据现行法规,卫生部不负责管理转基因安全。但是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7年废止之前,卫生部对这三种产品却负有责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现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已经将转基因的安全审批等最关键工作交给了农业部。卫生部不参与转基因农作物、食品的安全评审工作。
其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乳品、转基因食品、畜禽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注意,除此之外,该法规再无一句话涉及转基因。
这个规定恰恰表明,卫生部将转基因食品视为与乳品、畜禽屠宰、酒类和食盐类似的东西,安全性近似。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卫生部才会介入转基因安全管理,那就是发生了转基因食品的急性毒性事件、集体中毒事件等。但是公众对转基因的最大质疑,并不是急性毒性危害,而是非常慢性的的危害,很可能是2代或者3代人才能表现出来的危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有《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其实都不负责转基因的食品安全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