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议程》迷惑人的地方
《议程》提出的“改革议程”,实质是政治上改旗易帜、经济上私有化。而党中央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17];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 [18]《议程》的主张显然与党中央的改革指导方针根本对立,为此它只能设法伪装自己,这使其论述有许多迷惑人的地方,必须予以揭露。
第一,宣扬自己在引导党和政府的改革决策。《议程》这样表述:
——1985年5月,《议程》第一作者主持写出《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构想(初稿)》[3]147-148,1987—1988年又主持设计了“1988—1995年中期改革方案”,“提供了一个以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为核心的大系统分步构建的整体改革方案”,但是当时“没有得到实施”[3]150。
——1990年7月5日,在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为主张“市场取向”改革的少数派,《议程》第一作者“第二个发言”,同第一位发言者说“改革出现了方向性的错误”的经济学家,针锋相对,指出了经济出现“负面现象”的原因是“改革不够坚决,许多改革没有到位” [3]140。后来,“1993年11月的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50条)”,“中国改革终于进入‘整体改革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进行市场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3]143。似乎是《议程》第一作者先前没有得到实施的改革方案终于得到了认可和实施。
——1996年,《议程》第一作者又主持“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课题组,“确定了课题的两个方向:一是冲破‘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目标’这类从苏联搬来的意识形态教条,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二是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模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 [3]157。于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布局进行‘有退有进’的调整”,“突破了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为调整和完善中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开辟了道路” [3]160,“国务院2005年和2010年两次颁布‘鼓励 、支持和引导私营经济’的‘36条’” [3]240。
这些论述,难免让人形成这样的印象,似乎是《议程》第一作者的“改革理论”,尤其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的改革方案,在引导党和政府的改革决策,似乎他是引领中国经济改革的思想“先锋”。
第二,打着改革家的旗号标榜自己。《议程》对国内出现的几份反对私有化的“万言书”作了批判性的回应[3]156-158,以此证明《议程》作者是坚决反“左”的,是坚定的“市场化”改革派。这等于在告诉人们,在当今中国,似乎谁反对私有化,谁反对新自由主义,谁就是反对改革;谁敢于改掉公有制经济,就是坚定的改革派[19]。《议程》还分析说,在世纪之交,国内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取向:第一种观点主张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改革方向;第二种观点把“半统制、半市场”的体制看作一种可能的体制目标,把中国近二三十年中的优异成绩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中国拥有一个强势政府和具有强大控制力的国有经济;还有第三种社会力量公开亮出了他们回到改革开放前旧路线和旧体制的主张” [3]294。这种分析,用抽象的市场化改革和反市场化改革来判断是非,用市场化的程度来判断改革的正确程度,虽极为片面,但颇有迷惑力。本文认为,判断改革是非的标准,只能是看实践的结果是否真正推动了中国人民掌握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否提高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和长远经济利益。如果离开了这些基本要求,只是抽象地把私有制的市场化作为判断改革的是非标准,那只能起混淆视听的作用。而否定国有经济能够与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结合,否定政府理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必要的调控作用,这正是新自由主义的代表性观点,其实质是反对走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20]。
第三,用各种“中性”概念或含混概念伪装自己。在中国现有国情下,反对社会主义的人要迷惑群众,不能不披上种种伪装。《议程》用“转型”“攻坚”“调整到位”等话语来表达改掉公有制经济、向私有制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措施和进程;用“传统经济学”的称谓来告诉人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过时;用“现代经济学”来表达,改革必须用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来指导;用构建“新产权制度”、学习“世界先进国家”等概念来表达,改革的目标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用反对“权贵资本主义”来宣扬反腐败,其实是站在民主社会主义、自由资本主义的立场上,只反对资产阶级不可接受的封建性腐败,而不反对私有化造成的资本主义压迫、剥削工人阶级阶级的腐败。《议程》说什么“最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任由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发展,中国社会就有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中断现代化的进程,陷入新的混乱状态” [3]295,但是它没有明确解释“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指什么,而这两个含义在这里使用,都具有模糊性(民粹主义原指19世纪 60至70年代在俄国风行过的小资产阶级阶级革命思潮,认为俄国可以在保留农村公社的基础上,直接走到社会主义;不承认工人阶级是起领导作用的先进阶级;认为“英雄”创造历史。由于民粹派提出“到民间去”,发动农民反对沙皇,所以称之为“民粹主义”。到19世纪的80至90年代,民粹派成为富农的代言人。《议程》使用的民粹主义概念与此对不上号。民族主义这个概念,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政治学对它的解释是有区别的,前者贯彻阶级和历史分析方法理解民族主义,后者则只从人民关于文化、历史和领土认同的角度来解释民族主义。)。《议程》进一步说,“沿着1789(法国大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1917(十月革命)的道路,能够获得的绝不会是人们曾经许诺过的地上天国,而只能是大灾难和大倒退,娜拉出走以后又回到原处” [3]295,这就十分明确,它的所谓“现代化的进程”,是与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反对一切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是根本对立的。《议程》还说,“近代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使中间力量主导社会发展趋向成为可能。新中等阶层成为追求自由、平等和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目前,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新中等阶层,正在中国迅速壮大。假以时日,随着新中等阶层的发展壮大,我们完全有可能跳出所谓中国历史的‘周期律’,走上建设现代中国的道路” [3]296。这里所谓“新中等阶层”,是一个含混的超阶级的概念,联系《议程》鼓吹发展私营经济的主张,这无非是要扩大新生资产阶级力量,而所谓建设“现代中国”,不过是要中国走上现代资本主义道路。《议程》就是这样用似是而非的概念,巧妙地把自己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目的和资产阶级立场隐藏起来的。
第四,打着假社会主义旗号蒙骗群众。《议程》一方面否定苏联十月革命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为了争取群众相信其主张,有时又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帜做幌子。不过它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议程》引述第一作者写给上级机构的有关“改革报告”的话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追求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决定的……只要共产党采取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 [3]159。这种撇开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本质”,显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修正。实际上,私有化导致全社会私人资本一旦增长到一定程度,在唯物史观揭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客观规律作用下,两极分化就不可避免[21]。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是找不到“正确的政策”来根本消除两极分化的。《议程》还赞成某个教授的建议,“将现在滞留于一般产业的国有资本的30%或许50%划转到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性基金,使国有资产回归到全民所有、全民分享的本性” [3]298。这种把经营性国有资本转为非生产性的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性基金的建议,只能起削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作用。从理论依据看,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属于改良性质的公共基金,当作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也是十分浅薄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在私有制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的现实条件下,这种建议的实质,是要让公有资本转变性质,转到为私有制经济承担社会服务的轨道。而否定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显然背离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违反我国宪法规定的。
综上所述,《议程》贯穿的主线十分明确,简单地说就是贯彻国际上流行的新自由主义思潮,推进私有化“改革”。《议程》的整个理论逻辑表明,它是为资产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我们可以从中认识到,在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进程中,确实存在着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与推行私有化、主张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邪路这两种改革观的对立;前者在改革中自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以改革为幌子,妄图使中国国民经济整个转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轨道。这两种经济改革观实质上就是意识形态领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曾几何时,前苏联东欧国家那些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不也是用抽象的“改革”概念,引诱善良的人们相信他们的主张,以至国家动乱不止、改旗易帜的吗?!善良的人们,要高度警惕了!要防止上当受骗,就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实际,从具体内容上辨析什么是真改革、正改革,什么是假改革、负改革,唯有如此,才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沿着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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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13-11-16(1).
[19]周新城.评所谓“否定改革的浪潮”[J].海派经济学(季刊), 2007(2):154-159.
[20]杨承训,张新宁.矛盾深层:两种市场经济的分水岭——评“更加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之“无为而治”论[J].海派经济学(季刊), 2011(4): 196-207.
[21]何干强.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观点[J].海派经济学(季刊),2010(4):32-4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本论》宏观经济分析方法及其中国化研究”(11BJL007)。
[1]吴敬琏、马国川著:《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
[2]参见庄建:《吴敬琏:重启改革 正当其时》,光明日报2013年1月22日第13版;《国家图书馆发布第八届文津图书奖获奖图书》,中国文化报2013年04月24日第5版。
[3]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时,江泽民同志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产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引自刘国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8月,第45页。
[4]参见时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同志2011年3月1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5]如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夏小林研究员,近年来发表了《马克思主义不容篡改》《列宁主义不容篡改》等文章,对此进行过详细批驳。详见《管理学刊》2011年第5期、第6期。
[6]《议程》第一作者吴敬琏先生在多种场合反复引用了马克思的三段语录:一是在《哲学的贫困》中,批判普鲁东片面理解分工的一段话;二是在《资本论》第1卷论述工场手工业分工时,批判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热心辩护士的一段话;三是在《资本论》第1卷论述资本集中规律时的一段话。关于这三段话的原义,请参阅何干强:《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大工厂模式”吗》,《当代经济研究》2015年第6期,第27~35页。。
[7]根据唯物史观,发生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等腐败现象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犯罪者的思想根源,是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剥削阶级私有观念。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把腐败根源归结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这是以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的肤浅观点。这种观点至今仍见诸报刊媒体,值得高度关注。
[8]笔者译自亚诺什·科尔纳:《通向自由经济之路》(俄文版),莫斯科“经济”出版社,1990年,第2—3页。引文中的黑体为引者所加。
[9]这种解释,完全曲解了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通过税收、控制等手段利用私人资本主义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科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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